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薇薇
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使得业内对食品责任安全强制保险尽快落地的呼声再起。
尽管食责险好处多多,国内食品餐饮企业对食责险认识普遍不高,这一险种一直处于“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境地。
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必须以食品安全责任的追溯机制建立为前提。
在7月20日媒体曝光上海福喜销售“过期肉”事件牵涉到麦当劳、肯德基等多家连锁餐饮企业后,7月28日,又有媒体曝光汉丽轩烤肉超市昌平店存在“口水肉”回流餐桌等多种乱象。此起彼伏的食品安全事件再次敲响了食品安全警钟。
与这些年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相比,被认为是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简称“食责险”)兼具补偿和事前第三方安全监督作用,但却一直处于“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境地。
事实上,早在2013年,国务院办公室就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首次提及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最近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使得业内对食品责任安全强制保险尽快落地的呼声再起。但是,也有业内人士表示,除了立法支持外,强制食品安全责任险还需要一定的市场前提。
食责险索赔需要证明“不知情”
7月28日,北京市昌平区食药监局对被曝光存在“口水肉”回流餐桌的汉丽轩烤肉超市昌平店进行检查,发现多种食品标识不全或过期等行为,责令其停业整顿。
而在此之前,肉类供应商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福喜”)7月20日被曝存在大量采用过期肉类原料的行为。当晚,上海市食药监部门连夜查封涉事上海福喜,并责令下游企业立即封存来自该公司的食品原料。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客等多家“洋快餐”企业受到牵连。
频频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让与食品相关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简称“食责险”)再次获得人们的关注。
据了解,食责险是被保险人在经营场所内生产、销售食品,或者现场提供与其营业性质相符的食品时,因疏忽或过失等原因造成消费者人身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简单来说,一家企业投保了食责险,如果消费者食用了这家企业的食物导致疾病,那么,消费者看病费用在由该家企业垫付后,保险公司会按条款向企业进行赔偿。赔偿限额根据企业投保需求确定,费率一般根据保障额度、营业规模、业务类型、场所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无论是汉丽轩,上海福喜,还是肯德基、麦当劳等餐饮企业,都是食品相关的企业,那是否都属于食责险的保障范围呢?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表示,严格来讲,上海福喜的产品不直接针对消费者,而是提供原料,通过麦当劳、肯德基等商家,把产品销售给消费者。因此,上海福喜不属于食责险保障的范围。
但是,对于此次所牵涉的麦当劳、肯德基等多家企业,郝演苏表示,如果这些企业知晓福喜的产品有问题,就属于“知错卖错”,这种情况下导致的消费者伤害,保险公司免赔;如果有证据证明其并不知情,那么这些企业若投保食责险,并且有消费者举报,企业就可获得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理赔完后,可向上海福喜追偿。
“为避免助长投保餐饮企业故意行径,因此通常将企业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认定为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的损失由企业自己承担。”一位责任险人士表示。
食责险“叫好不叫座”
除了具有对因食品安全问题导致受害的消费者进行快速救济和经济补偿作用外,长安责任保险公司人士表示,食责险更大的作用还体现在参与社会管理上。通过食责险的理赔可以积累大量的数据,并对此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有效防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点,帮助食品各类行业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规避风险。
但是,尽管食责险好处多多,国内食品餐饮企业对食责险认识普遍不高,这一险种一直处于“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境地。
公开报道显示,在国外,食品安全保险的投保率超过50%。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早已立法强制实行了食品安全保险。如美国部分州通过立法建立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强制制度,将购买保险作为食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前置条件。而我国的食责险一直是食品企业与保险公司之间自愿选择的商业行为。
在我国,人保、太保、安联、美亚等十几家中外资保险公司都推出了包括食品安全责任险、食品污染综合保险以及餐饮业综合保险等多款食品相关险种。其中,人保财险从20世纪90年代就开展了食品类产品责任保险业务。但投保率并不高。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食责险在国内投保率仍不足1%,一年保费收入不到亿元,且投保的多为食品出口类企业。
作为国内第一家专业责任保险公司,截至今年7月,长安责任保险已有12家二级机构开业运营,均开展了食责险业务,与北京庆丰包子铺、湘鄂情集团、浙江富阳、临安多家餐饮服务单位等合作。但是,上述长安责任保险人士也指出,在食责险推广过程中效果并不显著。
究其原因,郝演苏认为是食品餐饮企业投保的意识不够,同时出于对产品安全的侥幸心理和成本方面的考量。
除此外,上述责任险人士表示,投保食责险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不是所有企业想投保就能投保,保险公司会将一部分自身风险管控不严的食品企业拒之门外。
据统计,目前全国40多万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80%以上的食品加工企业是10人以下的小企业或家庭作坊,不仅规模小,且大多数设施简陋、工艺落后、内部管理和技术创新水平低,难以有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此外,在食品流通领域,集贸市场有近10万个,个体户的数量则有百万之多。
“我国餐饮及食品生产、加工行业小型企业数量众多,流动性大,这不仅使安全隐患增多,而且大大增加了监管难度以及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全面推广的难度。”前述责任险人士如是说道。
“强制投保”或倒逼市场加速
最近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使得业内对食品责任安全强制保险尽快落地的呼声再起。业内人士乐观认为,国家政策的支持或预示着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将有进一步的进展。
2013年10月,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开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新增加了国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规定。今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其中“第七十八条国家鼓励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此外,在近期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也对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进行了部署,提出了要以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等为重点,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公开报道显示,自去年国务院印发《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推进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以来,山东、江西、湖南等省市已经试点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其中,山东省已有长安责任保险、太平洋产险、中华保险、人保财险和平安产险等多家公司开展了承保试点。目前业务覆盖潍坊、济南、淄博和济宁等多个城市。
政府的支持在给我国食责险市场提供了发展机遇的同时,也有人担忧,如果全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投保食责险,保险公司能否吃得消?
对此,长安责任保险人士表示,由于食品安全事故可以发生在种植(养殖)、食品加工、食品运输、食品销售等各个环节,因此,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必须以食品安全责任的追溯机制建立为前提。未来一个时期,可分鼓励投保、单方强制投保、既强制投保又强制承保三个阶段逐步实施,明确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建立的步骤以及强制试点的地区及食品企业范围。
此外,通用再保险亚太区合约部门责任险承保人王民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除了立法支持外,强制食品安全责任险需要一定的市场前提,包括充足可靠的历史经营数据、充足的承保能力和充分赔偿限额的足够供给、一定数量的承保主体、足够的再保支持及对风险责任的统一规定等。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