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明的“物化标准”演变历程审视

2014-11-15 15:47陆天舒
文学教育·中旬版 2014年10期

[摘 要]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各国考古学者都尝试以某种物质实体的出现来衡量人类何时进入文明阶段。这其中的主流就是试图架构一个关于文明的大范围适用的客观物质判断标准即文明的“物化标准”。时至今日,尽管有许多的标准被提出,但没有一个标准能广泛地为所有人认同。本文尝试考察中国学界根据中国实际情况所提出的文明物化标准的变化历程,从而反映中国学界,尤其是考古学界对文明起源认识的变迁。

[关键词] 文明起源;物化标准;考古学史

中国文明的起源对于学术界来说是一个永久热门的课题。以具有西方色彩的,从社会发展角度所诠释的“文明”词义被引入中国以来,学界对此有过长时间的激烈讨论。时至今日,无论中外学者均对文明起源这一课题有了较为充分的认识。故在诠释时已多从文化、社会等属于“人”这一形而上的层面切入,而对于物质层面的关注比较少,即使论及,也多是就事论事。当然,这并不是错误。正如一些学者所言,文明的发展是逐步的,很有可能根本就没有什么明确的物质表现;或是各地环境不同,文明亦无统一标准;又或者文明的起源是复杂的,多种因素交织在一起,所以单是以物研究文明会造成人类史、物质技术史的割裂……这些都代表了学界目前理性的思考结果。但具体到考古学语境中,由于是一种以物为对象的学科,首要的关注材料自然是物质。

究竟什么能标志人类迈入文明?对于中国来说,“文明”一词的传统意义在于文治教化,侧重于对行为和举止的“礼教”要求而不具有社会形态与技术进步的内涵,距离今日所谓文明的概念有所出入。而具备表示人类社会的总体发展阶段意义的文明概念的出现,可追溯至英国17 世纪启蒙思想家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于《利维坦》(Leviathan)中所提出的相对于自然主义的国家主义形态。由此可见现今的文明一词更多是西方文化输入的产物。所以,对于文明起源这一问题,中国学术界的科学思考显然至早当在梁启超、孙中山等人将西方文明观传入中国以后才正式开始。

而在科学考古学传入中国前,在中国学界,对于可能是文明起源的这一时期的话语权是被古史学者所垄断的。当然,他们研究的古代史籍本身就可作为探讨此问题的一个物质标准,问题是,在当时由康有为所始的疑古之风盛行的学术背景之下,又有谁能对古史的性质做一个明确的判断呢?既然无从判断其真假,那么以史学典籍来作为划分文明时代的标准的科学性就无从谈起。所以这个问题纳入科学讨论还应该有一前提,即是中国科学考古学的出现与兴起,尤其是殷墟等地的考古材料的重见天日。

当满足了以上两个条件,文明起源的定义随之明晰,而材料也逐渐充实。这一问题即具备了讨论的前提。在国内首先阐发对这一问题的考古学看法的人是郭沫若。在其1929年所著《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郭沫若将商定作氏族社会的下线,迟至周,中国才建立国家迈入了文明时代。郭沫若的观点默认了国家作为文明标志物在文明起源进程中的重要性,甚至是唯一的参照。但是应该注意到的是,其一,此时郭沫若提出的仅仅是文明的标准而非物化标准,其二,郭沫若在书中大量参照与引述了恩格斯《家庭国家私有制的起源》中的观点。事实上,这些源于摩尔根、恩格斯著作的观点,基本上影响了接下来的半个世纪中中国学界对于该问题的看法。

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恩格斯就文明的标准提出的一套完整的体系:将历史分为蒙昧时代、野蛮时代、文明时代最早是1877年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提出的,尔后马克思为其做过专门研究并见于其笔记。随后恩格斯根据马克思的笔记和自己的研究成果于1884年完成《家庭国家私有制的起源》。因而恩格斯在一些地方,包括人类早期历史的划分上沿用并深化了摩尔根的观念。具体到书中,恩格斯将氏族崩解,国家产生作为文明产生的标志。这一界定是有重要意义的——因为它直接将文明同国家联系在一起。但我们也应注意到恩格斯在表达在国家产生前的诸多变化,如第三次社会分工与商人的出现,奴隶制度完善等,也采用了“为文明所固有”的修饰语。所以,虽然恩格斯将迈入文明视为一个明确的节点,但他也承认存在一个特定的文明化进程。这些在国家产生前的诸多变化也应列入文明标准的考量。由于国家产生并不能直接的被考古学观察到,在恩格斯论述的基础上,我尝试总结了与恩格斯所提到的与国家产生前的变化相对应的物化标准,主要:物质占有的极端不平衡,货币的出现,文字应用于文献。

谢维扬先生将1974年二里头遗址的发现视为国家起源探索一个重要的转变。但是从关于二里头遗址的著作来看,这个发现在当时的时间意义远远大于其所展示的不同以往的文明形态方面的意义。以至于仅仅在于它把中国国家产生的时代前推了一个朝代。对于文明起源物化标准依旧纠结于可见的等级分化与文字上。

而与二里头遗址形成鲜明對比的是在新石器陶文,尤其是大汶口文化陶文的发现。这个发现一方面落在当时只关注可见的等级分化与文字的国内学界的视野内,又出乎意料地在时代上将可能的文明到来时间大大提前。这个矛盾性促使一些学者重新思考起原先已成不刊之论的文明起源问题。在1974年关于大汶口遗址的报告出版以后。1977年唐兰先生发表《从大汶口文化的陶器文字看我国最早文化的年代》,虽然在衡量文明的物化标准上依旧没有脱离传统窠臼,但已经有不把文明起源同国家出现等同起来的倾向。蔡凤书、邵望平对大汶口文化、牟永抗、魏正瑾对良渚文化的研究也将文明提到国家出现之前,主要是以文字为依据。而1979年黎家芳、高广仁在《典型龙山文化来源、发展及社会性质初探》中将金属冶炼、设防城址、体现奴隶主意志的饕餮纹列为文明阶段的物化标准;孙守道、郭大顺在其后的《论辽河流域的原始文明与龙的起源》中将城堡与城市、文字、农业与水利工程列为标准;田昌五《中国古代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问题》将文字、历法、冶炼金属出现定为“文明社会即将到来的标志”。

80年代夏鼐先生《中国文明的起源》的发表对文明起源课题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文中夏鼐把文明的物化标准定为都市、文字制度、金属冶铸技术。这个标准是参照克拉克洪、丹尼尔提出的文明三要素——文字、城市、复杂的礼仪中心;或是贝冢茂树在《中国古代史学的发展》所提出的青铜器、宫殿基址、文字已不能确定。但是毫无疑问,这是把中国文明起源的物化特征放在全球视野下进行比较的思考结果。

对于夏鼐先生所定的标准,许多学者如李学勤、邹衡均表达了赞同的声音,并在夏鼐的基础上有所修订。这是对于文明的物化标准所见最明晰的阶段。但在这一阶段,反对者与未得出结论的观望者也不少。如田昌五。但这一阶段,反对只涉及此三要素(或是四要素)与传统的可见阶级分化的关系上,而没有提出其他的标准。

在此以后的80年代末,苏秉琦首先转变了这一情况。苏秉琦在他的一系列作品中将中国文明的起源推进到红山文化与大仰韶文化的晚期。这个转变的必然打破了夏鼐提出的文明物化标准。根据苏秉琦在文中的说明来看,之所以判断红山文化与仰韶文化的数枝已经诞生了文明的曙光,是因为红山文化以“女神庙”和积石冢为代表的大型祭祀遗址,制作精良的玉器,在泉护村、陶寺墓葬中发现的带有礼器性质的陶器。这也可以视之为一种物化标准,但是,他并不意味着文明,而是意味着“我国早到五千年前的、反映原始公社氏族部落制发展已达到产生基于公社又凌驾于公社之上的高一级的组织形式”。

事实上如果我们综合苏秉琦的多部作品就能看出,他的研究并不是着眼于文明的具体含义的。比如他提出“古文化古城古国”的概念,而不是沿用之前约定俗成的国家文明概念。他更着眼于思考文明产生的机制。所以,对于他的学说,所谓文明是一个内涵与外延不明确的概念,那么其物化标准更无从谈起。但是与此同时,他对文明诞生机制的思考使他将文明的诞生归因于“古文化的交流”,这是否意味着,这里包含着一个隐含的物化标准:即同时能体现这种交流与社会发展分化的物品或是物化现象?

在此,这个标准的变化引起了一个重要的讨论——即文明的起源与文明的形成的辨析。在反对苏秉琦观点的学者看来,前推至红山与仰韶时期的一个问题就是都市、文字制度、金属冶铸技术在当时都不成熟,而赞同者亦多没有否认都市、文字制度、金属冶铸技术之于文明的重要性,只是文明不像摩尔根所划分的那样由野蛮一跃进入文明,而是有一个渐进的过程。从这一角度看,文明三要素只是文明化最终完成的结果。这个问题在苏秉琦之前已被学界所意识到,但是却从未将之明确的辨析。究其原因,还是在于之前把阶级分化的物化表现同国家起源联系在一起的缘故。尽管在接下来的时间中,学界又对文明的开端究竟是从它的起源算起还是它的形成算起存在分歧,但基本上都没有超出此二者的认知。

苏秉琦留给学界的思考导致了在他的之后,出现了一股讨论中国文明起源的热潮。这场讨论经久不衰以至今日这个课题依旧是炙手可热。在开头已经说过,如今学界更倾向于讨论这之中的“人”而不是单纯的“物”。但我们仍然能够从这些著作中归纳出一些物化标准,尽管它们之中有的已经不甚明晰。

在现今的学术界,以苏秉琦为代表的观点在辨认文明的起源时并不拘泥于具体形式,尽管可能会着重于大型祭祀遗址,制作精良,带有礼器功能的玉器、陶器,不同规格的墓葬等,但背后体现的核心是文化的交流、碰撞与融合,倾向于以社会形态要素划分文明。这也是学界较为主流的观点。

而严文明在关于文明起源的过程与构架方面与苏秉琦有别,这体现在他《文明起源研究的回顾与思考》一文中。严文明在全面考察了B.C.3000年-B.C.3500年中国迈向文明的时期。提出多元一体的主张。虽然严文明在文中关注的物化表现与苏秉琦较为类似。但是其关注的重点是人群社会分化的物质表现,他在礼器大型建筑以外还提出了中心聚落、城乡分化、随葬武器这些新的分化表现。将城乡分化单独拿出来作为物化标准的观点也存在。持此观点的学者更加看重其所体现的脑体分工这一社会现象对文明的意义。

就某一具体物象作为文明物化标准的看法虽然日渐式微,但是仍有学者以它为基础提出了多样的观点。一些学者关注制作精良,带有礼器功能的玉器、陶器以及宫殿、宗庙、王陵。同前者不同的是,这是更加明确的的公共权力象征。表达了这部分学者对于王权、神权在文明起源进程中的关注。也有学者仍以城市、青铜器、文字、礼仪中心为主要的文明标准,当然不同的学者也对这些标准做出了一些变通。如特别强调某项标准而其他相对较弱,或是增加玉器、漆器等标志生产分化或是礼制的器物。这一类学者倾向于把文明起源归于某一特定的源头。

还有学者将火的使用与人工制火,或是工具的使用作为文明起源的标志。这把文明产生的时间大大推前。从更加广义的文明观点看,這是一种“泛文明史”的看法。即所谓“一切人类史均是文明史”。与之类似,也有人主张以工具、艺术、火的出现或使用作为物化标准。

亦有学者提出以农业起源(或是畜牧业)作为文明的起源。以此为标准则将注意力更多放在生产力的方面考虑文明与经济生产的关系上。

另外,一些学者主张无物化标准。即在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纠缠,质变的那个点不会明显的表达出来。不关注特定的标准,这同苏秉琦的观点在结果上有所一致,但是在指导理论上多有不同。如主张单一文化的渐进式发展等。这一类学者更关注文明进程的社会标准。

总而言之,文明史的研究归根到底还是要归附于“人”的身上,物化标准充其量是连接理论模型与实际材料的桥梁,它不仅反映了对文明概念的理解问题的,也反映了一个如何透物见人的问题。纵观物化标准的变迁,其逐渐多样化、模糊化的面貌正是对文明史的研究不断朝活生生的人类历史靠近的表现。当然,仅就考古学来说,后一个问题带给我们的对如何把握考古材料这一问题的理论层面的思考也许更重要一些。

作者简介:陆天舒(1990—)男,汉,籍贯:浙江省桐乡市,毕业院校: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学历:本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读),职称:无,工作单位:武汉大学历史学院考古专业,研究方向:考古学(新石器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