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世纪世情小说情色主题之变迁

2014-09-29 16:16沈叶娟
文艺评论 2014年4期
关键词:情色金瓶梅性行为

沈叶娟

《金瓶梅》作为世情小说的发端和巅峰,小说中大量露骨的性行为描写引发了十七世纪文人们有关情欲主题探讨的风潮。整个十七世纪世情小说的发展也伴随着这个主题呈现出了独特的面貌。一边是以《绣榻野史》、《浪史》、《僧尼孽海》、《龙阳逸史》、《宜春香质》、《弁而钗》、《灯草和尚》、《别有香》等为代表的色情小说,将这个社会带入前所未有的性欲解放的热潮中;一边是以《续金瓶梅》、《玉娇李》、《隔帘花影》等为代表的具有情色描写的小说将情色作为宣扬因果,社会教化的手段;还有一边是以才子佳人小说为代表的纯情小说,在历经情欲膨胀之后又将传统的雅正之音重新注入了文学创作。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短短一个世纪里,有关性与欲、情与爱的探讨呈现出如此多变的姿态?

一、纵欲众生相的色情小说

关于性爱的探讨从来就没有在文学上消失过,《诗经》首篇《关雎》就是一篇“男女相悦”的诗歌,而将这样一篇公开探讨男女情爱的诗歌放在开头,绝不是为了彰显人的自然之欲,相反将人欲束之于礼才是它表达的重点。这种状况发展到明朝初年愈发极端。明朝初年统治阶层意识到宋朝兴起的理学对稳固统治的积极作用,从而顶礼膜拜。到了明朝永乐年间,由皇帝主持编写的《五经大全》、《四书大全》、《性理大全》等书籍从思想领域确立了理学的统治地位。程朱理学所倡扬的“存天理,灭人欲”被政府以极端的形式执行于整个社会。

以贞节牌坊为代表的贞节制度就非常典型地说明了这个问题。明朝贞节之风大盛:“明兴,著为规条,巡方督学岁上其事,大者赐祠祀,次亦树坊表,乌头绰楔,照耀井闾,乃至僻壤下户之女,亦能以贞白自砥。……呜呼,何其盛也!”①大规模的贞节牌坊在宣告程朱理学胜利的同时也宣告了男女两性被人为的设防而造成的性压抑达到了极端。任何一种压抑走向极致都必然会导致爆发,情欲作为自然之欲更是如此。进入明朝末年,天理与人欲之辩经王阳明从理学内部颠覆了其天理灭人欲的根本,“天理即人欲”的观点彻底击溃了千年的道德大防。于是孔子的“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孟子的“好色,人之所欲也”,《礼记》中的“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都被时人重新理解为解开禁欲枷锁的钥匙。于是一夜之间,纵欲的大潮席卷了整个社会。

首先是长期被性压抑的寡妇们在各种各样的情况下纷纷失节:《浪史》中的寡妇赵大娘、潘素秋、《禅真后史》中的耿寡妇、《绣榻野史》中的麻氏、《桃花影》中的卞二娘、《巫梦缘》中的卜寡妇、《一片情》中的席家四寡妇、《巫山艳史》中的寡妇闻玉娥……都是情欲难耐的典型。而在这些小说中她们的失节几乎和纵欲划上了等号,这是因为人们对长期的性压抑导致了释放时的巨大破坏性:

依妇人守节,起初还过的。过了三四年,就有些不快活。一到春天二三月间,春暖花开,天气温和,又合弄的人昏昏倦倦的,只觉得身上冷一阵热一阵,腮上红一阵,腿里又酸一阵,自家也不晓得这是思想丈夫的光景。到二十多岁,年纪又小,血气正旺,夜间容易睡着,也还熬得些。到三四十岁,血气干枯了,火又容易动,昏间夜里盖夹被,反来伏去没思想,就过不的了。到了夏间,淋浴洗到小肚子下,偶然挖着,一身打震。蚊虫声儿嘤的,把蚤又咬,再睡不安稳。汗流大腿缝里,蛰的半痒半疼,委实难过了。到了秋天,凉风刮起,人家有一夫一妇的,都关上窗儿,坐了吃些酒儿,做些事儿,偏偏自己冷冷清清,孤孤凄凄的。月亮照来,又寒得紧,促织的声,敲衣的声,听得人心酸起来,只恰得一人儿搂着睡才好。一到冬天,一发难过。日里坐了,对着火炉,也没法睡,风一阵,雪一阵,只要睡了,冷飕飕盖了棉被,里边又冷,外边又薄,身上又单,脚后又像是冰一般,只管把两脚缩缩了才睡,思想烘烘的睡,搂了一个在身上,便是老头也好。

《绣榻野史》中这段对麻氏细腻的心理描写刻画了寡妇们性压抑的处境。然而压抑得越厉害,释放得也就越彻底,所以这也可以理解为什么小说家们将寡妇失节描绘成淫乱的典型。

另一个与色情有关的现象是对同性性行为的描写。同性性行为的风气在中国由来已久。明代文人谢肇制曾说:“男色之兴,自《伊训》有比童之戒,则知上古已然矣。安陵龙阳见于传册,住幸之篇史不绝出,至晋而大盛,《世说》之所称述,强半以容貌举止定衡鉴矣。中谓咸宁,太康之后,男宠大兴,甚于女色,士大夫莫不尚之,海内仿效,至于夫妇离绝,动生怨旷。沈约《忏悔文》谓:‘淇水上宫,诚云无几;分桃断袖,亦足称多。’吁,可怪也。宋人道学,此风似少衰止,今复稍雄张矣,大率,东南人较西北为甚也。”到了明末清初“今天下言男色者,动以闽、广为口实,然从吴越至燕云,未有不知此好者也。”②范围之广可见一斑。

于是乎《醉醒石·假虎威古玩流殃奋鹰击书生仗义》中的王勤一面充当着家仆的角色,另一方面也充当了主人的男宠,在与家主之妾通奸败露之后,最后沦为小官;《十二楼·萃雅楼》中的金仲雨、刘敏叔甚至两个人合着一个龙阳——权汝修;《石点头·潘文子契合鸳鸯冢》中的王仲先因为贪恋潘文子美色,由色而生情,最后迫于舆论两人同隐于山中,最后同年同月同日死;《欢喜冤家·梦花生媚引凤鸾交》中的梦花生以美色引诱王国卿,将其赶考之银骗走;《无声戏·男孟母教合三迁》中的许季芳迷恋尤瑞郎美色,终于打动尤瑞郎之心,尤瑞郎为了保持姿色甘愿自宫,之后竟以女装示人,改名瑞娘……如果说话本集里出现的只是一些篇目,还不足以为据的话,那么以专门描写同性恋题材的白话小说集《龙阳逸史》、《宜春香质》、《弁而钗》的出现足以证明这一时期的男风之盛。

这一时期的男风,一部分是现代意义上的同性恋《无声戏·男孟母教合三迁》中的许季芳和尤瑞郎,《弁而钗·情烈记》中的云天章和文雅全、《弁而钗·情贞记》中的林凤翔和赵王孙、《宜春香质·风集》中的孙义和王仲都是这样的典型。他们的同性性行为发生的前提是二人彼此相悦,性行为只不过是情感升华的产物,在这一点上与异性相恋完全是可以等同的。因此作者在描述这一类同性恋时持有肯定的态度,所以作者给赵王孙和林凤翔“始以情合,终以情全”的美好结局;尤瑞郎抚养恋人许季芳之子,最后被封为诰命夫人,死后得与恋人合葬;文雅全因为一意成全爱人云天章,最后证果南海。这样的同性爱恋非但没有受到作者的谴责,反而得到了无限的赞誉。而小说中性行为的描写在小说中只是在他们恋情的基础上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大部分男风小说并不能称之为同性恋小说,只不过是当时纵情声色的一个佐证。因为它们只是大肆铺陈同性性交的片段,性行为的描写只与纵欲相关,而不涉及情感。这一点突出表现在《龙阳逸史》中,小说描述同性交合之事。这种同性交合涉及了师徒之间、佛门清净之地,甚至连落草之寇、饱读诗书的文人都染上了此种习气,小官之风胜似妓女……这些种种都与直露的性行为描写直接相连,除了为明朝男风之盛又增添一个有力的例证之外,并没有太多值得称道之处。正是因为很多同性性行为并不是基于感情或者性取向的原因,而是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用同性来取代异性以满足生理上的需要。所以这也让真正的同性恋背负了纵欲的恶名。

与上述两种小说同为一景的是奸僧淫尼。最有名的小说是《僧尼孽海》。这不是一部严格意义上的通俗小说,全书多用文言写成,但也不乏白话小说。小说集由多个故事组成,多采自流行小说中有关僧尼淫行的内容汇辑成书(日本著名学者饭田吉郎曾作《读僧尼孽海》考证其中26个故事的出处)③,内容多为僧人或女尼与世俗子弟私通之事或是因奸情而杀人越货之事。

将本该六根清净的佛家弟子置于如此情色的场合并不惜笔墨地刻画,于佛家弟子而言几乎是一种侮辱,但是从他们同是七情六欲之人这一点出发却不算过分。首先传统僧尼出家的非信仰原因显而易见。吴智勇先生在他的论文中就曾经指出过,在佛教全盛时期的唐朝,僧尼出家的非信仰原因包括:一是逃避赋役;二是回避政争或逃避制裁;三是遭遇祸乱;四是婚姻变故;五是谋求生计。④这一分析几乎涵盖了历朝历代僧尼出家的非信仰原因。

《醒世恒言·汪大尹火焚宝莲寺》中的至慧言在埋怨自己因为是僧人而不得亲近女色时,就提及他出家为僧的原因:“当时既是难养,索性死了,倒也干净!何苦送来做了一家货,今日教我寸步难行。恨得这口怨气,不如还了俗去,娶个老婆,生男育女,也得夫妻团聚。”当他成年以后可以选择还俗时他却明确表态拒绝,竟是因为:“又想起做和尚的不耕而食,不织而衣,住下高堂清舍,烧香吃茶,恁般受用,放掉不下。”⑤迫于生活而为僧为尼相较于因为信仰而出家显然更接近社会的真实状况。

除了缺乏信仰的约束以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僧尼们精神生活的匮乏。《初刻拍案惊奇·夺风情村妇捐躯》中曾这样描述僧侣的生活:“你道这些僧家,受用了十方施主的东西,不忧吃,不忧穿,收拾了干净房屋,精致被窝,眠在床里,没事得做,只想的是这件事体。……所以千方百计,弄出那奸淫事体来。”⑥单调而枯燥的生活,精神上的匮乏直接导致了他们对性欲的需求超过了常人。

明朝末年以来,心学的发展不仅造成了对儒家传统伦理道德的破坏,佛教作为另一个与儒家一样依靠严格体系和控制的思想也未能幸免:“承认人性中虽有佛性但与佛性有差异,从人性到佛性的过程中需要持戒、入定、习慧,需要经历艰苦的修行,这就为佛教教团之存在、戒律之恪守、修行之坚持存下了一个理论支点,更为终极意义之信仰守住了最后一道防线。但是,若是认为人性即佛性,人就可以放弃所有的宗教性约束和学习,这就为宗教世俗化大开方便之门,但也为宗教自我瓦解预埋了伏笔,接踵而来的是,戒律也将松弛,修行也可以免去,信仰也当然崩溃,心灵的自由有时是以终极意义的丧失为代价的。”⑦葛兆光先生一阵见血地指出了自由与自律之间的矛盾。

明朝的心学从根源上否定了道德规范和外在修行的合理性和积极性,所有的行为必须依靠个人自身的觉悟,但又缺乏行之有效的外在约束,心学对思想体系的破坏和在重建上力量的单薄,在某种程度上使得僧尼无法抵抗色欲的诱惑也就成为了必然。

二、说教之下的情色小说——以《金瓶梅》的续书为例

相较于17世纪初期对情欲近乎疯狂的描写,17世纪中期的情色描写显然要克制了许多,情色描写在道德说教的结尾中开始逐渐转向。如果说“《金瓶梅》旧本言情之书也。情至则流易于败检而荡性。今人观其显,不知其隐;见其放,不知其止;喜其夸,不知其所刺。”⑧以至于人们一度将《金瓶梅》与淫书画上等号,那么到了17世纪中期,明清易代这一显而易见的事实摆在面前的时候,人们不免要重新反思纵情声色给整个社会带来的弊端。

尽管之前的色情文学在大肆描写色情的同时也不忘在末尾点缀一些纵欲必将有报的结尾,但是相较于对性器官和性行为的生动描写,这种应景式的结尾显然起不了什么说教的作用。甚至在《浪史》中,梅素先在与监生之妻私通,并与赵大娘母女及其婢女淫乱,与朋友之妻妾通奸之后仍然能高中皇榜,进而娶得二十位妻妾,连被世人认为的责罚都被免除了。同样的情况还先后出现在《绣屏缘》、《浓情秘史》、《巫山艳史》、《闹花丛》、《肉蒲团》等小说中,这种道德价值观可以被认为是明王朝岌岌可危,最后灭亡的一个征兆。

因此很多文人都意识到了这一点,并试图将已经支离破碎的传统道德价值观重新整合并加以传播。《金瓶梅》的一系列续书的出现就足以证明这一点。余樾的《茶香室丛钞》卷十七引沈德符《顾曲杂言》说:“袁中郎《殇政》以《金瓶梅》配《水浒传》为外典。”中郎又云:“尚有名《玉娇李》者,亦出此名士手,与前书各设报应因果:武大后世化为淫夫,上烝下报;潘金莲亦作河间妇,终以极刑;西门庆则一呆憨男子,坐视妻妾外遇,以见轮回不爽。中郎亦耳剽,未之见也。”⑨尽管今时今日《玉娇李》早就查无所踪,但是根据前人的记录我们可以知道《玉娇李》中所充斥的轮回之说足以表达作者对纵欲之风的不满。

现在仍然可见的另一部影响较大的续书是《续金瓶梅》。现存顺治十七年(1660)原刊本,题“紫阳道人编”、“湖上钓叟评”,后有凡例八则,书分前后两集,凡十二卷六十四回。小说通过对吴月娘、孝哥、黎金桂(潘金莲的来世)、孔梅玉(庞春梅的来世)、银瓶(李瓶儿的来世)以及应伯爵等人在乱世中的生活经历展示其清心寡欲、祸福有报的主旨。吴月娘和孝哥虽然屡受患难,但最终因为其修身为善而得以善终,月娘与孝哥在饱受国破家亡,人间冷暖之后终得团圆。月娘享年八十九岁,无病而化,孝哥最后也坐化成佛。而银瓶、金桂、梅玉等人的淫乱和夙孽最终导致她们遭受了应有的惩罚。尽管这部小说中不乏情色的部分,但是相较于十七世纪前期的色情作品,情色描写的成分显然少了很多。与《金瓶梅》引发的“不善读《金瓶梅》者,戒痴导痴,戒淫导淫”的情况相比,《续金瓶梅》显然是“以思无邪为指归”⑩。

为了达到以“思无邪为指归”的目的,小说在创作方式上也摈弃了《金瓶梅》纯小说的写作方式,而是清晰地将说教和敷衍故事组成一个完整的章回:“此刻原欲戒淫,中有游戏等品,不免复犯淫语,恐法语之言与前集不合,故借金莲、春梅后身说法,每回中略为敷演,旋以正论收结,使人动心而生悔惧。”(11)小说每个章回都以道家《太上感应篇》为主旨所创作的诗歌开头,或者直接引用大量的佛家偈语,这些都足以证实作者有意将这部小说作为其传达伦理道德的工具。正如西湖钓叟在序中所言:“《续金瓶梅》惩述者不达作者之意,遵今上圣明颁行《太上感应篇》,以《金瓶梅》为之注脚,本阴阳鬼神以为经,取声色货利以为纬,大而君臣家国,细而闺壸婢仆,兵火之离合,桑海之变迁,生死起灭,幻入风云,果因禅宗,寓言亵昵。于是乎,谐言而非蔓,理言而非腐,而其旨,一归之劝世。此夫为隐言、显言、放言、正言,而以夸以刺,无不备焉者也。以之翼圣也可,以之赞经也可。”(12)而在诸恶之中,续书犹重惩戒淫心,以传达儒家传统的“思无邪”的宗旨。

以“思无邪”为宗旨还体现在作者所传达的对欲的态度,尤其是对西门庆下场的描写。虽然全书对西门庆的描写主要集中在开篇几回,但是西门庆在奈何岸边无桥可过的境况和最后在阴间遭受凿目、剜眼的酷刑,及至到了阳世仍不得为完人,一转托生为失目的乞丐,再转托作太监,三转托生为狗,直到三世才能洗清罪孽。这样的遭遇足以惩戒人的贪欲之心。而潘金莲、庞春梅到了阴间之后因为仍然淫行不改,终被罚下油锅。到了阳世由潘金莲投胎的黎金桂、由庞春梅投胎的孔梅玉和由李瓶儿投胎的银瓶,虽然初时淫乱,但是黎金桂最后变为石女,在偷欢之时又被惊吓,最后领悟自己“命合孤鸾,不宜有夫”而到大觉寺出家为尼;梅玉虽然嫁了个金公子,但是因为正妻狠妒,被剪发髠头,打为奴婢,终以出家为尼而得自由;银瓶则因为被郑玉卿转卖他人,又蒙冤代董玉娇挨了一顿打,受屈不过而自缢身亡,这些情节都足以传达作者对以往纵欲之风的反对。

丁耀亢认为易代之际的轮回大劫,正是由于“贵贱不分,风俗奢靡”,“这些荡夫淫妇、贼吏贪奴,平生积得罪孽尽投天网”,“总是奢靡浮华,上下偷安,以致灭亡,岂止天运!”(13)这样的开头、结局与断语完全否定了明朝灭亡之前那种对于欲望尤其是对情欲的渴望。从西门庆的“色”到孝哥的“空”,作者不是为了传达佛家的色空观或道家的清心寡欲,而是希望通过佛家和道家在重塑完美人性上的共同点重新回归儒家传统伦理道德观。小说中虽然看似满目的佛家偈语、道家经文,但是却始终离不开儒家的礼义廉耻四个字。这也证实作者对于传统儒家道德回归的决心。

另一个可以将《续金瓶梅》以情色小说的身份与此前的色情小说加以区别的重要原因就是,《续金瓶梅》在“色”上的描写相较于以前少了很多。整部《续金瓶梅》共六十四回,其中涉及金桂、梅玉和瓶儿的共有二十二回,其中只有第二十、二十三、三十二、四十一、四十二、四十四回六个篇目中涉及比较直露的性行为的描写。相较于之前《金瓶梅》对性器官和性行为连篇累牍地描写,《续金瓶梅》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细节上都含蓄了很多,这也与作者“戒痴戒淫”的目的相互印证。

另一部被认为是《金瓶梅》续书的就是《隔帘花影》,虽然相较于《续金瓶梅》,它在名字上的改动较大,但是其内容却完全与《金瓶梅》一脉相承。《隔帘花影序》中的一句“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馀殃。”便将小说说教的意图点明道清了。一部以纵欲为主题的《金瓶梅》却引发了三部以节制情欲为主旨的续书,情色之路在历史的长河中走得日渐艰难起来,而教化的意图却在一部部的续书中愈发清晰起来。

三、从此端到彼端:以纯情为主旨的才子佳人小说

任何事物发展到极致必然会朝相反的方向发展,在一个世纪里从色情小说发展到纯情小说就能证明这一点。清朝初年以才子佳人小说代表的纯情小说大行其道,并因此形成了世情小说的一大分支。将才子佳人小说定义为纯情小说是在与之前的小说进行比较后得出的。与色情小说和情色小说相比,它鲜明的特点就是只谈“情”而与“色”绝缘。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与那个时代息息相关。如果说明朝末年文人们试图以对情欲的讴歌来冲击礼教,那么当这种极具破坏性的情欲最终成为王朝灭亡的一个诱因以后,文人们就开始重新审视当年对情欲过分的讴歌是否是个明智之举。“小说家艳风流之名,凡涉男女悦慕,即实其人其事以当之,遂令无赖市儿泛情,闾妇得与郑卫并传。无论兽态颠狂,得罪名教,即秽言浪籍,令儒雅风流几于扫地,殊可恨也。每欲痛发其义,维挽淫风……”(14)这几乎是当时有识之士的共识。

从统治者角度而言,吸取前朝的教训并以此作为稳固本朝的方法是历代开国君主们的法宝。为了将人民重新纳入秩序的轨道,对欲望的节制就成为了政府的当务之急,自康熙二十六年(1688)始,清政府颁布了严禁淫词小说的谕旨:“凡坊肆市卖一应小说淫词,在内交与八旗都统、都察院、顺天府,在外交于督抚,转行所属文物官弁,严查禁绝,将板与书,一并尽行销毁。如仍行造作刻印者,系官革职,军民杖一百,流三千里;市卖者杖一百,徒三年。盖管官不行查出者,初次罚俸六个月,二次罚俸一年,三次降一级调用。”(15)为了迎合这种潮流,一时间以情为主的才子佳人小说大兴。

而如何突出其纯情的主旨也成为创作者们孜孜以求的目标。与色情小说将关注重点着眼于女性的性器官或者能引发性欲的敏感部位不同的是,清初的纯情小说对于女性的关注点主要侧重于其容貌之美和才情之美。《平山冷燕》中的山黛小姐“美如珠玉,秀若芝兰,洁如冰雪,淡若烟云。”至于下笔行文“如兔起鹄落,忽疾忽徐,欣然而写,无停笔苦思之态。目不及瞬,早已有十数行下矣。”《合浦珠》里的赵友梅:“年方二八,巧慧绝伦,言不尽袅娜娉婷,真乃是天姿国色。既娴琴画,又善诗词。”《玉支玑》中的管彤秀:“美如春花,皎同秋月,慧如娇鸟,灿比明珠”;“其诗工咏雪,锦织回文,犹其才子之一斑。至于俏心侠胆,奇心明眼,真有古今所不能及者。”《玉娇梨》中的白小姐:“生得有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自不必说。就是描鸾刺绣,样样精工,还不算他长处。最妙是古今书史无所不通,做来的诗词歌赋直欲压倒古人。就是白老爷做的文章,往往要他删改。”(16)

另一个使纯情小说与其他小说加以区分的地方是小说人物的性行为发生时间。我们可以看到在情色小说或者色情小说中最引人注目的性行为并不是在婚姻基础上的合法行为,更多的是发生在婚前或者婚外。《浪史》中的梅素先先后与众多女性发生过性行为,其中的李文妃是王监生的妻子,安哥、樱桃和文如则是淮西濠州司农铁木朵鲁的夫人和妾,都属于婚外性行为。而小说中的妙娘和俊卿则是未出阁的姑娘;《绣榻野史》中的东门生与赵大里之母寡妇麻氏也是婚外性行为;《肉蒲团》中的未央生与权老实之妻艳芳、秀才继室香云通奸;《一片情》作为一部色情小说集,则描述了各种不堪入目的性事:富翁符成的新妾新玉因不满丈夫的性能力而与人私通;羞月和邻居杜云甚至当着自己瞎子丈夫的面交合;沛县席家三兄弟相继而亡,留下三位寡妇,最后均与隔壁邻居强仕有染;牛参将之妾如花同时与哥哥喜哥和弟弟丑奴儿偷情;母亲麻氏以身试验男性的性能力以此来为女择婿……在这些小说中性行为完全可以用醉生梦死来形容。为什么一样是对性行为的描写却不给他们披上合法的婚姻的外衣,却一定是这种不为社会传统道德接纳的偷情的形式?

这种安排绝不是作者偶然为之,而是与读者的心理息息相关。婚前性行为和婚外性行为缺少了婚姻的合法外衣,这种行为是不被传统道德所容忍的,我们也谓之为偷情。但是这种行为蕴含了丰富的心理基础:“偷情的中心情节是偷,是对社会禁忌的反抗,或是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冲破等,这中间自然有许多曲折和冲突,但这种曲折和冲突多是外在的环境的冲突,并没有涉及男女之爱本身的内容。而爱情的中心动作是爱,真正的爱情小说着眼的是男女内在的性格冲突和本性冲突,是两性结合的可能与不可能。偷情小说写的是性禁忌的状态中对性爱自由的追求,爱情小说则是在爱情自由的前提下对性爱本身的探究。”(17)正是因为两者创作目的的不同,所以导致了作者在性行为发生的时间上做出了不同的选择。

再反观才子佳人小说,才子们除了被佳人们的美貌和才情吸引之外几乎没有婚前性行为。才子佳人们通过种种考验,最后步入婚姻殿堂的固定模式只为向世人证明,他们之间摒弃了性欲的诱惑,并完全是以感情为基础。在这一点上有突出表现的是《定情人》中的双星和蕊珠小姐。宦家子弟双星与江蕊珠小姐一见钟情,双星因为想与蕊珠订下婚约遭拒而得重病,蕊珠为了安慰他,私下与他见面,但是两人之间却并没有发生性行为。小姐这样表达自己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展转反侧,君子未尝不多情,然须与桑濮之沟挑相远。贤兄若以礼自持,小妹又安敢不守贞以待!但行权仅可一时,万难复践。况小妹此衷,今已剖明,后此不敢复见矣,乞兄谅之。”(18)后权宦赫炎之子因逼婚未成怀恨在心,推荐蕊珠小姐选秀,蕊珠为了保全贞洁,立意寻死,并将侍女彩云以书信托付给双星。而另一边双星在夺了状元之后,为了蕊珠小姐,也拒绝了屠驸马之聘。为了完成小姐遗愿,与彩云成婚后,却拒绝与她同房,甚至与彩云约定做一对挂名夫妻。在蕊珠小姐奇迹生还,而双星不知情的情况下,双星也欲与其分榻而寝,与蕊珠结梦中之花烛。最后得知蕊珠未死之后方与蕊珠小姐“同入温柔”。通篇有很多男主人公与两位女性单独相处的机会,但是却丝毫没有逾越道德底线的行动,有的只是情欲之辩,并且无一例外都是以情胜为结局。即使在最后涉及性行为的情节中也只是以笼统的“巫峡行云”、“阳台行雨”、“鱼水和谐”等词语一笔带过,而没有丝毫对性行为过程及细节的描写。

结论

从上述十七世纪情色变迁的历史中,我们看到了性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扭曲。在中国古代文化中,性在人类繁衍与生理快感上始终没有得到和谐的发展。《礼记·昏义》中说:“昏礼者,将合二性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宗法观念的长期存在导致了我们对性行为的功能性认识不断强化,甚至到了宋明理学时期的扭曲。到了明朝末年,这种极端的压抑终于得到释放,但是对生理快感的无限追求又使得这个行为矫枉过正。性的美好在肆无忌惮地对性行为夸张,甚至变态地描写中变成了恶的展现。

从色情小说到情色小说,在两性关系的描写中充斥了对性的夸张,虽然这种夸张能在一段时间内对传统伦理构成强烈冲击,但是相较于几千年的伦理文化,其冲击在严密的思想体系的防御下却无法长时间的坚持。于是它们非但没有颠覆封建道德伦理的大厦,反而让自己成为被批判的对象。所以即使时至今日,那些足以流传至今并能得到学者青睐的色情小说或者情色小说,其生存的根源仍然是因为其中所包含的深广的社会内容,而不是性描写本身。性描写之所以“给读者以精神的陶冶、感情的激荡和灵魂的启迪,很重要的原因之一便是,内中所写或者是人对理应得到并且已经得到的但尚未得到的美好性爱的痛苦丧失,总之是一种健康的、合理的、正常的性爱显现而不是相反。”(19)性只有在爱的基础上才能得到光明正大的存活的理由,否则只能走向另一个灭亡的极端,十七世纪世情小说在这个问题上的变迁就足以证明了这一点。

①《明史·列女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7689-7690页。

②谢肇淛《五杂组》卷8人部4,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09页。

③参见李梦生《禁毁小说夜谭》,上海书店出版社2008年版,第84页。

④吴智勇《唐代僧尼出家的非信仰因素》,《宗教研究》,2011年第1期。

⑤冯梦龙《醒世恒言》卷三十九,江苏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671页。

⑥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337页。

⑦葛兆光《中国思想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36页。

⑧丁耀亢《续金瓶梅·续金瓶梅集序》,齐鲁书社2006年版,第3页。

⑨转引自江苏社会科学院《中国通俗小说总目提要》,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0年版,第85页。

⑩南海爱日老人《续金瓶梅·序》,齐鲁书社2006年版,第2页。

(11)丁耀亢《续金瓶梅·续金瓶梅后集凡例》,齐鲁书社2006年版,第4页。

(12)西湖钓叟《续金瓶梅·续金瓶梅集序》,齐鲁书社2006年版,第3页。

(13)丁耀亢《续金瓶梅》,齐鲁书社2006年版,第86—89页。

(14)素政堂主人《玉娇梨序》,春风文艺出版社1981年版,第1页。

(15)《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五十八。

(16)荑荻散人编次《玉娇梨》第六回,春风文艺出版社1981年版,第68页。

(17)李书磊《重读古典》,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67页。

(18)佚名《定情人》,春风文艺出版社1983年版,第54页。

(19)转引自刘书成《明清艳情小说中性爱描写的价值判断》,《甘肃社会科学》,200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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