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丹雯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印发实施,标志着中山市成为广东首个制定统筹型生态补偿政策的地级市。
近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实施,这标志着中山市成为广东省首个建立基于区域综合平衡开展资金筹集模式生态补偿机制的城市,也是新《环境保护法》颁布后广东首个制定统筹型生态补偿政策的地级市。
补偿对象、补偿标准如何确定?补偿资金怎样筹集、怎样分配?请看本刊记者专访。
下定决心,实施“统筹型”政策
走进中山市“市肺”——五桂山生态保护区,大片的林地郁郁葱葱,青山、绿水,漫步在乡间小道上不禁让人心旷神怡……青山绿水让人心生向往,然而,美景的背后却是经济发展受限,村民们有“苦”说不出。
“我们村每年收入两百余万,也就能勉强应付交通、治安,帮村民交医保社保和粮食费用而已。”五桂山南桥村村长向我们透露。原来,自从南桥村被列为五桂山生态保护区核心区,工业、禽类养殖业发展受制严重,整个村的经济发展停滞不前。
这仅仅是中山生态补偿机制下的一个缩影。一直以来,中山的生态补偿相较于其他地区标准较低,基本农田每年只有50元/亩的补贴,公益林则更少了,还不足50元,采取的模式也是传统的市财政按照1:1配套省财政生态补偿资金的纵向生态补偿制度。
“中山原有的生态补偿要素只有基本农田和公益林两种,原有的机制是两个要素分开来实行补偿的,有些镇区要不就全是农田而没有公益林,要不就都是公益林而没有农田,这样一进一出最后还要掏钱出来。而像小榄这些镇区没有农田没有林地而有大把机会来发展经济,不用配套资金来保护生态,这就与生态补偿的原则相违背了。”中山市环保局副局长杜敏向我们透露。
为完善中山市生态补偿机制,7月31日,《意见》正式出台,中山成为新《环境保护法》颁布后广东首个实施“统筹型”生态补偿政策城市。
有别于以往以公益林、基本农田为补偿对象的单要素生态补偿,中山建立基于主体功能区战略下的统筹型补偿政策,将基本农田扩充为耕地,将各镇区的公益林和耕地面积两者结合,综合计算生态补偿资金。
经过民意调查及多次论证,中山最终确定了提高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扩大补偿范围到其他耕地,逐年提高标准,三年后达周边城市平均水平的方案。即2015~2017年,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分别执行100、150和200元/年·亩标准,其他耕地生态补偿分别执行50、75和100元/年·亩标准;公益林生态补偿方面,分别调整为80、100和120元/年·亩。
体现均衡,创纵横结合机制
标准提高了,省市配套的资金数额却是基本固定的,这部分差额又该如何补齐?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的要求,2014年1月,中山市委提出要“结合主体功能区建设,探索建立分区域激励型财政政策和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机制”。
“中山全市的面积有1800平方公里,我们将全市的公益林和耕地面积相加再除以全市面积得出平均数;同样的,各镇区的公益林和耕地面积相加再除以全市面积得出一个数,再与平均数相比较。”杜敏表示,新机制下将各镇区的公益林和耕地与镇区面积的占比总体考虑。中山共有15个镇超过了平均水平,9个镇低于平均水平。
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原则,15个镇区可获得补偿资金,9个镇区则需提供资金,创新建立起“市财政主导,镇区财政支持”的纵横向结合模式。纵向,市、镇(区)财政按4:6比例分担生态补偿缺口资金;横向,实行均一化生态服务付费模式,各镇区根据其生态补偿责任支付生态补偿资金上缴市财政,通过市财政统筹,将生态补偿资金划拨到各镇区,从而实现镇区间的横向转移支付,体现区域均衡与公平。
以2015年为例,全市生态补偿资金将约为10422.8万元,其中省财政补贴1418.8万元,市财政负担5235.1万元,镇区财政负担为3768.9万元。南区、五桂山、东区、南朗、三乡、神湾、黄圃、民众、坦洲、三角、横栏、阜沙、沙溪、板芙、大涌等15个镇区可以获得生态补偿资金;石岐区、火炬区、西区、小榄镇、古镇镇、南头镇、东凤镇、东升镇、港口镇等9个镇区需要提供生态补偿金。
部门联合,建动态评估模式
“以前是单部门作战,现在是多部门协同开展生态补偿工作了!”
据杜敏介绍,中山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框架上,下设耕地生态补偿实施小组、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实施小组、组织协调工作小组和督导小组四个工作小组,分别由市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环境保护局、财政局牵头,其他部门参与配合的组织作战形式,各部门间相互配合。
新的标准、新的模式、新的作战形式都有了,就看实施结果。为了让生态补偿机制更具科学性,实施结果更符合人意,中山市还建立了动态评估机制,2015年~2017年为评估初期,后期则五年开展一次,分别从三方面开展评估。
一是补偿要素的增加。“初期的补偿要素为公益林和耕地,往后会通过调研,适当增加补偿要素。”杜敏透露,未来将争取在2017年启动饮用水源保护和重要集中式环保设施周围区域生态补偿标准研究,像全市生态环保工程、垃圾处理厂、生活污泥处理厂等都会被考虑进去,确保生态补偿政策的效果与中山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需求相适应。
二是评价标准的完善。随着生态补偿新政策实践经验的积累,以及主体功能区战略的全面实施和生态控制线的划定,择机研究制定基于区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综合性生态补偿标准核算体系,对标准重新评估调整,调整后滚动实施,确保生态补偿政策契合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需求。
三是实施效果的评估。“到底生态补偿初期的实施效果怎么样,对生态保护效果怎么样,都要进行评估。”杜敏表示,实施效果的评估将作为下一步调整的依据。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