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忠发
【摘 要】近年来,学校安全保障问题得到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重视。但在很多基层学校的安全工作实践当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文章针对学校安全管理问题,提出了安全管理专业化对策构想。
【关键词】学校安全管理专业化对策
学校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复杂的工作,但同时也是学校运营中的一个基础与常规性的工作。有效的学校安全管理,对学校的发展、学生的成长所发挥的作用至深且巨;反之,由于学校安全管理的不当而导致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不仅对学生的身体与心理会造成极大的伤害,同时也容易使学校陷入与家长的激烈冲突之中,小则做出经济赔偿;大则兵戎相见,法庭上针锋相对。近年,中小学校恶性安全事故频发且似有愈演愈烈之势,使得学校安全问题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何最大限度地防范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持续地改进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成为学校系统在发展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难题。笔者认为,学校安全管理的边缘化运作状态应当引起重视,专门化与专业化要求必须尽快提上议事日程并及早付诸实践,以使学校安全现状得到根本改观。
一、当前学校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改革的全面推进和社会结构的急剧变动,社会矛盾凸显,学校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呈现出安全事故频发、事故源多样复杂、学生遭受伤害严重等特点,学校安全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机,学校系统内部的安全管理运营不力现象日益突出。当前,学校安全管理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责任主体不明确。学校安全管理已经成为学校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安全事故防不胜防,学校被看成是所有安全事故责任的承担者,在许多人眼中,学校安全都是教育部门的事,与政府及其他部门无关或关系不大。近几年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采取了种种措施(如从上到下层层签订责任状等),可以说该用的手段都用上了,然而从全国范围来看,学校伤亡人数并没有较好地得到控制。通过深入分析,不难发现,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之所以“付出多,成效小”,原因就是以往的学校安全管理没有抓住根本,没有从体制、机制上着手解决问题。学校安全问题, 教育部门既没有能力也没有手段解决,由于政府资金投入不足,部分地区农村中小学校仍有危房或缺乏必要的饮水、饮食等卫生设施,一旦因此造成师生伤亡,责任都由教育部门,特别是中小学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这既承担不了,也不公平。由此可见责任主体不明确是学校安全事故得不到遏制的根源。
(二)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不仅仅是由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而是应当包括学校的举办者对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制度;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制度及学校自身的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学生的安全,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是这些措施的重要内容。如果管理制度本身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学校没有及时采取措施, 很容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由于目前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只是学校自身的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的举办者、相关职能部门在学校安全管理中消极作为甚至不作为,缺乏相关的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此外,学校安全问责制度缺失也是当前学校安全管理问题的重要表现。由于对学校事故的法律责任缺乏必要的了解,一些学校在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的过程中,往往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存在一定的偏差。这种主观规定的处罚往往不具备执行的准确性和稳定性,无法保证学校安全管理的有效执行。
二、对策与建议
(一)制定完善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并积极落实。其一,建立责任负责制,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其二,学生是活动的个体,将安全教育融入课堂、融入校园生活,落实到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中去。校园安全教育不是孤立的,它存在于课堂之中, 必须以教学为抓手,依托合理的学校规范制度,并将制度内化于学生的行为之中。
(二)倡导开放的管理。一方面要预防学生出现意外伤害,此乃避免风险;另一方面,要充分地运用这些安全设施,锻炼身体,强健体魄,同时在实验课上,用知识武装头脑,增强行动力,此乃积极应对风险。这样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安全”——学生身与心的和谐发展,体与智的和谐发展。
(三)配备学校安全管理的专业人员。学校安全管理事关师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身心健康和法律救济,唯有依靠专业的从业人员及合作团队的共同努力与相互配合方能达成。从业人员的专业性主要从两方面给予保障:一是入职前的从业资格审查;二是入职后的继续教育与培训。
(四)明确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学校举办者的法律责任。学校举办者是学校的所有者,也是学校教育教学设施的提供者,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根据这些规定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首先学校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办学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并且这些教育教学设施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符合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要求; 其次学校的选址要符合建设学校的要求,建设标准要达到国家按规定的学校建设标准。
总之,学校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未成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也间接地通过对教育系统的作用促进或阻碍社会的和谐稳定,影响整个民族的素质和国家的未来,因此, 学校的安全问题还需要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以及社会各界的多方合力。
【参考文献】
[1]裴岩.中小学校校长安全管理案头手册[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10:7.
[2]教育部. 2006年中小学安全事故总体形势分析报告[J].人民教育,2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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