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过南方朔先生的文章《贪官当知耻》,产生了一种愤愤然的心情。在国外,从平民百姓到国家元首都有知错就改、知耻而谢罪自杀的勇气,而我们具有几千年文明的国度,从古自今,贪官们却从来没有知耻的心态和行为,从来都是把以权谋私、贪赃枉法、滥用职权当成理所当然,甚至为那些耻笑于天下、为民意所深恶痛绝的行为,找到五花八门乃至上升到为国为民高度的美丽借口,真是可耻到了极点。
当官场成为个人升官发财的战场,贪腐者会占尽资源为自己不择手段地谋取利益和好处,不惜以身试法。自己高高在上,不是为民做主,而是为所欲为。这是特权思想的延续。寄希望于他们幡然醒悟、自杀谢罪,只是一个美好的想法。如果官员真的到了这种境界,也就说明我们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这一天,我们大家都在盼望着、等待着。
(读2014年11月[上]《贪官当知耻》)
杨孔翔(山东)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