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梅
摘 要: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议上,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了中国梦的崇高理念,共产党作为先锋代表必将领导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梦想。但当前中国共产党内部腐败之苗有所发芽,势必会影响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实现中国梦的能力。党已经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正在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而不断提升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的科学化水平,真正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中国梦;反腐败;廉政建设
引言:人民所期盼的“两会”结束后,国家新一届政府领导班子宣告成立,标志着中国在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中,实现了新老领导平稳交替,开启了实现中国梦的新历程。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都把反对腐败和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也关系到中国梦的实现与否。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同志曾指出: “腐败现象是侵入党和国家机关健康肌体的病毒,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人民政权,葬送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我们的党、我们的干部、我们的人民,是绝不允许出现这种后果的。”①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梦之际,回溯党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的历程和经验、加强党的建设对中国梦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中国梦实质内容
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幕式上,习近平同志作为新一任国家领导人,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的核心内容围绕“中国梦”三字展开。习近平总书记在阐述中华民族民族精神及共同理念时指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既深深体现了今天中国人的理想,也深深反映了我们先人们不懈追求进步的光荣传统。” 以上概述中,习近平同志把实现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文明、民主、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形象地比喻成在实现一个梦,这个梦是56个民族、13亿人民共同的梦,这个梦无疑深深体现了今天中国人现今的理想,也深刻反映先人们不懈追求进步、改革的光荣传统。国家强盛、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不仅代表中国梦的本质,也是13亿中国人不懈追求的目标。
习近平同志也指出,实现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规划,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把党建设好。反腐败斗争和党的廉风建设是党的建设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大任务。
二、反腐败和廉政建设要坚持人民群众路线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中国共产党党建的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也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腐败作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政治毒瘤。因此,中国共产党必须从严治党、清正廉明、坚决治理腐败现象。
当前,我国已经基本建立完善反腐倡廉的法制体系。但是,腐败这一问题任然客观存在。历史实践证明,如果不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腐斗争,那么党的建设的成效可以说微乎其微。我们不怕贪污人多、款大,最怕的是不能发动群众,不能把那些贪污、受贿、腐败分子清除党的队伍。当前,有一些领导干部忽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疾苦,枉论政府的难处、大局的重要,其实质是撕裂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要真正做到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筑牢反腐败斗争的群众长堤,就必须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腐败建设。并要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重、自律、自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我党在历史以来,曾多次领导和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党内不正之风、贪污腐败现象作斗争。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虽然不再提倡群众运动形式反腐倡廉,但在维护公民的民主权利、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积极推进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民主监督等问题的工作持续加强,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人民群众与腐败做斗争的权利,涌现出了大批“先进人物”。党的十五大以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全党深入开展“三讲”、“三个代表”、“党的先进性教育”、“科学发展观”和党风党纪教育,鼓励人民群众在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等各方面加以督促和监督,抓住一个时期中,对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进行整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实践证明,发动人民群众参与、支持是反腐斗争,有力地促进廉政建设的发展。可以说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就没有我们党的今天。
三、反腐倡廉要加强制度建设
制度在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建立健全法治,充分发挥法律的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拒腐防变,不断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法制化。中国共产党在法制化的背景下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规定,逐步形成一套内容科学、程序严谨、配套完善、高效管用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制度体系。
(一)建立严密完备、协调高效的廉政法制体系。自建党以来,就开始制定党员干部的基本行为准则和纪律规范,特别是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党的监察体系和惩治贪污受贿渎职的法纪法规。1926 年,先一辈革命领导人就发出了《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党的五大也在《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议案》中说明了纪律处分的规定。曾在中华苏维埃政府时期,临时中央先后颁布了《工農检察部组织条例》、《工农检察部控告局组织条例》、《突击队的组织和工作》等法纪法规,以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审计条例》,开始探索党员干部在组织纪律和审计监察等方面的法制建设。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上,这些具体规范以“党的纪律”的形式载入党章,正式成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和新中国建立初,党将反腐倡廉斗争的工作重点移向群众运动,在“整风”、“三反”、“五反”等数次群众运动也先后制定和颁布出有关党员纪律、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等针对具体问题的明确规定,并会议通过“共同纲领”、“五四宪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反腐倡廉工作的法律地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围绕我党廉洁从政和防止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准则规范和法律章程,颁布并修改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法规,制定并完善监督法规,增强相关实体法的有效性、力争做到宽严相济,严格遵守程序法、切实依法反腐,并以预防腐败为新焦点加快相关法律的颁布。截止目前已经形成了以宪法、法律、法规为核心,党的纪律规定与之相互补充、协调统一的健全廉政法制体系。这一法制对维护党的纯洁、维护国家利益、依法加强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综合治理贪污腐败、提高我党人员廉洁从政的思想意识、树立廉洁自律的品德操守,震慑腐败分子和预防腐败滋生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严格执行廉政体系,把反腐倡廉纳入法制化轨道。有人曾说,缺乏执行力的法律法规甚至比法律缺失的制度体系更具有危害性。在重视廉政制度建立的同时,全力提升廉政制度的有效性。党不断提升制度反腐的认识,并更加重视制度的执行力。特别在提出依法治国的方略、着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后,廉政法制以制定为主导向注重实践效果、兼顾二者,相关制度间更突显示出整体配套和协调发展的趋势。在此同时,我党非常重视反腐倡廉的领导干部机制与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统筹协调、部门各领其责、发动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领导和工作机制。”要求党员干部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恪守党的宗旨,始终不渝的保持和发扬清廉的作风。并在探索廉政法制体系的过程中,渐渐明确了应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达到治理腐败目的。在腐败问题高发区或者易于滋生的领域,灵活运用法律制度武器从根本上预防腐败萌芽,持续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党员干部制度改革、深化司法体系和工作机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加强投资制度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市场配置资源制度等,健全实现廉政法制的长效机制。
(三)加快廉政法制完善。随着廉政法制体系的不断完善与创新,党更加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我党只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策略,才能切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提升廉政体系建设的科学性。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廉政法制体系的不断完备,根据社会逐步发展的需要和腐败特点的变化,确定廉政制度的工作重点,以更科学的反腐倡廉机制体制与更科学的方法推动廉政法制体系的有效运行。
四、责任追究机制
根据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同志披露, 原国家电力公司领导班子某些决策的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在审计署抽查该公司的投资、借款、担保、财务和重大股权变动等6818个项目中, 有损失或潜在损失的项目631 个, 金额达78亿元, 而其中因为个别领导人违反决策程序或擅自决策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有32 亿元, 占42%。仅仅因为一个单位内个别领导的决策失误, 就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32亿元! 怎么能够承受如此失误之重?无人负责或无人真正负责, 是目前我们国家各组织部门的领导在决策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弊端。要根除这一弊端, 其根本方法, 就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领导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系, 凡因领导干部决策失误使国家和集体经济蒙受重大损失的, 追究参与决策领导者的责任, 视情给予不同的党纪、政纪或法纪处分, 并按责任大小、损失轻重, 负责一定比例的经济赔偿, 曾表示异议的领导者可免除追责。
结论:反腐体制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有其复杂性、困难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在以往的反腐败斗争中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虽然出现了一些成效但也带来了严重的后果,出现了“乱点鸳鸯谱”,以及斗争的扩大化问题,影响了一部分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因此,在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中我们要吸取以往错误的方法和认识,调动人民群众的热情,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到党员监督体系中来,加强制度建设,依法治国,严格执法,把腐败问题彻底从党中清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断提升党服务人民的能力,永葆党的青春!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201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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