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末
九十多年前的秋天,徐志摩公开发表了一份离婚通告,从而成为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公开离婚的人,这也成就了他在公众心目中的偶像形象。当时在封建礼教中的中国,奉父母之命成婚,没人管你爱或不爱,也没有离婚这件事,所以,郁闷中的公众为徐志摩喝彩,羡慕他能摆脱正在怀孕中的妻子,还能公开爱上他朋友的妻子。
九十多年后的今天,我们仍然需要离婚的偶像们。王菲又离婚了,好啊,女人们在欢呼,那么率性的女神,堪称女性的楷模。王石也离婚了,好啊,男人们在欢呼,老男人也可以忠于内心再选择。我们的时代如此需要离婚偶像,因为时至今日,离婚仍然是一件少数人才能支付得起的奢侈品。奢侈品总是需要偶像来做代言人的,这是奢侈品的规律。
不同的是,九十多年前,民国百姓支付不起的主要是舆论的压力;九十多年后,我们大伙儿支付不起的主要是因为离婚花费大把金钱。出不起钱,那就省省吧——这就是今天现实的金钱社会中,大多数人对于离婚的最基本的想法。与其闹得卖房子、卖车子,多年的经营落得两袖清风,被扫地出门的命运,不如就这样挨着。说到底,不过是每天看着那张不再有感觉的脸,体验“左手握右手”的无趣,至少日子还是小康地过着。再说,就算你为了爱情的呼唤,宁愿变得一贫如洗,你能保证在你真的一文不名的时候,那位帅哥或者美女,还一如既往地爱你吗?倜傥如徐志摩,与陆小曼结婚后日子清苦,他穿着打着补丁的长衫到各个大学教书赚钱,却从此再也没有博得美人一笑,郁闷中想到去听旧情人的演讲,结果和飞机一起掉了下来。那还是一个诗情画意时代的故事。
如今,我们的娱乐新闻越来越“八卦”起来,“狗仔队”越来越忙碌,公众是如此喜欢听到名人和明星离婚的消息。大家痛快了别人的痛快,然后继续苟且着自己的苟且,维持着彼此的相安无事。
早晨,被闹钟叫醒,和你枕边的合伙人一起机械地起床、穿衣,继续日复一日地去为你們共同的生计忙碌。
(摘自《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