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国丽
[摘 要]中国文明起源于文字,而文字的起源与我国早期的祭祀密不可分。《说文》的示部字共同体现了古代祭祀神袛的宗教行为,通过对《说文·示部》解读,我们可以看到古人多神崇拜的宗教观念,古人通过祭祀的方式来表达对神的敬畏及得到神的赐福的目的,以此,我们可以看到“宗教”一词的真正含义:即神与人相契的“联系之物”,古人就是通过对宗教的实践来获得超越生命的真正目的。
[关键词]《说文》示部字;宗教; 祭祀;联系之物
《左传·成公十三年》日:“国之大事,在祀与戎。”(1)“祀”即祭祀,“戎”即战争之意。古人将祭祀与军事看做同样重要的两件国家大事,二者都关乎国家的生死存亡,由此可见,祭祀在古代社会里的重要地位。祀是一种存在,是信仰存在的践覆,文字的起源与宗教践覆有着密切的关系,通过对文字的研究反过来深层的宗教意义。许慎的《说文解字》作为我国第一部体大思精的解释文字字形字义的字书,对我们解读文字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一、宗教与文字
《周易》中说:“上古结绳而治。”(2)郑玄在《周易传》中说“事大,大结其绳。事小,小结其绳。”(3)在古代中国没有文字的时候,人们就是用结绳的方法来记事的,遇见大事情就结一个大的绳结,遇到的事情小就结小的绳结,这是最古老的记事方法,但是这样的方法只能满足简单的事件,遇见复杂的事件这种方法就用不上了。于是,古人采用了另外的一种办法,在龟骨上把事物刻下来,这样就形成了早期的文字——甲骨文。甲骨文是象形文字,是古人根据事物的形状刻下来的,是古人在进行祭神袛的时候用于占卜记事而刻(或写)在龟甲和兽骨上的文字,这个时候的文字只是一些简单的符号或者象形文字。《易·系辞下》说,“古者包牺(伏羲)氏之王天下也,抑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4)这段话是演绎《易》的易理,是创造汉字的原理。“象”即象形,象物体之形,是六书造字法之一。“日、月、木”等属于象形文字,是造字的基本部件。用这些基本部件,产生各种各样的“象”,创造出更多的字,如:木(木)在木的下面加一横即是“本”,在木上面加一横即是“末”,在木中间加一点即是“朱”。苟子认为,“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壹也。”(《苟子·解蔽》),许慎在《序》中发展了荀子的文字起源论,《说文解字·序》说“仓颉之初作书也,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5)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仓颉开始造字的时候,大概是按照万物的形状临摹,所以这种图画符号叫做“文”,这以后,形与形,形与声结合的符号便叫“字”,“文”就是描绘事物本来的形状,“字”的含义是说滋生、繁衍。
由此看来,早期文字的形式主要是象形,文字的起源与宗教是密不可分的,我们甚至可以说文字的起源是宗教的需要。既然早期文字是象形的,以图来记录事件、记录存在的,那么对文字字形字义的解读反过来也能反映一定的存在。
二、许慎的《说文解字》
许慎《说文解字》是我国第一部体大思精的解释文字字形字义的字书,也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字书之一,被清末著名学者孙诒让誉为“字书鼻祖”。(6)其正文以小篆为主,收9353字归纳为540部“分别部据,不相杂厕”。了解一部著作的体系也就掌握了该作品的大概,对《说文》的体系段玉裁给予了极高的评价:“令所有之字,分其部为五百四十,每部各键一首,而同首着则曰:凡某之属皆从某,于是形立而音义易明,凡子必有所属之首,五百四十字可统摄天下古今之字,次前古未有之书。”(7)《说文》始于一而终于亥,部首的形成根据汉字表义的性质,部首是从这些义符中归纳出来的义符系统,如《说文解字》示部字:祭、祀神、社、■、祟、祘、祝等等共同体现了神灵祭祀的文化,它集中的反映一个特定宗教质点,所以将其归为一类。对《说文》540部首间的次第,胡达超认为以形为主,以义为辅,还有就是音相相次(8)。以形为主,以义为辅,就是说形次和义次都不是绝对的,如: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天干)、(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地支)及四、五、六、七、九(数字)就不是按形次来排的,如果我们靠形次来查找很费劲吧,这就要通过义次了。但是如“苟”和“鬼”从苟部下次鬼部,通过形次和义次恐怕就行不通了,这时候通过音相gou找gui这就好找多了。以此我们知道《说文》体系应该是以形为主,以义为辅,继而是音相相次。在《说文·示部》中主要是以形次和义次为主。
(一)《说文解字》中“示”字的解读
《说文》“示”,天垂象,见吉凶,所以示人也。从二;二,古文上字。三垂,日月星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示,神事也。凡示所属皆从示。”(9)(神之切)这句话的意思是:上天通过日月星三种天象向人显示吉凶福祸。人通过天象所呈现的征兆来推测时势的变化。示,是神■的事,所有与示部相关的字,都采用示做部首。以此看来,许慎这种解读只是对小篆形的“示”所做的解读。那么“示”的本义到底是什么呢?示最初为象形字,甲骨文的“示”有这样几种写法。形体很像是上古人祭祀用的石台,下面是石柱形,上面是供奉祭品的石台。可见“示”字的本意是祭台(10),可查原文,示字与祭祀密切相关。又根据《说文解字正》说,“示”较原始形体见于的商代甲骨文,作示(《乙》八六七〇)像神主之形,是独立象形字,本义即神主。后来线条化,上部加横画饰笔,中间两旁又加点才形成现在我们看到的“示”。(11)以此看来示字乃是起源于宗教祭祀。
(二)《说文解字》中“示”部字的分类
《说文解字·示部》(以下称《说文·示部》)包括六十三个字,新附四字。“示”部63字中除了礼、社、祭、神、祫、祟、祘、祝这些会意字之外,其他都是形声字。通过义次的考察,本文大致将“示”部分为三类:宗教活动的对象;宗教活动的方式;宗教的目的。
1、宗教活动的对象:“神”、“袛”、“祕”、“祖”、社等
《史记·礼书》:“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12)可见古人崇拜的对象有天、地还有“人”。《说文·示部》:“神”,天神引出万物者也,从示、申。祗--地祗提出万物者也,从示氏声。祕-神也,从示必声。”段注:神秘不可宣泄。祖--祖先,从示,从且,本义:祖庙,是指奉祀祖先的宗庙。社—地主也,从示、从土。《春秋传》曰:“共工之子句龙为社神。”《周礼》:“二十五家为社,各树其土所宜之木。(13)“社”是土神。在我国古代,对超自然界多是用“神”的这个名称来代替。“神”是统称,几乎所有的怪异现象和崇拜物皆可以称作“神”。《礼记·祭法》:“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曰神。”(14)这样我国古代就有很多神灵了。“社”是土神;“稷”是谷神;“祖”是人神,神主就是祖宗的象征物;天上有天神,地下有地神,日月星辰风雨雷电山川河海等等,各种自然物与自然现象都是各有主宰,这主宰者就是“神”。由此可见,我国古人的宗教观是多神崇拜。在我国古代,由于受自然的限制,古人对一切自然现象都感到神秘而恐惧,天上的气象变化、地下的风吹草动、飞禽走兽,都被视为有神灵主宰,于是有灵的观念,为了表达敬畏、赐福,同时也就形成了多神崇拜、多对象祭祀。这就有别于西方的宗教了,西方的“神”只有一个,就是上帝,上帝创造了万物,上帝就是万物的主,而我国天上有天神照俯身照看,地下有地神关照,人间有人神保佑,难怪我国能有太平盛世啊!《说文·示部》:“神”,天神引出万物者也,从示、申。《说文·示部》“祗”,地祗提出万物者也。以此看来,天神、地神都在创造万物,那么主宰这一切的到底是天神还是地神呢?天、地之神又是什么创造的呢?《说文》说:“一,惟初太始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15)天、地之神的创造是“一”,也就是说天、地始于一,天、地从“一”分化出来后,通过不同的方式创造万事万物。综上可见,我国古人的宗教观是多神崇拜,而多神又归宗于“一”,对多少神的崇拜也就是对“一”的崇拜。
2、宗教活动的方式:祭祀类(包括祭祀的种类名称,祭祀的方式,祭祖及其地点,祭祀的礼仪等方面)
祭祀的种类名称:如:祠—春祭日祠。品物少,多文词也。禘—袛祭也。礿—夏祭也。《释天》日:春祭曰祠、夏祭曰礿、秋祭曰尝、冬祭曰蒸(16)
祭祀的方式:禅—祭天。禓—道上祭等等。
祭祖及其地点6字:“■”、“■”、祖、■、■等。《说文》“祪”,祔、祔、祖也。从示危声。祔-后死者合食于先祖。即把刚死的人祭放在宗庙当中,与先人在一起。从示付声。祖--始庙也。甏—门内祭祖先所彷徨。祰—告祭也。祏:宗庙主也。《周礼》有郊、宗、石室。一日:大夫以石为主。段注:“祏”字下日:“宗庙主也”是为转注。(17)古人相信,人死之后其灵魂还在,需要活着的子孙后代供养,人们通过祭祖的一方面对先人的尊重,另一方面以此来获得先人的护佑。其从一定意义上反映了早期宗教庙宇的文化和道德的教化作用。
祭祀的礼仪方面的内容6个字:斎、禋、祭、祀、祡、禷。在古代,祭祀前要整洁衣服,不进酒荤,放松心情以示对神虔诚之心。《说文·示部》:“斎”,戒、洁也。从示。齐省声。段注:“《祭统》日:斋之为言齐也。齐不齐以治齐者也。”这种祭祀的礼仪可以使得祭祀得以规范。“禋”-洁祀也。一日:精意以享为禋。从示,垔声。祭-祭祀也。从示,以手持肉。段注:“统言则祭、祀无别也。此合三字会意也。”(18)祀-祭无已也。从示。已声。根据段注“不已”的意思是“不止”,当祭不止的时候他们也就没有差别了。《孔传》:“祀,年也,夏曰岁,商曰祀,周曰年,唐虞曰载。“就是说,殷商记年时以四时祭祀一周期为标准的,可见殷人对于祭祀活动的重视。■-烧■焚燎以祭天神。禷-以事类祭天神。从示,类声。段注:“凡经传言禷者,皆谓因事为兆,依郊礼而为之。礼以类为禷。《尔雅·释天》:“是禷是禡,师祭也。”所谓师祭,就是军队的祭祀。(19)“禷”是古代因征战出师而祭天。(20)祝——祭主赞词者。“祝”本义为主持祭祀活动的人,也引申为向神祈福、祝福。由此可知,古人对神的崇拜是通过祭祀来进行的。
3、宗教祭祀的目的
有关于不好的事:包括“祸”、“祟”、“祘”、“禁”、“禫”等字;祭祀以时,祭物丰洁,心意虔诚,仪式中礼,神灵就会祜佑,因而得福;反之,则因触犯神灵而受祸,因此祸也从示。《说文·示部》“祸“害也,神不福也。祟—神祸也。释玄应《众经音义》日:谓鬼神作灾祸也。禁--吉凶之忌也。禫—除服祭也;讲祭祀目的类14个:祜、礼、禧、禛、禄、禠、祯、祥、祉、福、祐、祺、祗、禔”。祜-上讳,福也。段注:祜训福,则当于禄、禠等为类。礼-覆也,所以事神致福也。段注:覆也,足所依也。礼有五经,莫重于祭,故礼字从示。禧-礼吉也。段注:“行礼获吉也。禛-以真受福也。《诗》言“福”“禄”多不别。《释诂》禄、福也。(21)禠-福也。祯-祥也。祥-福也。祉-福也。福-■也。祐-助也,《易·系辞》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祺-吉也。《释言》曰:祺,祥也,祺,吉也。祗-敬也。禔-安福也。段注:“禔-安业。本“安”下有福。”
由此不难发现,古人祭祀的目的乃是在于祈求幸福吉祥安康,趋利避害。
三、宗教的原始意蕴
《左传·成公十三年》日:“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古人将祭祀与军事看做同样重要的两件国家大事,二者都关乎国家的生死存亡,由此可见,祭祀在古代社会里的重要地位。“祀”即祭祀,“戎”即战争之意。《说文》“祭”-祭祀也。从示,以手持肉;“祀”-祭无几也。祀是一种存在,是对存在信仰的体现。“戎”是战争之意,《说文》“禷”-以事纇祭天神,《王制》天子将出,纇与上帝,皆主军旅言。凡经传言禷者,皆谓因事为兆,依郊礼而为之。(22)古人因战事出征祭拜天以获得的护佑,所以,即使是“戎”也离不开祭祀。六国文字中的秦系文字是我国文字的正宗,秦石鼓文十篇,按其次内在的次第排列:而师第一(秦襄公护平王东迁洛阳),汧殹第二(文公打鱼),霝雨第三(军队渡河),马荐第四(牧马),作原第五(在高平之地修道,栽树),逜水第六(通过栽树划分区域给天子修住处,嘉树则里,天子永谧),车工第七(打猎),田车第八(打猎),銮车第九(对打猎的总结),虞人第十(祭祀)。从以上亲石鼓的次第看来,秦石鼓文的最终归宗于祭祀,所以归结来看,国之大事也就一件事,就是祭祀。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古代宗教活动“祭祀”为中心,通过祭祀我们能够了解到古人的宗教观,古人通过祭祀的方式表达对神的敬畏及得到神的赐福的目的,以此可知,宗教的本意应该是个动态的词,宗教不是说的而是行的,是依据某种方式而实现某种目的的“行”。(23)祭祀的目的乃是为了获得赐福,表现为人的趋利避害的心理,“利”表现为“福”,《说文》“福”,祐也。“害”表现在为“祸”,《说文》“祸”,害也,神不福也。福的最根本就是生,先有“生”资格,才能谈福,没有了生命,再大的福都与你无关;最大的祸即是生命的终结。所以祭祀其体现的是人对生的追求,死的畏惧,古人们通过“宗教”以祈求生的永久存在,通过信仰这种精神性的存在,并且践覆这种精神性的存在,人超越死使得生命获得终极性的意义和永恒的价值。于此,“宗教”是人通往神的中介,人通过宗教这一“联系之物”达到人神相契。
主要文献参考:
[1]许慎:《说文解字》,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版。
[2]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版。
[3]郭齐勇:《中国古典哲学名著选读》,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版。
[4]董莲池:《说文解字考证》,北京:作家出版社2004版。
[5]单晓琳:《说文解字》“示”部字看上古的自然崇拜,西南科技大学学报2009年2月第26卷第2期。
[6]胡达超:《说文部首体系研究》,现代经济信息2009年03期。
[7]张连顺:《新道学的生死观》(博士论文),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08年。
注释:
(1)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成公十三年》二,北京:中华书局,第860页。
(2)《说文》示部祭祀的文化内涵。
(3)同上。
(4)郭齐勇:《中国古典哲学名著选读》,北京:人民出版2005版,第50页。
(5)许慎:《说文解字》,北京:中华书局1963版。
(6)赵云涛:《试从《说文解字》示部字看我国古代祭祀文化》,宜宾学院学报第2009年7期。
(7)王世伟:《《说文》部首“同部异分”析》,四川图书馆学报1985年02期。
(8)胡达超:《说文部首体系研究》现代经济信息2009年03期。
(9)许慎:《说文解字》,南京:凤凰出版社2012年2月第2版,第1页。
(10)姜栋:《从“礼”字管窥中国传统法文化中的“礼”的起源》河北法学2011年2月第29卷第2期。
(11)董莲池:《说文解字考证》,北京:作家出版社2004年12月,第2-3页。
(12)单晓琳:《说文解字》“示”部字看上古的自然崇拜,西南科技大学学报2009年2月第26卷第2期。
(13)许慎:《说文解字》,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以下字形字义未做注明均引自《说文·示部》)。
(14)《礼记·祭法》。
(15)许慎《说文解字》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版。
(16)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版,第30页。
(17)同上。
(18)同上。
(19)同上。
(20)同上。
(21)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版,第(30页。
(22)同上。
(23)张连顺:《新道学的生死观》(博士论文),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