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楠
不动产登记反腐效力有限。
人们对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关注,源于近年来频频曝光的“房叔”“房姐”事件。寄望于不动产登记反腐不太现实。
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草案(下称草案),草案提出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放宽部分个人和国家机关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权限。草案的推出也被公众赋予反腐期待。
人们对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关注,源于近年来频频曝光的“房叔”“房姐”事件。涉案官员名下的数十套房产正是通过“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得以被公众所知。
施行不动产登记将为有关部门掌握官员房产信息提供便利,对“涉房腐败”的官员形成威慑。但由于草案无法强制财产公示,对将非法所得房产登记在亲属名下的行为则无能为力。
草案同时明确,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向社会或者他人泄露查询获得的相关资料。这意味着个人房产信息并未完全向社会开放,寄望于不动产登记反腐不太现实。
德国不动产登记为何成反腐利器?
与中国相比,德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较好地防范了腐败问题。在德国,不动产登记统一适用《土地登记条例》,登记机关是属于地方法院系统的土地登记局。
房屋登记相关信息可以在房屋登记处进行查询。德国相关部门提供了登记号码、地址和所有人姓名等多种方式进行查询。
德国不动产登记信息包括房产基本情况、所有者相关信息和房产获取方式等。房地产登记信息由德国当地法院负责管理并开放查询。由于信息受到严格审查,几乎没有出现过使用虚假信息的情况。
德国前总统伍尔夫在担任州长期间曾利用私人关系拿到一笔50万欧元的房贷,此事后来被德国媒体曝光,最终成为导致其辞职的原因之一。在反腐方面,德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功不可没。
而中国在不动产登记方面尚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相关规定散见于国务院及各部门制定的若干法规中。各部门强调部门利益致使不动产登记法规相互冲突,影响了执行效力。
充分公示房产信息是反腐关键。
从国外经验看,要让不动产登记发挥反腐的作用,一方面要建立真实可信的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严格审查虚假身份信息,杜绝像陕西“房姐”龚爱爱一人拥有4个身份证的事件。
另一方面,不动产登记信息应全国联网,避免贪腐官员异地炒房、异地置业转移财产等问题发生。同时,建立登记部门的责任赔偿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登记部门与贪腐官员恶意串通的行为。
此外,应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进一步放开房产信息查询限制。例如,新加坡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允许通过某一个房产查询到业主信息,而查询某人名下有多少房产则是禁止,以此平衡信息公开与隐私保护的关系。
不动产登记为物权法中的重要制度,其主要目的在于以登记的形式向公众公开不动产归属及变动情况。公示范围有多广,“以人查房”能实现到何种程度,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反腐的关键。
不动产登记制度出台标志着官员房产信息公开更进一步,但在无法充分公示的前提下,“房叔”们的末日远未来到。(本文由腾讯·财经观察提供)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