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中+赵琳
一、社会融资规模变化与全国形成一定反差
上半年,全区社会融资规模同比少增,表外融资占比下降,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大幅减少。2014年上半年,全区社会融资规模为1723.58亿元,比去年同期少58.77亿元。从全国来看,社会融资规模达到了历史同期最高水平,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力度较大。
与全国相比,我区社会融资规模主要呈以下变化特点:
1.信贷占比提高。上半年,全区人民币贷款增加1223.64亿元,同比多增82.68亿元;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增加8.73亿元,同比少增4.8亿元。人民币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的70.99%,占比同比提高6.98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同期16.69个百分点。这表明贷款仍是我区实体经济的最主要融资渠道,与全国差距仍然较大。
2.金融机构表外融资下降。主要有三项,即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和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上半年这三项合计融资168.52亿元,同比少增79.73亿元,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的9.78%,占比同比下降4.15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同期14.82个百分点。这表明,年初以来加强表外业务监管的政策措施成效显现,与全国情况趋同。
3.股票融资大幅下降。上半年这两项合计为287.37亿元,同比少43.31亿元,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的16.67%,同比下降1.88个百分点,全国同期这一占比为14.27%。其中,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规模大幅减少,仅2.37亿元,同比减少118.01亿元。这表明,内蒙古地区市场配置资金的作用具有不稳定性,往往依赖于一两个企业在A股市场上的单次融资行为,造成股票融资量大起大落。
二、信贷结构总体趋于改善,小微企业信贷提升空间较大
上半年,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4253.98亿元,同比增长14.49%,高于全国同期贷款增速0.49个百分点,贷款余额居全国第22位,较去年同期下降1位,同比增幅居全国第19位,较去年同期下降5位。信贷结构趋于改善。
1.贷款增速处于西部地区偏低位次,仅高于云南和重庆。从全国来看,信贷资金持续向西部倾斜,西部地区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6.6%,增速比东部高4.7个百分点,比中部高0.8个百分点,内蒙古增速低于西部水平2.11个百分点。从区域内贷款结构看,新增贷款集中于呼和浩特市和蒙东地区,信贷不平衡状况尚有较大的改善空间。
2.中长期贷款增长平稳,余额同比增长10.92%,增速与上年持平,低于全国0.68个百分点;新增中长期贷款同比增幅较全国差距较大,相差37.21%。
3.全区小微企业贷款较快增长,2013年以来首次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上半年全区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390.52亿元,同比增长15.12%,比大型企业贷款增速高14.91个百分点,比中型企业贷款增速低19.34个百分点,比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0.63个百分点。从全国的情况来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及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我区的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低于全国0.58个百分点,中型企业贷款增速较高。我区的大型企业多数是煤电类能源企业,受近年来价格下行和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大型企业贷款呈现总体收缩走势,我区小微企业贷款上半年实现了稳步增长,但与中型企业贷款增速差距较大,与全国情况亦形成反差。当前,内蒙古仍然需要加大力度贯彻定向支小的政策取向,切实满足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
4.涉农贷款较快增长,余额同比增长18.26%,增速比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3.77个百分点,高于全国1.66个百分点。新增额占各项贷款的比重为47.59%,支农力度较大。
5.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快速增长,大幅超出全国平均增速。全区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余额同比增长82.58%,高于全国40.28个百分点。其中,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快速增长,余额同比增长106.39%,高于全国38.99个百分点。
三、政策建议
1.切实降低融资门槛,惠及实体经济。7月23日,李克强总理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多种措施并举,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7月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已4次提及“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要加强金融体系竞争活力,增加有效金融供给,实现融资主体和金融产品多样化。在金融服务方式上各家银行需缩短融资链条,清理不合理收费,增强金融服务效率。在市场竞争中确定合理利率水平,使利率定价更加贴进市场多层次需求。
2.在区域范围内侧重发挥货币政策调结构的作用。央行分支机构在贯彻落实货币信贷政策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发挥货币信贷政策调结构的作用。充分运用好总行授权的货币信贷政策工具,立足内蒙古地区实际,提高信贷调控的科学性和灵活性,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信贷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就业创业、安居工程和三农三牧等民生领域的支持力度。
3.增强市场配置资金的稳定性。一方面,要继续发挥信贷的支持作用,保持信贷持续增长;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在当前表外融资日趋规范的情况下,积极发挥其他渠道融资作用。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私募债,逐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全面培育后备上市企业,积极推动内蒙古地区企业进入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四板市场)进行融资,使市场配置资金的稳定性增强,实现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杨再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