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雨
[摘 要]在史学研究中,北方游牧民族文化史至今仍然是一个易被人忽视的领域,资料匮乏,成果较少,在历史的长河中,北方游牧民族创造过多姿多彩的文化,这些应当被后人牢记。因此本文选取北方民族历史上的三个有代表性的民族:匈奴,乌桓,鲜卑。针对他们的婚姻习俗,结合历史资料和自己的一点学习心得,简单的进行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匈奴;乌桓;鲜卑;婚姻;风俗
一、匈奴的婚姻习俗
对于匈奴的婚姻习俗,《史记·匈奴列传》[1]的记载最为可信:“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嫂妻之”这也就是所谓的收继婚,其中最有名的莫过被称作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之一的王昭君的例子,王昭君在西汉元帝时期出嫁匈奴,成为呼韩邪单于的阏氏,并生下一子,两年后呼韩邪单于去世,王昭君要按照匈奴习俗,嫁给新即位的单于复株累单于(雕陶莫皋),昭君本人虽不情愿,曾经上书给汉成帝,请求回归中土,但在汉成帝的敕令下又不得不作罢,可见这一风俗影响之深。汉王朝嫁昭君与匈奴,除了维系和平之外,还有一种政治上的安抚和笼络,如果呼韩邪单于去世之后,昭君回归中土,那么这种安抚和笼络就将宣告结束,只有这种收继婚习俗,才能保证老单于去世后,昭君嫁给新单于,汉王朝对匈奴的安抚和笼络才可以得以维持,所以说本身匈奴的收继婚习俗就有着很强的政治色彩和意义,它与政治息息相关[2]。
对于北方游牧民族来讲,人口,士兵数量,劳动力都是非常珍贵的,若让丧偶的妇女改嫁到本族,而不是守寡,她可以继续生育,人口可以继续繁殖,无疑是延续本族生命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保护本族内原有财产的一种合理有效的方法,但若丈夫不幸去世,妻子如果改嫁到其他家族,那么男方家族的势力必然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失,这种损失包括人口,财产,劳动力等等。所以说匈奴的收继婚习俗与匈奴社会的发展,人口的繁衍,政权的延续密切相关。
通过以上对匈奴婚姻习俗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匈奴以收继婚有着其社会意义,与社会发展,人口繁殖,政权延续息息相关,收继婚习俗是匈奴在特定时代的特定产物,它有着自己存在的理由和意义,也有不完善之处,与中原王朝的婚姻习俗不同,不能以特殊标准对其要求。
二、乌桓的婚姻习俗
关于乌桓的婚姻习俗,在乌桓社会中同样实行着收继婚习俗,这一点与匈奴大致相同。关于收继婚这一习俗在论述匈奴的婚姻习俗中已经提及,故不赘述。
此外乌桓的婚姻习俗还有一些自己的特色,这些是匈奴社会中所没有的。例如《三国志乌桓鲜卑东夷传》[3]提到,乌桓人在正式的嫁娶之前,常常有私通的习惯。中原传统文化对此也是绝对不能相容的,不符合中原文化的纲常伦理,常常被社会所不齿,但是这一婚姻习俗客观上包含了一定程度的自由和开放成分,男女可以经过私通进行交往,而非包办婚姻,双方可以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有助于婚姻质量的提高。私通习俗和收继婚习俗一样,在乌桓族逐渐被融合之际也趋于消失。它同样是特定时代的特殊产物。
另外在乌桓社会中,男女结婚之后,男子要到女子家服劳役两年,两年之后,妻子家才准备厚礼,把女儿送到丈夫家。这一点则充分显示出了母系氏族社会的残余,另外一个角度也反映出了劳动力在北方游牧民族中的重要性[4]。这一婚姻习俗在近现代社会中仍然存在。只不过在近现代社会中男女地位趋向于平等。
综上所述,在乌桓的婚姻习俗中除收继婚外,还主要包括了私通习俗和母系士族社会的残余,它们同样和乌桓社会的发展变化息息相关,私通习俗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婚姻的质量,有助于促进乌桓的人口繁衍,民族政权的延续。母家地位高则是传统的母系氏族社会的残余表现,这一现象直到现在仍然不绝。
三、鲜卑的婚姻制习俗
在许多文章和研究中,鲜卑的婚姻习俗,大致被等同于乌桓的婚姻习俗,如果说寻找所谓的不同,似乎鲜卑的婚姻制度相对更为原始和开放。如《后汉书·乌桓鲜卑传》[5]记载:“婚姻先髡头,以季春月大会于饶乐水上,饮宴毕,然后配合”这条史料记载,充分表现出了上述观点。
十六国南北朝时期,鲜卑族建立了多个政权,进入中原后,鲜卑统治者既保留了一些原有的婚姻习俗,也对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改变。这表明了鲜卑政权深受中原文化的影响。代表事例为北魏孝文帝改革时期禁止了同姓结婚[6]。
在鲜卑的社会和家庭中,女性地位较低,在很多情况下被男方劳役和驱使,男子拥有三妻四妾则很普遍。在征战过程中,男子常常把妇女等同于财物,牛马一般掠夺。从更深的角度来探究这一现象的原因,笔者觉得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鲜卑社会需要更多的劳动力进行劳动,男子作为战士,劳动力等,在前线作战或者进行一些繁重的体力劳动。重要性越来越凸显,男子以养家者的身份出现,一个家庭离不开壮年男子,社会自然属性的增强决定着男子地位的提高,男尊女卑这一现象的出现,趋近于中原社会状况,同样有着社会因素。
综上所述,鲜卑的婚姻习俗大致与乌桓相同,比乌桓更加开放,同时鲜卑的婚姻习俗深入中原传统文化的影响并且逐渐向中原民族的婚姻习俗过度,这种过度既有一定的进步之处,也接收到了一些糟粕,男尊女卑的现象比较明显
通过对匈奴,乌桓,鲜卑三个北方游牧民族婚姻习俗的分析,我们可以简单的进行一下比较,匈奴的婚姻习俗以收继婚为主,收继婚习俗同样被乌桓和鲜卑沿用,鲜卑的婚姻习俗大致与乌桓相同,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乌桓和鲜卑相比匈奴的婚姻习俗也有发展,变化和不同。三个北方游牧民族的婚姻习俗既有相同之处,同样也有不同之处。
参考文献:
[1]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2.
[2]林幹.匈奴史[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7.
[3]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82.
[4]马长寿.乌桓与鲜卑[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5]陈寿.三国志[M].北京:中华书局,1982.
[6]林幹.东胡史[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