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利益相关者角度谈高校考试制度的完善

2014-10-08 02:34张秀梅
教育教学论坛 2014年8期
关键词:考试制度利益相关者高校

张秀梅

摘要:考试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是评价学生质量的主要手段。本文从高校利益相关者角度分析现行高校考试制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剖析各利益相关者对待考试的态度,厘清考试制度改革中各方关注的要点,提出完善考试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高校;考试制度

中图分类号:G642.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08-0265-03

利益相关者是能够影响一个组织目标的实现,或者受到一个组织实现其目标过程影响的所有个体和群体。(弗里曼(Freeman))作为高等教育主体的公立高校,虽然具有和公共管理部门相似的特征,但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经济组织的特性,在双重性质作用下,其利益相关者也不可避免地呈现多元化。教育的特殊性对教育机构提出了保证教育效用实现的要求,考试作为检验这一效果的手段具有特别重要作用。作者拟从高校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对公立高校考试制度的完善作相关的研究分析。

一、高校考试制度的利益相关者构成

在现代高等教育中,新公共管理、学术资本主义和企业家主义等理论关注了高等教育中的功能问题及质量保障问题,指出由经济利益诉求界定教育工作者的行为趋动力是高等教育中出现的一种现象。高校的内外部关系的多重性特征决定了作为这种关系载体的利益相关者也必然表现出多面性。各利益相关者的不同需要对高校教育价值提出了多元化的要求,其要求在一定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影响高校的教育成果评价的模式与质量。高校的利益相关者与经济组织不同,其与高校的关系具有双重性,既存在经济利益关系,又存在一定的社会利益关系。潘海生博士将大学的利益相关者定义为“任何可以确认的大学组织持续生存所依赖的群体和个人”据此,可以将我国大学利益相关者确定为:投资者与主管方、直接管理者、教学主体和教育成果最终受益者。

1.投资者与主管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高等教育成本无论在什么社会、体制和国家中,都必须由来自政府、家长、纳税人和高等学院几个方面的资源来分担。(1986,纽约大学校长D.Bruce Johnstone)在我国,公立高校具有事业单位性质,但不能忽视其经济特性,其经费的主要来源构成除了学费之外,不足部分多是以财政拨款作为补充。政府作为高等教育的主要投资者和资源调控者,对高等教育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等方面的功能和价值的管控与评价负有重要职责。高等教育培养的人才都是直接或间接为社会服务的,毕业生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会在经济发展上或其他诸多方面推动社会的稳定与进步,这是教育的本质,也是教育主管部门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

2.直接管理者——高校管理层。学校培养学生的质量决定了其生存与发展的空间。高校管理层负有教育质量的直接管控责任。在高校考试制度中,高校管理部门对考试投入了大量人力与财力,目的是通过考试检验学生的真实水平,同时作为毕业审核的一项可控量化指标。考试制度中隐含的对能力体现的内容从长远来看可以提升毕业与学位证书的含金量,而从目前的考试制度来看,这点并未得以充分的体现,这必然导致证书缩水,对学校的长期发展不利,这是高校的管理层不得不关注的一个问题。

3.教育主体——学生与教师。过程及结果教育质量取决于两个主要方面:一是学生的学习动机与学习态度;二是教学活动质量,包括教师专业教学水平、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条件、教学管理质量等。从消费的角度理解,学生是高等教育的消费者,学生追求高等教育的直接消费价值和未来价值。这个价值是直接获取的知识和能力,作为这一价值实现与检验手段的考试在此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4.教育最终受益者——用人单位。在组织的诸多资源中,人力资源逐步成为关键性资源,包括企业在内的用人单位所构成的人力资源市场对高校的期望与其需要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组织评价教育效果时依据的价值标准是其自身需要的直接反映,提供具备与资源市场需求相关性的人才是高校的任务之一。在这个选择过程中,用人单位对高校学生质量没有直接参与的权利,大学阶段的成绩单作为用人单位录用的一个重要因素,要求它能够公允、全面地反映学生专业素质、创造力与良好的组织合作与沟通协调能力等信息。

二、考试制度缺陷的利益相关者分析

1.制度的规范与监督——教育主管部门。高等教育的管理主体是教育主管部门,主要是教育部及各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对高校的管理侧重于总体制度规划,确立教育方针,根据社会需求设置专业,调控学校结构与规模等。在学生质量考核方面基本是概括性规定,执行性不强。主管部门对高校的管理与规范很难做到面面俱到,只给出原则性的指导意见。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管工作都是由高校自行组织负责。在高校考试的全过程中,主管部门基本处于局外人的状态,监管职能流于形式,对高校考试制度的相关工作体现在对其的检查、评比各项量化指标,对于指标的形成过程,则由于管理与监督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大,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2.考试规章制度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学校管理部门。在高校学生质量评价过程中,高校以评价主体的身份参与其中。在高校中,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教务处负责具体考试规章制度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并对考试工作进行内部质量监控,由于制定、实施与监管均出自同一管理部门,出于趋利避害的动机,教务部门会倾向于简化考试形式,将考试的主要方式确定为最容易量化的开卷或闭卷方式,对试卷的内容的要求主要从题量、知识覆盖面、难度、题型等方面体现。这样的结果既减化了自己的工作内容,也便于校内统计、反馈、监管以及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查与评比。唯独忽视了市场真正需要的难以量化考核的能力信息。

3.考试直接参与者——教师与学生。考试工作的直接实施者是负责课堂教学的教师。课堂教学受规定任务、教学督导、学生评教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教师会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付出更多努力。但这些因素对课程教学检验环节——考试的限制相对较弱。目前高校的现状普遍是出卷、监考和阅卷属于课程教学工作的一部分,对这部分工作的报酬普遍较低,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健全,“激励”的直接反映是对教改立项的奖励,对于考试中的创新实践,由于难有衡量标准,很少实施奖励。“约束”则难对常规的考试环节制定相关措施,老师只要不出差错地完成出卷、监考和阅卷工作就不存在风险,而探究与实践新的考试方式付出与回报不等值,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教师主动改革的积极性,也就不会为课程考核方式的探讨与实践投入更多精力。具体表现为如下。(1)在考试形式与内容的选择上,采用相对容易量化的卷面考试形式,以结课一次考试完成成绩评定为首选。(2)在监考环节,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由于监考多由任课教师完成,学生与老师相对熟悉,严肃处理考试中违纪行为既要克服感情上的障碍,又不得不考虑对学生评教结果的影响,权衡利弊的结果使考场监督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3)从感情上讲,教师通常会将卷面成绩接近及格的学生成绩上调为及格,这在客观上暗示了学生“差不多”等于及格的心理。由此导致看似客观的考核方式的结果也不客观。对于考试过程的参与者学生,一方面,对于考试改革虽然可以提出意见,但受制于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考试改革制度制定与执行的难度与阻力,其权利限制在建议权范围但不受重视,学生缺乏参与配合考试改革的主动性。另一方面,考试成绩与评优评奖等诸多利益挂钩,为了获取高分数所带来的利益,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现象必然出现,而传统的卷面考试是作弊行为的一个重灾区。作弊行为的不公平损害了公平参加考试学生的利益,个别的作弊行为带来的连锁反应会加剧考试结果的失真。endprint

4.教育产品的市场需求者——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看重的是学生具备的诸如表达、交往、创新、合作能力以及本专业所需的一些基本知识等综合信息。从信息获取的角度来看,用人单位处于弱势,用人单位难以用更短的时间获取更多的人力资源有效信息。考试成绩单作为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标志可以为用人单位提供量化、客观的评价指标,但信息的高度不对称使得用人单位很难判断考试成绩单的真实价值,给用人单位带来的直接影响是增加了其招聘的成本与聘用的风险。考试的最终目的主要是培养能够适应市场的人力资源,然而作为市场需求方的用人单位,在对人力资源的初步考核环节,重要的诉求缺乏表达的渠道,供给与需求双方互相缺乏必要的沟通,使得考试脱离了其应有的目的。

三、利益相关视角下的高校考试制度的改革思路与建议

高校考试制度中各种问题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考试的重要性是各方认可的,但各方都在利益权衡过程中或多或少地忽视了考试本身应有的功能和应达到的目的。而对高校考试制度的调整与修正应基于被忽视的考试的关键点进行。

1.切实体现主管部门的作用。高校与教育主管部门的关系是最不能回避的。教育主管部门在高校考试过程中虽然不便直接参与具体工作,但其在推进高校考试改革进程中的角色至关重要,在教学质量评估中应尽可能采用更容易反映学校实际情况的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并可以利用主管部门的便利组织专门小组对高校教学考核各环节的文件规范与执行情况进行调查,汇总调查过程中的普遍问题拟定课题,面向社会招标作专题研究。对调查中成功的考试制度与实践加以整理,将其制度化并适时在高校推广。

2.完善对考试的监督与激励机制。对监考、阅卷环节违规操作及考生考试过程中作弊行为应予以重视。普及准无人监考,监考老师主要负责考场临时问题的处理,考场纪律由监控设备记录。考试试卷当场密封,统一安排流水阅卷,专人负责成绩汇总。使学生放弃作弊的侥幸心理,教师也摆脱了因与学生相熟或出于学生评教报复等考虑产生的进退两难的境地。既对学生形成了威慑,也避免了对教师成绩评定的干扰。

激励机制不应仅体现在考试的结果与学生的评优、评奖挂钩,对教师考试工作激励也应切实关注,对监考、阅卷、考试环节改革建议以及考试方法创新等方面制建立与完善激励机制,对在考试的设计、规划、组织、实施、评价等方面高质量履行职责的主体予以不同类型的奖励,使其能够从考试职能的改革与创新中获得收益合理化需求的满足。

3.设计多元化考试评价指标。引入能力评价指标,实施多点监控,是完善考试评价体系的有效方式。第一,对知识的考核,可以延续卷面考试的形式。第二,对能力的考核,针对不同专业与课程做不同要求,通过论文答辩、专题讨论、情境案例模拟等方式,考查学生分析能力、学习能力、综合知识运用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第三,多阶段考核,降低一次考试结果的偶然性。教务部门给予教师更大的自由裁量权,放开对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的比例限制,由教师根据每次考核的重要性自行确定评价标准。第四,考虑在专业课程评价中专业竞赛成绩折合专业课程成绩或学分,肯定学生的社会活动能力与创造力,并由此达到激励学生提升社会实践能力的目的。

4.考核方式与内容适应社会需求。大学使命陈述的多样化和课程体系与社会需要的相关性是世界高等教育发展趋同的共同问题领域之一。(克拉克·克尔)高等教育考试的功能主要是对学生全面发展过程的检测与反馈,最终实现向社会输出合格人才的目的,在人才输出方面,学校、学生和作为最终受益者的用人单位多方共赢是教育的理想状态。学校应主导搭建与用人单位的交流渠道,设计与社会需求具有相关性的考试方式与内容,在考试方式和内容的设置上,不同类型专业应进行有针对性的社会调研,广泛汲取相关领域对人力资源的要求,建立社会需求相关性实践考核平台,将理论考试与实践考核有机结合,实现全面检测学习效果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潘海生.作为利益相关者组织的大学治理理论分析[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5):17-20.

[2]齐瑞国,许鹏奎.高校课程考试的现状调查与改革探讨[J].高教论坛2010,(1):105-109.

[3]金银凤,裴育.高等教育考试改革中的利益相关者分析[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高等教育版),2005,(9):49-54.

[4]刘宗让.大学利益相关者利益要求与实现方式的实证研究[J].现代教育管理,2012,(7):51-55.

[5]胡赤弟.高等教育中的利益相关者分析[J].教育研究,2005,3(302):38-45.

基金项目:天津市高等教育学会规划课题,“高校知识—能力综合考评模式的探索”批准号:125y039。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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