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讨是门技术活儿

2014-10-15 10:23陆思敏
领导文萃 2014年19期
关键词:客观原因周明万春

陆思敏

避实就虚,只剩态度?

但凡具备基本文字功底的人,都会写检讨。可要把检讨写好,却并不容易。尤其官场中的检讨,讲究就更多。

西部地区一名正处级官员向记者介绍,领导让你写检讨,其实就是给你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或者说你犯的错,本身还算不上十分严重。“比如贪污受贿的事,要是被查实了,是没人叫你写检讨的,直接就抓进去了。”因此,写检讨的人就一定要端正态度,知错认错,争取早日过关。千万不要在检讨中,罗列太多客观原因,为自己的错误辩解。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的一名区委副书记纪某,数年前就因为在检讨中大谈客观原因,直接被时任许昌市委书记毛万春轰下台。

魏都区委副书记纪某上台念检讨,一开始就谈到该区排名落后的客观理由。约3分钟后,他的发言被市委书记毛万春打断:“你的发言都是空话,我看过了,你不要再念了,你下去吧。”

据当地媒体报道,纪某灰溜溜下台后,毛万春接着批评道:“你的思想深处,不知道问题在哪儿?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在哪儿?根本不觉得有责任,是在应付!”

“不端正态度承认小错,最终铸成大错。”尽管时隔多年,许昌当地官员说起此事依旧记忆深刻,“检讨不是情况说明。强调客观情况多了,领导就认为你在推卸责任。”

避上责下,讨好领导?

已退休的某市民政局副局长周明是写检讨的高手,他写的检讨往往有一个特点,就是“对照领导指示,查找自身不足”。周明向记者回忆起自己写的一份检讨——客观原因基本不提,重点剖析自己为什么会犯错。最后还特意加上一段,大意就是说某某领导对于此类事早就做出明确指示,本单位同志虽然认真学习了领导指示,但领悟不够深,最终铸下大错,如今思来,悔恨不已。

“这几句话可不是拍马屁。”周明说,“有些检讨,不仅分管领导要看,甚至最后还要送给大领导。写上这几句,等于是把分管领导的责任减轻了,人家早就三令五申,是你们这些人不听招呼。这样的检讨,在分管领导那里自然好过关,送到大领导那里,分管领导也会尽量帮着说好话。”一名中部地区组织部副部长介绍说:“有的地方在做检讨时,首先考虑的是‘为上级卸责任,所以我们常常会看到上级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批示……这不等于告诉大家,上级是没有责任的,出错的都是下级,俗称‘避上责下”。

避远就近,不留“把柄”?

还有一种“避远就近”现象,在最近一些地方的民主生活会上,有些检讨就属于此类。如一些“办公室超标”的问题都有个前置说明——“在八项规定出台之前”。看上去“既点出问题,又撇清了责任,这是一种很虚的做法。”有专家表示。

周明认为,检讨之所以讲究,就在于既要认错,又不能留下把柄。既然你在认错,就意味着对某些事,你已经承认了。“所以该认的错,态度要诚恳,剖析要到位,不该认的则要解释清楚。”

“写给领导的检讨,最后公之于众,有些人脸上就挂不住了。”这名官员介绍,有人在检讨中会写上一些拍马屁的话。领导本人看看也没什么,如果公开出来,难免成为众人的笑柄。“所以开始写检讨时,就得预料到各种情况,力争让自己的检讨,能够应付多种场合。”

“无论是动辄从思想角度来分析原因,上纲上线,还是谦卑地表示执行政策不力,其实是检讨异化的遗毒。”相关专家称,“检讨原因时候,还是应当就事论事,这样才能回归检讨的本质。”

周明说,写检讨当然是门技术活,认错的尺度也要好好把握。但最关键的,还是你犯没犯错。那些明明犯了错,却因为担心承担责任而死不认错的,就不属于把握尺度的问题,而是基本态度都不过关。

(摘自《廉政瞭望》)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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