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丽萍 舒炜
丈夫成了贪官,对妻子而言,本身就是一种不幸。她们很大程度上既要抵得住金钱诱惑,也要斗得了年轻“小三”,即便这样,一不留神,仍然常常会变成前妻。
离婚,本就是各种婚姻问题积蓄爆发的最坏结果,但要结束之前通过结婚构建起来的政治和社会关系,却远非一本薄薄的离婚证可以隔绝。
貪官的离婚,除了感情因素,往往还牵扯了太多的利益纠葛,前前后后不亚于一场战役。双方可能会在对家庭的坚持和舍弃,情感的进退和角力之间,完成利益输送或人生洗牌。
分开后,不论是同流合污,还是夫妻反目,或者亲情营救,甚至相忘于江湖,贪官和前妻之间的感情终究覆水难收,成为了再相熟不过的“陌生人”。不过,贪官往往会在得知自己将身陷囹圄的一刻,偶尔也会想起那个让他百感交集的前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