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广电融合终端需求研究

2014-09-26 01:39肖红江聂明杰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
中国传媒科技 2014年14期
关键词:广电关联广播

文 / 肖红江 秦䶮龙 聂明杰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

1 研究背景

广播网与互联网之间的融合是必然的发展趋势。这将加速“平台、网络、终端”业务链中各环节的全面融合化(图1)。融合业务平台既提供传统广播电视业务,也提供互联网业务(OTT)。广播电视业务通过广播通道传输,互联网业务通过宽带通道传输。终端必须与前述环节联动才能实现融合业务的最终接收与呈现。但是,传统机顶盒依托封闭化的中间件支撑新的融合业务存在较大的局限性。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最急迫的就是研究新时代对融合终端的需求,以精准的需求分析来指导后续工作。本文将着重剖析两个维度的需求:(1)沿着产业链构成的维度,统筹分析各方实体对终端的多层次需求;(2)沿着关键技术的维度,分析终端研发应该重点解决的问题。

2 产业链需求分析

以产业链的视角看,与终端相关的各方均有特定的需求(图2)。包括:终端自身对系统、设备、用户体验等层面的内生需求;内容提供商(CP)、服务提供商(SP)、应用提供商(AP)、广电网络运营商、标准化组织对终端的多层次的外部需求。只有统筹考虑多方需求,才能设计出符合业界期望的融合终端。

2.1 CP需求

融合终端应支持CP(尤其是广播电视台)对内容运营的控制权、便捷性。包括:

(1)支持CP对自有内容以及关联应用拥有全局的专一控制权,未经授权不得截取、篡改和传播,不得自行跳转到其它内容和服务;

(2)支持CP选择OTT模式运营;

(3)支持在家庭多终端之间内容分发的数字版权管理(DRM);

(4)支持通用、兼容的内容格式,降低面向异构终端的内容生产成本。

2.2 SP与AP的需求

融合终端应支持SP/AP在商务性、个性化、多元化等方面的需求。包括:

(1)支持应用商店模式、统一支付以及与电子商务平台的对接;

(2)支持SP/AP服务在全国广电网络之间跨域运营;

(3)支持对大屏幕、遥控操作等电视特征的优化;

(4)支持收视率调查、用户行为统计分析,支持基于统计信息的智能推荐、精准广告投放。但是,用户信息也必须依法受到保护;

(5)支持定制化、个性化、群组化的服务,以及基于地理定位的本地化服务。

2.3 网络运营商需求

融合终端应满足对业务兼容性、安全性、分发优化等方面的需求。包括:

(1)支持对各省/地区异构条件接收(CA)系统的兼容,不影响当地原有直播业务;

(2)支持与前端播控平台对接,不得向电视屏传送未经审核内容;

(3)支持防刷机、加密传输、数字签名等安全机制;

(4)提供多频带解调功能,支持家庭内多个终端收看直播节目;

(5)支持跨域业务的互联互通,首选从广电自有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中获取内容或业务,将数据流量终结在广电网络之内;

(6)提供合适的同步服务以及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以解决对广播节目与相关联的OTT应用之间的服务同步和应用管理等问题;

(7)支持与承载网络之间的联动协调,支持在广播、宽带通道之间资源的分配和优化,提供有保障的业务体验。比如:高清点播依然从IPQAM调制通道获取,剩余的低码率视频可从IP通道获取,以此减轻对广电IP网络的压力。

2.4 标准化需求

标准化需求主要在于从如何对终端实施标准化才最有利于产业、市场发展。包括:

(1)终端标准应该是一个开放的、而非限于私有所有权的标准,知识产权(IPR)和专利相关的问题应在最终推广标准之前解决;

(2)终端标准应由一个有竞争力的标准化机构推动,应尽可能地考虑以及平衡各方利益,以便于在广泛的范围内被采纳以及推广;

(3)终端标准应对平台承载的服务/应用赋予最大的灵活性,应能适应未来服务和应用的发展,应是可以持续演进、兼容升级的;

(4)终端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监管机构的政策,支持国家或授权机构对融合终端的安全管控机制;

(5)终端标准中的功能组件应尽可能采用成熟标准或规范,以集成创新的方式赢取业界最广泛的支持;

图1 未来融合终端部署示意图

图2 产业链多层次需求

(6)终端标准应尽量宏观化,应定义融合终端的概念模型、技术要求、信令机制以及业务/应用呈现方式,不应陷于对各类芯片方案、操作系统等具体实现细节的选择与争论中,应把这些实现细节留给厂商去决定与创新;

(7)终端标准应定义终端设备的特点和功能,以便CP/SP/AP和广电运营商应能够调整自己的生产设施、技术设备和工作流程,建立适用于融合终端的交互内容和服务;

(8)终端标准应归结融合终端的共性功能、能力,并将这部分定义为最小功能集(或核心功能集)予以规范化;应支持以最小功能集为基础,实现对更多个性化、高级化功能的扩展。

2.5 终端和用户的需求

融合终端的内生需求主要在于系统顶层设计、终端设备规范、用户体验优化等方面。包括:

2.5.1 终端系统需求

(1)支持独立的互联网服务(即没有广播信道),以及既有互联网又有广播信道的融合服务。

(2)以逻辑分层的方式设计架构,以独立模块封装内聚性的功能,从而赋予系统设计上一定程度的灵活性,避免系统层级、组件相互依赖性较大、不易修改的弊端;

(3)应支持预留接口以便结纳先进的特征,比如自适应流和增强视频图形等;支持插件机制以扩展功能,例如支持播放器插件、JAVA插件等;

(4)应同时支持本地应用以及网页应用。

2.5.2 终端设备需求

(1)支持通过有线、无线或二者兼有的方式实现家庭网络互联;

(2)支持通过“遥控器”或“第二屏”获取广播、OTT等融合服务,操控简单易用,可多屏呈现;

(3)支持通过广播和(或)宽带通道进行升级和更新;

(4)配备足够的内存、存储能力,支持更多功能的扩展;

(5)应扩展支持语音、手势、体感等智能人机交互接口。

2.5.3 终端用户体验需求

(1)具有友好的用户界面、直观的功能呈现、一致性的体验;

(2)支持丰富的视频格式,播放流畅、操控快捷,并对本地大容量存储器完美兼容;

(3)装备智能操作系统,支持应用的下载、安装与运行;

(4)支持智能搜索功能,方便用户查找、组织、调度和记录内容,包括单个片段、系列、电子节目指南(EPG)以及OTT应用等;

(5)应支持终端用户对网页地址、Portal等的保存和再访问,例如保存书签、节目、业务等;

(6)支持用户个性化定义,比如:允许用户灵活选择各种元素(视频、字幕、广告、标语等)如何在显示器上呈现;

(7)支持多屏互动业务,包括直播业务的多屏分发、多屏协同;

(8)支持电视节目的离线式下载与收看;

(9)支持专用“按键”获取广播与OTT关联应用,具体方式取决于广电运营商的设置;

(10)支持用户对视音频及关联应用的操作或访问,包括与直播节目相关联的人物、商品等信息;在获得用户许可的前提下可从当前电视节目跳转到其他业务或内容。

3 应重点解决的问题

为了集中力量解决广播电视与互联网融合的相关需求,应重点攻克4个方面的关键技术,即通用架构、跨域运营、直播关联OTT应用、终端与云端协同。通过对通用架构的适度标准化,推进产业协作发展;通过跨域运营,支撑有条件的广电机构实现业务向外快速扩张;通过直播关联OTT应用发挥直播电视的入口价值;通过终端与云端协同实现更多的业务创新。

3.1 通用架构

当前,国内外制定了多种机顶盒终端标准和实现方式。但由于实现机理或接口不太一致,导致多终端互联互通以及系统封闭化等问题。对于融合终端,应建立符合需求的通用架构,集成成熟标准或组件,确保业务在终端平台上统一运行、一致呈现,并实现融合终端之间的互联互通。通用架构如图3所示,重要组件包括:运行环境内核、业务关联器、标准能力库、媒体播放器、双模接口。其中,

(1)运行环境

具备同时支持本地APP和Web APP的双核引擎。应用管理器主要用于对应用的生存周期和运行状态进行管理,负责启动应用程序,管理所有应用程序的生命周期,包括彼此之间的相互操作,以保证各种应用程序能够协调地执行;

(2)业务关联器

用于解决广播业务与OTT业务在终端处的深度融合问题。通过解析广播信号、互联网信号中携带的控制信息,将直播节目和OTT应用相关联、同步,并控制关联关系的生命周期;

(3)标准能力库

集成标准化的技术工具,比如,用于自适应流的MPEG-DASH、支撑网页应用的HTML5、用于多屏切换的DLNA、Miracast、Airplay等;

(4)媒体播放器

作为广电终端,对音视频服务的支撑必须非常出色,编解码最好以内置芯片方式实现,并能支持多种分辨率(HD、SD等)和多类格式(TS、FLV、MP4等);

(5)双模接口

必须包含对接广播、IP链路的接口。广播链路可以是有线、地面无线、卫星链路接口;宽带链路主要指公共互联网链路接口、也可以是受控的IP专网链路接口。

3.2 跨域运营

只要解决了对跨域运营的支撑,融合终端就将获得极大的价值空间。主要从两方面考虑:

首先,各地运营商已针对传统业务部署了大量机顶盒。但这些机顶盒由于中间件封闭化、CA模块各不兼容等原因,并不能支撑外省跨域业务的落地。对于中间件封闭,可以通过推广标准化的NGB中间件、TVOS操作系统来解决,也可以尝试采用Android等事实性规范来替换原有系统。对于CA异构,潜在的解决方案包括:集成多家CA、可下载CA(DCAS)、PCMCIA大卡方案、DRM方案。具体选取哪种作为后续规模化推广的方案,则应该结合运营商现状(已大量部署CA)、技术发展趋势(双向化、软件化认证)以及用户的使用感受(机卡分离、可漫游)来综合考虑。

其次,新兴的HTML5技术使网页APP可在不同操作系统上运行成为可能。这就潜在地帮助SP/AP解决了APP在各类智能终端上的通用性问题,以及解决引入社会资源参与数字电视增值业务开发的规模问题。这从另一个侧面也强调了终端集成HTML5技术的必要性。

3.3 直播关联互联网应用

入口是用户进入某个领域、寻找信息或资源的通道。那么,入口的这一特点就决定了它的垄断属性,垄断也就意味着超额的利润。抢占入口是非常重要的战略,互联网常说“得入口者得天下”。直播电视就是广电面对用户的入口。该入口在政策保护壁垒、用户刚性需求等方面具备显著的优势。除广告费(电视台)、收视费(网络公司)之外,该入口还有巨大的商业潜力可以挖掘。关键在于加快建立广播业务与OTT业务之间的内在关联,打通直播电视与其它行业的通道,促使“直播界面”成为用户使用的“第一界面”,能够为用户提供包括直播频道、点播内容、OTT内容、互联网应用等在内的综合性服务。举例来说:

(1)将直播的广告片段与电子商务(支付)对接,满足观众冲动式购物体验;

(2)将直播的TV秀与电视社交网络对接,支持节目的收视率调查以及与观众之间的实时互动;

(3)将直播的电视剧打上“关键字”标签,为用户提供可能感兴趣的关联广告,关联广告则以竞价排名方式呈现;

这将彻底改变直播电视“你播我看”的传统业态,激发直播电视巨大的“入口价值”。从技术上说,这涉及通用架构中的“应用管理器”和“业务关联器”。研究机构应着重标准化这两个模块,定义直播业务与OTT应用之间的耦合机制、应用生命周期管理等。设计必须要简单、合规、安全。

3.4 终端与云端协同

在多终端共存的情况下,以电视终端为核心的跨屏业务是一个重点。本地多屏互动已经有成熟的实现方案,比如:Miracast、DLNA、Airplay等。未来重点在于多个终端如何与云端协同运作,包括:分布式终端如何上传信息(制定协议和格式),云端如何根据收集的信息挖掘用户兴趣点,如何动态捕捉到正在形成的热点事件等。典型例子如下:

(1)云端基于大数据技术分析收集到的用户数据,为用户推荐更加精准的关联内容、定向广告等;

(2)允许用户自主定义个性化频道(聚合个人喜爱的直播节目时段),并上传至云端。用户利用不同设备均可随时随地观看,并支持设备切换后的断点续看;

(3)当用户处于点播状态,云端通过主题监测、视频语义分析与自动标记等技术,捕捉到突发热点信息,将提示推送给点播用户,避免用户错过热点直播事件。

终端与云端的协同技术将是极具吸引力的,是未来创新的重要源泉。

图3 融合终端通用架构示意图

4 总结

本文结合广电实际情况,分析了产业链各方对终端的需求以及应重点攻关的方向。本文认为新型融合终端应同时支持广播电视和OTT业务、支持OTT业务跨域落地、支持广播电视与OTT之间的关联互动、支持家庭内的多终端互动。广电依托新型融合终端可以构建对产业链各方均有利的生态系统,其意义深远重大。■

猜你喜欢
广电关联广播
同心守“沪”上海广电人在战“疫”一线
不惧于新,不困于形——一道函数“关联”题的剖析与拓展
探讨大数据在广电新媒体中的应用
“一带一路”递进,关联民生更紧
广播发射设备中平衡输入与不平衡输入的转换
周三广播电视
周二广播电视
奇趣搭配
智趣
广电媒体产业化前景的三种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