陈垠亭
摘 要: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在民事审判中,为确定当事人诉争的涉案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接受当事人或人民法院的委托,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该涉案工程进行检验、核算、鉴定后作出科学的结论意见的过程。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经济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涉及的内容既广泛又复杂,科学公正的鉴定结论是解决工程纠纷案件的综合性、关键性证据,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决纠纷,构筑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程序 方法 报告
中图分类号:TU7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6(b)-0217-01
1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程序
司法鉴定程序是保证司法鉴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实现司法鉴定工作的公正、效率目标的保证。
1.1 司法鉴定听证程序
听证程序是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一个必经程序,也是必要程序。从鉴定工作开始到鉴定结论定稿前,根据鉴定工作的需要,鉴定人会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会,听证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工程造价鉴定的证据资料,并通过听证会的方式,对证据资料进行质证、确认。
(2)对鉴定人提出因证据不能清楚的体现,而工程必须实施的具体事项,要求双方明确回答,做为证据,来补充因证据原因导致工程事项实施不详的若干问题。
(3)对现场勘察核实的事项,通过工程现场勘察听证的方式,来确定证据资料可观部份的真实性。
(4)到会人员对听证会记录签字。
1.2 现场实地勘察程序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过程中,工程现场实地勘察是必不可少的。在一个项目鉴定中,鉴定机构组织鉴定人员、双方当事人进行工程现场实地勘察,是鉴定人熟悉鉴定资料后的现场复核、证实相关内容的过程,是鉴定过程中一项重要的环节。
1.3 鉴定意见征求程序
鉴定意见征求是鉴定人通过书面征询司法机关并告之双方当事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双方当事人和司法机关也应书面答复或做出响应,以便鉴定人做出准确、公正、客观合理的鉴定。
对鉴定人而言,可通过鉴定意见的征求,再次核定依据是否正确,计算是否有误,以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公正性。
2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方法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方法是集工程计价方法和司法鉴定方式为一体的产物,工程计价方法的特殊性源于技术性、政策性、经济性、法律性为一体的组合。从鉴定技术角度讲,按工程造价计价规范和行业标准计算的同时,在一些特定情况下,需采用特殊的方法和手段进行鉴定。
2.1 详细阅读鉴定资料,制订鉴定方案
委托人提供的鉴定资料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诉讼资料,包括委托书、起诉书、答辩状、法庭审查记录。一类是技术资料,包括合同、协议、采购合同、洽商、工程预结算书、设计文件、签证、变更、技术内业、竣工验收资料。鉴定过程中经司法部门同意并提供的补充鉴定资料。
鉴定资料的合法、有效性决定了鉴定报告的效力。所以在鉴定之前,一定要让当事人对鉴定依据的材料发表书面意见,对没有异议的证据可以直接做鉴定的依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在鉴定报告中予以说明。
详细阅读鉴定资料是了解工程情况、纠纷焦点的过程,也是制定鉴定方案的必经程序。工程造价鉴定方案应当根据工程特点、鉴定资料提供情况、对欠缺情况采取的措施等制定合理步骤。其作用是明确鉴定内容、方法、步骤、依据、鉴定时间计划,对鉴定实施阶段起着有序、计划、主动的作用。对任何复杂的建设工程造价鉴定结论的效力起着重要的作用。
2.2 对鉴定资料采用的方法
(1)经鉴定听证会质证的鉴定资料,包括鉴定过程中经司法部门同意并提供的补充鉴定资料,鉴定采用时,应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尊重科学、尊重技术,还应本着既公平合理又要切实可行,尽最大可能再现和反映工程事实,对当事人双方确认的资料没有原则性错误的,可以采用;当事人双方有争议的资料,应采用合法有效的书面资料,无合法有效书面资料时,通过鉴定听证会的方式,组织双方质证,采用较为可信的资料;对于无法落实的资料,一是采用鉴定听证双方辩论、质证方式确定;二是根据专业规律进行处理。
(2)鉴定资料之间相互核实的方法
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的核实。隐蔽部分查看工程隐蔽记录,核实工程施工是否按上述技术资料已实施;非隐蔽部分核实,看是否有现场签证单,没有现场签证单的,通过现场勘察来核实施工是否已实施。
2.3 工程造价鉴定计算上采用的方法
工程造价鉴定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经济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的内容广泛又复杂,一项工程造价鉴定所采用方法应根据具体案情而确定,没有固定的方法,按鉴定内容形成一般分为综合单价法、定额计算法、比较法、分析法。计价规则、执行标准均执行行业标准。
3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报告形式
鉴定报告是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实施的结果,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对委托人提供经专业技术检验后出具的客观反映鉴定人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的文书,因此,司法鉴定文书内容必须概念清楚、观点明确、文字规范、签章规范。
司法鉴定文书一般由封面、正文和附件组成。
3.1 鉴定文书应明确的内容
(1)标题、编号;(2)基本情况:委托单位、委托鉴定事项、受理鉴定范围、受理日期、鉴定要求;(3)工程概况;(4)案情摘要;(5)鉴定范围;(6)鉴定依据;(7)现场勘察;(8)有关说明;(9)鉴定结论;(10)落款、附件、附注。
3.2 鉴章的规范
(1)鉴定文书加盖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专用红章和钢印;
(2)鉴定文书之间加盖司法鉴定机构专用骑缝章;
(3)鉴定人在司法鉴定文书上签字或加盖司法鉴定人执业专用章。
综上所述,工程造价鉴定是司法部门借以查明事情,认定案件性质的重要依据。做为专业技术鉴定的一个特殊功能,经过鉴定人专业认定,从而赋予专业技术证据为司法部门认定案件事实上最终产生证据力。因此,我们在做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时,必须严格按照鉴定依据、程序和步骤,采用合适的方法进行编制,所出具的鉴定报告才是一份有特殊效力、合格的鉴定报告。
参考文献
[1] 高其琳.浅谈造价咨询公司如何做好工程造价鉴定[J].北京仲裁,2012(2).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