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锋
【摘 要】学徒制是传承企业文化、提高企业员工技术技能的有效途径。本文对现代学徒制的内涵和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找到商贸类高职院校推行现代学徒制遇到的问题,提出了商贸类高职院校推行现代学徒制的探索,希望对商贸类高职院校推行现代学徒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商贸类高职院校;探索
我国职业教育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随着市场人才结构需求的改变,“现代学徒制”已经成为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对于商贸类高职院校来说,推行现代学徒制,无疑是创新办学体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建立校企招生与招工,课堂教学与岗位技能培训,学业与就业相统一的人才培养机制的重要途径。
1 现代学徒制的内涵和现状分析
学徒制是一种在实际生产过程中通过师傅言传身教带领徒弟共同学习以培养技能型人才的模式。现代学徒制是通过学校、企业的深度合作与教师、师傅的联合传授,对学生以技能培养为主的现代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不脱离工作岗位的情况下,学校派出专任教师传授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企业派师傅传授专业技能实施正规学历教育,从而获得知识、技能和学历的提升。
现代学徒制起源于联邦德国的职业培训,二战后成为职业教育的主导模式!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其成功的经验得到了世界许多国家的认可和借鉴。后期,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将现代学徒制又进一步的推广,提出了一些新的模式,例如:三明治模式,三元制等等。将现代学徒制推到一个新的高度。
在这样的世界大环境下,我国的职业院校也陆续引入了“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新模式。国家和地方政府也給予了高度重视,但是和国外相比,我国的学徒制建设还处于基础阶段,还没有非常明确完善的法律和政策支持。
2 商贸类高职院校推行现代学徒制遇到的问题
商贸类高职院校在推行现代学徒制时遇到的主要问题,是现代学徒制的运行机制不健全,导致一些问题的产生,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校企合作的动力机制不完善
学徒制是一种古老的职业教育形式,在正式的职业学校产生之前,传统学徒制曾经是人们学习专业技术的普遍方式,现代学徒制是产业升级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是探索工学结合双元育人模式的有效途径。教师传统的教学方式,对进车间指导实训有抵触情绪,加之高职院校的管理者以及教师对现代学徒制的内涵理解不深刻,对其重要性认识不足。综观世界职业教育实践,一般办的比较好的国家,政府都会在经济上支持职业教育的发展,为企业的参与提供较为完善的保障机制,但我国的现代学徒制刚刚起步,还没有制定针对现代学徒制国家层面的法规与政策保障机制,以及地方政府支持的优惠政策等,这些都直接影响了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积极性。
2.2 校企互惠共赢利益驱动机制不完善
利益因素是决定校企合作程度的最关键因素,现代学徒制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所提供的培训岗位,因此,必须得到企业的大力支持,而要让企业能够真正具有积极性并提供有效支持,就必须使企业在合作中得到实际的效益,商贸类高职院校在现代学徒制推行的时候,普遍遭遇到了学校热、企业冷的情况。究其原因是政府承诺的现代学徒制各项奖励没有到位,学徒工的薪酬基本都是企业支付,企业没有得到期望中的效益,因而其参与积极性不高。
2.3 自主招生的生源户籍问题急需解决
开放户籍是调动合作企业共同实施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一个关键因素。其原因是在岗交互培养方式的生源来自合作企业的在岗员工,根据我国自主招生政策,自主招生的生源其户籍必须为当地户籍,江苏省大多数企业很多在岗员工和岗位技术骨干的户籍不在本地,这就意味着合作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员工不具备成为现代学徒制学徒的条件,因而企业想通过现代学徒制提升骨干员工技术技能与学历,促进企业发展的愿望就不能实现。企业的核心利益没有得到顾及,也就失去了参与现代学徒制培养人才的积极性。
2.4 现代学徒制学生双重身份需要得到界定
非在职员工中要招现代学徒制学生,他们的身份比较麻烦。现在很多商贸类高职院校在推行现代学徒制时就遇到了这些问题,学生与企业和学校之间签订的是三方协议,和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还是不同的。虽然企业承认学生的员工身份,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学生还不是企业的正式员工。这与国际界定的学徒雙重身份的惯例不完全相符,需要相关部门和专家根据我国现阶段实际情况,对现代学徒制学徒的双重身份进行实事求是的界定。
3 商贸类高职院校推行现代学徒制的探索
现代学徒制是引进的比较新颖的人才培养实现形式,它在用人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的基础上,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在真实的职业环境中提高职业素养和职业核心能力,使企业在自身发展中获得人力资源和技术服务的支撑,调动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有效地促进校企合作,实现学校与行业、企业的资源共享。但由于商贸类高职院校推行现代学徒制的探索才刚刚起步,希望以下建议可以促使其更好的推行:
3.1 政府增加经费的投入
商贸类高职院校推行现代学徒制,建议政府可以借鉴德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等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做法。政府对商贸类高职院校划拨实施现代学徒制的专项经费,对现代学徒制企业实施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教育部协同进行现代学徒制的推行,国家统一给学生购买劳动保险和人生意外保险。尽快出台相应的扶持商贸类高职院校实施现代学徒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推动商贸类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提供根本性的保障。
3.2 建立维护企业的保障机制
商贸类高职院校推行现代学徒制,可以参考西方现代学徒制的实施,以法律形式完善商贸类高职院校的管理和运行,通过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企业与学校的义务和责任,使职业教育真正纳入有法可依、依法治教的法律体系。我国政府应该颁布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责权利给予明确规定。另一方面,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扶持和激励企业积极参与现代学徒制的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和落实相关的激励保障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就业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
3.3 界定现代学徒制学生的双重身份
商贸类高职院校推行现代学徒制,建议教育部协同相关部门和专家根据我国现阶段实际情况,从改革现代学徒制的招生制度入手,建立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相结合的制度体系。在面向企业骨干员工招生中,依据国家自主招生的相关政策和合作企业需求,对具有一定工龄、有较强的实际操作经验和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实行优惠政策。采用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择学生,通过学徒、企业、学校签订三方协议来实现学生双重身份。根据三方协议学生与企业具有劳动关系,企业提供学生工作岗位和相应的薪酬福利。商贸类高职院校全程监督,对现代学徒制学徒的双重身份进行实事求是的界定。
3.4 建立互惠多赢的利益驱动机制
商贸类高职院校推行现代学徒制,行业和企业应当是主要力量。积极推进成立职业教育集团的组建工作,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大型企业为主体,中小型企业积极参与的集团化办学模式,是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的关键所在。通过集团内部平等协商,实现资源的共享,毕业生的合理调配,以企業岗位需求拟定学员能力标准,利用企业生产空余时间安排教学活动,从而有效地推进现代学徒制实施。商贸类高职院校推行现代学徒制是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办学,深入开展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新举措。现代学徒制是一种创新的办学体制,对提高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质量,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基于互惠多赢的利益驱动机制,是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的必要条件。
3.5 解决高素质的双师师资问题
商贸类高职院校推行现代学徒制,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团队。老师一方面要负责专业理论知识传授,技术与基本技能的培养,另一方面老师还要负责岗位技能传授。可见现代学徒制的师资团队应具备以下的基本能力:职业岗位分析能力;课程内容的开发与课程体系的构建能力;课程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与考核能力。为了保证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质量。校企双方应根据以上基本要求建立老师的基本任职标准。除考虑现代学徒制教学所需的岗位工作能力、职业教育能力外,还考虑师资团队为企业技术升级的服务能力。同时还要构建校企的共同培训机制。在商贸类高职院校推行现代学徒制过程中,应适当扩大企业老师的比例,提高兼职教师在商贸类高职院校的比例。
【参考文献】
[1]杨敏.简论英国现代学徒制及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启示[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2010(18).
[2]朱敏成.发展现代学徒模式 提高学生就业能力[J].河南职技师院学报:职业教育版,2002(06).
[3]杨小燕.现代学徒制的探索与实践[J].职教论坛,2012(09).
[4]陈德荣,马宏伟.现代学徒制对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改革的启示[J].工业技术与职业教育,2011(02).
[5]胡秀锦.“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9(03).
[责任编辑:杨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