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
(山东艺术学院,山东 济南 250000)
试论“重口味”艺术的美学意义
李鹏
(山东艺术学院,山东 济南 250000)
一部经过导演精心制作的电影,他的可阐释维度绝对不可能仅仅停留在带给观众以挑战心理接受能力的意义层面上,它应该具有电影在本身存在上的内涵与价值。在这里,本文主要是以“重口味”的电影作为例子来加以阐述的,因为,电影是我们经常接触的艺术门类,“重口味”感觉也只有在声画结合的媒介配合下才能显得更为真实、饱满、震撼。
“重口味”艺术;价值判断;审美意义
在我们的艺术视域内,除了能带给我们宁静、崇高、和谐、温馨、悲壮、感动的审美体验的艺术类型之外,还存在着一种挑战我们人类视知觉极限的艺术类型的存在。比如说,像日本导演北野武与三岛崇史所拍的某些电影,则带有一种为挑战我们的心理极限与视觉接受能力的目的而有意拍摄的作品。还有像罗丹的一座雕像作品,叫《丑之美》,在表现题材与艺术手法上充满了恐怖与死亡的气息,它带给我们不是像一般意义上的不安与紧张,而是超出了一般人的忍受范围的艺术作品。当然,这种作品有着一定的群众基础,不过,还是小范围的。习惯上讲的话,我们把它称之为“重口味”的艺术。这样的电影或绘画之所以出现在我们的艺术视野与生活视野当中,说明它是有存到道理的。正如像一般我们所认为的那样,“重口味”的电影可以在某些时候,再次激活我们那已经被平淡无奇的现实所麻木的心灵,生活之中至少还能带来点额外的刺激。否则的话,平静平庸的生活真的是乏味无趣了。这样的看法,有他的道理。不过在这里所要讨论的层面,并不是从个人为排除生活的麻木感觉或寻找额外刺激的实用性角度来分析“重口味”艺术存在的缘由的。因为,除了它带给我们刺激性的场面与感受之外,它应该有着更为深层的人文与美学意义。所以,一部经过导演精心制作的电影,他的可阐释维度绝对不可能仅仅停留在带给观众以挑战心理接受能力的意义层面上,它应该具有电影在本身存在上的内涵与价值。在这里,本文主要是以“重口味”的电影作为例子来加以阐述的,因为,电影是我们经常接触的艺术门类,“重口味”感觉也只有在声画结合的媒介配合下才能显得更为真实、饱满、震撼。
在谈电影之前,有必要引入进一个诗人,这个诗人叫波德莱尔,他是现代主义的创始人,著名的作品是我们熟知的《恶之花》,为什么要提及他呢?因为,在他的诗歌中就充满了许多,用今天的话来讲,就是“重口味”的形容与描述。这本诗集里收录了名曰《腐尸》的一首短诗。
在这首诗歌当中,存在着一些挑战我们的审美限界的词汇与语句。像“她懒洋洋地,恬不知耻地敞开那臭气熏天的肚子。”还有“腐败的肚子上苍蝇嗡嗡聚集,黑压压一大群蛆虫爬出来,好像一股粘稠的液体,顺着活的皮囊流动。”这是对诗歌艺术的一种挑战,因为,诗歌,从某种程度上讲,是同类所有艺术的典型代表。这不仅源于它的艺术形式上的纯粹与自由,而且要源于它所表达的人类精神意义层面上。诗歌一直是充当着表达真理最原初的语言方式的地位来树立自己的艺术地位的。当诗歌到了波德莱尔是笔下却走向了它从前那种纯洁、雅致、空灵、优美等美好形象的反面,这个时候,如果按照传统的美学意识与审美理念来定位《恶之花》的价值与意义的时候,就显得有点力不从心了。因为,直观的去阅读、体验的话,的确没有对我们的心灵起到什么审美净化作用,更不用说,带给我们精神上的启迪与引导了。这也是为什么一开始,不被诗歌界所接受,被政府所查禁的原因所在。虽然,后来,波德莱尔与他的《恶之花》在诗歌艺术与现代艺术的历史上的地位逐渐的被我们发现、发掘。但是,它的意义到底在哪里呢?莫非就像罗丹的那尊丑陋、干枯、扭曲、可怜的老妓女一样,给我们的意义,是通过扭曲变形、丑陋厌恶的手段来唤醒我们对“美”的意识?如果单纯的用这种大而无当的话,去解释此类带有“重口味”色彩的艺术的话,那么,未免显得单薄而苍白。我认为,这只讲对了一半。这一半是属于艺术家的,那么,另一半,则在我们接受者的心灵之中。当艺术家试图用一种爆裂而极端的方式在向我们表达对人性、对现实、对时代、对社会的控诉的时候,倘若我们已经对这样的艺术场面习以为常了,或者认为这就是理所当然的时候,这不仅意味着我们的心灵对这样的刺激感麻木不仁了,而且意味着我们对现实中的丑恶与不公习以为常了。假如,我们对波德莱尔的诗歌《腐蚀》中描写的场面不再感到恶心的时候,不正是我们对丑恶与腐败的认同吗?当我们对本来极端丑恶的事物失去感觉的时候,也就意味着我们已经适应了在这种环境下的生活状态了吗?这不就是象征着我们的现实环境吗,当我们对现实中那些庸俗、落后、邪恶、肮脏的事情习以为常的时候,当我面对现实中这样的场面时就无动于衷了。或者说已经丧失了基本的审美感觉了。就像,战乱饥荒的年代一样,当人们对周围饿死的人,以及人吃人的现象感到正常的时候,说明人已经沦为这场灾难的受害者了,当人处在受害者当中的时候,人是不会对这种残忍、荒凉的局面感到半点惊奇的。只有人们在和平年代,审视这样的场面是才会感到强烈的厌恶与恐惧。也就是说,倘若人的心灵已经麻木、肮脏、血腥、暴力不堪的话,那么再残酷、恶心、恐惧的艺术表现都不会引起人对“善良”、“正义”、“自由”、“幸福”、“和谐”、“美好”的追求与向往的。
一部带有“重口味”色彩的电影,如果他的立意不是流于肤浅与庸俗的话,那么,尽管在场面上带有一定的残暴与血腥,归根到底它是不会脱离艺术的原则去行事的。唯一变化的就是,艺术形式的变化,表现手段的翻新,“重口味”实际上就像二十世纪初期的抽象画派一样,变得只是体现在艺术的视觉意义上,从艺术的本质特性来讲的话,并没有多大的改变。只不过是在向我们传达价值判断的手法上走到了传统艺术的反面。如果说,传统的艺术在传达“美”的价值取向的时候,是以一种超越于现实的“美化”方式来表现的,也就是以“美”说“美”。到了现代社会阶段,艺术家采用的手法发生了变化,他们是用夸张现实的丑陋邪恶与血腥暴力的手段来突出美好的。也就是以“丑”衬“美”,这只是我们思维方式中的一种逆向思维而已,或者叫做“反证法”。无论是采用哪一种方法,目的地并没有发生位移。如果知晓这个道理的话,也就不再对某些真正的艺术家,只是在艺术手法上超越于传统接受范式的不同来加以不公正的对待了。要知道,承认丑陋存在的人不一定比否认丑陋存在的人更缺乏美德。表现血腥暴力的人,不一定比隐瞒血腥暴力的人更缺乏正义感。如果,我们无法搞清这个道理的话,那么,也就很难从戈雅的画中,以及诸多所谓的“重口味”电影中获得有分量的艺术价值与审美意义。下面,以电影《德州电锯杀人狂》续集,来做实例分析。
《德州电锯杀人》是一部恐怖电影,它的恐怖显然是依靠紧迫的情景与血腥的场面来带给观众以刺激感的。在我们沉浸于影片的恐怖气氛与血腥场面的时候,也许早就忽略了影片本身所传达的思想与价值观。或许,有人会问我们在观看这部作品的时候,除了激动的心跳与紧张的心情之外没有感知到更多的东西啊,这样讲没错。但是,这并不能隐没掉导演在表现作品的过程中所掺杂的自我意识与价值取向。这部电影里,论故事情节实在是稀松平常,难道仅仅是靠几个血腥的场面与恐怖气氛十足的镜头就可以解释它的全部了吗?我看不是,影片中的故事情节虽然简单但是却是充满着宗教的正义意味在里面的。作为一个杀人狂的角色那把电锯就是充当了上帝的审判之手,而所有被截肢、放血、剥皮、杀害的人都有罪过。如果没有对西方的宗教文化有着一定了解的话,可能会把这一层最关键的东西忽略掉。里面所有死亡之手——电锯审判的人,要么是犯了偷盗罪、要么是犯了通奸罪、要么就是触犯了傲慢、虚伪、贪婪等人性中最卑劣的品性。所有的人都受到了惩罚,除了电影中的女主人公与那个正义善良的黑人警察。也就是说,这部电影中绝对不是没有半点文化思想与价值意识的。如果搞清楚这种思想理念与价值判断的成分的话,也就很容易了解为何导演会用极端而惨烈的画面来诠释电影了。包括被称之为具有“暴力美学”的电影,也绝对不是脱离了现实、道德、人性、文化、价值来以“暴”示“暴”的。暴力与血腥只是一种表现手段,就像我前面所讲的一样,如果米开朗基罗在用理性、和谐、协调、韵律来诠释“真”、“善”、“美”的话,那么罗丹则是再用扭曲、变形、紊乱、凄惨的方式来反衬人类对“真”、“善”、“美”的向往与诉求。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反观一下一些劣质的“重口味”电影,这些影片在努力为了“恶心”而“恶心”,为了“血腥”而“血腥”,为了“暴力”而“暴力”的时候,好似是带给观众了强烈的感官刺激,但是,它却忽略了最不容易被发现,但却又是最重要的一点,这就是艺术在表现事物与情景的过程中所隐秘在气氛与场面当中的价值判断问题。
一部艺术作品无论是采用哪种形式在表达诉说,是古典主义的也好,现代主义的也罢,无论艺术的怎样形式千变万化,也不别管艺术的表现手法怎样层出不穷,如果它丧失了对人类价值的基本判断能力,那么,再绚丽、再震惊、再“重口味”的艺术作品,我们也要审慎的加以对待。说到这里,我们应该对“重口味”的艺术作品有个基本的判断了,说到底,“重口味”只是一个形式问题,如果无法完成由形式到精神的转变的话,那么,这样的形式毕竟是苍白的,根本就不值得分析、研究,吴宇森的电影,还有库布里克的电影之所以被写入电影史,或者被当做电影研究的重要课题,我们所能理解到的,恐怕只有向电影形式背后的艺术精神中寻找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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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5312(2014)29-005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