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健国
一则“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三分之二未统计上报”的新闻,惊现于南方某大报:某交警披露,其所在地区多年来有意漏登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三分之二,致使实际发生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是上级公布数量的三倍。其主因,是“有司”为显示本地“交通事故逐年下降”的政绩,对基层实行了严格的“交通事故考核排名制”,逼得基层交通事故管理机关“不愿意录入上报”。
这让人想起,前几年的“各地上访排名”考核制度,压得各地每年阻击访民的费用达天文数字。如今,“上访排名”取消了,但需要反思的是:为何有利于问责的考核,却事与愿违?
从理论上说,“各地上访排名考核”也可促进基层政府根据本地上访的统计数据,认真分析民怨焦点和原因,与访民认真沟通,听取合理建议,对症改革,让压力变动力。但不幸,有些能吏不想疏通民意,只想堵住民怨;不想通過上访中暴露的不正之风预防腐败,只想粉饰现实,上欺下瞒,压制民众曝光真相。
这就让“考核”异化为粉饰,政以谎成。
“各地上访排名考核”虽终止,但一些“新考核”,如雨后春笋。比如,有的地方就出现了“各区舆情应对排名榜”。如此用心良苦的创新考核,看似想让基层认真对待新老媒体上的民间意见,但效应存疑。再回顾前些年对官员的GDP考核制,人才发现了多少很难说,却造成了环境透支。
只让大官考核小官,难免会让“考核”异化、变质。只有在考核中增加民主考查的分量,才可能防止真相被谎言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