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昊轩+张蕊
内容摘要: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网站的迅猛发展,网上交易已经成为我国商贸发展的新模式,并且,互联网上商贸中心顺势而出,其继承了实体商贸中心的发展现状,融合了电子商务的全部优势,是实体商贸中心向互联网上商贸转型的新趋势。本文在分析了实体商贸中心理论的发展与内涵后,就互联网上商贸中心的特征,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并充分探索了互联网上商贸中心的优势,期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对互联网上商贸中心研究有所启发。
关键词:互联网上商贸中心 特征优势 电子商务 实体商贸中心
商贸中心作为汇聚众多商家、提供多种商业服务的综合载体,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我国经济的发展绘制了宏伟蓝图,而商贸流通产业的发展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商贸中心的发展要想适应新的发展要求,就必须在现有的基础上寻求自身的突破。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互联网上商贸中心作为一个新兴的商业发展模式走上了历史的舞台,成为当前商贸流通领域的一个新的热点,本文对互联网上商贸中心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了研究,期望能够对其的发展和研究有所启示。
商贸中心理论的发展与内涵
(一)商贸中心的理论与概念
商贸中心是商贸企业、产业和信息服务的平台与载体,是大规模的服务综合体,而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逐渐发展,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特别是伴随手机互联网的出现,促进了商贸中心功能转向互联网发展,商贸发展出现了新的特征。从现有的发展状况来看,互联网上商贸中心不仅继承了实体商贸中心的全部特征,而且还融合了网上商贸发展的最新优点,包含了多类商品交易和多种商贸特征,所以,互联网上商贸中心可以使多个买家和多个卖家同时在互联网上实现商贸活动。对于商品贸易的发展而言,互联网上商贸中心是实体商贸中心从实际载体转向互联网虚拟空间的一个跨越,同时,也是电子商务网站自身的一个质的改变,而且,可以更好地将网络的正向效应发挥出来,以及强化网络对交易信息的集成利用作用,使得商品贸易渠道更加便捷,成本更加低廉,效率得到更好地提升。
其实,所谓的商贸中心内涵,就是集中进行商品交易的场所,商贸中心的建设都是在商品流通这个大原则下展开和发展的,因此,商贸中心不仅可以表现出贸易中心的地理位置,还可以表现出其特有的市场优势,不仅发挥着服务性商贸功能载体的作用,而且,还具备着辐射周边、集聚商家的功能。并且,推动商品贸易方式革新的主要动力就是信息技术的大量普及,其不仅改变了以前商品贸易的陈旧思想,而且还创造出了一个更加广阔的,更加新颖的,更符合商品贸易需要的虚拟平台,并且这种全新的商品贸易方式,让商品贸易升级到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和以往面对面的交易形式完全不同,而且还催生出了很多规模较大的专职网上商贸服务企业;另外,很多实体商贸中心也开始选择同时开拓自己的网络交易虚拟平台,让消费者足不出户也可以了解到商户的信息,并且,相比较而言,这种拥有实体贸易的商家更让消费者信赖,所以,依靠互联网形式的商贸中心应运而生。
(二)商贸中心的类型
第一,商贸中心按照职能分为综合商贸中心和单一商贸中心,在转型为互联网上商贸中心后,基本保留了综合和单一的职能。其中综合商贸中心主要包含多类商品交易和多种商贸职能,而单一商贸中心,则主要包含物流中心、批发中心、信息中心、零售中心等等,专属功能较为齐全。然而,从互联网上商贸中心的定义就可以看出,互联网上商贸中心的形式是多样化的,所以从广义经济上来说,上海所建的网上国际商贸中心应该属于综合商贸中心这一类,而现在的金蚕网等,则属于狭义的互联网上商贸中心;若是根据交易商品的品种则可以分成日用品、农副产品以及工业品等,这些专属型的互联网上商贸中心,即单一商贸中心。
第二,商贸中心按照影响范围分为国内和地区两类,北上广一般为国内商贸中心,即国家级商贸中心,重庆、大连等地一般为地区商贸中心,即省市级商贸中心。其转型为互联网商贸中心后,因影响范围不同,其网络正向效应也存在很大区别。
(三)商贸中心的发展
我国对商贸中心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是从上个世纪末开始的,1983年边长泰所著的《论贸易中心》可谓是我国对商贸中心研究的开山之作。商贸中心从广义上来讲就是在一个或几个经济区域内的商品进行集散、交换、流通的中心,一般来说就是当地经济区域的中心城市或中心城镇;而从狭义上讲就是中心城市未来组织商品的流通,其所采用的是一种具有开放性的商业批发交易的组织形式。所以,对商贸中心的研究中有很多学者都将其与城市联系起来。而在2005年,我国的商贸中心快速发展,形成了八大商贸中心,即东北商贸中心,主要以大连和沈阳为中心;北部沿海商贸中心,主要以北京和天津为中心;东部沿海商贸中心,主要以上海和南京为中心;南部沿海商贸中心,主要以广州和深圳为中心;黄河中游商贸中心,主要以郑州和西安为中心;长江中游商贸中心,主要以武汉为商贸中心;西南商贸中心,主要以重庆和成都为商贸中心;大西北商贸中心,主要以乌鲁木齐和兰州为中心。而且,随着近年上海国际贸易中心的建成,学者们已经开始将商贸中心的研究与探索从理论转向实践,本文便是在此基础上,对互联网上商贸中心的特殊优势进行了探索。
互联网上商贸中心的内涵与发展态势
(一)互联网上商贸中心的内涵
互联网上商贸中心即实体商贸中心转变成为互联网空间载体,同实体商贸中心相比而言,互联网上商贸中心继承了实体商贸中心的特点,还将网上商品贸易的优势结合在一起,再以服务器、手机、无线网络等硬件作为依托,利用网络技术、手机技术等软件,使在线查询、支付等一系列服务体系得到完善。
根据已有的对商贸中心的研究,互联网上商贸中心就是一种具备市场条件,并且能够满足多个买家和卖家同时在网上实现商品交易所有过程的一个虚拟场所,因此,从广义经济上来说,其就是一个经济区域内所有商品进行流通的交换中心,并且是以互联网为平台的经济区域,而从狭义经济上来看,就是中心城市或者企业,为了实现商品流通而采取的一种比较开放的网上组织形式。从这里可以看出,互联网上商贸中心的交易主体不再是单个的买家与卖家,而是多个买家与卖家,互联网才是其运行的真正载体,存在的形态也是虚拟的网络场所。所以,互联网上商贸中心是实体商贸中心在信息化互联网时代的一种全面的创新形式。endprint
(二)互联网上商贸中心的发展态势
第一,实体商贸中心通过多年的发展,出现了由沿海向内地辐射的特征,同样,互联网上商贸中心,不受地域限制,出现了发散发展的特征。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的实体商贸中心已经从北京、上海,逐步出现向成都、武汉、昆明等内地发展推进的态势。同实体商贸中心相比较来说,互联网上商贸中心同样也是把诸多的买家与卖家都集中起来,但是,通过互联网,使得买家和卖家不再受到地域的限制,因此,互联网可以让他们之间的了解、交流更加便利,还可以为商品贸易提供更多的契机,而且,还可以为商品贸易流通提供更加全面的支撑。然而,他们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实体商贸中心是存在于现实世界的,是有着一个固定的位置,且看得见摸得着的,是必须受到地域限制的,但互联网上商贸中心则是一种虚拟的交易场所,载体是互联网,是通过互联网把全国范围内的商家联系起来的,促使数量较多且距离较远的商品贸易可以进行下去,因此,我国的互联网上商贸中心出现了发散发展的特征。
第二,互联网上商贸中心区位优势和市场特征明显。互联网商贸中心与电子商务网站比较类似,都是为世界各地的商家提供一个在线的商品贸易虚拟场所,但也各有千秋,电子商务网站对卖家与买家的数量虽然存在一定的特殊规定与限制,但是买家与卖家数量的众多性也让互联网上商贸中心拥有了双边市场的特点,再加上互联网空间广阔的辐射面,以及众多商家等一系列特殊优势,让互联网上商贸中心可以比电子商务网站有更大的集聚效应。同时,互联网上商贸中心具有区位优势和市场特征,我国的互联网商务中心可以依靠北京、上海、深圳、香港的特殊区位优势,形成跨境电子商务中心的“全天候”特征,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网上商贸的发展,同时,我国已经名列十大“新兴市场”之首,国内的市场优势明显,加之互联网上商贸中心在商品贸易的流程上,除了具有在线交流、供需信息发布等特征外,还具有在线支付等新的服务,并提供批发商贸全流程服务,尤其是物流配对、物流跟踪等服务。因此,我国的互联网商务中心具有明显的区位特征和市场优势。
互联网上商贸中心的特征研究
综上所述,互联网上商贸中心与实体商贸中心相比较而言,不仅是从实体形式转向虚拟空间的一种跨越,更是今后互联网时代新型商品贸易的中心,同样也是现代的买家和卖家交易的主要场所。正是互联网上商贸中心把全球范围内的商家都吸引到了一个虚拟的网上交易场所,让他们享受可以同实体商贸中心相媲美的服务,这同时也使电子商务网站发生完善的质变,更是其发展到较高阶段的产物。互联网上商贸中心以互联网为依托,把全球内大部分买家与卖家集聚到了一起,然后让商家们可以在网上完成所有的商品贸易流程,但是,其同电子商务和实体商贸中心也有着本质的不同点。
(一)电子商务方面的特征
第一,更加丰富的交易商品种类。除了实物商品与服务这些可以交易以外,互联网上商贸中心还可以交易虚拟的商品,比如,电子杂志、电子图书、电子报刊。而在实体商贸中心的交易对象多为实物商品与服务,但是互联网上商贸中心与电子商务网站里则可以是虚拟的商品和服务,这类交易商品的特点就是以数字信息的特殊形式存在,所以对于这种特殊的交易商品而言,互联网上商贸中心和电子商务网站,其二者都只是扮演着在线传输的角色。
第二,虚拟的交易场所特征。互联网上商贸中心同电子商务网站相同,二者都是存在于互联网上的一种虚拟空间,但这并不表示二者是和现实世界完全隔绝的,相反,互联网上商贸中心的存在与运行,是必须依赖于现实世界里的计算机、服务器以及光纤等诸多硬件条件的,还要依托与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有关的软件技术。因此,商家只要在可以上网的地方就可以进入到这个虚拟空间的交易市场中,进入互联网上商贸中心和电子商务网站,因此,可以看出,互联网上商贸中心和电子商务网站的辐射范围更大。
第三,革命性的时空观特征研究。电子商务和网上商贸中心都可以为全球范围内的商家们提供一个虚拟空间的商品交易场所,商家就可以在这个交易场所里不受时间与地点的限制随意进行商贸交易,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即使是凌晨,他们都可以很轻松的得到商品信息与服务信息。另外,互联网上商贸中心不受时间、地点限制的特征,更是可以随时随地的为商家们提供在线支付的服务,而且还可以进行实时物流信息监控,让商家们在商品贸易中可以不受时间与空间的限制。
(二)实体商贸中心方面的特征
第一,交易中介商业地位的特征研究。互联网上商贸中心的构建者是买卖中的一方,但是,互联网上商贸中心的本身必须要由买家和卖家同时存在而形成,而且不仅仅是为交易双方提供一个在线交易的场所,并且承担着交易中介的作用。作为商家发布商品交易信息的一个平台,互联网上商贸中心不仅可以让商家更好地了解市场的状况,找到最合理的交易方,还能有效地发挥服务贸易的平台作用,让商家可以更加畅通地与供货商在线进行交流、签订合同、支付货款以及支配物流等,所以,其对商品贸易主要发挥的就是中介作用。
第二,交易主体结构多对多的特征研究。互联网上商贸中心同实体商贸中心一样,都是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可以实现交易的平台。不仅让卖家们可以在互联网上商贸中心展示自己的优良品质和种类繁多的商品,而且即使是同一种商品它的供应商也并不唯一;另外,这些卖家还提供着多种多样的增值服务,且服务的水平也不一致。而买家们的数量则更是多,且对商品的质量与服务的需求等,也都存在着差异,所以,买家更希望可以在互联网上商贸中心找到自己所需求的全部商品与服务,以满足消费者自己的消费需求。当然,数量众多的而且可以为买家们提供多种产品与服务的卖家们,与需求均不同的买家们一起构成了这个互联网上商贸市场,他们以互联网商贸中心作为中介,其交易越活跃,互联网上商贸中心也就越繁荣。
第三,支持商家完成商品贸易流程的特征研究。虽然互联网上商贸中心与实体商贸中心载体不一样,但是,二者都可以支持商家完成商品贸易的所有流程。在实体商贸中心里,商家可以去现场检查货物,当然也可以和供货商面对面的沟通,还可以直接付款并获得商品,而且还可以签订纸质的合约来证明货款支付或者是商品支付,当采用预付定金的方式时,只需要通过物流公司来运输商品,就可以完成商品贸易的所有环节,但是互联网上商贸中心却完全不一样,由于买卖双方没有直接的见面,但是商家还是可以直接在互联网上商贸中心及时地查询商品的最新信息,然后通过在线的实时交流、在线签订合约以及在线支付,而且商家们还可以进行实时的物流运输情况查询等。endprint
互联网上商贸中心的优势探索
(一)网络正向效应的优势探索
互联网上商贸中心可以将全球各地的买家与卖家都汇聚起来,而且,随着互联网上商贸中心里的商家数量逐渐上涨,商家的商品贸易机会也会随之上涨。这就是所谓的网络正向效应,也就是卖家的数量越多,让卖家可供选择的购买对象也随之增加,同时买家数量的上涨也让卖家的销售机会变大,这正是由于互联网上商贸中心对商家的数量不限制所带来的正向影响,这一点与实体商贸中心相比,有很多雷同之处,可以更有效地利用互联网上商贸中心所具备的多对多特点,让自身的网络正向效应更好地发挥出来,这样不仅可以让商家的商品贸易机会与利益得到增加,也可以让其自身得到不断的发展壮大,互联网上商贸中心的发展前景必将也会在网络正向效应的影响下更加可观。
(二)成本更低的优势探索
互联网上商贸中心同传统商贸模式下的商家相比,后者必须千里迢迢的去实地考察产品然后再谈合约,这样的话要想做成商品贸易,其成本就会比较高,并且还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就算可以选择电子商务网站,而且也有在线交易的场所,但是电子商务网站所提供的在线服务并不全面,对于商家时间以及金钱的节约,同效率提高等方面还是略显不足。而前者则可以在网上为商品贸易提供全面服务,也就是说商家们只要用鼠标与键盘就可以十分轻松、及时的了解到产品的详情,还可以与其他的商家对商品的价格以及交易的方式等进行洽谈,对商品的物流也可以实时掌握流通信息,让商家的商品贸易效率得到极大的提高,交易的时间、成本等都可以节约。
(三)交易虚拟化的优势探索
互联网上商贸中心是以虚拟网络空间为载体的,而且还需要通过互联网来为市场提供商品贸易所需要的各种信息和服务。首先,互联网上商贸中心是通过网页来展示各种各样的商品与服务的供需信息,然后再通过在线的通讯工具,使买家与卖家之间可以在网络工具的协助下进行在线的交流;其次,互联网上商贸中心可以为买卖双方提供在线签订合同的过程与合同范本,让商家仅通过在线的方式就能一次性完成商品交易的电子合约;再次,互联网上商贸中心不仅可以提供网上支付的渠道,还可以让商家在线直接支付货款;最后,互联网上商贸中心可以提供一个更加广阔的物流平台,商家不仅可以在线与物流公司联系,而且还可实时的监控商品物流的运输信息等等。
(四)对实体商贸载体支配的特殊优势探索
在以前,互联网商贸中心交易的规模还比较小,必须是以实体商贸载体为支撑,形成了对实体商贸载体的必要依赖关系,倘若实体商贸的配合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对互联网上商贸中心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然而,随着WIFI网络的普及,互联网上商贸中心的交易规模不断在壮大,实体商贸载体为其提供的物流服务也逐渐的力不从心,最突出的问题就是运力不够,所以要想提高商品贸易服务的水平,就必须将其市场竞争地位提升起来,而且还必须提高其自身对实体商贸载体的支配作用,只有这样才可以真正的、而且更好的调动并利用实体商贸的全部资源,为商家和买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当然,互联网上商贸中心的未来并不只是体现在对物流运输的支配上,还要对现实里的仓库、港口、码头等诸多实体载体进行全面支配,使得整个互联网上商贸中心高速发展。
(五)对交易信息集成利用的特殊优势探索
虽然互联网上商贸中心对整个交易过程来说仅是一个辅助角色,但也不能忽视其实际上掌握着大量的商品贸易信息这一现实。因此,必须要综合的利用这些信息进而让互联网上商贸中心对其发展方向做出更加有效地预判,同时也让网上商贸的风险可以降到最低。对于卖家来说,互联网上商贸中心所提供的信息,对他们更加准确的掌握市场运行趋势十分有效,而对于买家来说,互联网上商贸中心所提供的信息,则可以使他们更加及时和准确地掌握商品的未来价格波动趋势,然后及时地调整对商品采购的策略。
结论
综上所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智能手机等即时通讯工具的日臻完善,互联网正在为消费者打造一个虚拟的、包罗万象的、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的交易空间。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互联网上商贸中心成为当前发展的一个热点,它不仅汇集了传统实体商贸中心的优势,同时将电子商务自身固有的品类繁多、突破时间和空间界限的特点发挥到了极致,不仅极大削减了交易双方的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的效率,而且为商贸流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途径。同时我们应该看到,互联网上商贸中心的发展,并不意味着传统实体商贸中心的落伍和退出,片面的发展实体商贸中心或者是互联网上商贸中心,都存在着自身的局限性,相反,传统实体商贸中心和互联网上商贸中心二者相辅相成、共同发展壮大成为当前商贸中心发展的一个新的态势。只有将传统实体商贸中心和互联网上商贸中心的特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打造一个多元化、线上线下立体发展的新的商业平台,才能使商贸中心发挥出勃勃生机,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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