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伟
近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布了首批13宗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详见内文28页)。据悉,2013年以来,全省环保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00宗,各地法院已判决21宗,入刑34人。省环境保护厅表示今后还将陆续公布相关案件,发挥案件警示震慑作用。
古语云:治乱当用重典,当前要用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去年6月,两高司法解释明确界定了14项“严重污染环境”行为,这使得环境违法入罪门槛大幅降低,各地移送公安机关的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显著增加。明年1月1日将实施的新环保法,更是作出了“以日计罚”、“处罚不设上限”的新规定。无论是承担巨额罚款,还是身陷牢狱之刑,都将给污染企业者带来无法承受的痛,这为从重从快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提供了立法保障。
徒法不足以自行。没有严格的执法,再好的律法也只是一纸空文。目前,广东环保执法处于“全覆盖”和“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更是形成日间巡查、夜间执法、零点行动、假日执法等时间错位的执法模式,可谓是织起一张令污染犯罪无所遁逃的法网。面对如此严苛而无死角的监控,无证无照、偷排超排企业无疑是到了四面楚歌、进退维谷的境地。其次,多部门联动,更是让“环保警察”和“环保城管”应时而生,全面提升了环保执法效率和威慑力,加大了对污染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此外,广东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也日益完善,真正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立案一宗,审判一宗,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真意。
严明的律法足以震慑犯罪,高压的执法令污染者罪有应得。今天的环保执法严打严罚是为了让企业警醒,这决不是一时“风暴”,而是未来的“新常态”。如若有人心存侥幸、以身犯险,必将会被捉现行、受绳以法,付出其难以想象、难以承受的代价。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