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洋LI Yang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长沙 410201)
(Hunan International Business Vocational College,Changsha 410201,China)
近年来,服务外包在全球发展迅猛,市场空间巨大,壮大服务外包产业已经成为国家发展战略,随着中国软件外包服务业的迅速发展,国内急需大量懂技术、会外语、精管理和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人才梯队,提升软件外包服务业的整体竞争力。
与此相比,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的软件外包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明显处于滞后的状态。与传统行业不同,我国IT 行业的知识、技能更新的速度相对较快,而新技术往往先运用到企业。而IT 企业吸纳的毕业生则往往进行一年左右的培训后,才能适应企业的需要,这也给软件服务外包企业增加一定的额外成本。因此,高职软件外包服务类专业如何与IT 服务外包企业进行有效务实合作,为企业提供符合职业规范要求的人才,是高职院校一直探索的问题[1-2]。
但真实状况是,高职院校渴求企业合作,企业却多是若即若离。在探寻校企合作问题的成因中,不难发现,学校已经由关门办学转变为开门办学,但是学校和企业有着各自不同的体制和观念以及收益分配方式等,就造成在合作的时候产生许多问题。
①高职院校是校企合作的发起者,同时也是组织者、策划者,在出现问题和困难时,还是其中重要的解决、协调者。
②传统教学管理体系已经无法适用于现代IT 职业教育。教师习惯传统校内教学方式,对进车间、下企业指导实习实训较为抵触。在对教学质量监控上,多数高职院校工学结合管理停留在起点,缺乏对于过程的管理和实时监控,学生分散在不同企业,实习成绩的考核标准很难统一。
③现行对教师的评价体系不利于教师专心校企合作。教师的业绩考核点除了教学工作外大都与科研有关,如论文、课题、成果等。绝大多数教师不关心校企合作,教师的精力重心从不放在这上面,由此所产生的新工作往往会遭到推诿而致无人执行之窘况。劝说教师积极投入校企合作,无益于让他们做“公益”。
①企业缺乏成熟的合作意识,对校企合作积极性不高。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一般不会把人才培养与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联系在一起,不主动承担为社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任务。
②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校企合作有所保留。IT 行业属高科技领域,很多企业出于知识产权和自我保护的原因,不希望实习生知晓企业的核心技术和项目的商业机密。多数企业都把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来使用,而不是让学生们从事与学习专业有关的工作。
③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执行能力不足。企业不愿意免费合作。而且大部分的高职学生并不具备顶岗实习的能力,学生的不规范操作经常影响正常开发活动,增加企业开发成本与周期。部分企业认为其培养的学生未必是自己未来的员工,所以与校企合作需要的各种开销应由学校出钱。
①缺乏强有力的政策、法规和财力支持。因此增加了许多新的责任与工作,产生了一些经济、行为和观念上的冲突。而政府职责的缺位使得这些问题难以自行解决,直接导致校企双方合作交流不畅、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
②已有法规执行不力,校企合作缺乏约束力。国家虽然出台了《职业教育法》,但许多的地方政府并未在《职业教育法》允许范围内制订有关的具体实施细则。尽管国家有文件规定,要求企业按职工工资或经营(利润)总额提取一定比例教育培训经费,但大部分企业并没有提取此项经费或将该经费用于职工教育培训和培养高技能人才上。
根据在前面合作中所发现的问题,笔者认为当前需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①建立校企互利共赢机制。优秀的软件技能人才是IT企业的刚性需求,通过校企合作可以有效地提高技能人才的质量并及时补充到IT 企业;另一方面,高职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拉升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这是校企双方实现最基本利益双赢的局面。
在自身利益不受损失的情况下,企业并不排斥和高校合作培养人才,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这需要从两方面来保证。首先,国家、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应推出更多措施激励企业积极投身校企合作事业,补贴由此产生的各种成本,并奖励其中做得好的企业。其次,高校应做好对学生职业行为规范的培育,让学生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职业规则,让企业放心接纳高校学生来实习。在另一边,高职院校要发挥人才智力资源优势,利用企业技术的资源平台,共建技术研究,共同对产品的研制进行开发,促进高职院校专业建设和企业现实技术与生产力的提升。
②建立校企合作培育机制。学校方面,应当建立由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咨询委员会,从而将高职教育同行业企业的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在专业层面,要成立由高职院校和企业负责人参加的专业指导委员会,由专业指导委员会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从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③建立校企资源共享机制。高职院校与企业的社会分工不同,因此需要建立双方资源互补和共享的机制。要按照“供应链”管理,让企业共享高职院校的教育培训资源以及文化生活资源,而让高职院校共享企业的设备、项目和技术资源。
④建立校企文化融通机制。高职院校需要按照企业职业素质标准来创建、激活高职院校的文化,将企业的职业理念、职业习惯、职业道德和岗位情感等核心价值观的培养贯彻到学习教育、实习实训等校企合作的过程中。
高职院校与相关企业能否长期有效合作,很重要的一点取决于双方利益平衡点的寻找和把握,而是否可以使合作产生最大的效益,则取决于在合作中双方逐步建立的各种保障机制与协议。劳作教育理论的代表人物德国著名教育家凯兴斯泰纳认为职业教育不仅是为个人谋生,更主要的是为国家服务,强调职业教育应是政府的行为,是公立学校的职责。校企合作的目的主要是培养国家与社会发展所需的人才,这关系到“培养人—用人—社会进步效率”的大问题,是个系统工程。因此,办好职业教育,政府不能缺席,在此过程中政府的引导和政策保障必不可少。
首先,国家应完善对职业教育的顶层设计,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其次,各级政府应制定和完善校企合作的相关政策与法规。当中必须要有涉及企业税收减免的条件和范围、立法允许行业高职院校创办经营校办工厂等方面的利好政策及惩戒措施。再次,用社会价值观引导学校和企业价值观的对接与融通,也是政府推动校企合作的意义所在。倡导全社会认同的价值观体系,作为一种软约束,往往有着政策与法规所起不到的作用。当然企业界也需主动更新观念。企业界应从更宽、更广、更长远的视角来看待“人才”,而不只局限于只用人不培养人的思想内,以更积极主动的态度与学校共同为培养合格人、优秀才而努力,而不是把所有的人才培养问题全数推给学校。
高职院校的职业教育属性决定了必须提供最真实、最接近实际的工作情境的实习实训环境,而高职院校大都不具备很强的社会还原支撑功能。高职院校要提供相对真实工作情境的实习实训环境,目前可以通过两条途径:校内自行建设或通过市场交易购买。选择哪种方式牵扯到经济学中的效率成本问题。参照科斯理论,效率边界取决于交易之中两种方式的交易成本,应选择交易成本价位低廉的方式满足组织功能需要。根据大部分的高职院校实际情况,校内自行构建企业级实习实训资源的成本过高,但如果是通过市场交易购买所得到的实习实训教育资源的服务是更划算、更有效的选择,也就是说通过校企合作来达成。这样一来,校企合作的基本属性就是市场交易关系而非公益性合作关系,校企合作过程中的很多障碍也正源于此。
2.3.1 校企合作不遵循等价交换原则 既然校企合作的基本属性是市场交易关系,那么就需要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也就是说高职院校和能提供真实工作情境的企业之间必须同时满足对方的需要,才能确保市场交易能够顺利、持续进行下去。而实际情况是,企业能够提供的场地、设备、技术、经验、资金都是高职院校所需要的;而高职院校能提供的“人才”却未必是企业所必需的,况且现在高职院校IT 类专业的中低端“人才”供应过剩,企业一时消化不了,而IT 企业亟需的高端人才高职院校却培养不出来。不仅如此,企业渴求的创新资源、技术开发能力,高职院校也没有能力提供,能输出的仅仅是技能操作层面的蓝领队伍。所以,企业实际提供的价值将高于高职院校所提供的价值,但是企业所得到的回报却低于高职院校,因此双方处于非等价交换状态,并不符合市场交易的等价值交换原则,合作自然难以持续下去。
2.3.2 重构等价值交换需引入第三方 要平衡高职院校与企业市场交易的交换价值,必须从这组交易关系之外引入第三方的价值,以形成高职院校的价值增值,或帮助企业分担校企合作的成本,使双方能够提供对等价值,通过重构等价值交换状态的市场交易关系,以此保证校企合作顺利、可持续地进行下去。那么谁作为第三方最合适呢?
目前,社会上有很多IT 培训机构,如安博牛耳、北大青鸟等,这些公司脱胎于信息化革命大潮,抓住了现有公办体制下IT 职业教育满足不了行业需要的机会,为培养IT 蓝领队伍的确发挥了一定作用。这些培训机构的特点:一是构建起了准企业级的IT 教育资源和平台;二是开发了一批实用的IT 培训案例和素材;三是教师团队有较好的软件开发经验;四是紧跟行业企业变化趋势,培养的IT人才有较好的适用性;五是积累了广泛的IT 企业资源,为培训学员的就业提供了较宽阔的渠道。IT 培训机构所具有的这些特点正是高职院校IT 类人才培养所亟需的。但这些机构对人的全面性素质教育能力不足,重技能轻素养,过于推崇实用价值观,忽视人的个性培养,而这正是高职院校所能发挥优势的地方。当前在经济利益驱动下,IT培训机构向职业院校拓展业务,其动力在于高职院校充足的生源和和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推出的帮扶服务外包的优惠政策。
从企业方面来讲,通过IT 培训机构与高职院校合作还可获得以下益处:其一,经过市场化和专业化程度更高的IT 培训机构的“再造”,高职院校软件外包服务专业学生更符合他们的需要,实现更快上岗;其二,减少直接与高校合作时对企业各项资源的占用与耗费,降低其担负的成本和风险;其三,IT 培训机构拥有丰富的行业资源和就业渠道,可极大减少单个企业对毕业生就业人数消化的压力;其四,可以继续享受相应鼓励服务外包和软件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而不受影响。因此,第三方的引入对企业来讲也是受欢迎的。
校企合作是高职软件类专业发展的必经之路,是IT类专业活力的源泉,只有校企合作才能使高职院校真正走上软件外包服务人才培养模式。所以,就需要校企长期建立有效机制进行合作,这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各方面相互配合、共同承担参与,以此形成多形式的合作模式,使校企深度合作逐步发展成为利益共同体,校企合作之路才能走得更远。
[1]叶传标.校企合作软件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J].三江高教,2012(08):5-11.
[2]李洋.高职院校软件外包服务专业学生的培养定位与思考[J].计算机教育,2012(24):20-23.
[3]徐慧.软件工程人才培养中校企合作的困境及对策[J].计算机教育,2013(06):49-54.
[4]邓桂兵.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与运行机制的研究[J].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2(18):137-140.
[5]刘建湘.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建设的思考与实践[J].中国大学教学,2011(02):69-71.
[6]兰小云.行业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3.
[7]高佳琴.校企合作培养行业软件相关岗位专门人才的策略[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2(12):159-161.
[8]黄志平.高职校企合作机制建立的关键问题与障碍分析:来自经济学视角的观察[A].Advances i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Proceedings of 2011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Management Science and Engineering[C].成都,2011(05):567-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