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胜
摘 要:城乡幼儿家长(特别是在贵州欠发达地区城乡幼儿家长)在教育观念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产生这种差异的因素主要表现在家长自身的经济能力、所处环境以及受教育程度等。家长教育观念决定着一个家庭对孩子进行的家庭教育模式,对孩子有着深远影响。家长教育观念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的需求至关重要。那么,扭转家长不合理的教育观念是达到寻求合理科学的幼儿家长教育观念的必经之路,如此才能将目前幼儿家长的教育观念科学化,使之在幼儿教育中起作用。
关键词:幼儿家长;教育观念;科学化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1-0233-04
引言
通过研究贵州城乡幼儿家长教育观念的现状、城乡幼儿家长教育观念形成差异的原因分析,提出扭转城乡幼儿家长教育观念的解决措施。为减少城乡幼儿家长教育观念的差距和不利于幼儿身心发展的教育观寻求一条合理、科学的道路,力使让幼儿的身心得到更好的健康发展。
一、问题提出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指出应把发展学前教育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这一方针下国家在学前教育这一板块加大了力度:多元化的教育结构模式和强大的师资力量,以及正在加紧建设中的幼儿园校舍都使得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学前教育的重要性,也使得更多的幼儿家长教育观念得到改善。
《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三条就明确规定:“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的培养目标重在把幼儿培养成怎样的人。在对幼儿进行培养的过程中则需要家园的合作互助来共同完成,老师与家长的教育观念是否达成共识取着决定性作用。因此,探索、研究家长的教育观念,对于提高家长素质,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具有重大作用。
二、调查情况
调研组进行了一次关于黔东北城乡幼儿家长教育观念对比研究的调查,以铜仁市沿河县县城和沙子镇、中界乡三个地方的几所幼儿园的幼儿家长为例,笔者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分别对这三个地方的几所幼儿园的各200名幼儿家长进行了调查。
此次调查结果总的来说,沿河县城及两个乡镇家长的教育观念表现各不相同,各有优劣。
沿河县城家长教育观念普遍较为合理,除了对孩子抱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巨大期望外,在孩子的教育过程中能够积极参与孩子的教学,对孩子进行全方位的合理教育,能够把生活的重心关注于孩子身上,与孩子的亲密互动频繁,重视培养孩子的文艺气质,偏重文化知识的培养,忽视孩子身心的合理发展,久而久之凸显出现阶段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严重,对孩子才艺特长的培养几乎很少被提及,他们的重心更在于养家糊口,对孩子的亲子互动直接忽视,由于经济条件因素孩子动手能力及独立性要好。
此次调查主要从家园互动、幼儿家长教育模式、家长与孩子相处等方面来进行。从以上表格汇总分析可知,沿河县城乡幼儿家长教育观存在着明显差异,而导致这种差异存在的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由表6可见,决定沿河县城乡幼儿家长教育观形成的原因主要受家庭结构、家长的文化程度、家长的职业类型、平均月收入以及家庭幼儿人数等方面的影响。家长教育观念还受到社会环境、时代背景的影响,明显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就目前而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家长要形成符合现阶段中国教育模式的教育观念已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
三、建议
针对这一现象,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来帮助幼儿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第一,要求幼儿老师多进行家访活动,向家长传授学前教育重要性的同时给家长普及幼儿各年龄阶段生理、心理与幼儿智力发展的关系。让家长认识到在幼儿阶段只注重文化教育不利于幼儿的生理与心理的发展。
第二,加强家园互动,多开展各种亲子活动,特别是要针对家长教育观念存在的问题开展各式各样的活动,争取给家长展示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在活动中将家长教育观念存在的共性和个性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活动的目的明确,有的放矢。
第三,园所定期地组织召开家长座谈会,给家长安排家庭教育学的学习、智力发展特征的学习、邀请学前教育方面的专家进行学前教育专题讲座等。在学习过程中有意识地引导家长联系自身实际情况,从中反省自身的教育观念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正。
第四,老师在平时收集一些比较明显的个例给家长塑造榜样,及时给家长提供交流育儿心得的平台,让家长从其他教育成功者身上吸取经验,并与自身的教育方式相结合,寻求更为完美的育儿之路。
参考文献:
[1] 李生兰.学前儿童家庭教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8.
[2] 刘秀丽.幼儿家长家庭教育观念、现状及问题[J].东北师大学报,2009,(5).
[3] 李百珍.天津市区幼儿家长教育观念的调查研究[J].学前教育研究,1995,(3).
[4] 王雁.转变家长教育观念的探索[J].中国德育,2007,(2).
[5] 国务院.国发[2010]41号文件,2010:11.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幼儿园工作规程[Z].1996:3.
[责任编辑 王玉妹]endprint
摘 要:城乡幼儿家长(特别是在贵州欠发达地区城乡幼儿家长)在教育观念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产生这种差异的因素主要表现在家长自身的经济能力、所处环境以及受教育程度等。家长教育观念决定着一个家庭对孩子进行的家庭教育模式,对孩子有着深远影响。家长教育观念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的需求至关重要。那么,扭转家长不合理的教育观念是达到寻求合理科学的幼儿家长教育观念的必经之路,如此才能将目前幼儿家长的教育观念科学化,使之在幼儿教育中起作用。
关键词:幼儿家长;教育观念;科学化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1-0233-04
引言
通过研究贵州城乡幼儿家长教育观念的现状、城乡幼儿家长教育观念形成差异的原因分析,提出扭转城乡幼儿家长教育观念的解决措施。为减少城乡幼儿家长教育观念的差距和不利于幼儿身心发展的教育观寻求一条合理、科学的道路,力使让幼儿的身心得到更好的健康发展。
一、问题提出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指出应把发展学前教育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这一方针下国家在学前教育这一板块加大了力度:多元化的教育结构模式和强大的师资力量,以及正在加紧建设中的幼儿园校舍都使得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学前教育的重要性,也使得更多的幼儿家长教育观念得到改善。
《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三条就明确规定:“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的培养目标重在把幼儿培养成怎样的人。在对幼儿进行培养的过程中则需要家园的合作互助来共同完成,老师与家长的教育观念是否达成共识取着决定性作用。因此,探索、研究家长的教育观念,对于提高家长素质,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具有重大作用。
二、调查情况
调研组进行了一次关于黔东北城乡幼儿家长教育观念对比研究的调查,以铜仁市沿河县县城和沙子镇、中界乡三个地方的几所幼儿园的幼儿家长为例,笔者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分别对这三个地方的几所幼儿园的各200名幼儿家长进行了调查。
此次调查结果总的来说,沿河县城及两个乡镇家长的教育观念表现各不相同,各有优劣。
沿河县城家长教育观念普遍较为合理,除了对孩子抱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巨大期望外,在孩子的教育过程中能够积极参与孩子的教学,对孩子进行全方位的合理教育,能够把生活的重心关注于孩子身上,与孩子的亲密互动频繁,重视培养孩子的文艺气质,偏重文化知识的培养,忽视孩子身心的合理发展,久而久之凸显出现阶段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严重,对孩子才艺特长的培养几乎很少被提及,他们的重心更在于养家糊口,对孩子的亲子互动直接忽视,由于经济条件因素孩子动手能力及独立性要好。
此次调查主要从家园互动、幼儿家长教育模式、家长与孩子相处等方面来进行。从以上表格汇总分析可知,沿河县城乡幼儿家长教育观存在着明显差异,而导致这种差异存在的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由表6可见,决定沿河县城乡幼儿家长教育观形成的原因主要受家庭结构、家长的文化程度、家长的职业类型、平均月收入以及家庭幼儿人数等方面的影响。家长教育观念还受到社会环境、时代背景的影响,明显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就目前而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家长要形成符合现阶段中国教育模式的教育观念已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
三、建议
针对这一现象,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来帮助幼儿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第一,要求幼儿老师多进行家访活动,向家长传授学前教育重要性的同时给家长普及幼儿各年龄阶段生理、心理与幼儿智力发展的关系。让家长认识到在幼儿阶段只注重文化教育不利于幼儿的生理与心理的发展。
第二,加强家园互动,多开展各种亲子活动,特别是要针对家长教育观念存在的问题开展各式各样的活动,争取给家长展示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在活动中将家长教育观念存在的共性和个性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活动的目的明确,有的放矢。
第三,园所定期地组织召开家长座谈会,给家长安排家庭教育学的学习、智力发展特征的学习、邀请学前教育方面的专家进行学前教育专题讲座等。在学习过程中有意识地引导家长联系自身实际情况,从中反省自身的教育观念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正。
第四,老师在平时收集一些比较明显的个例给家长塑造榜样,及时给家长提供交流育儿心得的平台,让家长从其他教育成功者身上吸取经验,并与自身的教育方式相结合,寻求更为完美的育儿之路。
参考文献:
[1] 李生兰.学前儿童家庭教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8.
[2] 刘秀丽.幼儿家长家庭教育观念、现状及问题[J].东北师大学报,2009,(5).
[3] 李百珍.天津市区幼儿家长教育观念的调查研究[J].学前教育研究,1995,(3).
[4] 王雁.转变家长教育观念的探索[J].中国德育,2007,(2).
[5] 国务院.国发[2010]41号文件,2010:11.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幼儿园工作规程[Z].19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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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城乡幼儿家长(特别是在贵州欠发达地区城乡幼儿家长)在教育观念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产生这种差异的因素主要表现在家长自身的经济能力、所处环境以及受教育程度等。家长教育观念决定着一个家庭对孩子进行的家庭教育模式,对孩子有着深远影响。家长教育观念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的需求至关重要。那么,扭转家长不合理的教育观念是达到寻求合理科学的幼儿家长教育观念的必经之路,如此才能将目前幼儿家长的教育观念科学化,使之在幼儿教育中起作用。
关键词:幼儿家长;教育观念;科学化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1-0233-04
引言
通过研究贵州城乡幼儿家长教育观念的现状、城乡幼儿家长教育观念形成差异的原因分析,提出扭转城乡幼儿家长教育观念的解决措施。为减少城乡幼儿家长教育观念的差距和不利于幼儿身心发展的教育观寻求一条合理、科学的道路,力使让幼儿的身心得到更好的健康发展。
一、问题提出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指出应把发展学前教育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这一方针下国家在学前教育这一板块加大了力度:多元化的教育结构模式和强大的师资力量,以及正在加紧建设中的幼儿园校舍都使得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学前教育的重要性,也使得更多的幼儿家长教育观念得到改善。
《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三条就明确规定:“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的培养目标重在把幼儿培养成怎样的人。在对幼儿进行培养的过程中则需要家园的合作互助来共同完成,老师与家长的教育观念是否达成共识取着决定性作用。因此,探索、研究家长的教育观念,对于提高家长素质,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具有重大作用。
二、调查情况
调研组进行了一次关于黔东北城乡幼儿家长教育观念对比研究的调查,以铜仁市沿河县县城和沙子镇、中界乡三个地方的几所幼儿园的幼儿家长为例,笔者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分别对这三个地方的几所幼儿园的各200名幼儿家长进行了调查。
此次调查结果总的来说,沿河县城及两个乡镇家长的教育观念表现各不相同,各有优劣。
沿河县城家长教育观念普遍较为合理,除了对孩子抱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巨大期望外,在孩子的教育过程中能够积极参与孩子的教学,对孩子进行全方位的合理教育,能够把生活的重心关注于孩子身上,与孩子的亲密互动频繁,重视培养孩子的文艺气质,偏重文化知识的培养,忽视孩子身心的合理发展,久而久之凸显出现阶段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严重,对孩子才艺特长的培养几乎很少被提及,他们的重心更在于养家糊口,对孩子的亲子互动直接忽视,由于经济条件因素孩子动手能力及独立性要好。
此次调查主要从家园互动、幼儿家长教育模式、家长与孩子相处等方面来进行。从以上表格汇总分析可知,沿河县城乡幼儿家长教育观存在着明显差异,而导致这种差异存在的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由表6可见,决定沿河县城乡幼儿家长教育观形成的原因主要受家庭结构、家长的文化程度、家长的职业类型、平均月收入以及家庭幼儿人数等方面的影响。家长教育观念还受到社会环境、时代背景的影响,明显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就目前而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家长要形成符合现阶段中国教育模式的教育观念已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
三、建议
针对这一现象,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来帮助幼儿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第一,要求幼儿老师多进行家访活动,向家长传授学前教育重要性的同时给家长普及幼儿各年龄阶段生理、心理与幼儿智力发展的关系。让家长认识到在幼儿阶段只注重文化教育不利于幼儿的生理与心理的发展。
第二,加强家园互动,多开展各种亲子活动,特别是要针对家长教育观念存在的问题开展各式各样的活动,争取给家长展示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在活动中将家长教育观念存在的共性和个性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活动的目的明确,有的放矢。
第三,园所定期地组织召开家长座谈会,给家长安排家庭教育学的学习、智力发展特征的学习、邀请学前教育方面的专家进行学前教育专题讲座等。在学习过程中有意识地引导家长联系自身实际情况,从中反省自身的教育观念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正。
第四,老师在平时收集一些比较明显的个例给家长塑造榜样,及时给家长提供交流育儿心得的平台,让家长从其他教育成功者身上吸取经验,并与自身的教育方式相结合,寻求更为完美的育儿之路。
参考文献:
[1] 李生兰.学前儿童家庭教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8.
[2] 刘秀丽.幼儿家长家庭教育观念、现状及问题[J].东北师大学报,2009,(5).
[3] 李百珍.天津市区幼儿家长教育观念的调查研究[J].学前教育研究,1995,(3).
[4] 王雁.转变家长教育观念的探索[J].中国德育,2007,(2).
[5] 国务院.国发[2010]41号文件,2010:11.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幼儿园工作规程[Z].19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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