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前掌门人炮轰的台湾“监察院”

2014-10-14 02:27王大鹏
廉政瞭望 2014年10期
关键词:修宪台湾地区监委

王大鹏

作 为台湾五院之一的“监察院”,原本很少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但最近却因为刚刚卸任的前“院长”王建煊一再地对它进行炮轰,成了媒体的焦点。为什么“监察院”会被自己的前“掌门人”攻击?

被“院长”炮轰

王建煊,安徽合肥人。台湾当局前“财政部长”、“立法委员”、新党领导人,2008年接受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提名担任“监察院”院长。任职“财政部长”期间,敢于与不法财团对抗,最后被迫下台,因此获得一个绰号叫做“小钢炮”,在被提名为“监察院长”时,他就表示不会看任何人脸色,要秉公办案。

据台湾媒体报道,王建煊近段时间以来对“监察院”连环炮击,揭露“监察委员”不务正业、收受贿赂、政治办案等恶行,称“监察院”应该关门大吉,这样对台湾当局、对台湾民众都有好处。今年5月,即将卸任的王建煊接受专访时又表示,“监察院”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有益。“监察权”是有它的效果,但是弊大于利。如今,要通过“修宪”改变“监察权”太困难,但可以比照陈水扁任内,提名“监委”后,“立法院”却不通过,“监察权”就无法运作。

甚至在马英九办公室月会上,王建煊再开炮:“台湾三大害:媒体、‘立法院、‘监察院”。王建煊呼吁台当局政务人员,不要因为其中一害一讲话,就随随便便讲辞职。“媒体、烂掉的媒体、帮凶的记者;‘立法院除了不会生儿子以外,什么事都会做,什么话都讲得出来;‘监察院也一样。”

王建煊在7月27日于去职前与媒体举行茶叙,还揭露了“监察院”的黑幕。王建煊指出,有的“监察委员”是某些人的家臣、家奴、桩脚,后台有选票力量支撑,当局领导人及执政党也不敢得罪,如果不提名他们当选,就“会很麻烦”。王建煊表示,若有人得罪“监委”,“监委”可在媒体找到一个小事件放大,自行调查,被调查的人、首长要接受约询,要提供无止尽的资料;“监委”巡察,机关要预演;“监委”巡访,架式与台湾地区领导人差不了多少。

王建煊甚至在第5届“监察院”相关人事交接典礼上发言时依旧表示,应该废掉“监察院”,说过去很多“监察委员”没达到伸张公平正义境界,“有的多一点,有的根本就没有,有的是负的”,才有人称“监察院”为“残害忠良院”。所以应该废掉“监察院”,另在“审计部”下设3名“监察使”,任期3年,轮流担任“首席监察使”。

他在离开“监察院”前,发送亲笔信函给“监察院”的员工,谢谢员工6年来的照顾,也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台湾能够进步,“监察院”更能伸张公平正义。

面临存废争议

那么,在台湾地区的政治体制中,“监察院”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它起什么作用?为什么会被自己曾经的最高长官所攻击?

台湾地区的“监察院”,是依照孙中山的五权宪法设置的最高监察机关。“监察院”的设置取法于中国古代的“御史制度”,其监督功能类似西方国家国会,但又与西方国家的国会不尽相同。其职权包括:“同意权、调查权、纠正权、纠举权、弹劾权,审计权和法律提案权”。

经过一个世纪的实际运行,特别是在台湾地区的政治实践,目前“监察院”行使的弹劾权、纠举权及审计权都可以由其他机构承担:弹劾权已由“立法院”及全民公投机制承担,纠举权由“立委”及“司法院”承担,审计权可独立置于“行政院”之下。故岛内早有学者建议废除“监察院”建制,同时废除“考试院”建制(因“行政院”下已有管理公务员的机构),通过修宪实现三权分立,裁汰不必要的官署。这就是“监察院”被攻击的制度原因。

“监察院”近年来究竟干了些什么事,还是根本就没干事?今天的“监察院”是否真的如王建煊所说,要被取消吗?

面对王建煊的一再炮轰,台湾19名“监察委员”8月15日发表联合声明,强调对“王建煊近日诸多不当言论,严词谴责”。张博雅在回应废除“监察院”的意见时,说“如果卫兵打瞌睡,难道就要把卫兵制度废除吗?”

王建煊面对质疑,态度也有所软化,他表示,他知道“监察法”状况,又无力改革,只能把问题丢出来,让大家好好谈。他说,“社会以为官愈大愈有办法”,实际上“院长”不能干涉办案,主要是在行政方面。希望“立法院”能好好为台湾着想,提出“修宪”案,透过专家学者,一起讨论监察制度何去何从;若不“修宪”,维持目前现状,“监察院”不仅不能伸张公义,还会成为不公不义的地方。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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