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冠军,牛国元,赵功强,张庆霞,刘艳华
(宁夏科技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宁夏 银川750021)
2006年国家发布的《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中提出要把缩小城乡数字鸿沟作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推进农业信息化和现代农业建设,逐步在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免费或低价接入互联网的公共服务场所,提供电子政务、教育培训、医疗保健、养老救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1]。农村信息服务站作为为农民提供综合信息服务的场所,不仅是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现阶段实现信息服务进村入户最现实的手段[2]。
宁夏自2007年在全国率先启动新农村信息化省域试点工作以来,将信息服务站建设作为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和突破口,结合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西部民族地区电子农务平台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的实施,充分发挥科技项目在全区信息资源整合、技术集成和应用服务中的引领作用,紧密结合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计划、三农呼叫中心、星火科技12396 等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工作,先后在全区广大农村建设完善了671个星火科技12396 信息服务站点,为推进农村科技信息进村入户提供了重要渠道。为科学衡量宁夏农村信息服务站运行状况,以便为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农村信息服务站建设、提高农村信息服务站运行效率提供决策依据,构建一套适合宁夏区情的农村信息服务站运行状况评估指标体系显得必要而迫切。
目前我国农村信息服务站的建设与主管部门主要有工信、科技、农业、商务、文化等部门,按照信息服务站建设类型的不同,可以分为村级信息服务站、龙头企业信息服务站、农业合作社(产业协会)信息服务站、农资店信息服务站等。笔者主要以科技部门建立和主管的村级信息服务站为评估对象。
在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和服务基本规范(试行)》及宁夏出台的《宁夏农业科技服务110 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建立信息科技特派员队伍服务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意见>的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宁夏农村信息服务站运行状况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服务站硬件设备配置及系统运行状况、信息服务站人员配备及工作情况、信息服务站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信息服务站服务开展情况及服务成效情况等。
宁夏农村信息化建设目前整体上还处于初级阶段,围绕宁夏新农村信息化建设服务的功能定位,农村信息服务站运行状况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应遵循以下原则:
(1)目标性和价值性导向原则。评估指标体系应能够反映宁夏现阶段农村信息服务站的功能、目标和成效等要求,体现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和价值导向性。
(2)科学性与实用性结合原则。评估指标要能准确地反映信息服务站的运行特征,指标的权重要能准确地反映该指标在整体评估中的地位,指标的标准值要反映国内先进水平[3]。指标体系设计还要考虑指标数据收集和处理的难易程度及其成本,应尽量选择简便易操作的评估方法。
(3)阶段性与动态性结合原则。农村信息化是处在不断发展变化中的,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推进,信息化的内涵和外延会也随之发生相应的改变。信息服务站运行状况评估指标体系和评测方法应适应信息技术和社会科技的发展变化,制定不同阶段的信息化评价标准和阶段目标,对所在区域的农村信息服务站进行动态测评和指导[4]。
(4)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结合原则。评估工作应尽可能采用定量指标,但在目前农村信息化统计工作薄弱且评估工作难以完全量化的情况下,农村信息服务站的运行状况并不能完全通过定量指标来反映,还需要采用定性指标。
根据宁夏农村信息服务站运行评估的内容,运用层次分析法(AHP)对评估内容进行分解,搭建起由多个相互联系的指标组成的框架体系,然后邀请有关专家对指标进行分析、筛选与确定,最终构建出一套由硬件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服务开展、工作成效等6个一级指标以及25个二级指标构成的评估指标体系(见表1)。
(1)信息服务站硬件设备及系统运行状况。主要包括信息服务场所建设情况,信息服务站安全防护及标识公告设施配备情况,电脑、电话、网络等信息化基本设备配备情况,以及信息化设备保存完好情况。
(2)信息服务站人员配备及工作情况。主要包括信息员配备情况,信息员利用网络设备收集、分析、传播信息能力,信息员平均每周为村民提供服务的时间,信息员平均每月发布信息数量,信息员每年培训农民的人次,以及村民对信息员服务的满意度评价。
(3)信息服务站管理制度建设及创新情况。主要包括信息员人员经费保障情况、信息服务站日常运行的设备经费保障情况、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借助信息服务站开展创业经营活动情况。
(4)信息服务站服务开展情况。主要包括信息服务站开展综合公共服务情况,提供科技、市场、政策法规、教育、医疗保健等信息咨询服务情况,为农民提供现代种养技术、生产经营、文化知识、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技能培训情况,以及利用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或网络下载为农民提供文化娱乐服务情况。
(5)信息服务站工作成效情况。主要包括通过培训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和信息技能情况、帮助农民传递信息实现增产增收及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情况、信息站在农村的服务覆盖情况、村民对农村信息化服务的满意度评价。
(6)特殊加分。主要是针对农村信息服务站或信息员被自治区或国家评为先进,或是其工作举措、经验或模式产生了积极反响等情况,给予信息服务站特殊加分。
根据各指标对总体评估的重要性,运用专家调查法(Delphi)确定各指标的最高分值,用最高分值代表权重,一级指标权重分值总和为110 分,二级指标权重分值从0 分到10 分不等,分值总和也为110 分。评估时通过将每项指标的实际得分也即权重得分相加,即得出信息服务站的综合评估得分。
在参考国家工信部、科技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国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和信息员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以及宁夏出台的《宁夏农业科技服务110 基层信息服务站工作考核细则》等有关文件中确立的考核评估标准基础上,结合宁夏目前农村信息服务站建设运行的实际情况,确定各项指标的评分标准。
4.1.1 打分评估法 依据《宁夏农村信息服务站运行状况评估指标表》,从农村信息员、村委会、科技管理部门三个层面对农村信息服务站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对照各指标的评分标准分别打分,加合汇总各方得分,然后运用加权平均法对各方的汇总得分进行加权平均,最终得出各村信息服务站的综合评估得分。在此基础上,将评估结果定性分为四个等次:评估分值大于或等于85 分为优秀,84~70 分为合格,69~60 分为基本合格,小于60分为不合格。
4.1.1 问卷调查法 向农民发放《农村信息化满意度调查表》,了解农民对农村信息服务站综合服务的满意程度。
评估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自我评估。先由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信息科技特派员、村委会等对各村信息服务站分别进行自评估,并负责收集和核实评估证明材料。
表1 宁夏农村信息服务站运行状况评估指标体系
(2)对农民满意度进行调查。由评估各方分别随机走访10 户农户,对信息员服务能力及信息服务站综合服务水平进行满意度评价,得出10 户农户满意度的平均分。
(3)计算综合评估值。根据各方实际打分情况,运用加权平均法得出各村信息服务站的综合评估得分。
(4)抽查复核评估。由自治区科技主管部门成立评估验收小组,组织专家按30%的比例对各县(区)农村信息服务站运行状况评估工作进行抽查复核,逐项核实评估打分数据,查验评估证明材料,并计算复核后的评估值。复核的评估值与县(区)各方评估值相差5 分之内为合格;相差超过5 分为不合格。复核合格率低于80%的县(区)重新组织进行评估并进行通报批评。
构建农村信息服务站运行状况评估指标体系为宁夏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得力工具,不仅有利于提高宁夏农村信息化评估工作水平,还有利于促进宁夏农村信息服务站规范化、科学化运行发展。通过发挥评估工作的导向、凝聚、激励、约束等作用,对推动农村信息服务站长效运行机制的建立完善、提高农村信息服务站运行服务成效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评估形成的结果对于指导农村信息化工作、制定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农村信息化发展政策、全面提升农村信息化水平具有积极的决策参考价值。当然,农村信息服务站运行状况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需要根据今后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以及农村信息化工作的实践不断去充实和完善。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Z].2006.
[2]李道亮.农村信息服务站需要创新运行模式[D/BL].赛迪网,http://miit.ccidnet.com/art/32559/20100914/2186607_1.html
[3]赵晖,李习文,梁春阳.西部民族地区农村信息化实践与理论探索[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2010:37-40.
[4]马明远,秦向阳.北京农村信息化工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研究[J].中国农学通报,2011,27(30):285-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