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地理标志的概念出发,以六安市茶类农产品资源为例,研究其地理标志保护现状、茶产业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本市实际对六安如何实施好茶叶地理标志保护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 农产品地理标志;茶类;六安市;保护现状
中图分类号 S-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14)33-11930-04
Study on the Protection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of Tea Agricultural Products of Luan City
KANG Yuan-yuan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Department, West Anhui University, Luan, Anhui 237012)
Abstract Starting from the definition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taking tea resources in Luan City as an example, the protection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status of tea industry and existing problems were studied, some suggestions for protecting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of tea agricultural products in Luan City were put forward.
Key words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Tea; Luan City; Protection
基金项目 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六安市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现状调查”(201310376015)。
作者簡介 康愿愿(1994- ),女,安徽亳州人,本科,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收稿日期 2014-10-20
1 农产品地理标志概述
1.1 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概念
《TRIPS协议》对地理标志的界定是“可以标示出某商品来自特定地域,或来自该地域中的某个地区(某个地方),且该商品的特定品质、声誉或其他特性主要与该特殊地理来源关联的标志”。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农产品地理标志属于地理标志的范畴,它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区,以该地区名称冠名的农产品标志。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等,主要决定于该地区的人文、自然或特定地理因素。该地理标志是特定商品的产地标志,它的主要作用为鉴别农产品的产源。
因此,从上述定义能够看出,两者对地理标志的规定大致是相同的。同时,《TRIPS协议》还将地理标志作为与版权、商标、专利、工业设计、商业秘密等并列的知识产权。地理标志权是农业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且其保护对象主要是传统的特色优质农产品。
1.2 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概述
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在保障产品的质量、提高产品的声誉、增加农民的收入、促进对外贸易等诸多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已被国际广泛认可。根据第三次全国地理标志调研的统计结果,从1999年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开始,截止到2013年11月,我国已经对3 210件产品实施了地理标志保护,总产值已超过13 000亿。其中,与农业相关的地理标志产品约为总数的97.57%,在地理标志保护对象中占据最大比例。目前,我们国家主要实施3套模式对茶类进行地理标志保护[1],分别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工商总局)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制度以及国家农业部(以下简称农业部)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制度。
2 六安市茶类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现状
六安市政府立足当地优质特色农产品,积极申报和推广农产品地理标志,已先后向国家质检总局申报地理标志产品9件,且均已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品总数位居全省第一。目前,全国有几个拥有超过5件地理标志产品的区县,霍山县作为其中之一已成功获批霍山石斛、霍山黄芽、迎驾贡酒、霍山灵芝、漫水河百合5项地理标志产品。国家农业部批准六安市注册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1件,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批准其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9件。此外,作为中国十大名茶之一的六安瓜片还成功申报了茶文化方面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2.1 质检总局的茶类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截止到2014年1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 等先后对国内1 614种产品进行了地理标志产品注册和保护。其保护种类涉及茶类、果类、蔬菜、水产品等15个大类,以果品、蔬菜、茶类、粮油、中药材为主,保护产值超过7 000亿元[3]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茶类地理标志保护产品75种,占国内地理标志产品总数1 614种的4.6%,其中包含47种绿茶(占全国茶叶地理标志产品的62.7%),2种红茶,6种乌龙茶,2种白茶,2种黑茶,1种黄茶。这些茶类地理标志产品主要分布在江南、西南、华南、江北4个茶区,其中福建、四川、浙江、湖北等省份的件数列全国前4名。
六安市作为安徽省的农业大市,于2006年4月获批第1个茶类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霍山黄芽。截止至2013年12月份,全市获得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共有9件,其中茶类产品共有2件(表1),涵盖黄茶、绿茶2大茶类,茶类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包括裕安区和霍山县所有产茶茶区。此外,各企业也开始重视对茶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
2.2 工商总局的茶叶地理标志商标
到2013年12月31日为止,我国核定、公示并登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 190[4]件。在这些地理标志商标中,除国内34个省级行政区外,还包括我国台湾地区3件和46件在其他国家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在全国2 190件地理标志商标中,茶叶类占8.1%的比例,主要分布在福建、浙江、湖北、四川、安徽等16个省级行政区,共有178件,涵盖了红茶、绿茶、乌龙茶、白茶、黑茶、黄茶6大茶类,此外还有砖茶与其他茶类,绿茶总数最多。
表1 截至2013年12月份六安市茶类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统计
注:资料来源于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实施以来批准的地理标志名录》。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六安市已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总数为7个,在安徽省排名第1。其中,茶叶地理标志商标共有4个(表2),占到全国茶叶地理标志商标的2.2%,占六安市已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57.0%,在安徽省各市区茶类地理标志商标中排名第1。其他县市中茶叶地理标志商标件数较多的有黄山、安庆和池州等。
表2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六安市茶叶地理标志商标
注:资料来源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地理标志的专栏公告[5]数据源。
2.3 农业部的茶叶类农产品地理标志
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根据《农产品地标志登记程序》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使用规范》的有关规定,我国共登记注册205件茶叶类农产品地理标志。在这些茶叶类农产品地理标志中,绿茶占了81.1%的比例,达到159件,乌龙茶11件、红茶12件、白茶4件、黑茶5件、黄茶2件,此外还包括3件花茶[6]。茶叶类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地区分布与茶叶地理标志商标基本一致。其中,我国江南地区的茶区共有17种,西南茶区8种,江北茶区9种,华南茶区4种,农产品地理标志总数最多的省份包括浙江、福建、四川、安徽、江苏、湖北等。安徽省共有4件(表3)茶叶类农产品地理标志,其中六安市已登记的是霍山黄大茶。
表3 安徽省茶叶农产品地理标志
注:资料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3 六安市实施茶类地标保护对茶产业的影响
3.1 茶园面积及茶产量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六安市的茶叶总种植面积已达3.33万hm2,无性系茶园达0.67万hm2,占可采集的茶园面积的四分之一,经过绿色、有机、无公害认证的茶园面积共2.79万hm2,茶叶的全年总产量有1.5万t,产业综合值达10.8亿元,一产产值达36.2亿元。六安市年贸易额超过2 000 t的茶叶交易市场有5个,包括朱堂茶叶市场、六安国际光彩茶叶大市场等,全市共有茶农60余万,人均茶叶收入在2012年达2 601.15元[7]。由此可见,茶叶产业业已成为六安市农业经济的一个规模化种植的优势产业,是当地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同时,六安市茶叶的发展又带动了交通物流、茶文化旅游等相关行业的发展。
3.2 产业化运作模式
我国普遍施用“地理标志+龙头企业+农户”的运作模式来生产加工地理标志农产品,这种产业化运作模式通常采用多龙头带动机制,即一项地理标志下可能有几个龙头企业,这些龙头企业又各自注册有单独的商标。该模式通过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将分散的茶农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连接起来,并经由集中的龙头企业这一渠道与市场连接,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规模化经营,有利于增加茶农的经济利润。
六安瓜片于2000年由六安市裕安区茶叶产业协会申请注册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它采用“龙头企业+农户+地理标志+专营店”的茶叶产业化运作模式,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当时,有15家企业被授权使用六安瓜片地理標志证明商标,共生产250 t茶叶,总产值达12亿元人民币。与该产业化运作模式实施前相比,茶叶平均增值100元/kg,总增值量达2 500万元,全市共有12万茶农,人均增加250元收入[8]。
3.3 加贴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对茶产品的经济效益
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不仅是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的重要途径,更是经济利润的重要来源。以舒城县为例,在2007年注册舒城小兰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后,舒城县工商部门引导当地农民规范该特殊标志的使用。到2012年8月为止,舒城全县共有21个乡镇,其中有13个乡镇生产茶叶,茶农已超过20万,干茶的平均年产量为2 000 t,年总产值达1.5亿元人民币。其中,舒城县的徽庄茶园在获得加贴、使用舒城小兰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标志的许可后,茶叶售价比普通茶叶的价格增加了100元/kg,该专用标志平均每年为茶叶种植面积达13.3 hm2的徽庄茶园增加产品销售附加值约20万元。由此可以看出,加贴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为六安市茶叶生产经营者带来了巨大收益。
4 六安市茶类农产品地标保护存在的问题
茶类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促进了六安市茶叶产业的发展,并带动了当地农业经济的高速增长。但是,在为六安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其茶类地理标志保护也存在着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7个方面。
4.1 对茶类的地理标志保护存在多重性
通过分析总结六安市茶类地理标志的保护现状可以看出,六安市对茶类的地理标志保护存在多重性。在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专用标志的茶叶中,六安瓜片、霍山黄芽与霍山石斛3种茶叶同时获得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此外大多数获得地理标志保护的茶均为地理标志产品。在3种保护制度并存条件下,协会或企业对如何保护六安市茶类地理标志没有形成相对一致的选择,既有1种保护制度的模式,又有选择2种保护制度同时保护的模式。而这三种保护模式的管理主体在很多管理方面存在着重叠甚至矛盾,这一方面限制了地理标志的开发、使用及保护,另一方面也容易造成市场混乱,导致建立区域农产品品牌的不便。
4.2 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监管不力
在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注册之后,首要的工作就是监督、管理地理标志产品。申请人除去依法享有地理标志的使用权之外,还必须承担指导生产和管理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责任。而六安市茶类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相关管理者的监管力度不够,存在一些地理标志产品在国外遭到抢注的现象。以六安瓜片为例,它就曾在2009年被六安当地“安徽一笑堂茶业有限公司”向美国商标局提交了美国商标的登记申请。庆幸的是,美国官方审查制度完善,审查人员在调查中发现六安瓜片实为地理标志,不可以为某一家企业所独占而将其驳回。这一方面说明了美国监管者的审查力度,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六安市相关管理者在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和监督方面缺乏力度。
4.3 地理标志产品使用混乱,存在假冒现象
由于地理标志可以为生产经营者带来较大的经济利润,一些企业忽视地理标志的区域限制,非法扩大地理标志划定的区域保护范围,甚至乱贴地理标志。除此之外,部分地理标志在国内被一些企业滥用,假冒真正原产地域产品,严重地影响了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良好声誉及市场形象。例如,“六安瓜片”在备受青睐的同时,假冒伪劣品也充斥着国内市场,其中包括六安本地不符合“六安瓜片”质量标准的劣质瓜片、未申请使用“六安瓜片”专用标志的瓜片及其他省市的瓜片,这导致消费市场对茶类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心理质量预期大打折扣。
4.4 对地理标志的宣传力度不够
一方面,负责申请注册地理标志的管理部门没能对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及相关知识进行普遍宣传。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茶类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生产者和经营者都不了解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有些甚至没听说过,更不知道自己生产的茶叶属于地理标志农产品。另一方面,地理标志的申请者和使用者对地理标志产品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一些地理标志产品申请注册后很少被使用,存在闲置的现象,使地理标志权不能真正发挥作用。此外,六安市有些已注册的茶类地理标志农产品在产品标示上与注册前没有变化,没有地理标志的相关说明。
4.5 茶类地理标志产品存在质量差距
六安茶园面积虽较大,但是其尚未达到区域化和规模化的标准,还有部分茶园属于低产茶园,另外,管理人员重视采摘而对茶园的管理相对粗放,导致茶叶产量低、质量不高,这些现实因素都制约了六安茶叶产量和品质的提高。此外,某些享有茶类地理标志使用权的生产者不重视产品质量,以次充好,完全忽视了地理标志所要求的独特品质,从而使有地理标志的农产品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逐渐丧失其品牌价值,失去市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4.6 企业分散经营导致规模经济难以形成
虽然,六安市积极响应国家对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大力号召,积极申报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但当地茶叶经营企业各自为政、分散经营,各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因此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此外,一些企业既使用地理标志,又申请注册各自的商标品牌。以六安瓜片为例,就有“徽六”、“中六”、“岳王”、“齐山”、“一笑堂”等多个商标品牌[9]。这些品牌缺乏整体意识和统一运作,在销售方面也是各自作战、互相竞争,难以造就较高市场占有率的知名商标品牌。同时,各品牌之间的内部相互竞争也大大削弱了六安瓜片的市场竞争力,难以形成市场优势。
4.7 潜在资源没能得到有效挖掘
六安市茶类农产品资源非常丰富,如齐云瓜片、霍山兰花茶、金寨翠眉、华山银毫等,但当地目前没有充分发现和挖掘本地区的特色茶产品并申请地理标志保护,也未能全面调查本地区基本符合地理标志要求的茶类农产品与潜在茶类地理标志产品分布现状。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六安市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进而使茶类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发展受到制约。
5 加强六安市茶类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对策
5.1 做好宣传工作,普及地标保护知识
六安市政府以及相关社会团体应当采取合适的方式,大力宣传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普及地理標志保护制度等相关知识,让农民对地理标志是知识产权这一观念有深刻了解,使他们懂得农产品地理标志对于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作用,增强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以减少假冒专用标志的现象。同时,还应鼓励茶叶生产加工企业提高茶叶生产质量,鼓励相关茶叶产业协会和专业生产合作社等积极申请注册茶类地理标志。
5.2 完善地标保护制度,明确注册主管机构
在我国,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保护采用“三管齐下”的立法模式,即前面提到的三个行政部门并存的模式。虽然,三者在管理方面的侧重点不同,但在实际操作中依然存在着冲突甚至矛盾。其中质检总局重点管理地理标志产品的相关品质、监控产品质量技术和管理专用标志,工商总局主要负责管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生产经营者对其的规范使用,而农业部仅着重于认定、登记、监管[10]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及特性。
三部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偶有管理重叠的现象,因此,为了避免出现一种地理标志由多个部门同时管理的混乱现象,六安市政府应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管理范围。当然,不论选择哪一种保护模式,都应考虑当地行政体制的实际状况[11]。
5.3 积极挖掘潜在资源,加强申报注册保护
作为生物资源大市,六安市的潜在地理标志保护资源很多,其中包括1 300种木本植物和草本植物2 100种。因此,六安政府应充分利用自身条件,选择有区域影响、品质独特、具备发展潜力的优势茶类农产品进行重点帮扶,监督、管理茶产品的质量,使其达到国际标准,并积极申报并注册地理标志,增强在国内外市场上特色茶叶产业的知名度。
5.4 强化产品质量和市场监督
茶叶由于其特定品质,对于消费者来说很难在市场上识别真假。因此,在申请注册地理标志保护以后,可以通过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与防伪标识结合的方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同时,六安政府相关部门应对当地茶叶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标准制定规范,严格考核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身份以及茶产品的质量,只有达到规定标准的茶产品才能受到地理标志的保护,以防止质量不达标的产品影响品牌形象和声誉。同时,还应发挥茶叶协会的作用,规范六安市茶生产企业的行为,使六安茶类地理标志产品朝着标准化方向发展。
5.5 研究国际相关法律制度,积极开展国际注册
地理标志在国内注册,只能保障生产经营者在国内市场的法律权利。茶类农产品地理标志如果不在国外进行注册,就无法在国外获得法律保障。六安瓜片在美国遭到抢注的事实,说明茶类地理标志农产品要想走出国门,就必须借助国际注册得到充分的法律保护。因此,六安政府应仔细研究国际立法对茶类地理标志保护的相关规定,提升茶类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国际保护意识,并积极开展六安特色茶类产品的国际注册和保护,进而拓展其国际市场。
6 结语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一种涉农的知识产权,它可以用来保护地方特色农产品。对六安市来说,如果能合理地利用茶类地理标志,便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茶产品的经济效益,除此之外,更有助于提升茶类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帮助其树立更优的品牌形象。茶类地理标志由于涉及到茶叶生产者、茶叶协会、茶叶专业化合作社、茶农及当地政府等多方面的经济利益,更应该重视其申报、注册及宣传保护工作,促进茶叶地理标志保护机制的形成。
作为一个农业大市和著名的茶乡,六安市应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加强对农产品茶叶地理标志的保护,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努力提升特色茶产品的知名度,使其走出国内、走向国际,推动六安市整体农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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