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爽+王占岐+金贵
摘要:基于农户视角,对土地流转风险进行识别,论述农户为追求风险最低与土地受让方发生的博弈行为。农户与受让方之间的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风险主要存在于合同管理方面,该博弈与农户掌握信息量的多少和市场的完善程度高度相关,市场中受让方准入标准以及违规处罚力度尤为重要。农户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完全信息动态博弈风险主要存在于维权上访方面,由上访渠道的通畅性和监管部门的公信力决定。最后,根据博弈结果,给出了增强农户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土地流转市场化建设、配套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措施的政策建议,为土地的顺利流转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农户视角;土地流转;风险;博弈
中图分类号:F30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4)15-3716-05
The Game of Land Transfer Risks Based on
the Rural Household Perspective
YUAN Shuang,WANG Zhan-qi,JIN Gui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 Wuhan 430074, China )
Abstract: The risks of land transfer identified from rural household and the game behavior between rural household and other behavior subjects were analyzed in order to take the lowest risk. Dynamic games of incomplete information risks, mainly i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between transferee and rural household, were highly associated with the amount of information that rural household gets and the perfection of the market. The access standards of transferee as well as the illegal penalties were very significant in the market. The dynamic games of complete information risks, lying in the rights of petitioners between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and rural household, were decided by the petitioning channel and the credibility of supervision department. Finally, suggestions were given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smooth land transfer based on game theory, such as increasing farmers' ability of risk management, strengthening the system construction, perfecting the market construction of land transfer and establishing the risk prevention measures of land transfer.
Key words: rural household perspective; land transfer; risk; game theory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真正承认农用土地流转的合法性,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出台,标志着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真正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1],2008-2010年国家出台的相关决议和意见对土地经营权权能实现的操作和流转规范做出了更详细的规定,2013年《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土地流转进行了更加大胆深入的探索。土地承包农户(以下简称农户)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出让方,其在土地流转中处于被动获取信息一方,具有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农户实现土地流转的渠道有自主联系流转或者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为联系流转。农户决定土地流转考虑的主要因素是流转中收益和风险的大小,同时土地流入方即受让方和委托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行为也影响着农户的决策。
从以上政策制定的沿革可以看出,中国土地流转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国内学者对土地流转的研究多从土地流转意愿及影响因素[2-5]、成本效益[6,7]、现状问题[8,9]及流转模式探究[10,11]等角度展开。土地流转风险管理机制不完善,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规模[12]。风险理论于20世纪80年代被引进,多用于经济模型分析中,国内学者基于中国国情分析了农村土地流转中的各类风险,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13-15]。然而,现在仍鲜有基于农户视角考虑风险因素并对土地流转主体行为进行博弈的研究。本研究尝试补充基于农户视角的土地流转风险博弈方面的理论,在分析农户与受让方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风险博弈决策行为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和意见,指导农户有效规避土地流转风险,做出风险决策,推进土地流转健康有序进行,加快城镇化发展。
1 农户土地流转的风险识别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处于探索性阶段,流转市场不完善,政策制度不健全,市场监管缺乏等问题是制约农户流转土地的重要因素。另外,农户自身文化程度较低,接受再教育机会少,往往不能客观有效地判断并做出决策[16]。这些因素导致了农户在土地流转中面临风险,包括社会风险、政策制度风险、市场风险、合同风险、自身能力风险和维权风险。通过分析这些风险类型,有利于农户进行客观合理的分析决策。各类风险因素及事故分析如表1所示。社会风险、政策制度风险及市场风险对于农户来说具有不可控性,只能被动接受,自身风险是自身基本能力的反映,而合同风险及维权风险是一方与另一方之间的博弈,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通过科学决策来规避。因此,研究这两种风险,对所涉及的土地流转主体行为进行博弈,分析流转农户基于风险视角决定土地流转与否的决策行为。endprint
2 农户土地流转的风险博弈评价
博弈论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是研究决策问题的理论[18]。比如一个企业或团体的选择受其他企业或团体选择的影响,反之也影响其他个体选择时的决策问题和均衡问题。博弈的基本要素是参与人、策略和支付函数,决定博弈类型的条件是信息和行动的先后,其结果是均衡。
2.1 农户与受让方的博弈分析—精炼贝叶斯纳什NASH均衡
参与人集合T={农户,受让方}。农户主要是具有流转意向且具备流转条件的农户;受让方指有能力支付且愿意拥有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组织或个人。部分研究成果表明土地流转一半以上面积以转包的方式实现[19],由于农村社保机制不完善,土地的生存保障功能仍然重要,农户对完全流转土地使用权有所顾忌,转让不是首选的模式,因此此时考虑的农户与受让方不是一次性交易,还会有后续的履约行为。
在农户与受让方的博弈中,受让方的战略决策为是否参与土地流转谈判,农户的决策为是否流转。首先,土地的基本情况可以通过表观考察地形、水源、土壤等显性资料来了解,而农户对受让方的信誉、资金状况、技术及管理水平等情况却不能完全了解,只能通过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或其他非正规渠道获取信息。受让方可以提供虚假材料,使农户对其实际风险情况判断失准。双方关于收益函数的信息不对称导致农户与受让方在土地交易时为不完全信息的博弈。由于受让方提交材料在前,农户决定流转在后,因此,他们之间的博弈又是一种动态博弈。所以,农户与受让方在土地流转交易时的博弈是一种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其解是精炼贝叶斯纳什均衡。
1)若干假设。假设农户面临高风险(H)与低风险(L)两类受让方,低风险受让方会提供其真实材料,交易成本为C,高风险受让方为了完成交易,会提供虚假材料将其粉饰为低风险受让方,粉饰成本为ΔC,交易成本则为C+ΔC。
低风险受让方以概率P与其交易,受让方收益是RL-C,农户的新增净收益为R;假如高风险受让方的粉饰水平较高,业主难以辨别,高风险受让方也同样以概率P获得流转土地,收益是RH-C-ΔC,农户的新增收益难以保障,因此损失为Ro,此时农户的收益是R-Ro。如果高风险受让方以1-P的概率被业主甄别出真实类型而不能流转,则其收益为-C-ΔC,农户的新增净收益为0。
由于该博弈是不完全信息博弈,农户对受让方的风险类型和收益函数均不了解,为了便于分析,进行海萨尼转换,引入一个虚拟的参与人—自然人N。自然人N首先行动,选择受让方的风险类型。农户与受让方的博弈树如图1所示。
2)博弈分析。在博弈的第一阶段,自然人首先行动,选择受让方的类型,有高风险(H)和低风险(L)两种受让方,受让方类型是私人信息,农户不能获知,市场上高风险受让方分布的概率是P1,为公共信息。
博弈进入第二阶段,受让方选择是否参与土地流转交易谈判。受让方对于农户流转的土地信息十分清楚,受让方选择参与与否取决于流转带来的期望收益,低风险受让方参与竞争的期望收益:
E(a|L)=P×(RL-C)-(1-P)×C=PRL-C (1)
高风险受让方的期望收益:
E(a|H)=P×(RH-C-ΔC)+(1-P)×(-C-ΔC)
=PRH-C-ΔC (2)
一般来说,参与流转谈判的成本C远小于其收益RL,而成功概率P值也不会趋于无穷小,只要受让方有接受土地流转的实力,农户有土地流转的意愿,低风险受让方会选择参与谈判,即E(a|L)>0,P(a|L)=1;同理,高风险受让方的参与总成本也远低于收益,其也会选择参与谈判,E(a|H)>0,P(a|H)=1。
博弈进入第三阶段,农户选择土地流转与否。农户选择流转与否的标准在于其流转后的期望收益是否大于0,农户根据经验求得市场上高风险受让方的分布概率是P1,低风险受让方的概率是1- P1,经过计算,农户选择低风险受让方承包的概率:
P(L|a)=(1-P1)×
=(1-P1)×
因P(a|L)=P(a|H)=1,所以P(L|a)=1-P1
同理,求得:P(H|a)=P1
E这样可以求得农户土地流转期望收益:
E(O|a)=P1×P(R-R0)+(1-P1)×PR=PR-P1PRo(3)
只有当农户的期望增加收益不低于0时,农户才会选择受让方进行土地流转即PR-P1PRo≥0,即R/Ro≥P1时农户选择流转土地,博弈出现混同均衡,农户以概率P选择受让方,此时虽然期望收益满足农户的需求,但高风险受让方仍然可能被选中,而使农户受损失,从而无法达到利润最大化。当市场竞争比较激烈、土地流转市场失信严重时,使得高风险受让方的分布概率P1升高,以致于P1>R/Ro时,业主会出于风险考虑而不选择低风险受让方中标,从而使得业主利润也无法达到最大化。要解决这一系列问题,可以通过市场管制、审核等法律手段以及通过提示及教育等手段来提高农户的甄别能力,从而提高高风险受让方的粉饰成本,同时增加对高风险受让方的惩罚力度,一旦弄虚作假则给予严厉处罚,其处罚力度为D。此时高风险受让方不中标时的收益为-C-ΔC-D,高风险受让方投标的期望收益变为:
E(a|H)=P×(RH-C-ΔC)+(1-P)×(-C-ΔC-D)=PRH-C-ΔC-D-PD (4)
当D或者C很大以至其期望收益小于0时,高风险受让方便不会提供虚假信息而伪装成低风险受让方骗取农户的信任获得流转土地,而愿意以真实的风险类型到土地市场上通过适当的方式获得土地。这就避免了农户的额外损失,降低了风险,提高了农户的收益。
在农户与受让方的博弈中,农户对受让方的信息不完全,造成农户在选择受让方时“丧失”理性,使得农户土地流转后产生合同履约风险,为避免该风险的发生,需要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户获取信息的能力,可以通过培训等手段实现。其次,受让方由于在参与土地流转谈判时付出的成本较低,一般都会选择积极参与谈判,而为了达到土地流转的目的,有可能采取粉饰自我信息来诱导农户,使得农户权益受损。即使被发现弄虚作假也没有严厉的处罚加以管制,这使得高风险受让方更加肆无忌惮。为此,土地流转市场需要完善,通过抬高受让方参与的条件限制,并要求提供详实的受让方资料,同时加大市场违规操作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增加高风险受让方参与的成本,以此来净化市场,降低农户的土地流转合同风险。endprint
2.2 农户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博弈分析—子博弈精炼NASH均衡
参与人集合T={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仍然是具有流转意向且具备流转条件的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在土地流转时委托介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流转中介入时分为居间介入和委托介入。居间介入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只充当介绍人,不介入农户与他人签订的合同关系中;而委托介入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于农户委托或者以自身名义与受让方签订合同,形成了新型的流转模式,如委托流转、反租倒包、股份合作等。这些模式借助并充分发挥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力量,以较小的交易成本进行土地流转,实现土地集中连片、专业化规模经营。
在农户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博弈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战略决策也存在合法操作或违规操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违规操作的表现为不走正常流转程序,即不走民主程序,不召开村民大会或者不进行公告;补偿款分配不公平,私分、截留及挪用部分款项等。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违法操作的战略决策下,农户的战略决策可能是选择沉默,有怨言但不表述;选择上访、到村委会闹事等形式抗争;选择与村干部拉拢关系,主动讨好村干部,试图在征地面积的测量中或者征地补偿款的分配上获得好处。因此,农户的战略决策是顺从、抗争或讨好[20]。在决策之前,农户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于博弈双方的人品以及处事方式彼此了解,对于博弈的策略也较清楚,即该博弈是完全信息,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违规与否行动在前,农户决策在后,是动态博弈,因此,农户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博弈是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其解是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
1)若干假设。农户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是理性的经济人,都追求效益最大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决策有违规操作和合法操作,农户的决策有维权和容忍两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动在前,假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征地,农户不会维权,双方的效用都为0,以此为基准点来设置参与人支付,博弈停止。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违规操作,此举使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收益V1,如农户因能力有限,或者维权成本过高,选择容忍,则农户收益为-V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收益V1。而如果农户选择维权,支付维权成本C1,一旦维权成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则面临政府管理部门的处罚,损失C2,此时农户的收益得到保障,其收益为V1-C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是-C2;如果维权失败,农户收益为-C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是V1,维权成功的概率是Q,此博弈为混合战略。
农户的期望收益是:
E(b|H)=Q×(V1-C1)+(-Q)(-C1)=QV1-C1 (5)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期望收益是:
E(b|R)=(1-Q)×V1+Q(-C2)=V1-QV1-QC2 (6)
根据以上假设,决策博弈树如图2所示,采用逆向归纳法求解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
2)博弈分析。农户在决策结2处的选择取决于-V1与QV1-C1的大小,当C1/V1>1+Q时,维权成功很难,因此,农户会选择容忍,此时V1>0,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定选择违规操作,此时的纳什均衡是(违规,容忍);当C1/V1<1+Q时,维权是有利可图的,农户会选择维权,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违规,取决于V1-QV1-QC2与0的比较,当C2/V1<1/Q-1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违规仍旧有利可图,此时的纳什均衡是(违规,维权),当C2/V1>1/Q-1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不再冒险,选择不违规,此时的纳什均衡是(不违规,维权),当C2/V1=1/Q-1的情况暂时不考虑。
由以上的均衡可知,农户的决策与维权成本C1以及被掠夺的利益V1,以及维权成功的概率Q有关:当维权成本过高,远高于被掠夺的利益时,理性的农民不会选择维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知道这个结果,则一定会选择违规操作。而当维权成本降到被掠夺的利益之下,农户选择维权是理性且有利可图的,农户才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维权,这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担心受处罚而有所顾忌,这是健康的土地流转市场应该出现的情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违规与处罚金额C2,所掠夺利益V1以及维权成功概率Q有关,当处罚力度较掠夺利益小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愿意冒险,当Q越高时,即说明上访渠道越通畅,政府公信力高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不敢轻举妄动。由此,上访渠道一旦通畅,政府公正的处理违规行为,即可达到很好的监管效果,当然处罚力度加大也是行之有效的手段。
3 结论与政策建议
3.1 结论
1)农户与受让方博弈中,农户掌握信息越多,自身能力越强,做出科学决策的概率越大。市场越完善,受让方参与流转门槛越高,监管部门发现受让方作假后的惩罚力度越大,就会使高风险受让方出现的可能性越小,这样农户在土地流转时所面临的合同风险越小。
2)农户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博弈中,农户上访渠道越通畅,政府公信力越高,农户维权的成本降低,维权成功的概率上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便不会轻易选择违规操作,农户土地流转时面临的维权风险越小。
3.2 政策建议
1)增强农户自身风险管理能力。通过宣传教育认识风险,让农户了解风险发生损失,从而有效地规避风险。灌输契约至上,并通过建立分门别类的合同模版帮助农户进行风险规避。同时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户集体谈判的能力。
2)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和健全土地流转纠纷解决机制。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制度的设计,降低土地流转的随意性,从而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健全土地流转纠纷解决机制,当农户遇到强势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时,可以以较低的成本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让企图作假者不能作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敢违规操作。
3)完善土地流转市场化建设。农地价格的形成是农地市场化流转的核心内容,建立土地流转价格定额是降低农户及受让方成本、减少价格纠纷的有效途径。同时,加强第三方中介市场的建设。中介市场的出现,提高了土地流转效率,由于其有效的监管,敦促了流转双方的诚实履约,降低了履约风险。endprint
4)配套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措施。如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制度,降低投资者经营风险,提高其履约能力;设立土地流转风险基金,当经营失败时,风险基金优先用于支付农民的收益损失和土地复耕;建立土地租赁费提前预付和土地复耕担保费制度,确保农民的最低收益。
参考文献:
[1] 王景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30年:回眸与瞻望[J].现代经济探讨,2008(6):5-11.
[2] 钟晓兰,李江涛,冯艳芬,等.农户认知视角下广东省农村土地流转意愿与流转行为研究[J].资源科学,2013,35(10):2082-2093.
[3] 韩星焕,田 露.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实证分析—以吉林省为例[J].吉林农业大学学报,2012,34(2):225-229.
[4] 陈美球,肖鹤亮,何维佳,等.耕地流转农户行为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基于江西省1396户农户耕地流转行为现状的调研[J].自然资源学报,2008,23(3):369-374.
[5] 詹和平,张林秀.农户土地流转行为的影响因素—有序probit模型的实证研究[J].重庆建筑大学学报,2008,30(4):10-14.
[6] 李 中.农村土地流转与农民收入—基于湖南邵阳市跟踪调研数据的研究[J].经济地理,2013,33(5):144-149.
[7] 刘凤雏.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成本收益分析及其改进措施[J].西安邮电学院学报,2006,11(4):53-55.
[8] 黄祖辉,王 朋.农村土地流转:现状、问题及对策—兼论土地流转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影响[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38(2):39-47.
[9] 田欧男.吉林省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D].吉林:吉林农业大学,2012.
[10] 向 前.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探析—以重庆市为例[J].农业经济,2009(5):58-61.
[11] 姜 松,王 钊,曹峥林.不同土地流转模式经济效应及位序—来自重庆市的经验证据[J].中国土地科学,2013,27(8):10-16.
[12] 金 丽,冉双全.农村土地流转的风险及防范机制研究[J].理论与改革,2011(5):69-70.
[13] 姜晓萍,衡 霞.农村土地流转风险的形成机理及外部性研究[J].农村经济,2011(11):27-30.
[14] 窦松博.农村土地流转中的风险管理研究[D].郑州:郑州大学,2011.
[15] 秦光远,谭淑豪.农户风险认知对其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3(4):61-67.
[16] 黄祖辉,许昆鹏.农民工及其子女的教育问题与对策[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36(4):108-114.
[17] 张康之,熊 炎.风险社会中的风险治理原理[J].南京工业大学学报,2009,8(2):5-9.
[18] 罗云峰.博弈论教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
[19] 邵景安,魏朝富,谢德体.家庭承包制下土地流转的农户解释:对重庆不同经济类型区七个村的调查分析[J].地理研究,2007,26(2):275-286.
[20] 谭术魁,涂 姗.征地冲突中利益相关者的博弈分析—以地方政府与失地农民为例[J].中国土地科学,2009,23(11):27-31,37.endprint
4)配套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措施。如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制度,降低投资者经营风险,提高其履约能力;设立土地流转风险基金,当经营失败时,风险基金优先用于支付农民的收益损失和土地复耕;建立土地租赁费提前预付和土地复耕担保费制度,确保农民的最低收益。
参考文献:
[1] 王景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30年:回眸与瞻望[J].现代经济探讨,2008(6):5-11.
[2] 钟晓兰,李江涛,冯艳芬,等.农户认知视角下广东省农村土地流转意愿与流转行为研究[J].资源科学,2013,35(10):2082-2093.
[3] 韩星焕,田 露.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实证分析—以吉林省为例[J].吉林农业大学学报,2012,34(2):225-229.
[4] 陈美球,肖鹤亮,何维佳,等.耕地流转农户行为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基于江西省1396户农户耕地流转行为现状的调研[J].自然资源学报,2008,23(3):369-374.
[5] 詹和平,张林秀.农户土地流转行为的影响因素—有序probit模型的实证研究[J].重庆建筑大学学报,2008,30(4):10-14.
[6] 李 中.农村土地流转与农民收入—基于湖南邵阳市跟踪调研数据的研究[J].经济地理,2013,33(5):144-149.
[7] 刘凤雏.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成本收益分析及其改进措施[J].西安邮电学院学报,2006,11(4):53-55.
[8] 黄祖辉,王 朋.农村土地流转:现状、问题及对策—兼论土地流转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影响[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38(2):39-47.
[9] 田欧男.吉林省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D].吉林:吉林农业大学,2012.
[10] 向 前.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探析—以重庆市为例[J].农业经济,2009(5):58-61.
[11] 姜 松,王 钊,曹峥林.不同土地流转模式经济效应及位序—来自重庆市的经验证据[J].中国土地科学,2013,27(8):10-16.
[12] 金 丽,冉双全.农村土地流转的风险及防范机制研究[J].理论与改革,2011(5):69-70.
[13] 姜晓萍,衡 霞.农村土地流转风险的形成机理及外部性研究[J].农村经济,2011(11):27-30.
[14] 窦松博.农村土地流转中的风险管理研究[D].郑州:郑州大学,2011.
[15] 秦光远,谭淑豪.农户风险认知对其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3(4):61-67.
[16] 黄祖辉,许昆鹏.农民工及其子女的教育问题与对策[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36(4):108-114.
[17] 张康之,熊 炎.风险社会中的风险治理原理[J].南京工业大学学报,2009,8(2):5-9.
[18] 罗云峰.博弈论教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
[19] 邵景安,魏朝富,谢德体.家庭承包制下土地流转的农户解释:对重庆不同经济类型区七个村的调查分析[J].地理研究,2007,26(2):275-286.
[20] 谭术魁,涂 姗.征地冲突中利益相关者的博弈分析—以地方政府与失地农民为例[J].中国土地科学,2009,23(11):27-31,37.endprint
4)配套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措施。如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制度,降低投资者经营风险,提高其履约能力;设立土地流转风险基金,当经营失败时,风险基金优先用于支付农民的收益损失和土地复耕;建立土地租赁费提前预付和土地复耕担保费制度,确保农民的最低收益。
参考文献:
[1] 王景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30年:回眸与瞻望[J].现代经济探讨,2008(6):5-11.
[2] 钟晓兰,李江涛,冯艳芬,等.农户认知视角下广东省农村土地流转意愿与流转行为研究[J].资源科学,2013,35(10):2082-2093.
[3] 韩星焕,田 露.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实证分析—以吉林省为例[J].吉林农业大学学报,2012,34(2):225-229.
[4] 陈美球,肖鹤亮,何维佳,等.耕地流转农户行为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基于江西省1396户农户耕地流转行为现状的调研[J].自然资源学报,2008,23(3):369-374.
[5] 詹和平,张林秀.农户土地流转行为的影响因素—有序probit模型的实证研究[J].重庆建筑大学学报,2008,30(4):10-14.
[6] 李 中.农村土地流转与农民收入—基于湖南邵阳市跟踪调研数据的研究[J].经济地理,2013,33(5):144-149.
[7] 刘凤雏.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成本收益分析及其改进措施[J].西安邮电学院学报,2006,11(4):53-55.
[8] 黄祖辉,王 朋.农村土地流转:现状、问题及对策—兼论土地流转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影响[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38(2):39-47.
[9] 田欧男.吉林省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D].吉林:吉林农业大学,2012.
[10] 向 前.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探析—以重庆市为例[J].农业经济,2009(5):58-61.
[11] 姜 松,王 钊,曹峥林.不同土地流转模式经济效应及位序—来自重庆市的经验证据[J].中国土地科学,2013,27(8):10-16.
[12] 金 丽,冉双全.农村土地流转的风险及防范机制研究[J].理论与改革,2011(5):69-70.
[13] 姜晓萍,衡 霞.农村土地流转风险的形成机理及外部性研究[J].农村经济,2011(11):27-30.
[14] 窦松博.农村土地流转中的风险管理研究[D].郑州:郑州大学,2011.
[15] 秦光远,谭淑豪.农户风险认知对其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3(4):61-67.
[16] 黄祖辉,许昆鹏.农民工及其子女的教育问题与对策[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36(4):108-114.
[17] 张康之,熊 炎.风险社会中的风险治理原理[J].南京工业大学学报,2009,8(2):5-9.
[18] 罗云峰.博弈论教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
[19] 邵景安,魏朝富,谢德体.家庭承包制下土地流转的农户解释:对重庆不同经济类型区七个村的调查分析[J].地理研究,2007,26(2):275-286.
[20] 谭术魁,涂 姗.征地冲突中利益相关者的博弈分析—以地方政府与失地农民为例[J].中国土地科学,2009,23(11):27-31,37.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