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莹
摘 要 教育目的是为了促进幼儿的发展,而幼儿发展核心是其主体性发展,它是教育的基本内容。然而很多教师在实践中教育权利使用并没有建立在促进其主体性发展基础上,反而利用其教育权利限制了幼儿主体性发展。因此要实现其发展,必须实现教育权利和幼儿主体性发展的统一。因为在一个处处感受到教师权威性和处处充满指令的环境中,幼儿的主体性是无从谈起的。
关键词 教师教育权利 幼儿主体性发展 统一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识码:A
1 教师教育权利与幼儿主体性发展的关系
1.1 主体性缺失——教师教育权利的不合理利用
幼儿主体性发展只有在社会民主平等的情境下才能形成。它是人的本质特征,但它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的活动中逐渐确立的。教师应该为其创设宽松民主的氛围,让其主动学习来获得主体性发展。然而很多教师在实际教学中总是利用自己的教育权利和权威去要求幼儿,限制其自由。在一个处处感受到教师权威性及处处充满指令的环境中,幼儿主体性存在严重缺失。
1.2 主体性发展——教师应扮演的角色
为了促进幼儿主体性的发展,教师应当成为幼儿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以及引导者。在教育过程中为幼儿学习提供支持以及帮助,与幼儿一起游戏和活动,从而来促进幼儿更好地发展。以上三种角色肯定是不能截然分开的,他们是在师生互动的过程中动态地共同来实现的,而且教师的不同角色都是为了实现同一个目标,那就是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地发展,其核心也就是促进幼儿主体性的发展。
1.3 教师教育权利与幼儿主体性发展的关系
为了使幼儿主体性得到更好的发展,教师教育权利的使用必须建立在促进幼儿主体性发展的基础上。而不是过度使用教师权利,利用教师权威以及指令来限制幼儿的自由,甚至是无视幼儿的权利和人格来严重阻碍幼儿主体性的发展。
2 在教学中如何正确处理教育权利与幼儿主体性发展
2.1 要尊重幼儿的兴趣和需要
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说过:“没有丝毫兴趣的强制性学习,将会扼杀幼儿探求真理的欲望。”在活动中教师要促进幼儿主体性的发展,就必须要了解和尊重幼儿学习的兴趣和需要以及肯定幼儿在活动中的积极探索的精神和丰富的想象力。从幼儿的兴趣点出发来开展一系列他们会感兴趣的探索性活动。只有这样幼儿主体性在活动中才能得到了更好地发挥和发展。因此一定要在课堂教学中尊重幼儿的兴趣和需要,从他们的兴趣和需要出发去组织教学,而不是仅仅利用教师教育权利和权威,只有这样去做,幼儿的主体性才能得到更好的发挥和发展。
2.2 要创设较开放和自由的活动环境
著名的教育学家陈鹤琴先生指出:“怎样的环境就得到怎样的刺激,得到怎样的印象。”因此只有创设比较开放和自由的活动环境才能保持幼儿游戏兴趣,更有利于他们主体性的培养和发展。开放和自由的活动环境能刺激幼儿创造意识及创造力的发展。因而其主体性才能得到充分发展。因此活动环境要较开放和自由,以幼儿兴趣和需要为基础,适合其身心发展的特点,这样才能让幼儿积极主动地去探索,发挥他们的主体性,这些单凭教师的权利和权威是无法实现的。
2.3 要尊重幼儿的个性与权利,鼓励幼儿主动参与
每个幼儿都有自己的个性,教师应该尊重和接纳,才能使每个幼儿主体性都得到很好发展。幼儿主体性发展只有在民主平等的情境下才能形成,不能处处使用教师的权利和权威,而应当加强师幼之间的对话与交流,成为幼儿学习的引导者和合作者。让孩子主动参与,不能强制他按照教师个人的意愿去活动。教师应该创造和把握每一个能够促进幼儿主体性能得到充分发展的机会,而不是利用其权利和权威限制幼儿的主体性发展,剥夺本能促进其主体性得到充分发展的机会。
3 实现教师教育权利与幼儿主动性发展的统一
3.1 教师教育权利与幼儿主体性发展存在冲突和矛盾
幼儿发展的精神实质就是促进幼儿主体性的发展,它不仅仅是教育的首要任务,而且也是教师教学的目的。非常遗憾的是,很多教师在实践教学当中使用教育权利并没有建立在促进幼儿主体性发展的基础之上,反而是过度使用教师权利以及利用他们的权威和指令。最后却导致了幼儿主体性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阻碍。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要实现教师教育权利与幼儿主动性发展的和谐统一。
客观地说,教师教育权利和幼儿主动性发展之间肯定是存在一定冲突的。因为教育总是带有这样那样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教师为了实现教育和活动的目标,不管幼儿愿不愿意都会利用其权利和权威强制着幼儿去完成来实现其教学的目标。而这样做是不可能发挥幼儿的主体性的,更加谈不上能够促进幼儿主体性更好地充分地发展。因为这样利用教育权利恰恰是对幼儿的主体性发展的严重阻碍。
3.2 如何解决二者的矛盾和冲突,实现二者的统一
(1)主体性是幼儿发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方面。教师要认识到主体性是幼儿发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方面。任何教学都须以发展幼儿主体性为前提和基础。在教学当中,不能为了本堂课活动目标的实现而处处利用教师权利和权威限制幼儿活动和自由,这是不对的。因为本堂课的活动目标也是为了促进幼儿发展,而促进其发展就是充分发展其主体性,而不能为了实现活动目标而实现活动目标,却忘了最本质的教育宗旨是促进幼儿发展,也就是促进其主体性发展。因而教师要时刻谨记:主体性是第一位的,任何活动都是为了促进其主体性发展。而不能颠倒过来,为了活动目标来牺牲幼儿主体性发展。
(2)以是否有助于幼儿的主体性发展为基础和前提。教师要明白教育权利的使用是以是否有助于幼儿的主体性发展为基础和前提的。教师教学的宗旨是促进幼儿的主体性发展,但不能为了教学,处处使用教师权利和权威,而不管幼儿主体性是否得到了发展。教育权利的存在是为了保证幼儿主体性的发展,持续促进主体性的发展,而不是为了体现教师的地位和权威的。因此,教育权利的使用在能保证幼儿主体性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下使用才具备合理性。只有合理地使用教师教育权利,才能更好地促进幼儿主体性的发挥和发展。
(3)教师要努力寻求教育权利和幼儿主体性发展的平衡。教师教育权利和幼儿主动性发展之间是存在一定冲突的。这就要求教师要努力寻求两者的平衡,更好地使用教师教育权利来实现幼儿主体性的发展。要意识到如果教育权利不能最终让幼儿主体性得到发展,那么一切教育工作都是白费力气。只有教育权利的使用能更好地来实现幼儿主体性发展才是合理的。因此要达到教育权利和幼儿主体性发展的平衡,解决二者的矛盾和冲突及实现二者的统一,教师可以利用其教育权利来营造一些能够促进幼儿主体性发展的活动和环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