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斯
桂民302客船沉没
文 斯
据《梧州市交通志》载,1980年11月26日20时40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航运公司梧州分公司桂民302花尾渡(客货驳船),在平南县城厢公社河口大队附近河面,突遇十二级以上的飓线大风袭击,右舷倾斜进水,发生重大沉船事故。事故造成100人遇难,其中,旅客97人,船员3名,造成经济损失约30万元。
桂民302花尾渡沉没的经过是:桂民302载客321名,由桂拖216轮拖带,于1980年11月26日上午10时30分,从梧州驶往贵县。沿途天气无特殊变化。20点25分,该船从丹竹港开出,约20点40分开始沿岸线航行(离南岸约100米),突见西南方上空发出一条蛇形闪光,接着一声霹雳,一股大风从西南方朝左舷猛烈袭击。客船船长杨南昌立即命令值班驾长周剑国发出红灯信号,通知拖船停泊靠岸避风。拖轮船长黄光昆看见红灯信号后,当即指挥值班驾驶黄明耀全速抢靠南岸,但客船终因经不起大风的袭击,右舷倾斜,大量进水,船舶迅速下沉,发生了这次重大沉船事故。
桂民302客船刚一遇险,就立即发出求救信号,船员迅速打破三等舱顶板的天窗,把大部分旅客抢救上船顶。桂拖216轮迅速解缆倒船靠泊客船,救出130多人。接着桂工06轮赶到,救出60多人。桂拖211、桂拖217、桂拖220、平港1号轮和两艘机帆船、1艘自划船相继赶到协力抢救。平南县人民政府接到海事报告后,立即派出副县长李松章,率领县直机关、丹竹、大安公社的干部、民兵及医护人员70多人,于当天23时许赶到现场,投入抢救。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使旅客232人、船员28人安全脱险。
自治区及各级党政军部门对这次事故的抢救和善后工作非常关心。自治区党委书记、人民政府副主席肖寒亲自带领工作组到现场指挥抢救,有关方面对抢救、打捞和善后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参加救援的各方工作人员共500多人,出动汽车96车次,船舶23艘。
梧州航运分公司连夜组织打捞工作船队和打捞队伍,于27日21时15分赶到现场,立即投入打捞作业。到29日17时,经过连续43小时的紧张工作,捞起沉船,清理出在船舱内的遗体和行李物品。
事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工作组、交通部工作组和公安、交通、航政、气象等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详细调查分析,并作出了结论:
桂民302客船是1948年建造的木质客货驳船,216轮是1969年建造的钢质拖轮,分别于1979年11月和1980年8月经梧州航政所进行全年检验发给适航证书。桂民302客船和桂拖216技术状况是适航的,航行路线是正确的,临危措施是恰当的,没有违章操作和超载,也没有发现蓄谋破坏迹象。事故是因受到12级以上飓线大风突然袭击所致,这是一起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事故。
自治区航运公司通过这次事故的调查、分析,建议上级对现有的老旧木质货驳更新改造和有关方面需要加强。从桂民302客船事故后,花尾渡即完成了它的历史任务,从梧州航运交通中全部退出了,代之以钢质客轮。
责任编辑:傅燕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