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莹
[摘 要]近代以来,随着思想解放运动的兴起和西方婚恋观念的传播,中国人逐渐抛弃了旧有的传统封建婚恋观,树立起以爱情为追求目标,崇尚自由、平等、共同志趣的新的婚恋观念。这一时期婚姻观念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婚姻目的的变化、婚姻媒介的变化、婚姻决定权的变化、择偶标准的变化、夫妻关系的变化等五方面。
[关键词]近现代;婚姻观念;变化
婚姻制度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所建立起的一种社会关系,是被社会所认可的,男女双方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结合。自古以来,婚姻就是备受人们关注的永恒话题,其重要性小则关系一家一姓的荣辱,大则关系国家兴亡、人类繁衍。婚姻问题是社会问题,故而收到多方牵涉,不同时期的婚姻观念也因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不同而不同。纵观中国的历史,最近一次婚姻观念的剧烈震荡发生在中国近代,特别是五四运动之后,随着社会的巨变、思想解放的战斗打响,中国人的婚姻观念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并逐步与西方婚恋观念靠拢和接轨,国人开始抛弃封建的包办婚姻,走上了注重两性平等、自由恋爱、以感情为婚姻基础的道路。
1.传统时代的婚姻模式
古代中国史一个男性占绝对主导的男权社会,女性无疑是生活的附属品。人们缔结婚姻的最重要目的就是承继子嗣、祭祀祖先。《礼记·昏义》讲道:“婚姻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1)因此,传统时代男子娶妻,女子出嫁是为了家族繁衍、传宗接代,结婚并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庭甚至是两个家族的事。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遵从一个原则,即“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否则他们的婚姻将不被认可和保护,甚至会被嘲笑和鄙视,这一传统使得处在封建时代的青年男女在自己的婚姻问题上并无发言权,尤其是女性,更是处在“任人宰割”的悲惨境地。
回顾中国的传统社会,男女的婚姻基本都是建立在父母意志之上的,子女的婚事均由家长一手包办,“当其始,有所谓问名纳采者,则父母为之;至其中,有所谓文定纳币,则父母为之;至其终,有所谓结缡合卺者,亦莫非父母为之”。(2)而作为婚姻真正当事人的青年男女却丝毫没有权利参与,只能默默接受父母的安排。处在那样的社会大背景下,他们并未意识到这种婚姻模式对自身的不公,因为整个社会以及所有的传统都是如此,或许这就是集体无意识在传统时代婚姻问题上的集中体现。
中国传统的婚姻缔结中,除了“父母之命”外,还讲求“媒妁之言”,如若没有这个必要条件,婚姻再被宣告无效的同时,当事人还会被社会所诟骂。此外,“门当户对”是择偶的一个普遍标准,中国虽没有像印度那样被种姓制度完全控制,但门第的标准深深烙印在每个人心中,像不可逾越的鸿沟,适婚青年在可活动范围之内选择配偶,很少逾炬。如果出现了财产状况相差悬殊而结婚的情况甚至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这种死板的原则控制下,“老夫配少妻”、“佳人配愚钝”的婚姻模式司空见惯,人间悲剧每每上演。
鉴于传统时代婚姻形成的一系列顽固、刻板的条件,当新人终于步入婚姻的殿堂时,等待他们的又将是一系列的束缚。尤其是对女人来说,由于三从四德观念被全社会所认可,当她们的角色从女儿转变为妻子时,她们所恪守的准则便从“从父”变成了“从夫”。女人的终极目标就是绵延子嗣、相夫教子,在无条件服从中度过一生,甚至如果丈夫早亡,她们须在礼教的束缚下为其守节,用青春和生命换来一块“贞节牌坊”。反观男子,三妻四妾不足为奇,所谓“一夫可娶数妇,一妇不能配数夫”。妻子将为夫家传递香火视作实现自身价值的唯一途径,其地位高低也要视其所出多少、尤其是所生男孩多少而定。于普通老百姓如此,于上层社会,乃至皇族更是如此。可见在传统婚姻中,女性的生存状态是多么可悲。
2.近代以来婚姻观念的变化
陈旧的婚姻观念总要被不断进步的社会所抛弃,鸦片战争后,尤其是五四运动和新文化运动吹响了思想解放的号角,同时也吹响了近代中国婚姻观念变化的号角,古老的中国拉开了婚姻观念变革的大幕。封建包办的婚姻逐渐被废弃和淘汰,年轻人在选择婚姻时有了自己的判断和自主权。爱情、自由、平等、尊重等信念被注入新的婚恋观念,腐朽的、不平等的婚姻观念和模式逐步退出了历史舞台。这一时期的婚姻观念变化主要体现在:婚姻目的的变化、婚姻媒介的变化、婚姻决定权的变化、择偶标准的变化、夫妻关系的变化。
2.1婚姻目的的变化
随着社会革命运动的此消彼长,西方资产阶级平等、自由的观念反复被传播,并最先被中国年轻的知识分子所接受,传统婚姻和封建礼教遭到反对和批判。陈望道在《我的婚姻问题观》一文中指出“真正婚姻的结合,当然应该是直接的内心的结婚,换句话说,就是该以恋爱为基础,而且该以恋爱为界限”。建立在恋爱基础上的婚姻是新式知识分子的共识,他们开始旗帜鲜明地反对没有爱情的包办婚姻。受新思想熏陶的青年男女,开始将婚姻的缔结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并开始追求共同的理想,寻求心灵的共鸣。他们开始意识到婚恋不能仅仅停留在生理的满足和传宗接代上,而是要追求精神的满足。
2.2婚姻媒介的变化
近代以来,随着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妇女解放运动的开展,婚姻媒介也出现了新的变化。与传统时代单一的“媒妁之言”一种形式相比,媒介的种类增多了,其中最流行的莫过于广告征婚。国学大师章太炎曾在北京、上海各报刊公开登载了《征婚广告》。他对女方提出三条要求:一须文理通顺,能作短篇;二须大家闺秀;三须有服从性质,不染习气。章太炎作为知名文人,此举在当时引起了巨大轰动。广告征婚作为一种新的婚介形式已崭露头角,虽没能取代“媒妁之言”在婚姻缔结中的惯性作用,但毕竟动摇了封建婚姻唯一媒介的地位。
2.3婚姻决定权的变化
随着婚姻自主、自由恋爱观念的深入传播,传统的父母包办婚姻越来越多地被青年男女和社会所诟病,开明的父母也开始接受子女自由恋爱而结成婚姻的现实。民国曾出台相应法律条文以确保婚姻自由,“定婚亦须当事人同意”,否则即认为是无效婚姻。当时的人不但崇尚婚恋自由,甚至对于离婚、寡妇再嫁等曾经的敏感问题也持开放态度。认为当事人对婚姻有“完全自由抉择权”与“完全自由脱离权”,他人无权干涉。女性提出离婚被视为正常的社会现象,寡妇再嫁亦成为可能,不得不说是社会的进步。
2.4择偶标准的变化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传统注重门当户对的择偶标准受到了猛烈的冲击。受先进的婚恋观念影响的青年男女在在选择结婚对象时更加注重才学品德、共同志趣,将追求爱情和心灵的互动作为择偶的最高标准。倡导婚姻要以爱情为基础。他们倡导经过相互的熟识、恋爱、最终走入婚姻的殿堂,强调相互吸引,崇尚爱情,这就为新式婚姻奠定了良好的感情基础。与传统时期只关注门第,过分注重财力的择偶标准相比有了极大的进步。
2.5夫妻关系的变化
在传统时代的婚姻模式中,妇女婚后属于绝对的从属地位,她们被视为男子的附属品,传宗接代的机器,几乎没有独立的人格和地位。而近代以来,中国这种传统婚姻越来越多地受到了批判,随之而来的是对西方国家文明婚姻制度的宣传,倡导学习西方的了一夫一妻原则和夫妻平等观念,引起了很大轰动。中国的知识分子首先响应此号召,例如1900年,蔡元培元配夫人王昭去世后,许多人来为他说媒,他主动向媒人提出男女婚姻绝对平等的五个条件:女子须天足、女子须识字、男方不娶妾、男死后女可再嫁、男女双方意见不合可以离婚。不久蔡元培即与黄仲玉结婚,他的再婚充分表达了他尊重妇女人格、提倡夫妻平等的思想。与此同时,夫妻关系平等的观念也在普通人的婚姻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国人的婚姻逐步向西方的文明婚姻制度过渡。
除以上所述五种变化之外,还有婚礼、婚俗等其他方面的变化。总而言之,随着中国近代化脚步的加快,在中国大地上婚恋观念也随之产生了巨大的变化,总的方向是抛弃腐朽的、封建的、不人道的婚恋观念和习俗,向文明的、进步的、人道的婚恋观念和习俗转变。与世界潮流同步,在婚姻制度、婚姻观念上实现中国的近代化。
参考文献:
1.钱玄,钱兴奇,徐克谦等注译:《礼记·下》,岳麓书社,2001年版,第811-817页。
2.张枬等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1卷下册,三联书店,1960年版,第855页。
3.梁景和:《五四时期婚姻文化的变迁》。
4.马芳:《五四前后婚姻观念的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