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母亲治病,可以婚内分财产

2014-11-15 06:02卢斌
婚育与健康 2014年10期
关键词:住院治疗婆媳儿媳

卢斌

2008年元旦,一场温馨而浪漫的婚礼在湖南常德的一家宾馆举行,何亮和王若幸福地踏上了婚姻的红地毯。

恋爱讲的是浪漫,结婚过的是日子。领结婚证的时候,王若就与何亮约定:何亮是户主,她掌管经济大权,何亮的收入全部上交,由她支配。何亮这个户主徒有虚名,但他觉得无所谓,因为他一不抽烟,二不喝酒,又没有不良嗜好,所以不需要什么开支。

何亮在一家私企上班,公司效益不错,挣的并不比端“铁饭碗”的妻子少。何亮遵守着约定,工资存折交由妻子保管,连过年发的奖金也全部上交。

王若十分节俭,除了柴米油盐的小事,超过500元的开支,都会跟何亮商量。省下来的钱,王若存到银行,家庭财富不断增长着……

小两口过着幸福的生活,可婚姻并不是两个人的事。何亮的父亲何金国、母亲赵红梅都已年近六旬,他们都没有固定工作,但他们还是用半生的积蓄,为儿子的婚房出了首付。儿子结了婚,赵红梅夫妇就等着抱孙子了。结婚没多久,王若便怀孕了,并于2008年年底生下一个胖小子,小名“胖胖”。想不到的是,婆媳纷争从此拉开序幕。

当了奶奶,赵红梅主动搬到儿子家,伺候月子里的儿媳和襁褓中的孙子。婆婆一片好心,赵红梅却不领情。原来,怀孕待产的时候,王若跟丈夫商量,月子里想请个月嫂,接受专业的护理。但何亮为了照顾母亲的感受拒绝了妻子的要求,王若只得同意婆婆前来照顾。

孩子出生后,王若奶水不足,需要补充牛奶。赵红梅经常是把牛奶冲好后,一手抱着胖胖,一手拿着奶瓶,用嘴在奶瓶上轻轻地吮吸一下,觉得温度适中,才把奶瓶塞到胖胖口中。

王若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忍不住对着婆婆责怪道:“妈,你怎么这样喂啊?”儿媳声音有点大,赵红梅拉不下脸,只好说:“我身体健康着呢,没有病。”

婆媳间的第一次交锋悄然而过,可这只是个开始。王若紧盯着婆婆,赵红梅却我行我素。儿媳妇的责怪,赵红梅大人大量,没有放在心上,但对如何抚育孙儿,她仍坚持用自己的传统方式。

一天,赵红梅把奶粉冲好后,舀起一勺,用嘴吹了吹,又用舌头轻轻地舔了舔,感觉不烫了,才送到胖胖口中。王若看到这一幕,冲过去便把婆婆手中的碗夺了下来。赵红梅觉得儿媳不尊重她,脸面挂不住,把孙子往儿媳的怀中一丢,干脆走出了家门。

到外面转了一圈,赵红梅又回到家中,王若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点过分,嘴硬的她没有道歉,轻轻地喊了一声“妈”。婆媳各让一步,这个家庭回归平静,然而,这只是暂时的。

与儿媳两次冲突后,赵红梅做出了些许改变,可离儿媳的要求还相差甚远。尽管婆媳矛盾尖锐,胖胖还是只能由赵红梅来带。争来吵去,本就不深厚的婆媳感情荡然无存……

老妈生病急需钱

转眼胖胖快3岁了,虽然年龄小了点,王若还是坚持把儿子送到小区内的一家幼儿园。胖胖上幼儿园了,赵红梅向儿子、儿媳道别,结束了两年多照顾孙子的生活。

不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婆媳之间的关系有所缓和。赵红梅偶尔来看孙子,王若表现得也比先前热情许多。如果生活从此波澜不惊,时间或许能够弥合婆媳间的裂痕,然而,一波刚平,一波又起。

2013年9月,赵红梅身体不适,起初也没当回事,可接连二十几天不见好转,只得去医院做进一步检查。结果却让赵红梅有些吃惊,她患了肺结核。如今医学技术发达,结核病早已不是疑难杂症,不过,治疗也需要一个过程。根据医生的建议,赵红梅住进了医院。这个时候,最需要的就是钱,赵红梅夫妇辛苦一辈子,没有攒下多少钱,还为儿子的婚房出了首付,更是所剩无几,医药费的重担自然落在了何亮身上。

为母亲治病,何亮义不容辞,可他家的钱全部在妻子手上。何亮和王若的收入不低,治病的钱又花得理所当然,何亮觉得,妻子应该会同意。

“王若,妈生病了,需要一大笔医疗费。爸、妈没有什么积蓄,我想先拿一笔钱,帮妈交医疗费。”赵红梅住院的次日,何亮和妻子商量。

“要多少钱?”王若对婆婆的病情有所了解,对丈夫的要求并不感到意外。

“先拿2万元。”何亮答道。

“我看先出5000元,如果不够的话,到时候再说。”2万元的请求没有得到妻子的同意,不过,妻子的话合情合理,何亮也就答应了。

5000元支撑不了多久,一个星期后,医院催款通知到了,何亮再次向妻子要钱。不料,这一次却遭到妻子的拒绝。

“妈的病,需要住院治疗吗?我觉得买些药在家休养就可以。楼下的刘大妈,病情与妈差不多,她就是在家吃药休养。如果住院治疗,我觉得是在花冤枉钱。”王若拒绝的同时,还提出了建议。

何亮不认同妻子的说法。母亲辛劳一生,他现在有能力了,怎能不让生病的母亲住院治疗。可怎么说,妻子就是不同意。家里有40万元存款,何亮是知道的,而母亲住院治疗根本用不了这么多钱,对家庭经济也不会“伤筋动骨”。

可现在,她就是不肯把钱拿出来。“那就把我的那份钱拿出来。”何亮几乎是在命令妻子。“我的钱是我的,你的钱也是我的。”王若丝毫不退让。存折在王若手里,她牢牢地掌握着主动权。

丈夫婚内讨要孝心钱

何亮自问,妻子除了与母亲关系不好,在不肯出钱让母亲住院这件事情上让他恼怒外,其他方面挑不出什么毛病,而且夫妻感情一直都很融洽。离婚,何亮从来没有考虑过,可不离,又有什么办法能把捂在妻子手里的钱掏出来呢?

何亮想到了法律,2013年9月他来到法院,要求分割婚内财产。

何亮说,赡养老人是儿女应尽的义务,他也有能力为母亲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但他自结婚后,所有收入均交妻子掌管。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但现在由于财产为妻子实际掌控,与妻子又不能协商一致,他的处理权名存实亡,因此,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让王若拿出10万元,用于支付母亲的治疗费。

法院受理后进行了调解,然而,王若不愿改变主意,调解搁浅。治疗却不等人,为了早日拿到钱,何亮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法院认为,何亮虽然要求分割婚内财产,但目的是为了筹集母亲的医疗费,对于这种情况,是可以先予执行的,于是便把王若名下的存款2万元转给何亮,保证赵红梅得到及时治疗。

先是被丈夫告上法庭,又被法院先予执行,王若没想到会以这种方式与丈夫对簿公堂。对于丈夫的要求,她就是不同意。她始终认为,婆婆的病可以选择在家里吃药治疗,有情况再到医院诊治。王若的态度明确,既然没有离婚,钱财就不能分你我,只要还是夫妻,要动用存款,需要两个人同意才行。

2013年12月初,法院审理后认为,赵红梅生病,是否需要住院治疗,应当尊重医生的建议,王若提出让婆婆在家吃药休养,于情于理都不应认同。赡养父母是儿女应尽的义务,在母亲没有能力承担医疗费的情况下,何亮对母亲的赡养义不容辞。何亮与王若婚后存款40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一般情况下双方应当协商一致,才能对大额财产进行处理。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夫妻一方又坚持要求提取共同财产中享有的份额,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则上是不被允许的,不过,特殊情形下有例外。根据司法解释,一方父母患有重大疾病,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就属于特殊情形之一。因此,对于何亮的请求法院应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王若支付10万元给何亮,用于何亮母亲结核病的住院治疗。

结婚了,感情上连在一起,经济上也捆在了一起。家里的钱怎么花,需要夫妻协商一致。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夫妻一方又坚持要求提取共同财产中享有的份额,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则上是不被允许的,不过,特殊情形下有例外。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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