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迪婧
近日,湖南大学讲师杨飞发微博称,因坚决抵制当前学术论文发表、科研项目申报方面的花钱买论文、学术造假和抄袭等种种弊端而没有发表论文,他被学校转到图书馆工作,引发网络热议。湖大人事部门表示,杨飞在科研业绩方面有“硬伤”,转岗属正常人事调整。
据杨飞在网上的自述,湖南大学对讲师一级教师在科研任务方面并无苛刻要求——两年发表一篇论文即可,且对期刊等级没有要求。如此要求,对于时下的大学老师来说简直易如反掌——只要肯交版面费,论文烂一点没关系,一定会有入流或不入流的期刊用;只要肯花钱,写不出来也没关系,可以找人代写。而且,大学校园是“论文产业”的最热市场,各种论文发表的代理广告遍地都是,想发表,肯花钱,要比其他地方方便得多。想编教材也容易,东拼西凑不要紧,出版社乐于出版——因为编者可以摊派给自己的学生,销路不成问题。
可问题是,这样制造出来的科研论文和著作究竟价值几何?作者、编辑、同行、科研部门、人事部门等皆心知肚明。然而,为了晋级、为了考核、为了顺利取得学位、为了装门面……多数人只能选择“揣着明白装糊涂”,继续违心地为了论文数量、为了项目、著作等等,“痛下血本”,疲于奔命。
当然,我们不能否认近些年来有不少已发表的科研论文无需花钱,无需找熟人、托关系,而且所在刊物级别较高。或者,如果作者觉得国内论文发表的生态环境不行,只要有能力,他完全可以拿到国外发表。然而,学术研究不可一概而论,“试玉要烧三月满,辨材须待七年期”,有些研究领域的性质决定了其有价值的成果只能十年、二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磨成一剑”;有些学者的研究态度也决定了其“慎重为文”的文风,比如已故国学大师黄侃即规定自己“三十岁之前不发文,五十岁之前不著书”。照湖大的评价标准,黄侃先生的科研业绩也有“硬伤”,恐怕三十岁之前就被剥夺授徒资格“下放”到图书馆了,更不要奢望参评教授、学科带头人,带博士了。
应该看到,不发文不等于不作文,没有“明面”的科研成果,不代表没有搞科研,不代表没有科研能力。由是观之,不发论文的教师未必一定有“硬伤”,片面追求论文数量、轻视质量的僵化的科研评价标准才是真有“硬伤”。因此,当下的科研评价亟待采取灵活的、多元的评价标准——没有已经发出来的论文,人事部门、科研部门可以让他拿出未发表的论文供校内外同行专家鉴定、评判;论文数量不足,可以出台“代表作”制度;可以给予喜欢教学、潜心科研却又“慎重为文”的青年教师一定的科研“蛰伏期”,使其不至于时常有“被转岗”之虞……
此外,高校教师提升科研能力的确可以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提升。但这并不意味着科研能力较强的老师就一定教学质量较高,也不意味着他就一定深受学生爱戴。因此,仅以“不发论文”一条就剥夺“涉事教师”的教学权利未免显得简单粗暴。所以,湖大对教师教学能力、教学质量的评判标准也明显存有“硬伤”。再者,“涉事教师”可以被转岗,说明其原来所在的教学岗位不止他一位老师,那么在他被转岗之前,能不能先征求一下学生们对同一课程不同任教老师的意见呢?或者,同一课程由“涉事教师”和其他同课程老师同时任教一段时间,让学生们自由选择老师,如果多半学生都选择“涉事教师”,学校就更无理由剥夺他的教学权利了。把课堂评判权更多地交给心智已经成熟的大学生吧!毕竟,他们的满意才是对授课教师最大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