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 马德广 王瑞雪
在我国,农村人口比例较大,从目前统计数据来看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2/3左右,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直接影响着我国总体生活水平,因此三农问题成为我国政府近几年的工作重心。国家虽然于2002年取消了农业税,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但是,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然给农民带来了巨大压力。从大量的理论研究以及实践经验来看,新的医疗制度在农村建立是一种必然趋势。
从 2003年新农合实施试点以来至2013年这10年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取得了很大进展,它给农村带来的变化是积极的,令人欣喜的。但是,我们在肯定成果的同时也应该看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集中表现为:新农合制度不完善;药价过高,农民得到实惠较小,乡镇医院成为实际受益者;农村卫生设施落后、医务人员整体素质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缺乏法律保障。
笔者通过对内蒙古赤峰市、辽宁省建平县的一些乡镇医院的调查发现,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医院的药价普遍高于其他医疗部门约45%左右,经过比较发现,农民在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医院所报销后所承担的医药费用与其他未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医疗机构所承担的医药费用相差无几。也就是说广大的农民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获益非常低,高药价使乡镇医院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背后受益者。
我国由于新农合发展较晚,至今为止我国并没有统一的农村医疗法。这就使新农合缺乏有效的法律约束,因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违法行为。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构建只是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部委规范性文件以及各地方的实施方案等,层次较低,权威性较差。因此适时的推进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立法是必要的,从行政立法向人大立法发展来看,通过立法和加强法律的实施,明确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职责和惩罚、具体行为能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朝着稳定的、规范的方向前进。
很久以来,农村缓慢的经济发展,滞后的卫生基础设施,馈乏的医疗器材,使得很多乡镇卫生院房屋破旧,甚至一些贫困地方的卫生站存在危房;另一方面,医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专业素质不过关;且短缺;服务态度差;在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的大部分卫生技术人员中,中专学历和未接受专业培训的高中以下学历者占到53%和36%,这一比例在贫困地区更大,大专学历者比例较低,大学毕业者更是少见。更由于医务人员长期得不到培训,技术骨干力量严重流失,以致难以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对医疗的多层次需求。
“小政府,大社会”是中国改革过程中正在努力的方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必然需要按照这一原则来构筑自己的运作和监督机制。首先,建立健全新农合管理组织、参保者和医疗单位三方制约机制,规范新农合的运作,保护广大农民利益。其次,实行机制内部互相监督体质,提高机制运行的规范性、高效性。同时,有效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的监督作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实施有效的监督。
完善国家、地方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立法工作,制定并完善相关的法律及地方性法规,明确参保人员的权利与义务、管理人员的职责、合作医疗社会统筹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加强立法建设。明确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的具体行为和相关职责和惩罚方式,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有效的约束,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与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目前,为提高乡镇医院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建立终身教育制度,来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加强对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同时高等医学院校也扩大对农村卫生人才的培养,扩大定向招生试点。此外国家对乡村医院医务人员的职称晋升给予政策关怀另外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满足农民多层次、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来实现广大农民病有所医的目标。
[1]吴师法,康壮壮.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立法维度[A].中国改革论坛,2010.
[2]李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对策的研究[A]吉林大学经济学院,2006.
[3]陈顺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与对策[A]中国审计报,2005.
[4]王元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及建议[A]农村卫生,2006.
[5]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20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