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红
一、幼儿园里的“小班长”现象
幼儿园里,尤其是中大班,存在着一个普遍的现象——“小班长”现象。“小班长”是指由教师授权,幼儿认可的教师角色的临时替代者,其职责主要是维护规则和监督管理,替代教师管理班级的纪律及日常活动,拥有仅次于教师的特殊权威和权利,是教师的第二双眼睛。“小班长”经常用以下几种方式来管理和约束其他幼儿:①命令式言语劝服。如:“你应该站那儿”等。②点名。这时点的名已经不再代表幼儿的名字,而是“犯规”行为的代名词。③用轻微的动作示意对方,如用手指着对方的座位,示意对方坐到座位上。④用猛烈的动作示意对方,试图使对方就范。如推、拽、打等。⑤言语威胁。如:“你再这样就把奖你的红五星拿回来了!”[1]
二、“小班长”的道德后果
专家研究指出,一个人从出生到中学毕业,约60%的思想品德、50%的知识是靠早期模仿和早期教育所得,而这些品质和知识中的80%与老师、家长有必然联系,而且年龄越小,其所占比重越大。[2]幼儿期的道德教育非常重要,而幼儿教师对幼儿的道德熏陶尤其重要,它对幼儿成年后的道德面貌起着深远而持久的影响。
(一)“倾斜式”同伴互动模式宣扬“不平等”的道德话语,助长了“小班长”的特权意识和霸权主义
幼儿之间的互动应是平等的,但在案例里我们看到的是“小班长”居于“高位”,居高临下地掌握着控制权和支配权,而其他幼儿则只能服从、依赖他。这种“倾斜式”互动关系极易助长“小班长”们的特权感和霸权意识,在行使教师赋予的管理特权时,他们会渐渐地体验到拥有权力所带来的无上地位,同时也助长了他们的权力欲望。在教师权力的光环影射下,有些幼儿对他们产生一种“晕轮效应”——他们是老师的替代者,他们的做法都是对的,不容质疑的。“长期浸润于这种生活方式下的幼儿,不可避免地会形成对权利和权威的偏好,养成专制和权威意识。”[3]这种高高在上的生活方式以及来自他人的崇拜和畏惧更加剧了他们的自我膨胀感,更推动了他们独断、专权的不良个性成长,使他们从小就形成了对特权、霸权的崇拜和支配欲。
(二)“层层分级”式的管理模式预成着“不平等”的道德模式,养成虚伪、奴性、懦弱的“未来公民”人格特性
幼儿园的教师无疑在幼儿心目中是最权威的、最高的管理者,幼儿对这种权威的认可交织着对教师渊博知识的崇敬、对教师爱和关注的渴望、对教师权力的敬畏等诸多复杂情感。而“小班长”是教师直接任命,享有低于教师、高于其他幼儿的权力,是幼儿心目中的第二权威管理者,但对这一权威的认可不是幼儿在相互交往中靠自身主体的力量自然形成的,而是幼儿依赖外部的力量间接产生的,只是依附于对教师权威的敬畏这一基础之上的。幼儿一般是带着对教师权威的内在认可去听从教师的教导,而听从“小班长”的指挥和监管则是屈从于他们的权力,因为只有屈从,才有可能获得教师的爱和关注。库利认为:我们思想的主要部分来自生活中无目的地选择的冲动,或者来自遗传的本能,或者由于习惯而形成。[4]这种不平等的分级管理模式将慢慢抹杀幼儿的平等观念,使他们在权力面前低头,丧失争取自身权益的意识,靠伪装自己讨好“小班长”,靠胆小慎言来保持好印象,久而久之,便打下虚伪、懦弱的人格烙印,严重影响成人后公民良好参政议政素质的培养。
(三)教师权威地位的派生性提供了“不平等”的道德空间,滋生幼儿对教师、学校的隔阂感、畏惧感,甚至冷漠、仇视心态
“小班长”的权力是教师赐予的,其管理方式自然也承接教师的教育方法,教师权威地位的派生性在“小班长”的身上得到充分展现,作为教师的代言人,“小班长”的言行举止体现着教师的教育观、学生观,折射着幼儿园的教育理念和管理灵魂。“小班长”简单、命令式的语言,蛮横、不容商量的要求以及高高在上、独断专行的态度在无形中增加幼儿的排斥感,同时,“小班长”得天独厚的和教师沟通的特权和其独享的话语权让幼儿羡慕和妒忌,油然而生“失宠”的失落感。如果“小班长”再有以权谋私、打击异类的行为,让幼儿看在眼里,更加深他们“又怕又恨”的复杂感情。长期以往,自然就产生对庇护“小班长”的教师的隔阂感和排斥感,不喜欢幼儿园的生活,对幼儿园的老师、同学漠不关心,甚至仇视幼儿园。
三、提高幼师的职业道德素养
“小班长”严重的道德后果敲响了幼师及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警钟,促使我们反思幼师的教育是否把焦点过于集中于专业知识技能,而忽视了更为重要的幼师教育“灵魂”——师德的建设。师德如眼睛,一名幼师,专业技能再强,没有了智慧之眼,便如失却方向的导游,她带领的游客越多,就会危险越大;师德如杀毒软件,一名幼师,专业知识再丰富,没有了抵制心灵侵蚀的武器,就像中了毒的文件,复制得越多,危害得越广。针对目前媒体经常报道的幼儿园体罚现象和幼儿教育现状,笔者认为必须尽快在学前教育专业课程中增添和突出以下核心内容:
(一)提高幼师职业道德素养的着眼点——帮助幼师生明确并认同(未来)职业的身份定位
幼儿教师从事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必须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5]首先要照看幼儿的饮食、睡眠、餐点,保证幼儿的身心正常、健康、不受压抑地发展。在此基础上,幼儿教师还应组织各种活动,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等方面的发展。因此,幼师的职责首先应是服务,服务于幼儿的兴趣,服务于幼儿的身心需要;其次的职责才是教育,而且教育必须要遵循幼儿的生长规律。师德教育一定要强调幼师的“服务型教育者”身份,纠正轻视服务、夸大教育的错误身份定位,并通过具体做法的罗列和批判,给每位幼师生敲响未来职业“病毒”的警钟。每一位幼师应明确自己的身份和职责,认识到创设一个温暖、公正的班级文化是自己的职责,让每位孩子快乐是自己的服务目标。只有明确和认同自己的身份定位,她们才可能觉察到“小班长”的过多管理是自己的一种“失职行为”。
(二)提高幼师职业道德素养的难点——着力提高幼师的师德境界,超越功利化目标
有学者认为,教师职业有三个层次的境界:生存境界、责任境界和幸福境界。第一个境界,教师把工作当作糊口的工具;第二个境界,教师把工作当作一种职业,在道德、责任、契约的约束下工作;第三个境界是指教师把职业当作一种不懈的追求,不是出于外界,而是教师从内心里对教育产生热爱并从中获得幸福。[6]处于生存境界的教师大都扮演成人世界的代表,以功利化的方式“权威化”和“单方面”地决定幼儿的“境遇”,因为在“功利”的天平上,幼儿的快乐和需要总是绝对地轻于领导的青睐、奖金的增加和家长的支持。这样的教师为钱、为名而工作,在没有任何利益诱惑,无需担心监管和评价时,很有可能会把幼儿的童稚和单纯当作自己“凶”、“懒”、“横”的遮掩石,践踏幼儿的尊严,无视公正和良心,培养几个“小班长”代替自己劳神的教导,图得一时的清闲和省心。因此,幼师职业道德教育应采取多种有效的方式激发幼师生对未来职业的了解和喜爱,发现工作中的乐趣,明白自己的价值,自觉摒弃“无奈去工作”的心态,最终达到“快乐地工作”的境界。
(三)提高幼师职业道德素养的重点——有意识地展现儿童的世界,培养幼师生的“童性”、“童心”
幼教专家们认为,“儿童更接近自然、天空、大地、江河,它代表了人性的自然层面和历史层面,因而他更接近健康的生活本质,更接近属于人的生活本质”。[7]儿童世界里蕴涵着好奇、追问、纯真、执着、想象、创造和不守规矩、思维不受限制等不同于成人世界的特性,教师只有走进儿童世界,激活藏于心中的童心,重拾未被世俗吞噬的童性,具备儿童的特性,拥有儿童的心灵,才能发现童真的珍贵,欣赏每个孩子独特的可爱之处,从而认同他们的想法,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宽容他们的小失误,容忍他们的偶尔淘气,并能寻找到幼儿的兴趣点,轻松走进幼儿的心中,建立一种平等、融洽的师幼关系。幼师职业道德教育可以通过介绍“童言无忌”、“儿童绘画”等,帮助幼师从幼儿的语言、作品中了解并欣赏幼儿独特的思维,还可以通过和幼儿面对面的对话或游戏,帮助幼师参与幼儿的生活,共享乐趣,成为他们的好朋友、好伙伴。拥有童心、童性的教师犹如披上了抵御心灵腐蚀的“盔甲”,因为对幼儿的喜怒哀乐感同身受,理解、同情处于“不公正”待遇的幼儿,可以轻而易举地识别有损儿童心灵的教育教学方式,自觉排斥或纠正违背幼儿天性和教育规律的行为。
“小班长”现象可以折射出幼师职业道德教育的缺失,只有把握师德教育的着眼点及重难点,才能杜绝教育界不符合教育规律的类似现象发生,引导中国的幼教向着更加健康、科学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孙永霞.幼儿园“小班长”现象初探[J].幼儿教育.教育科学版,2007(8).
[2]陈桔.加强幼教专业学生师德修养浅谈[J].湖南教育.教育综合版:2008(9).
[3]高德胜.道德教育的20个细节[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41.
[4]查尔斯·霍顿·库利.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M].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49.
[5]国务院.[2010]41号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S]2010.
[6]黄景玉,曾庆春.教师职业道德经典案例评析[M].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151.
[7]刘晓东.论儿童文化——兼论儿童文化与成人文化的互补互哺关系[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5(6).