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化对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抑制效应分析

2014-09-30 03:25崔玉平董筱文
阅江学刊 2014年2期
关键词:市民化新生代农民工

崔玉平,董筱文

(苏州大学,江苏苏州215123)

市民化对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抑制效应分析

崔玉平,董筱文

(苏州大学,江苏苏州215123)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犯罪活动增多趋势应该引起足够重视。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缓慢、市民化程度低是导致部分社会成员犯罪的重要影响因素。在对已有研究成果梳理荟萃的基础上,基于农民工市民化的价值论,探讨了市民化抑制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内在机理。为市民化创造文化和制度方面的有利条件、培养新生代农民工市民素质和市民化能力、提升市民化水平、推进市民化进程,将可以显著遏制农民工的违法犯罪行为。

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犯罪行为;抑制效应

随着城镇化水平的逐年提升,新生代农民工成为了城市建设与开发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从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来看,多项不利因素促使他们成为当前城市犯罪案件的主要制造者。因此,各级管理部门一方面需要遏制和矫治农民工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城市社会安定和谐的局面;另一方面,又要不断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进程,加速新生代农民工转变成为正规市民的进程。如何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升他们的素质和能力,解决他们的生计和城市融入问题,推进市民化进程,从而防止他们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应该是政府管理部门和城市社会组织着力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文献回顾

(一)新生代农民工

目前,学界对新生代农民工概念的界定基于三个标准:年龄、文化程度及务农经验。综合多位学者的观点,可以认为新生代农民工是指1980年后出生、具有农业户口并在城市务工的人员。他们相较于正规市民而言,受教育程度较低、人力资本积累不足、社会地位较低、收入不稳定,公共福利待遇不完善。他们是在经济快速平稳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成长起来的一代人,在流动趋势、就业状况、权益维护、价值观念、行为方式、未来愿景等方面都与老生代有较大差异。

(二)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研究现状

我国学界主要从市民化现状、市民化困境形成原因、市民化的有效途径和市民化水平评价等方面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问题展开相应研究。

1.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现状及其困境

陈占江认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主要面临着制度性障碍、社会性歧视、自身素质制约等困境。[1]张美莉指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困境包括住房、社会性歧视困境等。[2]张劲松认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存在着经济、政治和社会关系三方面的困境。[3]崔玉丽认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面临着住房、户籍制度制约、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缺失、价值冲突与社会歧视等市民化困境。[4]

2.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困境形成原因

何晓红认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存在思想障碍、制度障碍、政策障碍、组织障碍、青年农民工自身素质障碍等方面的限制。[5]王艳华认为,居无定所的经济因素、城乡居民隔阂的社会因素、户籍制度及其衍生因素、乡土世界文化模式因素是造成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困境的制约性因素。[6]蔡志刚指出,新生代农民工自身存在不足、现行制度、城市产业升级、城市中生活成本高昂、城市居民对新生代农民工排斥是造成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困境的制约性因素。[7]邓秀华认为,造成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困境的成因是城乡二元制度结构、社会阶层歧视和组织平台缺失。[8]唐踔认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成本较高、子女教育问题、户籍制度、住房问题的障碍、收入偏低等均是造成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困境的原因。[9]

3.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有效途径

吕新萍把宏观上有关农民工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完善和微观上“两个主体”观念的转变结合起来,论述了农民工市民化的主要途径是改善不合理的户籍制度,在此基础上整合现有的培训资源和渠道,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就业和转岗技能。[10]张慧等学者在SWOT分析基础上,提出推进小城镇建设、加强对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的人文关怀以及职业技能培训是市民化的有效途径。[11]此外,建立起保护新生代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非政府组织,更好地帮扶新生代农民工,解决其诉求,也是市民化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问题。[12]很多学者都认为,通过对农民工的城市文明教育、公民教育、成人文化教育和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可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提供人力资本,创造个体条件。

4.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水平的测度

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我国庞大的社会群体,其市民化程度如何,如何测定市民化水平,是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课题研究的难点和重点。文军提出,广义上的符合城市化要求的农民市民化评价指标体系应包括人口素质、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社会权利、生活质量、社会参与等内容。该观点有一定引领意义,提出了评价方向,但欠缺实证检验。[13]王桂新等从微观个体视角出发构建了农民市民化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居住条件、经济生活、社会关系、政治参与和心理认同等五个维度,但把各个维度的权重均赋值为0.2,[14]可能有失偏颇。

刘传江等采用层次分析法,构建的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程度测度指标体系包含生存职业、社会身份、自身素质、意识行为等四个方面,各个方面的权重采用专家赋值法,这克服了指标权重均等的缺陷,同时还利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对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程度进行了实际评价。[15]

周密在刘传江的测度方法基础上作了进一步改进,采用需求可识别的Biprobit模型,不仅可以通过对数据的经验分析得到影响市民化程度各个因素的权重,而且还可以估算出阻碍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因素权重。该模型可有效避免专家赋值法的主观性和问卷调查法的主观偏差,[16]但该测度方法过度强调工具理性,仍有改进余地。

事实上,目前对于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程度测度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实证研究还比较浅显。如何科学构建更为客观的评价指标体系来测定市民化水平?不同类型、不同地区的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水平受到哪些因素影响并在多大程度上受到这些因素影响?政府、社会机构及城市市民各自该怎样努力?都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

(三)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研究现状

在古代,古希腊思想家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人将犯罪看成一种疾病。到了18世纪,古典犯罪学理论形成,认为人类的一切行为都受两种基本动力的驱使,即追求快乐和避免痛苦。19世纪中叶,实证方法被引入犯罪学,学者们对古典犯罪学的自由意志论提出质疑,坚持犯罪为某些外在客观因素所决定的决定论。20世纪现代犯罪社会学发展起来,形成了文化冲突理论、亚文化理论、社会生态学理论等多个犯罪成因理论。[17]在国内,有关新生代农民工的犯罪问题已有不少研究成果,其中以犯罪学和社会学居多。已有的研究大致可分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两类,主要从犯罪特点、犯罪原因和防范措施三个方面展开。

1.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特点

新生代农民工犯罪主体普遍存在着“三低”特征:一是年龄较低,年龄段主要集中在16至20周岁,其中曾是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者占相当比例;二是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初中及以下学历犯罪者居多,且大多没有接受过法制教育;[18]三是就业率较低,没有固定职业的人占绝大多数。通过对广东、浙江、山东、河南、北京五个省市的实地调研,“新生代城市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护与犯罪预防研究”课题组(2011)对新生代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的犯罪类型做出了如下总结:其犯罪目的主要是谋取钱财,主要以侵财型犯罪和暴力型犯罪为主,犯罪地点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大多团伙犯罪,犯罪具有盲目性和冲动性。[19]

2.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原因分析

一是基于马克思主义哲学视角。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事物的发展是内因与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对于新生代外来务工人员犯罪的内因分析,除了发现自身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20]等原因之外,许多学者试图从心理层面加以阐释,例如:周健宇认为,该群体犯罪的心理根源为因缺乏上进机会而陷入心理窘境和身份认同困难而导致的心理失衡,犯罪农民工存在仇富心理、非正当致富心理和结群需要等多种心理特征。[21]学者们对外因的阐述众说纷纭,家庭支持不足、社会文化歧视均被多次提及。城乡二元化户籍制度被认为是禁锢了各类人力资源合理流动,不利于城乡一体化发展,导致新生代农民工无法获得认同感,无法顺利融入城市社会,是导致其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是基于犯罪社会学视角。根据西方既有的犯罪社会学理论,姜露滋将前人对于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成因综述为经济决定论、文化冲突论、环境决定论和社会解体论四类。[22]经济决定论认为犯罪根源在于经济生活的窘迫;文化冲突论认为犯罪是文化冲突的产物;环境决定论认为城市不同阶层人口的贫富差距、制度歧视、社会歧视等引发犯罪;社会解体论则认为传统紧密的家庭关系解体、原有乡村伦理与宗法约束失效是导致犯罪的最重要原因。

三是基于公共管理视角。有学者从社会公共管理视角出发,研究新生代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犯罪问题。赵树凯认为,由于政策设计的缺陷,外来人口往往处于一种政府公共服务的盲区中,在许多情况下,实际上处于一种无政府的生存状态。他们不把政府当成自己的政府,常常是向同乡、亲友甚至秘密社会组织寻求本应当政府提供的服务。这种管理上的缺位和服务上的缺乏,为新生代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结伙犯罪留下了空间。[23]

二、市民化对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抑制作用的机理:基于文献内容分析视角

由于没有检索到明确研究市民化对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具有抑制作用的文献,这里试图对研究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文献进行梳理和内容分析,以期探究市民化对新生代进城务工人员犯罪产生抑制作用的内在机理。

(一)样本论文的选取

研究样本来源于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检索条件定义为“篇名”中含有“新生代农民工”或“新生代进城务工人员”并且含有“犯罪”字样的学术论文,时间不限,期刊来源不限,删去不深度涉及犯罪问题的文献,共获得有关论文68篇。从每年发表论文分布来看,学界对城市农民工犯罪问题,从2000年就已经开始调查研究了,[24]但是,对于新生代进城务工人员犯罪问题的研究始于2007年,2011年达到研究高潮(见图1)。

图1 中国知网中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研究论文数量分布

整体看来,这些研究都以新生代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的犯罪现象和犯罪行为为研究对象,从社会学、犯罪学、教育学、心理学和管理学等学科视角出发,对城市外来人口,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末出生的城市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现象展开研究。有的基于调查数据和公检法部门的统计资料开展实证研究;主要运用文化冲突理论、相对剥夺理论、社会解体理论、资源配置不公平理论等展开思辨研究;有的从管理学视角,运用公共管理理论,提出了预防此类犯罪的对策。总之,此领域研究文献并不算多,各类文献对导致犯罪的原因探索相对比较全面,大多数都给出了抑制城市农民工犯罪的若干策略或对策。

(二)文献统计分析

以检索到的68篇文献为分析对象,总结提炼出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原因。剔除14篇未阐述犯罪原因的文献,将剩余54篇文献提出的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原因逐一列出并整理归类,再根据研究目的将原因分解为一级、二级和三级,然后,分类统计各层次原因在文献中出现的频次及其所占的百分比,并将统计结果展示在表格中,如表1所示,最后,对其分析解释。

表1 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原因统计表

由表1所示,目前研究文献提出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原因,大致可以分为内因和外因两大类,内因与外因的提及频次大体相当。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水平低下、法律意识淡薄导致社会地位不高、经济实力不强,且知法守法意识薄弱;受户籍制度所限,社会无法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使他们收入过低,生活压力过大,而社会救济和权益保障体系均不够完善,最终导致部分新生代农民工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统计数据显示,用于描述“第三级”原因的语句,如“城市排斥、文化歧视和融入困难”、“受教育水平低下、市民化能力低”等被提及频率最高,换句话说,学者们已经认识到了“城市排斥与歧视及融入困难”、人力资本和社会关系资本存量太低、强烈的“相对剥夺感”等因素对导致犯罪有着巨大影响,而这些因素恰恰是反映市民化水平低的因素,因此可推论:提升市民化水平,可以显著抑制新生代农民工犯罪行为发生。

(三)市民化对新生代农民工犯罪产生抑制作用的机理

1982年,朱迪斯·布劳和彼得·布劳夫妇在《不平等的代价:都市结构与暴力犯罪》一文中,提出了“相对剥夺理论”,认为贫富悬殊造成的相对剥夺感和社会不公感,会导致愤怒情绪和犯罪行为。[25]麻国安首先采用相对剥夺理论来解释早期流动人口(主要是第一代进城农民工)的犯罪原因,其理论框架为“社会流动性→不平等→相对剥夺感→犯罪”。[26]不少学者沿用该理论解释了市民化与犯罪的内在关系,论证了二代农民工市民化程度增加,消减相对剥夺感,增强成为新市民的动机和迫切感、责任感,进而抑制城市二代农民工犯罪行为的发生。

1.参照群体选择失当

“相对剥夺感”的产生,主要源于对参照群体的选择。在市民化过程中,农民工的参照群体往往是“市民”,这原本无碍,但是,如果选择的是在收入及社会地位方面极大领先社会平均线的群体作为参照,就可能将自己的处境和收入差距归因于社会的不公平,由此出现绝望情绪,心理失衡加剧,产生仇视社会的心理。不良情绪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疏导,就可能引发弱势群体对社会的强烈不满,而发泄的最直接方式是以暴力手段获取金钱,这也就是该群体财产型和暴力型犯罪占极大比例的原因。

2.社会关系纽带断裂

在城市化过程中,市场化流动削弱了对个人行为进行社会控制的传统机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城市化生活中往往是单向度的。在社区关系中,社区生活有名无实,人们面临各种各样的精神和物质压力,无暇顾及邻里;即使在家庭关系中,父母因忙于事业无法对子女尽责照料。传统的社会化控制机制在快速城市化和市场交易中遭到毁灭性损害,再加上急功近利的工作与生活方式,使人们不能及时理性调适和控制自己的行为,从而导致违法犯罪行为频发。

3.收入差距过大

基尼系数(Gini Coefficient)为意大利经济学家基尼于1922年提出的用于测定收入分配差异程度的统计指标。按照国际一般标准,基尼系数达到0.4,表示收入差距较大,当基尼系数达到0.6,则表示收入差距悬殊。国家统计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基尼系数为0.479、2006年为0.487、2008年为0.491、2009年为0.490、2012年为0.474。在过去十年中,基尼系数虽有逐步扩大而后又略有缩小的走势,但都超过国际公认的临界点。2012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 565元,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7 917元,前者是后者的3.1倍。[27]相关研究表明,在我国现代化的过程中,基尼系数的成长和犯罪的增长成正相关。[28]收入差距过大,低收入群体人数扩大,同时既增加了低收人群体对高收人群体实施犯罪的收益,又降低了低收人群体实施犯罪的风险和机会成本,尤其是增强了城市农民工群体的被剥夺感。

4.社会不公与歧视

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体制内无法得到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的满足,在身心两方面都与城市社会形成相互对抗与排斥。[29]这种社会排斥主要包括经济歧视、制度歧视和心理歧视。在经济权利方面,农民工不能同市民获得同等的就业权利,工作以“临时工”为主,环境恶劣,工资水平低,无稳定的“五险一金”保障;在社会权益方面,户籍制度阻碍,使得农民工常常享受不到“市民”应享受的公共服务,无能力购买城市住房,居住条件恶劣,生活成本大大增加;社会舆论上,“农民工”似乎是低人一等的称谓,农民工对城市建设所作出的贡献没有得到应有的评价,这种敬而远之的心理歧视给农民工带来的伤害是潜移默化的。社会的隔离以及群体分化的固化,使处于相对劣势地位的农民工极少获得城市社会资源,产生强烈的不满足感与被剥夺感。当这种情绪累积到一定程度,一旦遇到任何“导火索”,潜在的因为没有获得同等市民待遇而形成的不良心理,很可能就转化为犯罪动机,进而实施犯罪。

四、抑制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市民化途径

不同学科研究对其犯罪的防范对策有所侧重。犯罪学主张从制度、社会和治安等方面来解决;社会学则主张通过社会化模式建构和相关制度变革来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其中,循序渐进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被许多学者重点关注,户籍制度改革应以“中小城市→省会城市→直辖市等大城市”为试点顺序,在充分调研试点的基础上寻找户籍制度改革的出路。但是,在当前城市不可能将农民工全部转为城市户籍的情况下,有学者主张以纳税额度、固定住址、无犯罪记录等作为大、中、小城市农民工转入城市户籍的条件,吸收优秀的农民工转为永久市民。[30]笔者认为,以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条件作为新的入户标准,有待商榷,这类条件虽有一定威慑作用,有利于遏制农民工犯罪行为,但对“有前科者”的歧视易使这部分人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心理,对降低再犯罪率有负面影响。

唐欢庆提出了“以文善治”的新思路——以文化人,强化主体素质竞争;以文化嫌,弱化外来歧视冲击力;以文化邻,营造社区文化亲和力;以文化法,安排法制规范调和力。[31]这种非正式的再社会化手段,恰与正式控制相呼应,通过提升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力,为农民工市民化创造“软件”条件,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的确是一种有益的探索与尝试。

五、结论与讨论

通过上述文献内容分析和理论推导,可以从中得出结论,为市民化创造文化和制度方面的有利条件、培养新生代农民工市民素质和市民化能力、提升市民化水平、推进市民化进程,将会显著遏制农民工的违法犯罪行为。

整体上看,现有的研究文献中,除了对调查数据开展描述性统计分析的研究之外,运用计量经济学方法,深层次探讨直接或间接影响外来务工人员犯罪行为的主要因素,并给予验证的实证研究不多见。如果可以清晰把握新生代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犯罪行为机理及其显著影响因素,就能够找到犯罪预警和抑制的有效途径,这将会有助于消除阻碍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这不仅有利于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而且对于提升城市市民素质和生活水平,建设和谐社会,也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因此,从市民化角度出发,探索抑制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犯罪的途径,可以为城市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信息和行动思路。

[1]陈占江,李长健.新生代民工的发展困境及其解决机制[J].求实,2006,(1).

[2]张美莉.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困境与对策[J].南北桥:人文社会科学学刊,2010,(6).

[3]张劲松,李娟.进城务工80后青年融入城市生活的困境及其消除途径——以苏南为分析重点[J].农村经济,2010,(5).

[4]崔玉丽.新生代农民工融城的诉求与回应[J].特区经济,2010,(9).

[5]何晓红.论农民工市民化的主要障碍[J].前沿,2005,(10).

[6]王艳华.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社会学分析[J].中国青年研究,2007,(5).

[7]蔡志刚.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问题初探[J].理论探索,2010,(2).

[8]邓秀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及其市民化路径选择[J].求索,2010,(8).

[9]唐踔.对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探析[J].前沿,2010,(11).

[10]吕新萍.从社会排斥到社会共融——农民工融入城市的途径与方法[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0,(6).

[11]张慧,郝勇.基于SWOT分析的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路径研究[J].劳动保障世界,2010,(9).

[12]杨绪松,靳小怡,等.农民工社会支持与社会融合的现状及政策研究——以深圳市为例[J].农业经济导刊,2007,(4).

[13]文军.农民市民化:从农民到市民化的角色转型[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3).

[14]王桂新,沈建法,等.中国城市农民工市民化研究[J].人口与发展,2008,(1).

[15]刘传江,程建林.双重“户籍墙”对农民工市民化的影响[J].经济学家,2009,(10).

[16]周密.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程度的测度及其影响因素[D].沈阳:沈阳农业大学,2011.

[17]章友德.犯罪社会学理论与转型期的犯罪问题研究[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26.

[18]王明森,朱姝燕.2007-2011年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情况调研——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刑事案件为视角[J].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2,(3).

[19]“新生代农民工权益保护与犯罪预防研究”课题组.新生代农民工权益保护与犯罪预防研究报告[J].中国青年研究,2011,(9).

[20]林彭,余飞,等.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问题研究[J].中国青年研究,2008,(2).

[21]周健宇.新生代农民工违法犯罪心理根源及其解决之道——基于四川省Z市看守所、监狱的实证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12,(11).

[22]姜露滋.基于犯罪预防视角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权保障问题探析[D].广州:广州大学,2009.

[23]赵树凯.外出就业农民的问卷调查:下[J].小城镇建设,2000,(2).

[24]王海堤,汪玉亭,等.“盲流”犯罪调查——关于厦门市杏林台商投资区外来农民工犯罪典型调查[J].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2).

[25]吴宗宪.西方犯罪学史:第3卷[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1056.

[26]麻国安.中国的流动人口与犯罪[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

[27]人民网.我国首度公布基尼系数 2012年为0.474[EB/ OL].http://sn.people.com.cn/n/2013/0119/c340887-18045022.html.

[28]曹立群,周愫娴.犯罪学理论与实证[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7:232.

[29]彭澎.基层治理变革:转型期农村发展的新趋势[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

[30]岳平.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问题初探[A].王牧.犯罪学论丛:第七卷[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

[31]唐欢庆.论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文化善治[J].中国青年研究,2007,(5).

〔责任编辑:李海中〕

Analysis of the Inhibitory Effect of the Citizenization on the Cenozoic M igrant W orkers'Crime

CUIYu-ping,DONG Xiao-wen
(Soochow University,Suzhou 215123,China)

In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the increasing tend ofmigrant workers crime should cause enough attention.The slow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of ruralmigrant workers and the low degree of urbanization are the important factors leading to some socialmembers'crime.Based on the existing research results and the citizenization axiology,we discuss the innermechanism of the citizenization of the inhibitory effecton the Cenozoic migrantworkers crime.Creating favorable conditions of cultural and institutional aspects for the people,developing Cenozoic migrantworkers'citizen quality and ability,improving the level of urbanization and enhancing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then itwill be able to significantly curb the illegal and criminal behavior ofmigrantworkers.

cenozoic migrantworkers;citizenization;criminal behavior;inhibitory effect

C915

A文章分类号:1674-7089(2014)02-0038-07

2014-02-25

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培训和市民化对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犯罪行为影响的实证研究”(13JJD190003)

崔玉平,男,黑龙江林口人,博士,苏州大学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教育学院教授,主要从事矫正教育、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董筱文,女,江苏大丰人,苏州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教育经济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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