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新型农村社区是农民市民化的重要场域,但目前我国农民市民化转身存在着习惯于农村生活方式、非农化就业转换艰难、对身份认同较模糊、市民人格的缺失等问题。社区文化设施、文化活动、制度文化教育和公共文化服务短缺是影响农民市民化的文化因素。加强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强制度文化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延伸社区文化服务功能是助推农民市民化的重要措施。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区;农民市民化;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公共服务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4)09-0070-03
基金项目:河南省2013年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河南省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信阳市‘三化协调科学发展对策研究”(132400410809)阶段成果。
作者简介:厉有国(1966-),男,河南罗山人,信阳师范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
新型农村社区是“现代化城镇体系的末端节点”。对农民来说,它是一个全新的场域,对农民身份的影响意义重大。关于农民市民化的研究,国内学者主要集中在有关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的市民化上,而对新型农村社区文化建设对农民市民化转身的影响研究则不足。因此,了解和考察这一群体的生活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探讨社区文化建设对社区居民身份转化的作用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新型农村社区农民市民化存在的问题
“我是谁”是一个涉及到人的社会身份与角色的问题。农民生活的最大特点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而生活在新型农村社区的人住在楼房或独栋别墅里,他们通过土地流转或土地承包的方式脱离了与土地的联系,从事建筑、服务等非农工作,与城市居民一样,工资性收入成为主要经济来源,家庭支出构成也与城里人大致相同,其突出特点是正在“去农民式生活”,但其市民化转身仍然面临许多障碍。
1.习惯于农村生活方式。新型农村社区拥有全新的自然空间和人文空间,既与城市社区不同,与传统村庄社区也不可同日而语。确切地说,它具有城市特质——高楼大厦、林荫大道和现代公共设施。从公共服务设施等器物上看,如建设规模和社区公共设施的品种和质量而言,新型农村社区都不是传统村庄社区的翻版,也不是旧村庄社区的再造,这类社区的硬件设施可以和城市社区相媲美。但由于生活在这里的农民对成为城市市民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加之习惯于自在自由的农村生活,这就使得散漫、规则意识缺失的农村生活习惯,在社区生活中随时表现出来,如占用公共绿地种植蔬菜、在公共场地乱堆乱放、在公共场所随意乱丢垃圾等等。这些不文明、不科学、不卫生的农村陈规陋习在新型农村社区随处可见,在管理缺失时表现得特别突出,这都是他们还没有适应新环境的表现。农村生活方式的惯性,是农民市民化转身的重要影响因素。
2.非农化就业转换艰难。新型农村社区的居民通过土地流转或土地承包的方式脱离了土地,从事建筑、制造、加工、服务、修理等非农工作或成为农业工人,与城市居民一样工资性收入成为他们主要的经济来源。但是新型农村社区的农民大多学历低、年龄大,转岗能力差,导致他们的就业领域十分有限,且大多是工作环境差、待遇低、强度大、工作时间长的工种。新型农村社区的许多居民由于就业困难,不得不选择设点摆摊,从事一些回报少、技术含量低,缺少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有的甚至不得不又回到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巨大的城乡差距,高昂的生活成本,艰辛的就业历程,冷却了农民的“市民热情”,使他们难以融入城市生活,因此,很多人内心里并没有认同自己社会身份的转变。
3.市民身份认同比较模糊。在我国特殊的国情下,一般来说,从农民转变到市民是一个社会地位向上流动的过程。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新型农村社区的居民对自己社会角色的认同却并不一定如此。例如,他们对自己究竟是“市民”还是“农民”的看法就有疑问。尽管已经把新型农村社区作为城镇化的最后一级的组成部分,制度设计的目的是使农民获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社会身份和社会权利,但由于新型农村社区居民在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的问题上,仍然游离于城市社会保障之外,与城市市民相比,他们的社会保障仍然是“低覆盖、低标准、低起点”。由于这种保障对于他们来说与农民并没有什么差异,因此,许多社区居民认为自己的社会地位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这种社会权利的“二元制”,在客观上强化了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社会层面的失落感,使他们在内心深处难以认同自己新的社会身份。
4.市民人格精神缺失。新型农村社区通过村庄整合等模式改变了居民的聚居模式,集中居住的生活模式打破了以往村与村、组与组,以及家族、宗族的传统居住格局,人口、家族结构异质化,形成了“大杂聚,小聚居”新的人际关系,并为人们提供了城市化的公共服务,目的是以城市性取代乡土性、以现代性取代传统性,逐步转变农民的思维方式、生活观念、行为习惯,使其拥有“城市性”,并最终成为名副其实的市民。但是,村庄社区的“社会关系及其残余,不管是物质的、意识形态的或其他,都会对现今的社会关系产生约束”,[1]致使他们具有浓厚的农民情结,突出表现就是一些人拒交物业管理费,对城市文明生活难以适应,缺乏独立性、自主性、责任性、组织性和纪律性,以及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等价值观和法治精神、自治精神。
二、影响新型农村社区农民市民化的社区文化因素
文化具有“以文化人、润物无声”的功能,新型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缺失,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成为影响社区农民市民化转身的重要因素。
1.社区文化设施、组织和人才缺失,影响了农民对新生活的预期。基础设施是社区文化赖以存在的物质载体,没有这些硬件设施,社区文化就无从谈起。因为文化属于精神范畴,在一定的载体下形成一种社会文化环境,并对生活于其中的人们产生同化作用。由于政府在规划新型农村社区时标准低,准备不足,多将其定性为“安置社区”,没有将其纳入城市社区管理体系,导致新型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缺少公共财政经费支持,文化建设投入不足,硬件设施不齐全,很多新型农村社区缺少居民图书室、公共活动室、体育健身设施,没有电影院、KTV、娱乐场所等,更缺乏群众性的文化组织和文化活动人才,导致社区公共文化活动无法正常开展,农民在闲暇之时主要以看电视、斗地主、打麻将等方式消遣时间,或者做“宅男”“宅女”。这样的文化氛围、文化生活和休闲娱乐方式跟农村生活并无区别,社区的文化生活与城市文化生活的巨大差距,直接增加了农民心理层面的失落感,阻碍了社区居民对未来生活的预期。endprint
2.社区文化活动缺失,影响了社区凝聚力和农民归属感。公共文化活动,是人们增加彼此联系和了解,提高人们的公共精神和社区意识,培育社区归属感的重要平台。新型农村社区居民入住社区后,由于住房缺乏开放性,人们不再像以前那样自由而随意地相互串门,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断裂,以往以血缘、地缘为主的人际关系被解构。在个人的社会关系网络中,网络成员相互认识的可能降低,社会关系功能结构趋于开放、松散,其亲密程度大不如以前。同时,社区内的农民为维持生计,每天忙于奔波,缺乏参与社区治理的动力。同时,人们也因为工作差异而缺少共处的时间和空间,人们交往频率变低,即使是前村后屯的邻里,也逐渐变得陌生,社区除了居住功能外,其情感、文化、精神的沟通功能都在弱化。但是,目前新型农村社区的体育活动、棋艺活动、演唱活动、科技教育、节庆文化等公共文化活动供给严重不足,更缺乏具有乡土特色的文化活动,如庙会等“节场”文化。社区公共文化活动不足,弱化了其情感、文化、精神的沟通功能,在客观上导致邻里互动和群体意识缺失,导致社区居民社区认同感不强。
3.社区民主管理缺失,影响了农民市民身份的转换。新型农村社区通过村庄整合等模式改变了居民的聚居模式,一般规模比较大,多者上万人,少者也几千人,异质化的社区人口和家族结构,导致了复杂的利益格局和多元的利益诉求,增加了社区管理的难度,并对社区管理人员的服务能力提出了“新要求”。但新型农村社区或委托于物业管理,或是由传统农村社区管理者继续管理。前者,只是对物业管理负责,注重的是经济利益。后者,由于缺乏协商等现代社区治理思想和技能,在实践中仍采用命令式的管理方式,缺乏推进社区群众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措施和行为。如此以来,导致新型农村社区管理方式陈旧混乱,造成社区管理者和社区居民的冲突时有发生,这种冲突在婚丧嫁娶、利益分割、人情往来、社区治理活动中表现得特别突出。这些冲突造成社区居民心理上的不适,阻碍了他们市民人格的形成。
4.社区制度文化教育缺失,影响了农民市民化转身的进程。制度是文化的重要形态,表现为一系列影响人类行为的规则或规范。对于新型农村社区而言,社区管理无疑被注入了城市社区管理的新“要求”,目的是再造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与社会心理等,促使社区里具有乡土气息的农民向市民转化。但目前制度文化建设也存在着缺失的问题,既没有把城市化的规则和制度纳入社区文化建设之中,对社区群众的消费观、时间观、娱乐观、价值观和信仰观等进行集中培训,也缺乏将遵章守纪等意识渗透到社区文化活动、学习活动之中,更缺乏处罚措施。一些新型农村社区虽然制定了新的规范,但往往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缺乏硬性规定和处罚措施。因为社区的人们大多是前村后屯的,因此,对于一些违反市民生活准则、文明规则等行为,也大多因为是熟人,不愿得罪人而熟视无睹,制度制定的初衷并不能够完整实现,结果导致社区内许多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如乱牵乱拉、乱挖乱建等随处可见。制度文化教育不足,影响了农民市民化转身的进程。
5.公共文化服务缺失,影响了农民对新市民角色的认同。物化的产品和服务中的文化,对人们的生活习惯、价值理念、思维方式等会产生重要影响。因为当他们共同趋向某一类文化实物、器用时,他们直接就被相同的习惯选择和文化认同所联系起来。新型农村社区一般规模较大,但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金融、购物等公共服务不足,特别是学校、医院较少,更缺乏酒吧、电影院、咖啡厅、KTV和非营利的公共文化机构等具有城市生活标志的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社区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资源的短缺,就造成城市生活方式缺乏对农民的引领。公共文化服务缺失严重影响了社区文化建设,制约了社区居民城市生活习惯、价值理念、思维方式的形成。据统计,有超过65%以上的受访居民对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现状表示很不满意,认为他们是“二等”市民,没有享受到城市市民的待遇,这阻碍了他们对新市民身份的认同。
三、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文化建设助推农民市民化的对策
新型农村社区是农民的“新型社会空间”。[2]它的建设宗旨在于对接城市社区、消解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农村城镇化和实现城乡一体化,因此,应当积极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促使农民向市民“华丽转身”。
1.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文化设施、组织和人才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是新型农村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发展的前提。首先,地方政府要立足于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加强规划管理,把居民图书室、公共活动室、活动场地、体育健身、托幼教育设施等基本设施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其二,各级政府要完善财政预算,安排新型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预算经费,社区文化管理部门要创新工作方式,加强社区与企业的联合,争取企业支持。其三,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种基于共同爱好和兴趣的社区文化团体,积极组织人员申请文化建设项目,通过项目带动的形式支持群众性的文化组织建设,培植业余文化队伍;采取多种途径培训文艺骨干,开发社区业余文化人才资源,提高社区文化人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储备文化力量。
2.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文化活动,帮助农民构筑市民价值观。“从社区建设与发展的角度看,当下社区发展的目标主要在人,在于人精神层面的满意度、归属感、凝聚力。”[3]为此,必须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文化活动,帮助农民构筑市民价值观。首先,根据新型农村社区的实际情况,组织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如各种体育比赛、棋艺比赛、演唱比赛等活动,引导兴趣爱好相同的人聚集起来,减少他们在社区生活中的失落感,使他们在享受到文化活动乐趣的同时,也不断地积累城市市民的生活方式、价值观、消费观念。其次,开展多种类型的文化交流学习活动。如社区科技文化学习和技能培训、(高)校(社)区联合等文化交流活动等,传播居民精神风貌和城市生活方式,彰显文化“以文化人、润物无声”的功能,营造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引导社区农民逐步构筑市民价值观。
3.加强社区民主管理和制度文化教育,增强农民市民意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仅要使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实现城乡一体化,也要加强社区个人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教育。首先,新型农村社区管理要高标准高起点,制定社区居民道德规范、文明规则,充分利用社区的宣传栏、广告栏大力宣传,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市民化生活方式教育和培训。其次,要把市民道德规范、文明规则、环保意识、法律制度、权利意识等渗透到各种文化活动中,引导农民树立市民生活理念,遵守市民生活准则,再造社区公共活动空间。再次,要加大社区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文化素质,提高其合作、对话、协商等现代社区管理的基本技能和服务水平。最后,加强社区管理力度,对于不文明的各种陋习坚决制止,并进行必要处罚,着力营造社区群众讲文明、革陋习、树新风的社区氛围,使他们习惯于根据新型农村社区的规范表达诉求和履行职责。
4.延伸社区文化服务功能,激发农民主动市民化的热情。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的“华丽转身”能否顺利实现,取决于新型农村社区有形和无形公共服务的建设水平。只要新型农村社区的水、电、路、气硬件服务都与城市社区相同,只要新型农村社区的社区管理、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软件服务也与城市社区相同,新型农村社区就会有魅力和吸引力,农民就会主动市民化。因此,各级政府应当树立“城乡生活不同类但等值”的理念,[4]无条件地使农民与城市市民享受同等待遇,增加社区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的供给,进一步完善社区的服务功能。实现社区物业、保安、保洁、绿化、治安等公共服务供给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社区服务水平,通过“等值”的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的供给,让农民的价值观念、生活行为方式逐步与市民接轨。
参考文献:
[1]李培林.村落的终结——羊城村的故事[M].上海:商务印书馆,2004∶33.
[2]蓝宇蕴.都市村社共同体——农民城市化组织方式与生活方式的个案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2005,(2).
[3]韦政通.中国文化与现代生活[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13.
[4]卢璐,许远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逻辑与方向[J].社会主义研究,2012,(3).
【责任编辑:闫生金】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