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碳排交易市场仍遇

2014-11-12 00:17冷迅羽
环境 2014年10期
关键词:交易市场交易

冷迅羽

2013年,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5个碳排交易试点先后启动,2014年碳交易在各地继续推进。然而,调查发现,各大交易所交易量小甚至断断续续的现象普遍存在。专家指出,交易体系不完善,碳价得不到真实反映,企业参与度低等问题亟待解决。中国碳交易市场仍举步维艰。

中国是全球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虽然没有减排约束,但中国被许多国家看作是最具潜力的减排市场。2004年起,以各种排放(减排)配额为主的交易与以减排项目为标的买卖同时逐渐做大,催生了一个交易规模达1180亿美元的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五年时间增长超过百倍。然而,当《京都议定书》的正式实施以及欧盟减排交易机制(ETS)第二阶段于2009年进入第二个年份,当金融危机以摧枯拉朽之势在诸多行业洗牌,碳排放交易市场亦不能独善其身。尤其是在2012年《京都议定书》到期后,相关政策尚未有定论的背景之下,中国碳排放交易一度陷入困境。

市场混乱,急需正规平台

“现在中国的很多企业已经开始考虑是否要退出这一行业,因为前景十分不明朗。”CDM项目开发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如是说。2009年,该公司开发或协助开发了超过150个CDM项目,进入联合国CDM项目开发20强。然而他表示,当时中国企业布局低碳经济,更像一个逐利的“土财主”,很多人对这个行业并不了解,只想挣钱,随便找几个人,弄点钱注册一个公司,然后来做这个事情,结果很难将一个项目从头做到尾。

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在于中国虽然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排放权供应国之一,却没有一个像欧美那样的国际碳交易市场,不利于争夺碳交易的定价权。中国处于整个碳交易产业链的最底端。由于碳交易的市场和标准都在国外,中国为全球碳市场创造的巨大减排量,被发达国家以低价购买后,包装、开发成价格更高的金融产品在国外进行交易。

正因如此,从2009年开始,国内对于要进一步确定市场秩序,将国内的碳交易市场平台完全打造起来的呼声就已经很高。当时已有不少的专家指出,以后国内自身的碳交易市场发展将是一个绝对趋势,需要尽快完善国内的碳交易体系,让市场充分活跃。

千呼万唤的碳排放交易平台遇冷

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意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启动交易的试点都是由政府将碳排放量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纳入管理,在一定的规则下向其分配年度碳排放配额,排放单位可以通过市场购入或售出不足、多余的配额以履行碳排放控制责任。

国家启动碳排放权交易的初衷是以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2013年6月18日,随着深圳碳交易平台的正式上线,中国的碳交易市场正式开始运行。

然而,在首日成交2万多吨,成交金额61万多元后,深圳碳市场第二天就没有了交易,这种状态持续了近两个月,直到8月5日才又有了26万多元的交易。这种开市之后不久便没有交易并且断断续续的情况在各个交易试点普遍存在。就线上交易来看,北京碳市场运行第一个月成交额仅13万多元;广东省以探索一级市场碳配额拍卖为特点,而二级交易市场继开市首日和次日的720多万元成交量后一直没有线上交易,直到2014年3月11日才再度“开张”;相比广州的首日交易量,开市最早的深圳2013年半年的总成交额也不过1300万元。

虽然各交易所交易量不大,但是价格变化却不小。例如深圳碳的起始价位是每吨30元左右,经过两个月的“空窗期”,其价格上演了“过山车”:10月17日以130.9元收盘,而一个月后的11月21日,该价格又跌到54.68元,之后保持在70-80元。

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会员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中心天津分公司的一位客户经理告诉媒体,碳的高差价给投资者的入市判断出了难题,而且断断续续的交易也不利于寻找真实合理的碳价。

欧盟模式不能照搬

事实上,对于在2013年中国全面启动七省市的总量限制碳排放交易,业内人士早就抱有疑问,认为这一进度有些超越其预期。

资料显示,到目前为止,全球规模最大、最为成功的碳交易市场是欧盟的碳排放交易机制(ETS),并且在未来许多年内,这种地位仍将保持下去。ETS创立于2005年,从那时起到2009年,碳排放交易实现了爆炸式的增长,但目前增长有所放缓。不少专家曾呼吁,国内的碳排交易或许可以借鉴欧盟模式。

诚然,碳排放交易机制确实能够给予中国的碳排交易市场以一定的启示,但是中国自己需要摸索的道路却仍然漫长。“《京都议定书》1997年签署,到2005年才正式生效、启动,前后花了8年的时间。而从《联合国框架条约》,到《京都议定书》,又花了7年时间,相当于前前后后花了一、二十年的时间,各个国家减排多少,怎么计算,才最终出来,可见要建立体系有多难。”一位熟知国际碳减排权交易的人士为媒体提供了一组参照数据。他表示,中国国土辽阔、人口众多,每个省的规模几乎都相当于欧洲的一个国家,这不像丹麦这样的欧洲小国家,它们确立体系是很容易的。“外国的经验能否引入,在这个问题上,像国家发改委气候司、清华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都在努力。不管是ISO14064还是2450,这些涉及到碳盘查的,以及像CDM这些,都是国外研发的,有些地方并不适合中国,很多地方并不细致。”

此外,相关专家还表示,欧洲经济已经发展到了成熟阶段,它站在顶点,往下削减排放量很简单。但中国还在发展过程中,得综合考虑经济增长空间、就业等问题,情况复杂得多。再者,中国各个区域、行业发展都不平衡,怎么实现减排的公正以及如何分配还是个问题。如果碳减排再涉及到各行各业,就必须把行业甚至区域之间的公平性也考虑进去。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有人把数据比喻成碳交易实施开展的“米”。 总量目标设计、企业配额分配等等,都需要全面、完整、可靠的数据作为依据。endprint

来自天津发改委官员的描述,是这一问题的生动写照:“自上而下算出来的数,和自下而上算出来的数,对不上。行业协会报上来的数,和排放清单的数,也对不上。”这是统计口径和渠道不同的必然结果。

但企业数据没有分项计量,在能源审计尚不普及的今天,核查难度极大。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设立节能监察中心,监督重点用能企业填报其用能状况,并定期向主管单位汇报,例如广东省每三月申报一次,而上海则是一个月申报一次。

企业、设施层面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计算方法、数据汇报如何相互协调,避免给企业增加额外的负担、合理引入第三方核查机构,都是课题。

长远来看,数据基础的建立不是单单服务于碳交易,而是可以藉由碳交易逐步建立,并且同其他旨在完善气候和能源数据的工作协调进行。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建立、能源审计数据获得和核查等。

没有扎实的企业排放数据基础,分配总量控制指标也会“无从下手”。一位地方发改委官员认为:“二氧化硫交易一直没有做起来,有理论,没有实际交易,就是因为没有法律依据、没有管理办法。碳交易的管理应当上升到法律层面,由人大来立法。”并且“通过顶层设计统一核算标准”。

“一家管碳,一家管能源”

中国自1949年以来,工业企业一直归口在工信部管理,传统的节能工作是其中毋庸置疑的内容。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属的各地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一般都主管着节能技术中心等传统能效管理业务部门。

发改委由于统筹管理项目的行政定位,而被赋予了环境资源方面的职能,设有环境资源司。随着应对气候变化问题重要性的凸显,原来设在发改委的应对气候变化办公室升格为应对气候变化司,与之直接相关的碳减排相关事务,也就很难与发改委剥离得开。在有些省市地区,如广东省、天津市等,就形成了经信委和发改委“一家管碳,一家管能源”的格局。当区域排放控制被提上日程,就很难避免协调难度的提高,有可能会带来两个目标的“脱节”,也可能使总量目标的强制性打折扣。

试点城市官员经常抱怨,很多城市的能耗数据在经信委,但负责节能减排工作一般在发改委,牵头碳交易试点工作的发改委并不能“顺畅”拿到重点用能企业的能耗数据。

因此,两家管理机制给试点碳交易市场推进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与此相反,美国、欧盟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则有相对独立的部门负责气候变化工作,而且部门之间协调得比较好。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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