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
我国某内地出口公司于某年2月向日本出口30吨甘草膏,双方约定采用FOB术语,且在合同中规定:“即期信用证结算,装运期为2月25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由于该出口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2月上旬便将货物从内地总部运到了天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二天,仓库午夜着火,由于抢救不及,导致30吨甘草膏全部被焚。办事处立即通知内地公司总部并要求尽快补发30吨,否则无法按期装船。结果该出口公司因货源不济,无法补发。最后只好请求日商将信用证的有效期和装运期各延长15天,使得日本进口商较为不满,使该内陆公司的信誉下降。
案例分析
本案中,造成卖方损失及履约困难的原因是卖方不熟悉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没能正确恰当地选择贸易术语。因此,出口商在进行国际贸易之前应熟悉掌握国际贸易惯例的内容,并在贸易磋商及订立合同时灵活运用相关国际贸易惯例内容。目前在我国,一些进出口企业不管采用何种运输方式,对外洽谈业务或报盘都习惯用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但在滚装、滚卸、集装箱运输的情况下,船舷无实际意义时,FCA、CPT及CIP三种贸易术语对卖方有利(交货地点靠近自己、提早转移货物风险),因此应尽量选用FCA、CPT及CIP三种贸易术语。假如当初该公司采用FCA(该公司所在地城市名)对外成交,该公司就可以在当地将30吨货物交中转站或自装集装箱后将整箱(集装箱)交中转站,不仅风险自此时转移给买方,而且当承运人(即中转站)签发货运单据后即可在当地银行办理议付结汇。而该公司自担风险将货物运往天津,再集装箱出口,这不仅加大了自身风险,而且推迟了结汇。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就在于出口方在选择贸易术语时没有认真考虑各种因素。
选择贸易术语应考虑的因素
当事人在选择贸易术语时应考虑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后确定最适当的贸易术语。在选择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经济因素
在市场竞争中,贸易术语经常随着行情的变化成为卖方争取客户的重要手段。卖方往往为了调动对方的购货积极性,采用对买方较为有利的DAT、DAP或DDP等目的地交货术语。有时卖方也会选用CFR、CIF、CPT或CIP等术语,以示愿意承担安排货物的租船订仓等运输事宜和支付运费等责任,甚至愿意承担货物的保险责任,以最大限度地减轻买方的责任和义务。然而,贸易术语同时也是价格术语,卖方责任和费用的增加势必会反映到货物的价格上,使得货物价格随着风险的加大而增加。
运输因素
运输方式的选择 选用贸易术语时,要考虑货物的性质以及适合选用的运输方式。如果采用海运的方式,则最好选用FOB、CFR、CIF或FAS等适合水运的贸易术语。而采用陆运时可选用适合多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如CPT、CIP、FCA等。此外,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有足够的能力安排运输事宜,且经济上又比较划算,在能争取最低运费的情况下,可争取采用由自己安排运输的贸易术语。如卖方争取使用CFR、CIF或CPT、CIP等术语,而买方可尽力争取FOB、FCA或FAS等术语。如果其中一方无意承担运输或保险责任,则尽力选用由对方负责此项责任的术语。
成交量的大小和运输工具的安排 选择贸易术语时,还需要考虑货物的特性、成交量的大小并选择相应的运输工具。如果货物需要特定的运输工具,而卖方无法完成时,可选用F字头的术语交由买方负责安排运输。此外,还需要考虑成交量的大小,如果成交量太小而又无班轮直达运输时,卖方如果负责安排运输则费用太高而且完成的风险也加大,因此,最好争取选用由买方负责安排运输的术语。当然,还需要考虑本国租船市场的行情。
运费及有关附加费的变化 由于运费和附加费是货价的构成因素之一,在选用贸易术语时还要考虑到租船市场运价的变化,把运费上涨或看跌的风险考虑到货价中。一般来说,如果运费和附加费例如燃油费等看涨时,为避免承担有关成本,可选择由对方安排运输的术语。例如,进口时可选用C或D字头的术语,出口时选用F字头的术语。当有关运费和附加费看跌时,则相反。
运输路线的选择 国际贸易中的货物往往要经过长途运输,货物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政治风险等。因此,运输路线的选择不仅关系运费的高低,更重要的是关系风险的大小和有关保险事宜的办理。如果卖方不愿意承担过多风险,则可选择E、F、C字头术语,尽量不要选择D字头术语;相反,如果买方不愿意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则争取用D字头术语。
贸易环境
地理因素的限制 买卖双方在考虑贸易术语的选择时还不能忽略自身的地理条件,例如蒙古、瑞士等内陆国家,由于地理位置的限制,就不宜采用FOB或CIF术语;但是中国与日本、英国等岛国之间的贸易就比较适宜该术语。
进出口通关手续的难易 在国际贸易中,办理货物的通关手续是买卖双方的重要责任,通常是买方负责进口通关,卖方负责出口通关,但是按照《2010通则》的规定,EXW术语项下进出口通关工作都由买方负责,而DDP术语项下进出口通关工作都由卖方负责。所以,当选用这两个术语时,负责通关工作的一方必须详细了解对方国家通关工作的政策规定、手续和费用负担等事宜,如果没有能力完成此项工作,应尽量选用其他的术语。例如,卖方可将术语由EXW改为FCA。
外汇管制 在使用EXW、DAT、DAP或DDP等术语出口时,如果国内存在外汇管制问题,卖方将遇到很多困难和风险。因此,对于存在外汇管制的国家,尽量少用上述术语成交。一般在外汇管制的国家或地区可要求买方使用FAS、FOB等术语进口,出口时可要求卖方使用CIF或CFR术语成交。
政府干预 有的国家政府常直接或间接地规定本国厂商须以CFR或CIF术语出口货物,或以FOB、FAS或FCA等术语进口货物,以扶持本国保险或运输行业的发展。因此,交易双方也须了解本国及对方国家是否有类似的规定,并作为选择贸易术语的重要因素之一。
贸易习惯做法 某些国家或地区有使用某种贸易术语的习惯做法,例如美国习惯采用FOB术语,中东地区的国家则习惯采用CFR术语。为了保证顺利成交,在适当的情况下要尊重对方的贸易习惯。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