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友健
摘 要: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建筑行业发展迅速;科学技术的不断革新,也促使很多新型施工技术得以出现,并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工程中;经过实践研究表明,这些新技术的应用,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提高了施工效率,促进我国建筑行业获得更快的发展。本文简要分析了新时期新技术在建筑工程中的运用,希望可以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关键词:新技术;建筑工程;运用
1 建筑工程中施工新技术的发展现状
科学技术的不断革新,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建筑施工技术水平,近些年来,传统的施工技术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冲击作用;这些出现的新技术,可以对过去传统施工技术的弊端和局限有效解决,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并且新技术的应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效率。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对工程成本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节约,促使工程作业时间得到了减少;二是工程施工变得更加的安全和可靠,促使施工项目获得更好的发展。
2 施工新技术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
(1)防水施工技术:防水施工的目的是避免有渗漏或者有害裂缝等问题出现于与水接触的部位,在具体的防水施工中,需要遵循设计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来综合治理,设置多道防线,对防水材料和施工工艺进行合理选择。目前有一种新型施工技术被应用到屋面防水工程中,也就是聚合物水泥基复合涂膜施工,这种施工技术的应用,首先要处理好板缝、节点及基层,要分遍进行塔楼屋面及裙楼屋面的涂抹,这样先涂的涂料经过干燥,就会形成一层膜,然后将下一遍涂料涂上去。要按照互相垂直的方向来进行铺设,控制最上面涂层的厚度,保证在1毫米以上;要将防水涂料多遍涂刷于涂抹防水层的收头,避免有流淌或者堆积现象出现。
在外墙防水方面,可以将加气砼砖墙施工方法应用进来,这样可以避免有开裂空鼓问题出现于抹灰层,在加气砼砌块墙体抹灰之前,需要将钢丝网合理挂设于两种不同材料之间的界面。基面处理要等到钢丝网固定之后方可以进行,在处理的过程中,除了胶水之外,还需要将百分之十五的水泥给掺加进去。抹灰层施工要在基面处理之后方可以进行,在砌筑的过程中,那些干砖或者含水饱和的砖块是不能够采用的。
(2)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如今人们对建筑的要求越来越高,要求建筑具有完善的功能和较大的空间,这样大体积混凝土工程就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在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因为会有大量的水泥水化热出现,在较短的时间内不容易散去,那么就会有温度应力产生,如果混凝土的拉力极限值小于产生的温度应力,就会导致有裂缝问题出现于混凝土中。在浇筑施工之前,需要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和相关要求,来对整段浇筑或者分段浇筑进行选择。然后结合设计的施工方案,来对混凝土运输工具、浇筑设备以及捣实机械的数量进行科学计算。通常情况下,都将泵送方式应用到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要分段分层来进行混凝土的浇筑,以此来均匀升高混凝土。分段浇筑过大体积混凝土之后,需要进行振捣工序,一般在混凝土初凝之后进行的,并且要抹压表面,将混凝土上表面的水分给排除掉,然后将其密实的抹压,将可能出现的表面裂缝给消除掉。如果是在冬季施工,那么密实的抹压了混凝土之后,需要将塑料薄膜及时覆盖上去,然后将其他的保温材料给覆盖上去,如岩棉被、草帘等。如果施工不是选择在冬季进行,那么除了这种保温措施之外,还可以将堤筑在它的表面四周,将其灌水,控制水深度在25厘米左右,并且对混凝土表面温度和内部温度等进行定期测定。
(3)钢筋连接施工:要结合具体要求来严格控制绑扎接头面积百分率,尽量设置较小的受拉钢筋梁、板和墙,如果某些工程需要对接头面积百分率进行适当的增大,需要控制梁手拉钢筋,保证在百分之五十以下;结合具体的工程情况,来对其他构件进行严格控制。这样我们就可以了解到,可以适当放宽其他的构件,但是梁中受拉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是固定的,不能够超过相关标准;在构造柱施工中,为了更加顺利的进行施工,可以将一个搭接头设置上去。
通过上文的叙述分析我们可以得知,如今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革新,在建筑工程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技术;通过大量的实践研究表明,在建筑工程中应用新技术,可以有效提高施工效率,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和成本,促使建筑施工企业获得更好的发展。相关的施工设计人员需要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总结施工经验,结合传统施工技术的弊端和局限性,创新出更多的新技术。本文简要分析了新时期新技术在建筑工程中的运用,希望可以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参考文献:
[1]贾玉梅.新技术在建筑工程中应用[J].科技致富向导,2013,2(6):123-125.
[2]向文锦.刍议新技术在水电站建筑施工中的运用[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3,2(11):98-99.
[3]李国鹏.新时期我国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以及创新发展[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2(23):54-57.
[4]李秀娟,张艳军.建筑工程施工新技术在施工中的运用[J].华章,2012,2(22):345-347.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