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清宇 董连祥
摘 要:范晔《后汉书》的两篇传记《循吏列传》与《独行列传》,记载着仇览以德化人、卫飒等在社会各个领域推行教化、王烈以德感人的事迹,集中宣扬了儒家推崇备至的教化思想。这对于我们目前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好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工作、移风易俗,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教化;思想教育;移风易俗;启迪;现实意义
中图分类号:G5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7-0232-03
普及教化工作,是儒家的重要教育主张。孔子痛恨“不教而诛”的暴行;孟子向往“沛然德教溢乎四海”的憧憬。依据儒家的教育主张,范晔《后汉书》的一些传记,集中宣扬教化思想,要求各级官吏,社会成员包括知名人士、教师、家长等,都要以贯彻教化思想为己任。这对于我们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好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工作、移风易俗,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后汉书·循吏列传》主要为十二位东汉的奉法循理官员立传。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仇览传》:
仇览,陈留考城(今河南开封东南)人。少年为书生,淳厚寡言,乡里不知其名。年四十,考城县补授官职,被选为蒲亭长。劝人耕桑,制订法令。农事完毕,督责子弟入学,严令游手好闲之徒、打架斗殴之辈务农。躬助丧事,赈恤穷寡。上任一年,人称教化深入广远。
其“以德化人”的典型事例是:
览初到亭,人有阮元者,独与母居,而母诣览告元不孝。览惊曰:“吾近日过舍,庐落整顿,耕耘以时。此非恶人,当是教化未及至耳。母守寡养孤,苦身投老,奈何肆忿于一朝,欲致子以不义乎?”母闻感悔,涕泣而去。览乃亲到元家,与其母子饮,因为陈人伦孝行,譬以祸福之言。元卒成孝子。乡邑为之谚曰:“父母何在在我庭,化我鳲枭哺所生。”
还在仇览初来蒲亭的时候,有个叫陈元的青年,跟老母生活在一起,老母找到仇览,控告陈元是不孝之子。仇览吃惊地说:“我最近路过你家,发现庐舍田园布置整洁,耕耘及时。据此判断,你的儿子并非恶人,主要原因是未对他做好教化工作。作为母亲,守寡多年,抚养孤儿,煎熬身骨,已垂老年。为何发泄一时激愤,将儿子置于不仁不义的境地?”老母听后,顿时感悟悔恨,流着泪水离去。仇览便亲自来到陈家,与母子一同饮酒谈天。他向陈元讲述人伦孝行之道,列举行善得福、作恶得祸的事例。最终,陈元变成孝子。乡邑之间,为此传诵两句谚语:“父母何在在我庭,化我鳲枭哺所生。”
仇览是里之上、乡之下的行政单位长官,在农村基层开展教化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基层官员、普通教育工作者做好教化工作,探索出一条新的路径。
陈家母子组成了一个具有特殊性的家庭。陈元从小失去父爱,当母亲的难免对他不采取惯纵态度。母亲含辛茹苦地把儿子拉扯大,当然希望儿子能够养老送终。可是,与母亲的意愿相反,儿子积习相沿,慢慢形成唯我独尊的意识。随着母亲年龄越来越大,厌恶母亲之情与日俱增,应验了“惯子如杀子”这句老话,母子之间的矛盾越闹越大。母亲被迫无奈,只好把儿子诉讼于新到任之官,她的做法实属情有可原。
是加速母子关系的破裂,还是化解他们的矛盾,成为摆在仇览面前的新课题。他的高明之处在于:不是动用法律条文严惩不孝之子,而是发挥教化的功能,尽量找出使母子关系能够缓和的因素。毫无疑问,找出并利用这种因素,光靠长官意志,关起门来想象,是无济于世的。仇览更胜人一筹的地方是:未雨绸缪,事先留心各家各户的基本情况,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为解决将发生的事件,占有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就是说,远在陈元被母亲诉讼之前,他已经掌握了这一家人的一些基本情况。
正是在占有相关的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当新课题摆在面前时,仇览已经成竹在胸,紧锣密鼓地实施了解决问题的方案:
第一步,做好陈母的说服工作。这一步是解决问题的开端。
仇览根据第一手材料做出准确判断:陈元虽有恶习,但不是恶人,是一个可以教育好的青年,教化工作完全可以在他身上发挥威力或作用。他仅陈述了自己做出这一判断的依据,陈母便被说服了。
第二步,做好陈元的思想转化工作。这一步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母爱是博大的,陈母是极容易被说服的。陈元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只有他能做一个孝子,问题才迎刃而解。
显然,对陈元做出准确判断,仅仅等于一名医生对病人做出诊断。解决他的思想问题,才算是对症下药。在做他的思想转变工作上对症下药,需要的是什么?需要腿勤嘴勤,懒汉思想是绝对要不得的。仇览登门拜访,拉近与陈氏母子的距离。他向陈元做耐心细致的思想转变工作,向他灌输人伦之理、孝行之道。结果,陈元的思想转变了,他抛弃恶习,重新做人,赡养老母,成为远近闻名的孝子。
仇览开展教化活动获得成功的事例,给人们以多方面的思想启迪。
第一,每个家庭都需要霑濡教化的阳光雨露。有关方面开展家庭教化活动,既要采取和风细雨的方式,又不得奢望一朝一夕获得成功,它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第二,整个社会都需要霑濡教化的阳光雨露。联系当今的现实,我们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要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建设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的社会。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我们必须首要地建设文明、和睦、自由、平等的家庭,因为家庭是国家或社会的细胞,是巩固国家或社会秩序的基础。整个国家或社会,一方面要有健全的法律制度,依法办事;一方面需要经常开展教化工作。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第三,有时靠法律解决不好的问题,靠教化能解决好。任何时代,任何国家,触犯刑律、以身试法的人,毕竟是极少数,法律只是用来对付极少数犯罪分子的。绝大多数人违背的仅仅是道德规范。无论是谁,只要稍微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就会背离道德准则,就会犯过失。在这个世界上,一生不背离一定的道德准则,未犯有过失的人,是没有的。为了让所有人不脱离道德轨道,尽量少犯或不犯过失,最好的办法就是开展教化活动。
第四,每位大、中、小学校的教育工作者,面对有恶习的学生,应该做出怎样的判断?是认为其不可救药还是可以改掉全部恶习?是否也大兴调查之风,占有了第一手材料?对其全部情况了如指掌?是否发现其恶习的背后掩盖着某些做人的积极因素?又该如何对症下药,使这些做人的积极因素变成其改掉恶习的动力?所有这一切,仇览都为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探索出切实可行的方法。
当然,每个人还可以从不同领域、不同角度,去体会感悟仇览开展教化工作的现实意义。
此外,该列传介绍,桂阳太守卫飒“修庠序之教,设婚姻之礼”。九真太守任延“令(百姓)铸作田器,教之垦辟”。庐江太守王景“训令蚕织,为作法制”。山阳太守秦彭“有尊奉教化者,擢为乡三老,常以八月致酒肉以劝勉之”。洛阳令王涣“政化怀物”。蒋均兄弟争财诉讼,桂阳太守许荆竟然认为“教化不行,咎在太守”。合浦太守孟尝“革易前敝,求民病利。”新都令第五访“开仓赈给,乐以一身救百姓”。雍丘令刘矩“以礼让化之,其无孝义者,皆感悟自革”。会稽太守刘宠“简除烦苛,禁察非法,郡中大化”。琅邪公府童恢为政,“一境清静,牢狱连年无囚”。这些先贤在社会各个领域推行教化,其事迹可歌可泣。从中我们感悟到:教化工作,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只有敢于担当的人,才会去抓。各级政府官员面对身边的百姓,每位教育工作者面对身边的教育对象,如何像先贤那样开展教化活动?前者必须为后者起到表率作用;不只是动动嘴和他们交流思想,还要动动手解决他们的各种困难。说到底,教化工作,就是要破解各种各样的难题,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前者必须自觉地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移风易俗的开路先锋,做兴利除弊的带头人。只有这样,才算真正将先贤开展的教化活动赋予了新的时代内容。
《后汉书·独行列传》共为东汉二十四位“操行俱绝”的人物立传。其中,《王烈传》突出了宣扬教化思想的主题:
王烈,字彦方,太原人也。少师事陈实,以义行称。乡里有盗牛者,主得之,盗请罪曰:“刑戮是甘,乞不使王彦方知也。”烈闻而使人谢之,遗布一端。或问其故,烈曰:“盗惧吾闻其过,是有耻恶之心。既怀耻恶,必能改善,故以此激之。”后有老父遗剑于路,行道一人见而守之。至暮,老父还,寻得剑,怪而问其姓名,以事告烈。烈使推求,乃先盗牛者也。诸有争讼曲直,将质之于烈,或至涂而反,或望庐而还。其以德感人若此。
王烈,字彦方,太原人。少年时期曾拜陈实为师,以义行著称于世。乡里有盗牛者,被主人抓获。盗牛人请罪说:“受刑也好,杀戮也好,都心甘情愿,我只是乞求不要让王彦方知道这件事。”王烈闻之,就派人向盗牛人表示感谢,并且赠给他一端(二丈)布。有人询问其中的缘故,王烈回答:“盗牛人惧怕我听到他的过失,这是有羞恶之心的表现。他既然有羞恶之心,必定能弃恶从善。因此,用这种办法激励他。”后来,有老父遗落宝剑于路上,有一行人见到宝剑,便守候在旁。到了傍晚,老父归来,寻找到宝剑。老父感到奇怪,就寻问归还宝剑的人的姓名,并把这件事告诉了王烈。王烈派人四处打听,才知道这个人就是先前的盗牛者。有诸多争论是非曲直的人,将要到王烈面前对质,有的半途而返,有的望庐而还。其以德感人若此。
仇览以德化人,王烈以德感人,两者有珠联璧合之妙,显示着教化工作的重大意义。
这则故事的两个主要人物,各有各的反常举动。
一是盗牛者的举动反常。他被捉后,不但认罪态度特好,而且提出最低要求:不让王烈知道自己的丑闻。这既反映出他后悔莫及的心理活动,表现出痛改前非的决心,也一如王烈后来所说,他有羞恶之心,又侧面说明王烈在民众中的声望是非常崇高的,他已经成为修身进德的一面旗帜,对人们具有强烈的感召力。
一是王烈的举动更加反常。他依据盗牛人当时的心理,不但派人感谢他,还赠给他布匹。这将给盗牛人以怎样的感觉?怎样的鼓舞力量?这不能不让我们联想到《左传·宣公十二年》的记载:“师人多寒,王巡三军,拊而勉之。三军之士皆如挟纩。”这话是说,在士兵们感到寒冷的时候,楚庄王来到他们中间,一边亲切地抚摸他们,一边热情地鼓励他们。顿时,群情振奋,人人身上就像披上了丝棉一般,一股暖流涌上心间。显然,王烈赠布的举动,和庄王巡视慰问三军的举动,其性质、作用一模一样。后来,盗牛人由盗窃犯一变而为拾金不昧者,归还老父的宝剑,无不证实着王烈反常举动的重大作用,证实着他的教化工作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王烈的事迹同样是发人深省的。
首先,它启示我们必须注重区分各种偷盗者的类型。随便说来,同是盗窃者,有屡教不改者,有一教而改者;有只顾“利己”而不顾“损人”者,有一时糊涂而顺手牵羊者;有因好吃懒做而形成盗窃恶习者,有为生活所迫而无奈进行偷盗者。晁错《论贵粟疏》就概括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夫腹饥不得食,肤寒不得衣,虽慈母不能保其子。”也就是说,到了饥寒交迫的地步,慈母也难保儿子不干偷盗、抢掠等坏事。有鉴于此,有关方面正确区分偷盗者的类型,对他们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恰到好处地审查各类盗窃案件,有助于偷盗事件的减少,有助于社会治安情况的好转。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能认真地分辨盗窃者的类型呢?有多少人能够正确对待各类盗窃案件呢?有人听说是盗窃者,便不问青红皂白,必欲骂之、打之、罚之甚至杀之。更有甚者,自己本来就是盗贼,为了掩盖真相,其偷盗案件发作之前,也装出义愤填膺的态势,扮演贼喊捉贼的角色。这些人跟王烈相比,就显得十分渺小。
其次,面对犯有过失的人,不是一棍子打死,不是轻视他们,看不起他们,厌恶他们,而是团结他们,教育他们,鼓励他们改正错误。除了罪大恶极、屡教不改者之外,对其他犯有过失的人,则一律多一点宽容,多一点博爱。应该像王烈那样,以德感人。
再次,对于犯有过失的人们,不但不是一棍子打死,把他们说得一团漆黑或一无是处,而且尽量发现他们的闪光点,挖掘、体贴他们的内心世界,运用王烈“赠布”等特殊方式,调动他们悔过自新的积极性,减轻他们的精神压力或思想负担。就是说,允许他们犯错误,更要允许他们改正错误。在我们宽容的态度、博爱的精神、特殊的方式等感召下,他们改正过失的速度就越快,程度就越彻底,必然应验“浪子回头金不换”这句俗语。
最后,我们强调指出,大、中、小学校的普通教育工作者,也常常会遇到犯有严重过失的青少年学生。面对他们,同样需要注重区分其类型,以便对症下药。尤其对于那些认错态度极为诚恳的学生,更应该效法王烈,将其视为未经雕琢的璞玉,尽量运用最有效的“雕琢”方法,为其打通改过的路径,最大限度地激发其正能量,使其一改前非,沿着人生的正确轨道大踏步地前进。
《后汉书》其他传记贯穿的儒家推崇备至的教化思想,我们不再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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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范晔.后汉书[M].中华书局,1962.
〔2〕王晓华,等.中外教育史[M].首都师大出版社,2011.
〔3〕袁振国.当代教育学[M].教育科学出版社,2012.
(责任编辑 张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