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涅槃:《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诞生记

2014-11-11 09:32张旭东汪勇
党史博览 2014年10期
关键词:经济体制邓小平试点

张旭东+汪勇

1984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初期召开的一次重要全会。以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标志,中国的改革开放进入从农村改革转向城市全面改革的新时期。《决定》破除“左”的思想束缚,总结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经验,在诸如商品经济、价值规律等一些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上实现了突破,就全面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了系统阐述,为开展全面经济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决定》的制定和通过,经历了一个较为曲折的历程,可以说,这一成果既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集中精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逻辑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探索的重要理论成果。

奠基:经济体制改革任务的提出

1978年11月10日至12月15日,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了一次具有转折意义的中央工作会议。在这次中央工作会议上,党在新时期现代化建设和经济改革的基本思想酝酿成熟。会议原定议题为农业问题和国民经济计划安排,以及讨论李先念在国务院经济工作务虚会上的讲话。会前,根据邓小平提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会议先用两三天时间讨论1979年起把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问题。

11月12日,在东北组讨论中,陈云发言,要求发展安定团结以保证党的工作重点顺利转移,提出必须解决“文革”遗留的重大问题和重新评价党的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他的发言获得大部分参会人员的支持,大家积极参与讨论,会议遂突破原定议题。鉴于会议议题转变,邓小平认为原来准备的闭幕会上的讲话稿已经不合时宜。

11月16日,邓小平约谈胡乔木修改讲话稿,胡乔木于19日完成了修改稿。修改稿主要阐述了工作重点转移的意义和怎样实现转移问题,提出要解放思想,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改革不适应生产力需要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

12月2日上午,邓小平又约见胡耀邦、胡乔木、于光远等人,再次谈到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稿问题。此前,邓小平拟出讲话提纲,提纲谈到了解放思想,开动机器;发扬民主,加强法制;向前看,不要一刀切;克服官僚主义;允许一部分先好起来;人员考核和安置等七个问题。其中,在几个方面都谈及经济体制改革。

12月13日,邓小平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闭幕讲话。在讲话中,邓小平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问题。他指出我国经济管理体制“机构臃肿、层次重叠、手续繁杂、效率极低”,并大声疾呼“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针对各种经济体制弊端,邓小平提出要发扬经济民主,改革经济体制,指出,“现在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计划地大胆下放”,“当前最迫切的是扩大厂矿企业和生产队的自主权”。“有必要在统一认识、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之下,在经济计划和财政、外贸等方面给予更多的自主权。”“当前最迫切的是扩大厂矿企业和生产队的自主权,使每一个工厂和生产队能够千方百计地发挥主动创造精神。”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实际上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报告,讲话奠定了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思想基础。

有了中央工作会议的充分酝酿和思想准备,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全会根据邓小平此前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精神,顺利地实现了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完成了党的政治路线拨乱反正。全会在经济建设问题上,明确提出改革开放的方针,制定了一些政策,指出必须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注意量力而行,解决好国民经济重大比例严重失调的问题。要从纠正急于求成的错误倾向等问题出发,采取一系列新的重大措施,对陷于失调的国民经济比例关系进行调整,对权力过分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着手认真改革。要求有领导地大胆下放经营管理自主权,大力精简经济行政机构,按经济规律办事,解决党政企不分、以党代政、以政代企的现象,并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努力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大力加强实现现代化所必需的科学和教育工作。全会确立了新时期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重要方针,标志着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实现了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重大转折。新时期经济体制改革就此发轫。

破冰:以农村改革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的肇始

中国新时期经济体制改革首先破冰于农村。1978年底,安徽省凤阳县和肥西县农民开始进行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的农村改革试验,得到安徽省委的坚决支持和正确引导。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突破了人民公社下“一大二公”的农村经济体制,充分调动和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业生产力,迅速发展到全省并在全国产生了积极影响。

在邓小平等中央领导的关注和支持下,以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迅速兴起。中共中央以农村改革为重点,从1981年的“四号文件”起,在1982年至1984年,连续三年下发关于农业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发展商品经济,振兴农村经济。在党和国家政策支持下,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步伐加快,在全国各地普及开来并迅速取得成效。据统计,到1983年底,全国包产到户的覆盖面达到95%。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业大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升,购买力显著增强,而作为农村商业主渠道、国家“独家经营”的供销合作体制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需要,改革商品流通体制被提上了日程。

同时,被邓小平称为“农民的又一伟大创举”“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最大的收获”的乡镇企业异军突起。这些乡镇企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遍布多种行业,既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也推动了农村城镇化进程。更为重要的是,乡镇企业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国家投资建设,投资主体单一、投资领域狭窄、效率欠佳的工业化发展模式,为整个工业化发展提供了新的方向。endprint

在农村改革不断深入发展的同时,城市也开始了改革试点。以扩大城市企业自主权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也开始起步。1978年10月,四川省委在成都无缝钢管厂等6家企业进行扩大自主权的试点,由此拉开了我国搞活企业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1978年12月13日,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式上,邓小平对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做法给予了明确肯定。

1979年1月,在总结6个试点企业经验的基础上,四川省委、省政府经过反复酝酿,通过了《地方工业扩大企业权力、加快生产建设步伐的试点意见》,具体规定了企业扩权急需落实的14项政策和措施。同时,把试点企业从6家扩大到100家工业企业和40多家商业企业。经过改革试点,实践证明,各试点企业呈现出巨大的活力,取得的效果超出预期。据1983年7月3日的《人民日报》报道:四川省参加扩大自主权试点的84个地方国营企业,1979年一年上缴国家利润1.3亿多元,比没有扩权的1978年增长24.2%。与此同时,试点范围也在不断扩大,197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把扩权试点企业扩大至1600家,涵盖上海、四川等省市。

1980年6月,企业试点范围再次得到扩大,全国共计6600家大中型企业开展了试点。企业扩权试点取得了显著成绩,计划经济下国家对企业管得过死过多的状况得到一定改善,激发了企业生产积极性,企业效益和利润得到提高。但同时,由于传统计划经济模式根深蒂固,在扩权试点中,改革与旧有体制之间的矛盾也显露出来,如在企业利润分配方面,企业的自主权过小,按照原有分配政策,先进企业提取利润的比例反而要小,出现“鞭打快牛”等弊端。

在企业扩权试点的同时,这一时期,经济领域改革也逐步展开。从1978年底起,我国相继进行了一系列涉及中央同地方、中央同企业等内容的财政体制、商业体制、劳动就业体制等方面的初步改革,这些改革改善了中央与地方、企业的关系,调动了地方、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是新时期改革旧有体制、建立有中国特色经济体制的有益尝试,为进一步深化全面经济体制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同时,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也暴露出各领域改革单兵突进、改革不配套带来的问题和弊端,这些都为开展全面经济体制改革,制定全面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提出了现实要求。

突破:制定《决定》的条件逐渐成熟

随着以农村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改革不断推进和深入,全面经济体制改革逐渐成为共识。邓小平、陈云等在不同场合提出关于全面经济体制改革的思考,制定《决定》的条件逐渐成熟。1979年2月22日,李先念在听取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关于全国分行长情况汇报时说,陈云同意在计划经济的前提下,搞点市场经济作为补充。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是个补充,不是小补充,是大补充。

3月8日,陈云撰写了关于计划和市场问题的提纲,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中计划和市场的关系作了比较系统的阐述,其中指出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必须有两种经济:一是计划经济部分,二是市场调节部分。前者是基本的、主要的,后者是从属的、次要的,但又是必需的。在今后经济的调整和改革中,计划和市场这两种经济的比例的调整将占很大比重。

1981年9月2日,陈云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对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作了强调,指出目前进行的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它的意义不亚于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

1984年2月24日,刚从广东、福建视察回京的邓小平在同胡耀邦、万里等人的谈话中要求坚持对外开放,做好特区工作。他指出,“我们建立经济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个指导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邓小平指出了特区在对外开放中的重要作用:“特区成为开放的基地,不仅在经济方面、培养人才方面使我们得到好处,而且会扩大我国的对外影响。”他强调为了扩大对外开放,必须继续扩大特区:“厦门特区地方划得太小,要把整个厦门岛搞成特区。”“除现在的特区之外,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港口城市,如大连、青岛。这些地方不叫特区,但可以实行特区的某些政策。我们还要开发海南岛。”

根据邓小平讲话精神,3月26日至4月6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形成了《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纪要》提出“进一步解放思想,克服‘左的思想影响和闭关自守、自给自足的经济观点,加快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的步伐”,决定“进一步开放天津、上海、大连、秦皇岛、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和北海等十四个沿海港口城市”。在开放的14个沿海港口城市实行若干扩大地方权限和给予外商投资者优惠政策和措施。同时,要求“这十四个港口城市的进一步开放,应当同内部的改革相结合,在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走在前头”。

5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该《纪要》。14个沿海港口城市的开放,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迈出新的步伐。5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认真搞好国营工业企业领导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对企业生产经营体制改革作出重要规定,指出在适当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同时,实行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工作厂长(经理)负责制,以改变国营企业存在的无人负责的突出问题。《通知》在改革企业生产经营体制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扩大对外开放和改革企业生产经营体制取得进展的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武汉、沈阳、南京等城市也开始了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试点。

6月,武汉市在综合改革中采取“敞开城门、两通(交通与流通)突破”战略,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重视运用价值规律,在全国大城市中率先放开蔬菜市场价格。

7月11日和13日,国务院相继决定在沈阳、南京和大连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并赋予大连市省级经济管理权限。

1983年下半年起至1984年,在邓小平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讲话精神指引下,我国对外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出现良好发展局面,为以城市为重点的全面经济体制综合改革提供了良好环境和基础。同时,形势的发展也对全面经济体制改革提出了迫切要求。中共中央制定一个全面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对下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和目标,成为上下共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业和工业企业等各领域的改革实践,为制定文件准备了良好基础,适时制定、出台《决定》的主客观条件已经具备。同时,试点工作中积累的一些经验和暴露的一些问题,也为《决定》的起草、制定提供了丰富资料和素材。endprint

绽放:《决定》破茧而出

对外开放的深入和经济体制改革试点的推动,使得经济工作重点转向城市的全面改革成为迫切需要。1984年5月15日,当时的国务院总理在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今后的经济工作中,要着重抓好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这两件大事”,决定把经济工作改革的重点从农村转向城市。会议期间,中央决定成立《决定》起草小组。小组成员分别来自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商业部、劳动人事部和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小组成立后随即开始《决定》的起草工作。

《决定》从起草到最终定稿历时近五个月,八易其稿,颇费周折。

刚开始,起草《决定》小组首先初拟出一个共计三部分二十条的提纲,但在制定提纲中,小组对是否发展商品经济存在分歧。后来,小组决定搞两个方案并送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田纪云审阅。经过讨论,最后两个方案合二为一,合并后的方案综合各方意见,草列了一份有十几条内容的提纲。但提纲中对《决定》中提不提发展商品经济等问题依然存在着争论。鉴于小组内部意见不能一致,小组趁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会之机,邀请部分人大代表举行了五次座谈会,直接听取各方代表对起草《决定》的意见。座谈会上,一些省市领导人及部分代表谈了对制定《决定》的看法,意见高度一致,都赞成中央出台一个改革指导性文件,其中以宝钢为主的基层代表的改革要求尤为强烈。

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后,起草小组开始撰写工作。对于这一文件,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非常重视,他要求稿子要写得“高”一些,原则一些,要搞出个“历史性的文件”。他还提出可分为改革的必要性、建立一个有活力的社会主义新体制、国企改革、价格改革等八个问题来写。

6月9日,起草小组传达了胡耀邦的意见,并以此意见对《决定》作出修改。6月28日,完成了《决定》第二稿,并送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7月初,国家体改委、商业部等部委陆续反馈意见,对《决定》内容提出修改意见。7月13日至26日,起草小组再次邀请国家物价局、劳动人事部、国家科委、教育部、国家计委、国家经委等部门,听取他们对起草《决定》的意见。与此同时,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召集有关部委负责人开会对第二稿进行了讨论。根据讨论意见,起草小组修改了第二稿,在7月23日完成了《决定》的第三稿。但这一稿件在商品经济问题上依然没有突破。7月29日,起草小组前往北戴河向胡耀邦作汇报,胡耀邦听后很不满意,认为提纲没有突破原来的框框。他强调这是个历史性文件,一定要写好,提出要写进发展多种经济成分。根据他的提议,起草小组班子进行了调整。部分人员回原单位,另调林涧青、郑必坚、林子力等人参加起草小组。调整后的起草小组不久提出了新提纲。对于新提纲,胡耀邦表示基本同意,并逐条提出指导意见,要求起草小组在8月20日前拿出新稿子。

8月15日,起草小组成员完成第四稿。8月29日、30日,当时的国务院总理和胡耀邦分别接见起草小组成员,他们对第四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强调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既是计划经济又是商品经济,要求在总结前几年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有所突破、有所前进。根据两人的意见,起草小组再次修改《决定》,在9月5日形成了第五稿。这一稿,在9月8日召开的中央书记处会议上经过讨论,同意提交中央领导讨论,并交地方大企业负责人、理论工作者讨论修改。会上,胡耀邦还提出要充实计划、价格、领导等三个部分内容。会后,起草小组对这三条内容作了进一步的阐述。

9月11日至20日,中央委员、中纪委委员、中顾委委员分组讨论了《决定》草稿。与会人员一致表示拥护中央关于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决策。其间,当时的国务院总理写给胡耀邦、邓小平、李先念、陈云四位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中三个问题的意见》在会上进行了传达。《意见》在关于计划体制改革中提出实行计划经济,市场调节、缩小指令性计划,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运用价值规律为计划服务等四个方面的观点,获得邓小平等人的赞成与支持,他们还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9月19日,胡耀邦再次召开起草小组会议,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意见。会后,起草小组第五次修改稿子,于9月25日完成第六稿。接着,对于第六稿中个别文字、提法,起草小组反复推敲、修改、提炼,形成了第七稿,报送中央政治局几位常委审阅。

1984年10月1日,在新中国成立35周年庆典上,邓小平明确指出:“当前的主要任务,是要对妨碍我们前进的现行经济体制,进行有系统的改革。”10月6日,邓小平在会见参加中外经济合作问题讨论会的全体中外代表时说:即将召开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的主题,就是城市和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将在中国的历史发展中写上很重要的一笔。10月8日,胡耀邦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会上传达了邓小平对《决定》第七稿的电话意见:“文件看过了,写得很好。”会上陈云也指出,“这个文件非常重要,是一个很好的文件,我完全拥护”。与会人员对文稿中一些提法展开讨论,提出自己的看法,对稿件的继续修改提出建议。经过广泛讨论,会议原则上批准了这个稿子。会后,根据各方面的意见,起草小组经过修改,形成第八稿,提交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审议。10月20日,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对《决定》进行热烈而认真的讨论,最后一致通过了《决定》。

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改革开放初期指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它也是集中全党集体智慧、总结改革开放5年多的实践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产物。《决定》在许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上实现了突破。《决定》公布后,在海内外影响巨大,推动了中国改革开放从以农村为主向以城市为重点的全面经济体制改革的转变,标志着我国的改革开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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