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推进城镇化需审慎考虑文化保护问题

2014-11-14 08:11张亚东春拉
北方经济 2014年11期
关键词:城镇化规划民族

张亚东+春拉

近日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城镇化建设,要大力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为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这两大要求分别着眼于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保护问题,但在实践中,两者之间的矛盾张力异常巨大。相关专家指出,尽管民族地区城镇化水平相对不高,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快速、大范围加以推进。民族地区的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需制订周全的文化保护措施。

民族地区城镇化水平普遍不高,推进呼声很高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东部沿海地区快速发展,而中西部地区发展相对滞后,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城镇化发展水平很不平衡。东部地区常住人口的城镇化率达到62.2%,而中西部只有48.5%与44.8%。

我国大多民族地区集中连片分布在中西部尤其是西部地区,推进民族地区的城镇化也就成为未来数年民族地区的工作重点之一。

全国政协近日在京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就民族地区城镇化进程中的就业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委员们认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民族地区正处在工业化初期向中期发展阶段,城镇化水平滞后于工业化进程,民族地区就业工作面临比较大的压力。

近日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一些民族地区群众困难多,困难群众多,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难度较大,必须加快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要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扶贫开发、城镇化和生态建设,不断释放民族地区发展潜力。民族地区推进城镇化,要与我国经济支撑带、重要交通干线规划建设紧密结合,与推进农业现代化紧密结合。还要重视利用独特地理风貌和文化特点,规划建设一批具有民族风情的特色村镇。

事实上,西部一些民族地区早在中央民族工作会召开之前,就已经出台了城镇化的推进规划。广西8月份推出《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未来5年,广西新型城镇化建设将以“一条主线、七大任务、五项改革”为主要内容,推进富有广西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到2020年,广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54%和34.5%,新增城镇人口700万,6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青海省政府5月份推出《青海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规划提出,到2020年,青海省城镇化格局明显优化,规模结构更加合理,以1个大城市、4个区域性中心城市、8个左右新兴城市和80个重点城镇为主体的新型城镇化格局基本形成。根据规划,青海将加快构建与“四区两带一线”区域发展总体布局相适应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四区两带一线”即东部地区、柴达木地区、环青海湖地区、三江源地区及兰青、青藏铁路沿线城镇发展带、黄河干流沿岸城镇带等。

一些民族地区的文化已经受到发展的挤压

在发展经济、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西部民族地区尽管非常重视民族文化的保护问题,但在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和城镇化的挤压下,原本缓慢发展的以农耕、游牧为主要特征的民族文化还是受到很大影响。

人员外流严重,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面临断裂危险。甘肃省甘南自治州卓尼县尼巴村现居住着约300户人家,据当地村干部介绍,村民世代以耕种为生,现在由于青壮年离乡打工,人均纯收入才一千到两千元左右。当地村民反映,年轻人都出去打工,留下老人和孩子守着房子,没有能力应对意外事故。西藏山南地区扶贫办党组书记索朗多吉说:“我们举办了包括传统技艺在内的技能培训,学费全免,学三年,但是还是有很多年轻人不愿意学。老百姓算的账是,我学三年也就一个技能,但我出去打工马上就能挣钱,所以相比之下,他们觉得学技能不划算,最终还是选择了出外打工挣钱,寻找实惠快捷的收益方式。”

发展乡村旅游既能保护文化,又能有效提高当地住民的收入,因而也就成为众多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的普遍抓手。然而,迎合乡村旅游发展,一些民族地区文化存在商品化、表演化、雷同化、舞台化等不良倾向。

在贵州黔西南州兴义市纳灰村,错落有致的白墙灰瓦民房与苍翠峻秀的成片山峦彷若成一幅水墨画。近年来,当地政府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对民居进行亮化、通水通电通油路等工程,依托万峰林旅游资源,让这个曾经贫穷落后、交通闭塞的布依族村寨,在“景+镇+游”互动中,成为贵州山地特色城镇建设的一个缩影。纳灰村村支书冯子荣说,如果没有城镇化的带动和山地旅游资源的依托,纳灰村村民的人均收入不可能增长到现在的8500多元,村民讲文明、爱卫生、保环境的理念不会有这么大的提升。

但原本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民族文化,原生态是其基本、重要特征。为发展乡村旅游而开发的文化旅游,商品化、表演化的倾向,大大损害了原有文化的原生态特质。

在推进城镇化、发展乡村旅游的口号下,一些民族地区的古民居被推到,代之以统一规划、民族特色不足的建筑,损害了民族文化的多样性。贵州是一个多民族省份,各民族形成了自身独特而优秀的民族文化。但在这些年的城镇化建设中,部分城镇缺乏对历史文化的尊重和保护,城镇的可识别性与可阅读性不强,部分新建城镇简单地用某一种元素和风格取代传统民居和田园风光,导致乡土特色和民俗文化的流失。

民族地区推进城镇化需制订周全的文化保护政策

无论是中央层面的城镇化规划,还是民族地区“地方版”的城镇化规划,都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要求,都要求在城市规划上大力突出地方文化特色。但在实践中,这些要求或者被无视,或者被一些徒有其表的措施所应付。究其原因,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传承保护之间的异常巨大的矛盾张力考虑不足,是一重要因素。

城镇化从表象来看就是人从农村进城定居的过程,但在其背后是生活方式、观念意识、组织形态等的巨大变迁,并对以农耕或游牧文明为主要特征的民族文化构成持续的挤压。

这一矛盾从实质来看,就是发展与保护的问题。不要发展不行,但无视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也不行。如何在两者之间寻求到均衡是今后民族地区的重要工作之一。

规划需先行。中央美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主任乔晓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城镇化、现代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民族地区的文化保护需要高度重视。“作为经济社会尚不发达的民族地区,传统民族文化连片存在,需要作为一个整体加以保护发展。一些地区的单独冒进的开发很可能瓦解整片的保护计划。”乔晓光说。

加大资金投入。一方面需要为有影响的重大民族文化活动提供经费保证;另一方面,还应设立专项资金,鼓励扶持基层文化活动的经常开展。

基层文化人才的培养。清华大学教授陈志华指出,在必要的资金投入的同时,需要提高基层管理人员素质,否则各种投资、项目、工程可能带来更大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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