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践探索

2014-10-28 13:00邗江区纪委课题组
企业导报 2014年16期
关键词:责任制党风廉政领导

邗江区纪委课题组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今年以来,邗江区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责任制落实,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明确责任归属,科学、规范地落实“两个责任”

所谓责任,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份内应该做的事,二是指没有做好自己的工作,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党委负主体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是什么?一般认为,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首要责任。主要包括5个方面:一是领导责任。全面领导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部署。二是教育责任。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三是管理责任。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四是检查考核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组织检查考核,严格奖惩兑现。五是示范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廉政,为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在邗江区的实践探索中,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主要做到了四个方面:一是选好用好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落实民主推荐、常委票决等工作机制,保障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加强源头治腐。党委在预防和惩治腐败方面更多地承担起领导责任,把预防腐败的要求体现到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中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最大限度的堵塞制度漏洞,防止“牛栏关猫”,同时又强化制度执行和责任追究,防止制度成为“纸老虎”。八项规定出台以来,邗江构建起具有本地特色的制度体系,制定包括《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一单两报告三评议”、 工程项目招标资格后审等一系列制度,将反腐倡廉的精神落到实处。三是积极支持工作。从区委主要负责人做起,加强对执纪执法工作的领导,强化组织协调,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和司法机关依纪、依法查案办案,达到查处少数、警示多数,查处个别、教育一片的目的,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赢得民心、树立形象、保障发展。四是带头廉洁从政。区委常委班子在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着力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中央和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以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勤廉公示等制度,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在加强党内监督的同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探索建立向政协、民主党派等定期通报反腐倡廉工作和征求意见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纪委负监督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有哪些?一般认为,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各级纪委要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履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在邗江区的实践探索中,纪委贯彻监督责任,主要做到了四个方面:一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党纪教育。积极全区党员干部勤廉典型,方巷镇沿湖村党总支书记刘德宝、瓜洲镇民政助理孟宪白入选全市“廉能量之星”。编印700册《反腐倡廉十八大以来制度汇编》向全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赠阅,开展“5.10”党风廉政教育日专题活动,及时通报区内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组织新任职领导干部、区直部门新任中层干部赴看守所、市廉政文化展示馆、市警示教育基地等参观,受教育党员干部达1500人次。积极推进红日照方巷——“张爱萍在方巷”史料陈列馆建设,组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临展,部分省、市领导赴陈列馆参观指导,共有30余个单位2000余名党员干部参观了陈列馆。二是创新开展督查措施。今年以来,着力加强全区城市建设和环境提升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切实开展行权网运行督办,对区交通局、区民政局落实“三集中、三到位”不彻底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在全区党政机关开展“改作风、树形象”活动,在窗口形象上比态度、在项目建设上比速度、在工作落实上比力度、在服务发展上比满意度,树立邗江服务品牌。三是畅通干群交流渠道。已在竹西街道、区档案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等开展“零距离”活动6场次,现场解答疑问75个。开展领导干部“三进社区”(干部信息进社区、干部表率进社区、干部监督进社区)活动,先行在党员干部居住较为集中的邗上、双桥、新盛三个街道试点,逐步覆盖所有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促使领导干部融入群众、发挥表率,积极构建组织、群众、社会共同监督的立体网络。完善“两员一室”机制,建立以大学生村官为主体的信访信息联络员(140名)和信访事项代理员(64名)队伍,在各镇、街道挂牌开辟了

14个“居民说事谈心室”,疏导群众言论、舒缓群众情绪、化解信访苗头。建立信访问题公开点题说明会机制,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及时有效化解涉纪匿名重信重访,加强干部监督。四是推进访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围绕加强和改进“一把手”勤廉监督,建立并完善镇局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访察制度,采用“双访(访勤与访廉)、双述(述职述廉)、双察(考察党政主要负责人与考察班子其他成员)”的运作模式,探索出一条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自上而下监督与自下而上监督相结合的新路子。5年来,共实施访察5轮计20个单位。五是查纠四风突出问题。先后组织暗访11次,对区内13个镇、街道、园区和23个区直部门的津补贴发放情况、公务宴请情况、公款消费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五一、中秋等节日期间对公款购买购物卡等进行了临检,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暗访,并对全区13个集中办公场所的公务用车封存情况进行了全程录像。启动区级机关作风效能监测联系点建设工作,发布公告,并与区经信委对接,利用“手机报”向全区规模以上企业主做好报名宣传。通过督查,对发现问题进行核查,督促整改。endprint

二、针对现实问题,扎实、有效地落实“两个责任”

第一,针对主体责任“淡”的问题,突出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因人因地制宜明责。一是突出个性化因素。改变一些单位责任书内容照搬照抄、千篇一律的形式,把责任主体的任期目标与本地区本部门的总体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相结合,确定其相应的责任目标。二是突出针对性。着重从解决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入手,确定责任主体管理权限中的阶段性目标,从而有效调动责任单位落实责任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突出责任主体。做到主要领导带头执行责任制,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热点问题经常过问;班子其他成员认真执行责任制,具体问题直接过问,切实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分级、分片、分块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区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12个镇、街道、4个园区和70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制定邗江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约谈办法和问责办法,进一步督促落实“两个责任”。

第二,针对监督主体“难”的问题,突出履行监督责任。抓住中央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加强上级纪委领导等有利条件,切实回归主职主业、坚守主责主项,告别“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的尴尬,跳出“既是全能纪委、又是失能纪委”的悖论。对过去错位、越位的做法,坚决转变;对以往缺位的地方,把短板、薄弱环节补上;对于聚焦中心任务好的工作理念、方法和经验,坚持和发扬。坚持围绕转职能转方式,始终体现有为、有力、有效,不能把职能转虚了、效果转没了,转得没事干、没责任、没压力。以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目标,加强监督检查。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履行监督问责职能,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对基础设施工程、生态环境工程、民生城建工程等实施监督检查,对媒体曝光的“波浪路”、“馒头路”及相关信访投诉及时调查核实、跟踪问效,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责任3起,提出意见、建议9条。开展“行政监察请您点题”工作,面向社会聘请9名具有工程建设、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特长的社会监察员,并以网络投票方式,筛选出社会关切、群众关注的民生工程、民生资金等民生实事项目作为2014年重点监察项目,已完成城乡低保资金、作风效能建设、镇(街道、园区)财政供养人员等专项监察,共发现问题145个,目前已查纠102个,清退纠正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低保户271户,年节约资金100余万元。

第三,针对责任措施“空”的问题,突出创新方式督责。按照管理权限对下级党委公开授权,明确哪些责任由上级党委承担,哪些由下级党委负责,做到心中有数,在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方面绝对不能推诿含糊,形成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网络体系。深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对责任制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激发其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正能量和责任感。分解量化目标,让责任目标易于操作。一是责任目标分解到位。把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到各相关的职能部门,并明确工作标准、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和监督主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责任目标职责明确。制定目标时,在责任分工上,紧密结合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宜条则条,宜块则块,或者条块结合;在责任形式上,紧紧围绕年度目标和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在责任分解中,按照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各位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应负的领导责任,分清主次,明确职责,确保责任制工作目标明确。三是实施动态管理。根据现实变化对责任目标实施动态管理,把一些廉政风险较大、工作比较薄弱、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单位和部门确定为责任制重点考评对象。建立平时管理台帐,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加大对责任制牵头部门、工作落后地区和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让责任目标行得通不偏移,确保责任制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第四,针对责任追究“软”的问题,突出严格考评问责。积极构建责任分解、责任落实、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变一年一考评为定期不定期考评,建立日常台帐式管理,实行定期不定期考评,对工作滞后或未按时限要求落实工作进度的地方和部门,及时记入日常台帐,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的落实。

变单纯表彰先进为排名通报、年度述职述廉与奖优罚劣相结合。一是对考评结果排名通报。对所有量化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并通报;对评为优秀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得分排名后三位的单位,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函告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工作要求;对经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单位,由纪委主要领导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被检查单位党委(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对连续三年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建议党委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调整或对党政班子进行改组等处理。二是强化述职述廉与民主测评效果。党政主职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或领导班子廉政民主测评优秀率在60%以下的,单位考核综合评定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并由纪委主要领导同单位党政主职进行诫勉谈话。

变考评结果单方使用与多方使用相结合。一是有效利用考评结果。要把考核结果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年终考核、选拔任用、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纳入干部管理范围,由纪委会同党委组织部载入干部档案。二是严格实行终身追究。特别是一些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更应如此,避免领导干部的短期责任行为和侥幸心理。对于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发生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不论什么时候暴露出来,也不论其职务发生了什么变化,都应终身负责,追究其领导责任。

完善和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对监督者再监督、对检查者再检查;建立健全纪委相关责任追究机制,对追究者进行“再追究”、对问责者进行“再问责”。加大问责惩戒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防松懈、防反弹。推进领导干部“三进社区”活动,倡导领导干部公开个人信息,主动向居民提供服务、接受群众监督,强化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开展窗口服务单位作风效能专项整治,针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进行责任追究。开展“改作风、树形象”活动,持续有效地抓好行政服务效能监察,扎实推进消除“中梗阻”、提升行政服务效率专项整治行动,做好“三减一提”跟踪督查。

三、建立评价标准,凸显“两个责任”落实成效

在落实“两个责任”的实践探索中,邗江区建立了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的长效机制,客观、科学的评价“两个责任”的落实成效。

今年以来,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从四个方面体现成效:一是党委班子、党委书记、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清晰,责任制落实到位;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组织、推动、协调、督办等尽职尽责;三是未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无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等行为;四是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带头履行廉洁从政承诺,坚持报告重大事项、在项目招投标、公务宴请、住房等方面,没有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行为。

纪委的监督责任从四个方面凸显效果:一是组织协调各个方面,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保障经济发展。今年以来,我区“三公”经费支出下降约10%,开展的“三创三争”主题竞赛,综合运用电子监察、明察暗访、互动评议等方式,有效提高了“窗口”服务效能。二是加强作风建设、监督制约权力工作卓有成效。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全区已查处15起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9人追究了党政纪责任,对区司法局、区卫生局、区金融办的主要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在全区范围内及时通报。三是深入推进农村大监督“六民”机制建设。确立西湖镇金槐村、方巷镇沿湖村、杨庙镇赵庄村为区“六民监督”的样板基层组织,树立村特色。按照一镇一品的要求,将蒋王、双桥、槐泗作为示范镇(街道)试点,推广民风监督、民利监督、民意监督方面的有效举措。明确纪委、农工办、民政局等部门职责,将村级“六民”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效果形成条款格式,构建区级“六民”监督模型。四是群众评价有所提升。去年年底进行的区级机关目标管理考核评议活动,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反腐败工作的认同程度稳步提高。

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一个具有理论、实践双重价值的课题,邗江区的实践探索只是一个起点,我们坚信只要各级单位负起自己的责任,以担当无愧于己、以行动取信于民,就一定能让党风好起来、政风清起来、民风正起来。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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