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夏梅
摘 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监督管理,是当前基层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如何管理好农村集体“三资”,有效化解农村信访矛盾,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基层党委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近年来,晋江市高度重视农村“三资”监管工作,出台一系列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办法,大力促进“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推动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关键词:晋江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现状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4-0033-03
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内容包括:农村集体资金收入管理、开支审批、预决算、公开管理;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清查、台账管理;资源承包租赁合同、民主决策、工程招投标管理;责任追究等。近年来,晋江市高度重视农村“三资”监管工作,出台一系列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办法,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扎实推进农村财务管理各项工作,大力促进“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推动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为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笔者就晋江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现状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三资”监管的工作成效
1.创新工作机制,规范监管行为。2003年起,晋江市全面实行村级财会代理服务制度,不断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制创新,实现村集体资产管理侧重点逐渐从资产、资金向资产、资金、资源覆盖。一是组建监管机构。成立市、镇(街道)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领导机构,在镇一级组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村级财会代理服务中心”、“村集体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中心”。通过明确各自管理职责,确保各项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成立“村级财会代理服务中心”,取消原村级会计、出纳人员,在镇、村两级分别设置代理会计和报账员,基本实现农村财务核算与监督管理手段相统一。依托镇(街道)村建办成立“村集体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中心”,规范村建工程招投标管理,最大限度杜绝工程招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舞弊行为。二是出台规范性文件。先后下发《晋江市推行村级财会代理服务制度的工作方案》、《晋江市村级财会代理服务暂行办法》、《晋江市村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晋江市村干部工资补贴管理办法》、《晋江市村级项目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晋江市关于规范村级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及会计代理、报账员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集体资金活动监管各个环节的内容、范围和手段,确保集体资金活动、资产管理规范有序。三是清产核资。制定下发《晋江市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及集体经济合同清查工作方案》,编印相关清查表格,组织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及集体经济合同进行全面清查,采用“先账内后账外、先查账、后查物,先易后难”等办法,力求全面摸清集体资产资源存量,界定权属,明确产权,理顺关系,搞好登记,逐步实现建章立制,滚动管理。四是网络监管。2005年以来先后运用太阳、金安易、世纪之村等财务管理软件,全面实行村级财会电算化核算、网络化监管,实现财务核算由手工记账向电脑记账、网络管理转变,有效提高财务核算工作效率和业务管理水平。
2.严把重点关口,落实管理责任。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监管,我市以开展清产核资,以整肃集体资金为突破口,着重把好资金领存、票据管理、审核审批等关口。一是通过对原来一村多套账、多银行账户的问题进行集中整顿,明确集体资金账户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一村一套账一银行账户”、“收支两条线”和备用金限额管理制度,确保资金运行规范。二是通过实行强制干预银行账户管理,由镇、街道代理中心指定人员参与银行账户印鉴管理,村级领款时要通过指定人员加盖印鉴方可支取,特别是对大额取款,要填制《项目经费开支计划书》,预先报批。三是通过落实财务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入账凭证由村务监督小组参与审核,逐笔确认盖章,按月编制《理财报告表》后,送镇、街道代理服务中心进一步审核入账。四是通过建立重要票据领用、管理、使用、核销和稽查制度,规范财务票据的使用。严格限制报刊杂志征订、误工补贴发放等费用超标行为,全面取消村组招待费,最大限度杜绝自制凭证、违规凭证入账。通过赋予各个环节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资金活动的把关控制,最大限度提高集体资金运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3.加强检查监督,提高运行质量。一是民主理财。对于关系集体经济组织各成员切身经济利益的事项,特别是项目投建、资产处置、福利发放等涉及大额资金收付问题,都要求组织村(居)民听证,经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决定或组织实施。据统计,几年来全市累计召开民主决策听证会1 100多场,听证事项1 350多项,办结听证事项1 210多件。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确保了各级财政专项资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及时到位。同时,全市聘用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员400多名,不断拓宽集体资金监管覆盖面。二是财务公开。建立村级会计报表、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账表的对外公开制度,明确各个环节工作时限,建立村级财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最大限度推动财务公开工作。自行设计三联式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账簿,报账员于每月报账后,把其中一联作为公开资料对外张贴,让农民群众看清、看懂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大大提高了村集体资产、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可信度,确保财务公开真实、完整。三是日常监管。通过财务网络软件,及时发现村级财务核算、资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基层完善管理手段,规避集体资金管理风险。加强村级大额资金支付的控制,特别是对于工程建设,采用由镇、街道村级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集中招投标等办法,规范招标管理行为,提高集体建设资金使用透明度。
4.精心组织实施,开展离任审计。一是制订方案。成立市纪委、组织部、财政局、农业局组成市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络小组,下设办公室,以市委办、政府办印发《晋江市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晋委办[2012]30号)。各镇、街道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小组,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明确审计对象、范围、重点、要求等相关事项,抽调纪委、组织、财政、农业等熟悉财经业务的人员组成审计工作小组。据统计,全市共组建审计工作小组35个,参与审计工作人员116人。二是组织培训。为认真贯彻《泉州市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泉农[2012]36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工作开展,根据《泉州市农业局关于举办农村经济业务培训班的通知》(泉农明传[2012]9号)要求,全市统一组织19个镇(街道)具体参与审计工作人员78人,集中培训,通过学习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相关法规、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点等,进一步充实业务操作知识,提高业务操作能力。同时,采用审计培训相关资料上传到网上共享的方式,让业务操作人员熟悉整个审计过程,事半功倍推进工作开展。三是加强指导。确定审计期间,审计工作中,要求各镇、街道严格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的步骤、程序组织实施,努力做到依法依规、规范有序。账务审查业务完成后,每村一份审计报告都经报送镇政府审核把关后,向村一级征求意见,修改定稿后下发至村,与村两委召开会议进行反馈,并将审计报告对外张贴公示。审计期间,市经管站还会同相关部门,到各镇、街道巡回检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尽快完成既定工作任务。同时,要求按照规范程序,向群众公开审计情况。四是重点审计。采取市镇联合审计方式。深入村级了解整个财务收支过程,掌握村级财务制度行情况,采取查阅账簿和实地询查方式,盘点锁定报账人员备用金、然后审核会计资料、最后撰写审计报告初稿,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对于群众信访重点的村,按照申报审定程序,委托会计事务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审计,审计过程履行规范程序,注重会计资料真实性审查,客观公平指出财务管理方面不足的方面,并将审计报告在群众比较集中的地方进行张贴,接受监督。通过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效促进村级财务管理进一步制度化建设。endprint
二、“三资”监管的存在问题
虽然晋江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面做了大量的努力和实践,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镇(街道)监管力量薄弱。特别是乡镇机构改革后,原经管站的职能与人员分离,大部分原经管人员分流上岗,造成管理脱节。由于监管不到位,村一级另设套账、转移资金、收入坐支、资产流失、承包纠纷等问题时有发生。镇、街道代理会计均为临时聘用人员,待遇较低,更换频繁,造成村级财务管理队伍不稳定,力量也薄弱,极不利于会计的核算管理工作。受村级资产保管人员时常变更、人员素质等因素影响,登记、管理难以完整、到位。二是部分村级资金管理难到位,个别地方出现依托老人协会、校董会、基建组等社会团体另设账目,一些村级市场摊位收费、环卫集资、联防捐资、角落工程建设项目等依托老人会、自然村、村民小组管理、核算,部分上级拨给的补助资金、村财负担的部分资金直接转入这些组织机构,使这些资金得不到妥善监管。一些村级爱心慈善捐助站自行开设银行账户,独立设置套账核算,监管不到位。三是村级工程强制按照规范的招投标程序管理,招投标委托代理费、规范设计、预算及建设环节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在一定程度上让村级本来缺乏的建设资金显得更加捉襟见肘。四是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执行难。从各镇、街道反映的情况来看,属村级工程建设、土地补偿款发放、土地使用权转让等事项,部分村(社区)未能按照规定流程图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因每召开一次村(居)民代表会议、党员代表会议都需发放误工补贴款,没有村财的村(社区)根本无法召集相关人员来参加,民主决策执行不尽到位。
三、今后“三资”监管的工作思路
1.健全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要按照“村组管理、民主监督、市镇审核、共同把关”的总体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财务监管体系。一是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建立适应当地民情的规章制度,明确村集体资金运用等环节的监管责任和工作权限。加快探索自然村、村民小组、村筹办的股份制公司等经济实体的“三资”规范管理模式。建立收益分配制度,让村民共享集体经营效益。二是创新资金管理模式。逐步推行镇、街道财会代理服务中心代理会计职业化管理,引导代理会计人员工资、待遇保障纳入财政管理范畴,稳定工作队伍。三是加强村级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加强对已出台的《晋江市村级项目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村级项目工程招投标工程有序、有效。四是建立资金体外循环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加大农村基层干部涉及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资金体外循环行为。
2.延伸监管网络,加强资金监控。建立村级网络报账管理系统,引导村一级通过财务软件登记资金收支情况,实现村级财会代理服务中心与报账员网上对账、实时监督。结合村级组织内部网络,把财务资料按月导入网络系统登记管理,实现财务资料内部公开,让监管机构通过网络实时查阅资金管理现状。在强调村集体做到“一村一账户”,规范资金管理的同时,继续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控制。特别是对于土地征用补偿款、专项建设资金、补助资金等,通过会计专户核算,杜绝资金平调、挪用等问题的发生,严防资金管理风险。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村级财务检查、审计工作,确保资金管理到位。
3.拓展工作思路,提升审计质量。针对目前我市村级离任审计工作现状,基本上都是以财政所和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主,通过短期培训,采取各镇(街道)集中审计为主,其审计效果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应稳妥有效拓展新思路,逐步探索改革村级离任审计工作制度。一是采取市级制订交叉审计方案,由各镇(街道)纪委带队、村级财会代理服务中心作为业务支撑,选择届中和换届两种方式交叉审计,通过量化各种指标,衡量各种财务制度履行情况,出具审计报告,并加大整改力度,推进审计破旧陈新发展;二是由市级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和文本格式,制订审计统一流程,统一规范标准,然后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聘请具备一定资质的几家中介机构,对全市各镇(街道)所辖村(社区)进行统一审计,同时将审计费用列入市级财政预算,作为审计专项工作经费,以确保审计工作有效开展。
[责任编辑 刘娇娇]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