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上午,佛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正式挂牌成立,成为广东省首支在经侦部门组建的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专门队伍。今后,该大队将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对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重拳打击。当天同时挂牌的还有顺德区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中队。
根据佛山市委、市政府的批复,市公安局在经侦支队设置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各区分局(公安局)在经侦大队设置环境犯罪侦查中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8条规定的破坏环境保护犯罪活动进行立案侦查。其中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环境犯罪侦查大队负责指导各区及侦办跨区、专项或上级督办的涉及污染环境案件;各分局(公安局)经侦大队环境犯罪侦查中队负责侦办辖区内污染环境案件。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