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绿灯亮了也不敢大胆走引发的思考

2014-10-17 16:11张美荣
企业导报 2014年14期
关键词:行人违法交通

张美荣

摘 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机动车保有量的明显增加,城市道路通行压力加大,人车路矛盾凸显,不文明交通行为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的形象。本文分析不文明交通行为存在的原因,并提出了构建文明和谐交通的措施。

关键词:不文明交通行为;和谐交通

一、不文明交通行为存在的原因探析

(一)认识不到位。一是规则意识缺乏。不可否认,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人对什么是不文明交通行为认识不清,没有文明不文明的概念,没有将之纳入法律和社会公德的范畴,甚至认为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你管得着吗?这种现象在一些农民身上表现得比较明显,他们中有些人在红绿灯面前根本不知道如何行走。二是个别人利已思想严重。有些人对别人的不文明交通行为深恶痛绝,轮到自己却任意行之,总是从对自己有利的角度出发,而很少考虑别人感受和路上的通行安全。三是“能人”思想作怪。中国人从骨子里比较愿意当“能人”,面对原则、规则、法律之类,想到的不是遵守,而是逾越。四是安全意识不足。很多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交通事故这样概率极小的事不会发生自己身上,偶尔闯红灯、超速行驶、占道行驶、向车外抛掷杂物等,也没发生什么事故,容易放任疏忽。

(二)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管理不到位。一是缺乏严格管理。日常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总是侧重于机动车违法行为查处和不文明交通行为管理,对非机动车和行人虽有严格的管理办法,但一般不动用罚款,管得比较松弛,造成了非机动车和行人任意和无所谓的交通参与态度。二是违法成本太低。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不文明交通行为,法律法规的惩处都比较轻,力度不大。正是因为法律法规对行人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偏软,让违法者觉得反正抓住了教育几句就了事,大不了罚几十块钱没什么影响,我还是按我的做,这就犹如隔靴搔痒,触动不了他们的思想根源。

(三)交警管理难到位。一是警力不足,管理吃力。随着路面车流人流等交通流量逐年递增,基层路面一线民警,每天面临的工作量非常大,每天上路维持交通秩序、24小时值班接出警、处理各类交通事故,再加上各类大小警卫保障活动等,占用了大量警力,要想再抽出警力来劝导和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显得有些吃力。二是执法难度大。市民闯红灯,根据交通法的规定,要罚款20元,但真正实施起来却不容易。据一线交警介绍“处理一个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一般最长不超过10分钟,可是真要处罚一个违法行人或非机动车,至少得磨半小时嘴皮子。在这种情况下,交警也很无奈,除了批评和教育之外,难有更好的办法。三是劝导不到位。很多交警在执勤过程中,更多地侧重于对机动车监督管理,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违规行为常常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很少劝导和说服教育,只是在集中整顿时做得好一些,寻求短期内的治理效果,一旦秩序好转便执法松懈。

二、构建文明和谐交通的思考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文明交通意识。交通安全,不只是执法者的事,与公众的文明素养息息相关。一是利用小学生群体进行反向教育。媒体调查显示,小学生比大学生更守规矩,儿童比成年人更加文明。因此,行车走路的规则意识要从娃娃抓起,学校要有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的课程,使每一个学生从小就懂得文明出行,养成遵纪守法、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然后,以小孩教育大人的反向教育形式,来影响、提醒他的家人,达到教育好一名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把文明交通灌输到每个人心中。二是利用社区、农村文化平台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人,虽然知道“红灯停、绿灯行”等交通规则,但真正运用起来并不会。因此,相关部门要经常上上交通课,特别是要深入农村、社区等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让每一个人都掌握道路通行常识。同时,利用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大力宣传违法超车等带来的危害及后果,提醒和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不争道、不抢行,自觉抵制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利用驾校做好入门教育。现在的驾校大多以赢利为目的,最短时间内的最高通过率是他们追求的目标,是“唯考试是瞻”的应试教育。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考试通过率”是唯一的办学指挥棒,一般是“过一科,扔一科”的阶段制培训模式,这种短平快的速成班往往忽视学员文明驾驶习惯和安全、法规意识的教育培养。因此,驾校作为培养合格驾驶人的摇篮,责任重大。

(二)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只有执法“不跑偏”,人们行车走路才能“不跑偏”。遇到违章事故,必须对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让其付出代价。因此,执法者必须黑不下脸来,严格执法,拒绝人情和关系。此外,可适当借助媒体、网络对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亮丑”,让诸如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行为公之于众,受到社会遣责。二是加大执法的密度和持久度。要想铲除不文明交通行为,仅仅寄希望于一场运动式的治理并不现实。我们可以看到一种现象:集中治理时,马路秩序就好一些;一旦执法松懈,不文明交通行为立即回潮,公民服从规则的行为习惯难以养成。因此,执法者必须秉持“愚公移山”的毅力,通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执法矫治,让违法者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久而久之在内心形成一种规则意识,并转化为“理应如此”的文明操守,才能最终获得良好的马路秩序。三是提高违法成本。从目前情况来看,随着《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记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机动车违章现象有所缓解,来自交警部门的监控录像也显示,与证照健全车辆的驾驶人对交通违法有所顾忌相比,行人和无牌证车辆在监控地带肆意违章现象更为常见,充分暴露了违法成本低是导致交通违章泛滥的主因。而要从根本上、源头上杜绝这些现象,就要通过有力的行政管理手段,提高违法成本。可以借鉴美国、德国、新加坡将违章与信用挂钩、重罚等办法,令其警醒,从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三)加强城市交通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城市文明交通不只是一道公民素质题,也是一道社会管理题。我们在呼吁公众提高个人素质、对违法者依法进行惩处外,还需要加强城市交通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一是提高道路交通管理科学化水平。结合城市建设,有计划地逐步打通“断头路”、 “瓶颈路”,解决一批“堵点”、“慢点”、“乱点”;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标志标识及斑马线。如在没有渠化的路口,设置 “当绿灯亮起时,右转车辆请让行人先行”标志牌,科学设置红绿灯等待时间,在红灯人行道口增添“语音提示”等等。此外,要加强交通监控体系建设、整顿引导马路市场等,还路于交通,逐步提高道路交通管理科学化水平。二是落实公交优先。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高线路覆盖率,以安全、便捷、舒适的公交服务环境,吸引市民乘坐公交出行,提高公共交通吸引力和分担率,缓解交通压力,优化畅通城市交通环境。三是健全城市道路交通的综合协调机制。整合现有组织资源,发挥协调机制的作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规划、建设、公安、交通、工商、城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道路规划、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建立交通安全评估机制,并定期考核,不断改善城市交通秩序,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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