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军
德国打捞公司1998年在印尼爪哇海峡勿里洞岛水域发现了一艘沉没的唐代船只,沉船附近有一块巨型黑礁石,这或许就是船只沉没的原因,因此沉船被称为“黑石号”。沉船上发现了中国唐代瓷器、金银器及铜镜等各类文物6万多件,其中瓷器占绝大多数,包括56500多件长沙窑瓷器、300多件邢窑白瓷、200余件越窑青瓷、200多件白釉绿彩瓷器,此外还有3件完整的唐代青花瓷。由于沉船整体淹没在海泥中,从而使许多瓷器免受海水侵蚀,保存状况极佳。这些器物虽历千年,出水时依然色彩鲜艳,釉色光亮如新。著名古陶瓷专家张浦生教授曾赞叹说:“‘黑石号是个罕见的宝库,其中的宝藏内涵丰富,数量庞大,保存完整,这是中国文物走向世界的重要标志,揭开了中国瓷器外销的序幕。”“黑石号”沉船出水至今,国内外很多学者都对其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但有些问题似乎有重新审视的必要,且一些重要信息并未得到深入研究,本文即对沉船相关问题再次考证,并提出一孔之说。
“黑石号”沉船出海港口
自从“黑石号”沉船被打捞上岸之后,针对其出海港口这一问题,学者们都不遗余力地作了一定的研究,截止到现在,最主要的观点有三种,其一,扬州装船出海说,这是目前最为主流的观点,其认为“黑石号”沉船在扬州装载长沙窑等货物后出海,然后沿着海岸线至明州、广州等地停靠,最后则按照唐贞元年间宰相贾耽所著《皇华四达记·广州通海夷道》中的路线行驶至今苏门答腊附近沉没。历年考古发现,扬州城内出土了大量的长沙窑瓷片以及部分白釉绿彩瓷片和唐青花瓷残件,并且多数学者认为扬州为中晚唐至五代时期外销的最重要港口之一等;其二,广州装船出海说,其路线为“黑石号”沉船沿着长沙窑销售之南线(即溯湘江而上,经灵渠到广州)至广州停靠,然后再按照“广州通海夷道”中的路线行驶至苏门答腊附近,此种看法较少有人推崇,主要是因为在广州等地出土长沙窑较少;最后一种观点则认为“黑石号”沉船上的货物是在室利佛逝之巨港一次性装载的,而这些从巨港装上的货物则是由不同的船只从扬州、明州和广州分别运到室利佛逝的。对于以上三种不同的观点,笔者经过研究后认为第三种较为妥当,但亦有可斟酌之处,如明州港并未有船直接参与此次航运,而且各条船所载之物也是有所指向的。
首先,文献记载方面,唐贞元年间宰相贾耽所著的《皇华四达记》对马六甲海峡至广州的路线记载,可以详细到每一日,甚至到半日航程,而對马六甲海峡至阿拉伯世界的路线则非常简略,航程间隔多在数日、甚至十数日或数十日。同样的,阿拉伯文献《中国印度见闻》、《道理郡国志》(一说《郡国道里志》)及布罗姆哈尔《中国的伊斯兰教》也是详细介绍了马六甲海峡以西航程,至于马六甲海峡以后的则较为简略。通过对以上几位作者所描述的海上贸易之路分析后得知,他们认识的人是以使者和商人为主,而这些人对较远的航线并不是非常熟悉,原因则是他们并不或者不常常做中国到西亚、中东全程贸易,他们只需要在中国和西亚、中东的联络点交易就可以,室利佛逝(唐代末年以后改称三佛齐)则是最佳的联络点。南宋地理学家周去非在《岭外代答》中记载:“三佛齐国在南海之中,诸番水道之冲要也。东自阇婆诸国,西自大食故临诸国,无不由其境而入中国者。”虽然年代较唐代末年晚,但是其仍可说明室利佛逝作为中国商品贸易转折点是极其恰当的,也是中西方商人最为看重的。
其次,室利佛逝作为中国商品贸易转折点,其在考古发现必然有所体现。公元9世纪,长沙窑作为最主要的外销器物,在印度尼西亚的苏门答腊和爪哇岛上的许多遗址都有出土,然而在中南半岛却很少出土有长沙窑,尤其是其东部沿海地区只有零星发现,这表明作为外销器物主力的长沙窑在装船后沿着“广州通海夷道”至室利佛逝前,一直是在海上航行的,并没有进行大规模的交易,只有行驶到室利佛逝后才可以开展交易行为。
最后,“黑石号”沉船上除了56500余件长沙窑瓷外,还有数百件的白瓷、广东青瓷罐以及白釉绿彩瓷等,按照以往学者的观点,沉船从扬州出海后,沿着中国东南沿海分别在明州、广州等地停靠,然后再驶往东南亚,这就意味着沉船需要在广州将货物全部卸下,然后重新装入青瓷罐,而在明州也只是为了区区200余件越窑瓷,这显然不符合常情,并且有学者指出“可能从9世纪中期开始,长沙窑产品才同越窑青瓷一起从明州港直接运销海外,明州港才真正作为一个陶瓷外销的港口兴起……在此之前,明州港可能只是作为越窑青瓷的启运港而非外销港,即主要依托扬州港,很少直接参与海外陶瓷贸易,有相当一部分越窑青瓷是先北上扬州,再运销海外。”因此我们有理由推断这条船是在室利佛逝的巨港装上这些货物的,而这些货物则是由不同的船只从扬州和广州运往室利佛逝的。
至于两个地方的船只所装货物,可从当地的考古发现得以印证。首先,扬州作为长沙窑瓷外销的最主要港口这是学界公认的,并且根据考古发现得知,扬州城内也出土了大量的长沙窑瓷片、越窑瓷、白釉绿彩瓷以及白瓷等,这些足以说明公元八、九世纪时期从扬州出海的船只上所装货物多为长沙窑、越窑瓷、白瓷以及白釉绿彩瓷等。其次,沉船上出水的数百件广东本地所产青瓷罐,根据学者研究,大致认为其来自梅县窑,并且在历年的考古发掘中得知,在广东以北的中国港口如扬州、明州出土众多的7—10世纪上半叶商品瓷器中,并没有发现广东瓷器的踪迹,而中国其他省份也没有发现广东瓷器,并且在东亚也少有出土,而在东南亚、非洲等地的港口和城市却有出土,足可见沉船上的广东产青瓷罐应该是由广州出发的船只所装货物。
“湖南道草市石渚盂子有明樊家记”解析
“黑石号”沉船出水的长沙窑瓷器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当属两件直接书写或刻写题记的瓷碗,其一,青釉褐彩题记瓷碗(图1),在碗心用绿彩行书有“湖南道草市石渚盂子有明樊家记”14字;其二,青釉褐彩草叶纹瓷碗,碗正面写有阿拉伯文及卍字,背面刻有“宝历二年七月十六日”。对于这两件瓷碗,学者们多从“石渚”以及“宝历二年”(826)角度探讨长沙窑的定名、烧制地以及此船的沉没时间等,对于题记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则相对研究不够,尤其是第一件瓷碗中的题记,今则补充之。
“湖南道草市石渚盂子有明樊家记”虽然只是简单的14字广告,但是为我们提供了很多不曾见过的信息,由于“草市”及“盂子”已有相关学者作了详细研究,故本文重点只对“湖南道”、“石渚”及“有明樊家记”等予以解析。
“湖南道”应为湖南都团练守捉观察处置使,简称湖南观察使。唐至德后,刺史皆治军务,遂有防御、团练、制置之名。而要冲大郡,皆有节度之额;寇盗稍息,则易以观察之号。唐广德二年(764),置湖南观察使,治衡州,领衡、潭、邵、永、道五州。大历四年(769),治所迁徙至潭州,中和三年(883)升为钦华军节度使,次年改武安军节度使。此件瓷器上书写的“湖南”二字当属迄今发现最早的原件,而这也是“湖南”作为一级行政区划第一次出现在中国历史中,虽然此时之“湖南”较现今湖南范围小,但作为“湖南”二字最早之原件,仍然是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石渚”一词除了见于“黑石号”沉船出水瓷碗外,晚唐诗人李群玉对其也有相应记载,最为有名的则属其所写的《石潴》一诗,诗中写道:“古岸陶为器,高林尽一焚。焰红湘浦口,烟浊洞庭云。回野煤灰乱,遥空爆响闻。地形穿凿势,恐到祝融坟。”诗名“石潴”即是长沙窑的唐代名称,也写作“石渚”,根据学者研究,此诗所描写的正是长沙窑处于鼎盛时期的盛况。诗中的“湘浦口”也就是今石渚湖的小河口(今叫新河)与湘江之交汇处,也是考古工作者历次发掘的主战场——蓝岸嘴一带。此地瓷片堆积层厚达3.5米左右,80%以上的釉下彩就是在这一带出土的。石渚作为两河交汇处,当属交通要津,后又因陶瓷交易繁华,故形成了草市,而这也在考古上得到了初步印证,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在石渚湖垸北端当地人称为“市场湖”的低洼地域进行了考古勘探,在一处南北长378米、宽190米的地带,在距地表1.6米到1.7米的位置,发现有一层含有匣钵残件和红烧土块的紧土,并有可能存在石板路。据此,文物考古研究部门推测“市场湖北的这片平坦地很可能就是‘草市所在地”。“石潴”一诗所描绘的盛况、“湘浦口”釉下彩瓷片的大量出土以及“市场湖”相关遗迹的存在,这些都为我们印证了石渚作为长沙窑的生产和销售中心是有着文献和实物依据的。
“有明樊家记”则为我们揭示了此件器物的生产商,可以说是最直接的广告语。长沙窑中有许多类似的广告语,根据笔者研究,长沙窑瓷装饰的广告语包括四个方面,分别是作坊名、对其产品的赞美、瓷器价格以及为其他相关产品所做的广告等,其中以作坊名和为其他相关产品所做的广告居多,比如“张”、“何”、“年家”等作坊名和“陈家美春酒”等酒广告。广告语在长沙窑瓷上的运用,是有着深刻的原因的,主要是受唐代商品经济发展、长沙窑内部及各个窑场之间外部竞争、涉商诗歌大发展以及酒肆等商业个体所挂招牌相互影响的结果。
“丙子”、“丙午”之辩
“黑石号”沉船出水的长沙窑瓷中,有一件彩繪钟形图案的碗(图2),图案左右两侧各署了两面旗子,一面写有“丙”字,另一面则书写有“了”字,对于这两字,不同的专家给出的解答是不尽相同的,有的认为是“丙子”之误,有的则解释为“丙午”,笔者认为应是“丙午”。首先,关于“丙子”之说不可信之处在于丙子正是公元856年,而长沙窑另一背刻“宝历二年七月十六日”的瓷碗显示,其年代为公元826年,两者中间相差整整30年,作为一座以外销为导向的瓷窑,其时效性非常强,不可能等到三十年之后才出海销售,这与长沙窑的定位不相符。其次,丙午正好是公元826年,与“宝历二年”时间一致,符合长沙窑的特点。综合这两方面原因,笔者认为“丙了”实为“丙午”之笔误。
“黑石号”沉船的发现揭开了唐代中国与东南亚国家通过海上丝绸之路经商的谜底,让我们对唐代的经商途径大开眼界(图3)。至今,这是在亚洲印度尼西亚海域里所发现的最古老的一条沉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