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人们越来越关心企业的研发状况,投资者、分析师在做相关决策时都会考虑企业研发因素,但是投资者分析师获取信息的来源有限,年度报告是其主要信息来源。本文通过查阅分析2012年信息技术业年度报告,对信息技术业研发信息披露质量做了相关分析,对我国企业研发信息披露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研发;信息披露;质量;信息技术业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人们越来越关心企业的研发状况,特别是对于信息技术业,研发就是企业的生命力,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投资者、分析师在做相关决策时都会考虑企业研发因素,研发因素对投资的成败起了重要的作用,典型的案例包括重庆啤酒研发了13年的乙肝疫苗被证明没有任何效果引发股价高台跳水。2011年重庆啤酒乙肝疫苗研发项目宣告失败后,普通投资者、基金都受到重创,在此之前,多个证券分析师都一直强烈推荐重庆啤酒,为何一个研发项目的失败会引起股市的大跳水,研发项目的失败不可能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假如上市公司在研发进行的同时及时详细地披露研发相关信息,或许股民、分析师或许会有不一样的决策。投资者、分析师获取信息的来源有限,企业定期发布的报告是利益相关者的重要信息来源。但是目前我国对研发的披露没有做出具体详细的规定,使得各企业对研发的披露状况各不相同,披露质量层次不齐。
一、研发信息质量披露评价
我国对研发披露的规定主要来自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其对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条件做出了相关规定。证监会在2007年底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通知》中也作出了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在报告期内的技术创新情况,公司的研发投入,以及自主创新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的影响等。
那么如何衡量一个企业研发披露质量的好坏,我国以及国际上都没有一个判断标准。我国对该方面的研究都处在探索阶段。根据国内外对信息披露的规定以及相关文献对研发信息披露的评价,本文认为研发披露质量可以从以下一个方面来衡量:(1)研发外部环境,包括行业风险、行业发展趋势、关于竞争者的描述;(2)研发的一般性描述,包括研发项目名称的披露、研发目标、政府补助、研发资金来源、研发项目竞争、研发风险描述、研发成功的可能性说明、研发失败的情况说明、研发模式、研发基础设施、研发会计政策;(3)研发投入的披露,包括研发支出金额、近三年研发支出占主营收入比例、是否披露开发支出、是否在管理费用中披露研发费用、研发人员披露;(3)研发产出的披露,包括专利的一般性描述、已研发新产品的描述,即研发成果列举、研发项目应用前景;(4)对研发的未来展望,包括未来研发投入方向、研发战略和计划。
二、信息技术业研发信息披露质量
本文以2012年度沪深两市信息技术行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本文采用“二分法”衡量各指标中,定性指标详细描述记2,简单描述记1,未描述则记0;定量指标中,具体给出金额记2,模糊披露(如是否在现金流量中披露研发费用仅披露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合计数)记1,未披露记0。信息技术业的界定参考国泰安数据库对行业的分类,2012年信息技术类上市公司共194家,剔除纯B股公司,ST公司,以及退市、资产重组的公司,剩余181家信息技术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经过对2012年181家信息技术业上市公司年报的手工查阅分析整理,有3%的企业得分在10分以下,31%的企业得分在10分发哦20分之间,54%的企业得分在20分至30分,只有12%的企业大于30分。可见信息技术业上市公司对研发的披露质量良莠不齐,以研发项目名称的披露为例,有些企业列表说明了企业正在进行的研发项目的名称、研发目标、研发进展等,如朗科科技、振芯科技等,而那些得分在10分以下的企业都未对研发项目名称、研发目标、进展等未做任何披露,有些甚至未对研发金额做披露,如中威电子、青鸟华光、广电网络等。从年报的情况来看,没有一家企业披露研发成功的可能性,没有对研发失败的项目做出说明,这是几项指标中披露率最低的。
三、研发信息披露的改进建议
投资者在了解一个企业的研发项目时,想要了解的不仅仅是研发投入的金额,同时需要获知与研发费用相关的其他信息。信息技术业研发费用金额大,研发费用的合理与否关系到企业可持续发展。因此,基于当前我国企业研发费用信息披露的现状和问题,本文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一)制定研发费用信息披露相关的法规。目前无论国际上还是我国,对研发信息披露都没有统一的强制性披露标准,为了规范企业研发信息披露,首先必须从法规入手,从内容和形式上对研发信息披露做出要求,使得企业在披露研发信息时有章可循,无空可钻。
(二)增加研发信息披露内容。表内应披露企业研发支出总额、已投入尚未确定结果的研发资金额度及研发支出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率等;表外应披露摊销方法、期限和比率,研发项目的估计总投资规模及项目进程,研发成功的可能性等,确保披露的内容完整和准确,以便信息使用者结合企业连续的研发费用投入及其经济效益对企业做出客观评价和预测。
(三)加大研发信息披露频率。目前我国研发信息的说明多披露在年度报告中,使得投资者获取的信息滞后,企业应加大研发信息披露的频率,可以在季报、半年报中及时披露研发信息,是否有开展新的研发项目、研发项目的进展等,若研发项目有重大变化,如研发可能失败,应及时地发布公告。
参考文献:
[1]朱朝晖.信息不对称与研发活动的信息披露[J].创新创业与企业科技进步.2005(9):87-88.
[2]韩鹏.研发信息披露质量测度及制度改进[J].财经科学.2012(7):103-110.
[3]吴凌飞.研发费用信息披露现状分析及其优化[J].会计评论.2013(11):24-25.
作者简介:吴雪青(1989- )女,侗族,浙江绍兴人,会计硕士,单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专业,研究方向:会计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