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广丽
[摘 要]文物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遗物、遗迹,是祖先给我们留下的宝贵遗产。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我们可以从中若隐若现地体会过去的光阴。因此,无论你是文物工作者,还是一个普通的公民,都应该具有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
[关键词]文物;保护;形势;措施
一、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一是文物历经过时光的洗礼。文物是人类历史文化遗存,不同历史时期人类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物体或物品,以不同的形式保存和传留至今,品类庞杂,内容广泛。时代或年代不同,质地不一,种类众多,功能各异,仅以质地而言,就有石器、玉器、陶器、铜器、铁器、瓷器、骨角牙器等。按时代对中国文物分类,总的可分为古代文物和近现代文物。在古代,一般按朝代划分,不是按纪年划分,对文物也是按朝代归类。按照存在形态,又可将文物分为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主要是指馆藏文物和流散文物,它们体量小,种类多可以收藏于馆内,并轻易移动。不可移动文物基本上都是文物史迹,如古遗址、古墓葬、近代现代重要建筑、纪念地等,都属于此类。这些史迹一般体量大,不能或不宜整体移动,如河南省三门峡虢国博物馆、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中共中央旧址。无论文物以何种形式的出现,它们都像女子十月怀胎,历经的过程是那么的不容易,但一朝分娩则令世人惊叹。
二是文物受到了多次的劫难。文物作为传承历史的重要符号,经受了时间、环境、人为等因素的影响,甚至受到了国内不法分子和外国侵略者的疯狂掠夺。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中国大约有160余万件国宝级的珍贵文物流失海外,被世界各地的200余家博物馆收藏,而民间收藏的中国文物是馆藏数量的10倍之多。位于河南省三门峡的虢国墓地,是周代诸侯虢国国君及贵族墓地,有青铜礼器、精美玉器等,可谓藏品丰富,特别是玉柄铜芯铁剑,被称为中华第一剑,工艺精湛,险些被盗。有一帮穷奢极欲的盗墓贼,闻风而动,利用民房作掩护,多次挖洞准备盗取主墓,距离主墓最近的一次只有40厘米了。试想,如果一旦他们盗窃成功,也就没有了享誉全国的虢国墓地了。这主要是一些公民文保意识淡薄,认为文物献给国家是无偿的,文物贩子是用钱买,何乐不为,于是有的人一到农闲就到处挖宝,有的人甚至成了盗墓专业户。
三是文物面临着现实的考验。当前,我国城市化建设正在大力推进,各级不同程度存在重建设开发,轻文物保护的思想,在经济发展与文物保护相冲突的时候,往往都是以经济发展为先。有些地方热衷于争当历史名城,但真正的动机却在引资招商,并不把文物保护放在心上。许多文物的历史价值,凭今天的水平还难以认识,只能留给子孙后代去解决。一部中华文明史的许多空白,还要依靠出土文物去填补。例如夏商周的断代,如果毁掉了某些文物,断代就无法进行,必成千古遗恨!有些干部把文物古迹看成发展经济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障碍,这是很大的误解,其实只要通过合理的规划,发展经济和保护文物是完全可以做到两者兼顾的。
二、 多途径多渠道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一)盯着提升认识这个基础
提升全民文物保护的思想认识,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加强文物工作的宣传,让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深入人心,让文物保护工作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应当成为当前文物部门的一项紧迫任务。文物保护工作者要改变观念,做到承担文物保护责无旁贷,搞好文物保护知识的宣传要从多途径、多渠道入手,既要通过已有的网络平台在网上常年公布成熟的文物保护成果,也要在报纸等平面媒体上开辟专栏,宣传文物保护成果;既要编写文物保护年鉴,发布消息,有意识地沟通、又要善于利用现有政策扶持和法律保障。保护文物是一项公益性事业,是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公众是文化的缔造者和传承者,社会公众参与文物事业的程度,往往决定着文物事业的发展进程,利用考古进行宣传,对于考古,人们有着诸多猎奇的心里,此时是文物保护宣传的最佳时机,如能在考古工地所在村、镇、沿途路段,以宣传版面,永久性标语,口头讲解等方式方法向参观群众宣传文物法律、法规,文物保护知识,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利用文物保护资料宣传,定期编印期刊介绍辖区文物保护论文,文物工作动态,文物珍品鉴赏等内容,分发社会;利用媒体宣传,选择发量大,知识性、趣味性强的媒体开辟专栏宣传,利用《文物保护法》颁布纪念日、国家文化遗产日、世界博物馆日等与电视媒体联办文物保护知识大奖赛,嘉宾访谈等形式宣传文物保护工作;文物行政部门和管理机构可组织专业人员不定期开展“为民鉴宝”活动,为收藏者解惑释疑,讲解真赝品识别、藏品保管等常识,从而不断增强文物保护意识。文物是我们全民族的宝贵财富,也是我们文化生活中的一项重要资源,文物保护工作决不单纯是政府部门的事,作为文物保护工作者,应当义不容辞地肩负起保护它的重任,同时要发动全体公民积极参与和广大人民的热情关心,自觉投身文物保护工作中,从而提高全民族的文物保护意识。
(二)抓住法规制度这个关键
文物保护是一项专业性、经常性、综合性的工作,光靠人抓不行,靠随机抓也不行,必须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长期抓、反复抓。文物执法呼唤联动,除了要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法规,建立健全文物执法体系外,一定要切实落实国务院提出的文物保护工作的“五纳入”——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乡规划、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和各级领导责任制。这是强基固本、综合调理的治病良方。在文物执法工作中,一些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不作为也是客观事实,只有通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执法等环节,才能使国家法律法规在文物保护实践中发挥效力,因此,执法主体是否作为至关重要。同时,要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政策研究,制订更加科学、合理、严密、完善的规章、制度、政策和规划,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完善国家保护为主、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保护的新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